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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八章 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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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验派演员,是一群很麻烦的人。
    慢热,磨叽,还有人戏不分这种debuff需要提防。
    在拍戏之前,他们要调整,要感觉,让自己变成人物,让人物进入自己,让每一条神经习惯不同的反应程序,让反应符合人物性格。
    农夫要粗糙,白领要精致,律师要严肃,杀手要诡谲。
    塑造的每一个角色,都要能在现实中找到对应,可以是单一的对象,也可以是复杂的群体。
    总而言之,就是要绝对真实的展现,不止让观众,更要让自己体会到那天差地别的人生。那是旁人一辈子也无法想象的庞大世界,淋漓尽致。
    万年这个人,说实话,有点贱皮子。
    他入戏,最简单的刺激,就是痛苦。
    《猎凶风河谷》中在雪原上的互殴,鲜血从嘴角流淌而下,带着咸味和腥味。
    《无人区》中也是,《登堂入室》也是,《汤姆》中更是。
    不止是肉体,还有心灵,唯有触及心灵的痛苦和疲惫,才能把他拉进那幽深的湖泊中,自渊内看到角色的内心。
    《爆裂鼓手》这部电影就很适合他,从舒缓到紧张,情绪逐层递进,痛苦也分分加剧,拉人入戏,简直是妥妥的。
    j.k西蒙斯是在剧组拍摄的第四天进组的,最开始,达米恩选择将一些日常画面拍完,那时安德鲁的情绪还比较稳定,没到发疯的程度。
    而随着西蒙斯的进组,拍摄也紧张了起来。
    此jk非彼jk,没有水手服、小裙子跟小皮鞋,而是一个面容枯干,光头上有一条淡淡的疤痕,脸上皱纹深刻,像是一只凶悍的老犬,笑眯眯,但却能从你身上撕下大大的一口肉。
    这位也属于那种隐藏的老戏骨类型,常年混迹于电视剧和电影中,名声不显,但浑身都是戏。
    不说别的,光说此时,他怒吼着,脸上那两条仿佛是刀切斧凿而成的法令纹扭曲抖动,没有丝毫丑陋的感觉,反而有种蛮荒野兽的凶厉。
    反正就怒吼这一点来看,他比小李子要强,至少西蒙斯不是任何时候都是一副青筋暴起,肾气过多的样子。
    这场戏,讲的是弗莱彻带着乐队参加比赛,而安德鲁有事迟到,因此,弗莱彻要换掉安德鲁。这是电影里相当关键的一场戏,是两人矛盾彻底暴露的契机。
    剧组已然就位,万年站在门口,汗水淋漓,衬衫领口拉开,黑发浸湿,湿哒哒的搭在脸上。
    而对面,西蒙斯抱着双手,略带嘲讽的看着他。
    “很高兴你能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一趟,亲爱的。”
    万年沉默片刻,道,“我知道,抱歉,但是我来了,我准备好了。”
    “···”
    话落,西蒙斯沉默片刻,眼神往上一抬,发出一声好似夜枭般沙哑嘲讽的笑声,“呵,这次让康诺利上。”
    “去踏马的,那是我的位置!”
    万年头都没抬,略带颤抖,收拾着杂乱的衬衫跟领带。
    “你踏马说什么?”西蒙斯难以置信。
    这**崽子说什么鬼话,这是我的乐队,他居然敢说鼓手的位置属于他?
    “这是我的位置!”万年抬起头,略微提高了音量。
    西蒙斯笑笑,摇着头,“这是我的位置,而我想让谁坐,谁踏马就能坐!”
    说罢,他眼神往下一瞥,不屑道,“尤其不可能让一个没带鼓棒的人坐!”
    万年如梦初醒,捏捏太阳穴,“我落在车里了,给我五分钟,马上回来。
    而西蒙斯不可能给他额外的机会,“乐队现在就要热身···”
    “我可以用瑞安的鼓棒,”万年转过身,抬头盯着对方。
    “安德鲁,这个位置已经不属于你了··”西蒙斯冷冷道。
    “我没有,你不能这样对我!”
    “不能?”
    “对!”
    西蒙斯直接被气笑了,气场全开,叫道,“你凭什么指手画脚来告诉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你这个只知道哭哭啼啼的娘炮!”
    一大串骂人话说的十分顺溜,吐字清晰,自有一股节奏在内。
    “我争取来了这个位置!”万年不服道。
    “你什么都没争取到,你个自以为是的蠢货!”
    西蒙斯抬头,双眼紧盯对方,一根手指像是雪姨似的上下翻飞,“你能成为主鼓手不过是因为搞丢了一份乐谱,你能进入工作室乐队不过是因为我告诉了你,我去拿索乐队会考什么题目。我错了吗?”
    “对,你错了,我能进乐队是因为自己的能力···”万年沉声道,压抑着怒气。
    这时,替代他的康诺利抱怨道,“你就不能直接离开吗?”
    “闭嘴,强尼·犹他!”
    万年完全进入状态,转身指着对方的脸就是一顿狂喷,丫练过声乐,吼起人来都跟帕瓦罗蒂似的,中气十足,偏生还满嘴的脏话,“帮我翻乐谱就行了,你踏马的贱货!”
    “嘿!”
    西蒙斯叫道,“只要我想,随时可以让你滚!”
    “你要踢早踢了。”万年转头道,眼神微妙,只是紧紧盯着西蒙斯。
    不管教育方法有多么不合理,激将法也罢,精神上的侮辱也罢,弗莱彻肯对着安德鲁用这么多的花招,其目的肯定也是创造出下一个伟大的鼓手。
    安德鲁明白这点,他跟弗莱彻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人,还曾经说出过“与其平庸的活到90岁,不如在34岁便伟大的死去。”
    西蒙斯的表情变化很到位,就是那种“嚯,你小子终于上道了”的表情,于是他吼了一句,“来试试啊,布鲁斯·李?”
    这破台词还是万年接手剧本之后,达米恩特意改的,就是为了对应一下亚裔的身份,也算是用心良苦。
    说罢他指指挂钟,咆哮道,“五点半,还有十一分钟,我的乐队要上台了。要是在那之前,你还没带着鼓槌回来,或者你敢给我打错那么一下,我会让你立刻滚回后备队,让你给别人翻谱子到毕业。等你从谢弗滚蛋的时候,你老爹都要看起来比你成功,懂吗?”
    “或者你就让该死的强尼·犹他上场,你选吧?”
    极强的爆发力带来了极度强大的气场,西蒙斯也因此控制了剧情的节奏。
    这边西蒙斯爆发,而万年却沉郁的像块儿石头,唯有对准镜头的眼中才露出几分愤怒跟坚定的火焰。
    过了片刻,他才开口道,“那是我的位置,我会在你的舞台上表演的。”
    语调平稳,急促,带着难以忽略的急切跟怒意,令人心悸。
    说罢便转身离去。
    脱离了那双眼的注视,西蒙斯不由得抿抿嘴,好在经验丰富,很快便从节奏中脱离而出,吼道,“该死的,你还有十分钟,你个没本事的蠢货!”
    “perfect!”
    达米恩起身叫道,他对这场戏非常满意,一场戏看下来,心潮澎湃。
    这部电影的角色很简单,最重要的只有安德鲁跟弗莱彻两个角色。
    而两人中,弗莱彻明显更加出彩,镜头也好,设定也好,这种黑白难辨,善恶交杂的人物从来都是最吸引人的。
    而安德鲁相比之下就不那么出彩,虽有不疯魔不成活的经历,但是在表现上却始终被弗莱彻所压制,唯一的反击也就是在结尾。
    可是呢,在戏份接近的情况之下,角色的出彩与否除了看设定,还要看演员的水平。
    如今,达米恩确信,万年来演这个角色绝对没错,什么小鲜肉,年轻人,肯定比不上他的爆发力。
    东方的压抑感跟西方的爆发感完美的融合,爆裂中带着隐忍,平静中含着如同火山般的热量,反倒是牵动了所有人的内心。
    两人不断拉扯着剧情的节奏,摇摇欲坠,不断的爆发让气氛变得更加压抑紧张,起起伏伏的情绪之间,自然而然形成了一股剧情上的张力和感染力。
    场边那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就是力证,他演的就是安德鲁的竞争对手康纳利,被万年吼了一句之后,那货就开始在场边自暴自弃。
    年轻人嘛,早晚要成长的。
    达米恩忙的很,给小演员做心理咨询这种事,还是交给特种工作人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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