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章酸辣土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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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宴,宾主尽欢。
那三百六十五国使臣得到了大明十倍乃至数十倍的财物赏赐,更是兴奋得如同稚子一般,就差跪在地上叫太祖爷爸爸了。
忽鲁谟斯进贡了狮子、金钱豹、西马;阿丹国进贡了“麒麟”;祖法尔进贡了长角马;木骨都束进贡了花福鹿、狮子;卜剌哇进贡了千里骆驼、鸵鸡;爪哇、古里进贡了麾里羔兽;满剌加国进贡了沉香与黄熟香……
总而言之,为了此次入京朝贡,诸国可是带着满满的诚意而来,掏出了自己国内最引以为傲的土特产,并且数量还很惊人。
而反观大明帝国,付出了什么呢?
丝绸,陶瓷,茶叶,金银珠宝……
这些原本就值钱的玩意儿,更是被黑心肠的朝臣抬高到了一个天价,而后以十倍百倍的价值赏赐给了诸国使臣。
这些海外蛮子非但不怒,偏偏反而是对大明感恩戴德,拍着胸脯承诺定会年年朝贡,终岁不绝,好像占了大便宜一样。
朱雄英冷眼看着茹瑺、秦逵等人同诸国使臣饮酒作乐,一同大肆高唱大明这天朝上国的浩荡皇恩,就觉得恶寒不已。
原来真正觉得大明吃亏的傻子,竟是只有自己啊!
没了继续看下去的兴致,加之太祖爷因身体原因早早地就离场,朱雄英索性命人取来了康铎此次远行带回来的种子,兴冲冲地跑去了乾清宫。
这一袋种子,可是足以改变大明帝国的命运啊!
至少,当平头老百姓家家户户都能吃得饱饭,甚至还有些许余粮的时候,这些可爱的劳动人民,是决计不会造反**,反而可能会自发地极力维护当今朝廷。
让老百姓吃饱饭,才是最重要的。
朱雄英一脚踹开房门,却见老爷子已经在杜安道的搀扶下躺在了龙榻之上,已经有些精神恍惚了。
“老爷子,快看看,孙臣给你带来了一些宝贝,足以让老百姓吃得饱饭的宝贝!”
让老百姓吃得饱饭!
听见这句话,太祖爷禁闭的眼睛豁然睁开,浑浊不清的瞳孔之中再次迸射出了精光。
让老百姓吃饱饭,这是朱元璋一生都在追求的目标。
因为做过乞丐,当过和尚的他,曾经也是吃不饱的老百姓,甚至还亲眼目睹了自己好几个亲人活生生饿死的惨剧。
不等老爷子回应,朱雄英拉过一张桌子,刚好让老爷子能够看见,而后小心翼翼地将布袋里的种子倒在了桌上。
一个布袋的种子,大约有上百种之多,有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朱雄英也根本未曾见过。
他朱某人毕竟也不是植物学家,更不是农学家,不过是凭着前世吃货的经验,对后世常见的农作物有一些基础了解罢了。
“嘶……玉米!”
看着眼前这颗卵形种子,朱雄英忍不住惊呼出声。
这粒种子看起来十分有光泽,并且形状也十分的饱满,就是黄不拉几的有些不好看。
“玉米啊!皇爷爷,您快看,这可是玉米,完全可以作为主粮的粮食!”
太祖爷颤颤巍巍地伸出了手,朱雄英急忙将玉米种子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他手心之中。
看着手中这粒其貌不扬的玉米种子,老爷子忍不住追问道:“玉米?能吃?”
“不但能吃,还很好吃,更容易填饱肚子,玉米与水稻、小麦这些粮食作物相比,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必精耕细作,也不必花费太多功夫进行照顾,但是产量高的惊人,足以与红薯媲美!”
太祖爷:“!!!”
杜安道:“!!!”
耐旱!
耐寒!
耐贫瘠!
不必精耕细作!
产量足以与神器甘薯媲美!
这是什么?
这是粮食神器啊!
无怪朱雄英如此激动,这玉米即便放在后世,也是最重要的高产主粮之一,并且这东西,最适合在北方种植了。
眼下朝廷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发辽东和岭北,神器甘薯、小麦等农作物也已经种了下去,现在有了这玉米,辽东和岭北这两块战略要地,算是彻底纳入了大明版图。
一旦将其成功推广开来,这甘薯、玉米、稻米、麦子四大高产粮作物,除了那最牛逼的土豆外,便算是差不多凑齐了。
甘薯和玉米,对于大明而言,的确太重要了,尤其是在辽东和岭北之地,这玉米自然也能种下去。
要知道,后世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产量,便达到了恐怖的一点一亿吨之多,足以反哺整个大明了!
“命户部尽快研制出种植方法,大力推行!”
老爷子满脸欣喜地将玉米种子递给了朱雄英,斩钉截铁地下令道。
似乎这粒玉米种子,带给了朱元璋新的生机与活力。
朱雄英闻言一愣,随即气急败坏地怒喝道:“不用研究,康铎这个王八犊子,直接从海外打包回来了各行各业的匠人,这个败家子啊,您是不知道啊,花重金招募了上万人回国,那都可是银子啊!”
太祖爷:“???”
杜安道:“???”
招募上万匠人回国?
还都是花重金招募的?
这康铎还真是个十足的败家子啊!
咋滴有钱任性啊?
那是你康铎的钱吗?
“也好,尽快培育推广吧,有了玉米和甘薯,岭北也就无忧了!”
太祖爷疲累不已地开口道,再次闭上了眼睛。
朱雄英则在一旁继续辨认着手中的粮种,但他始终没找到辣椒、烟草、土豆这些梦寐以求的宝贝,只能怏怏不乐地将其装好。
拎着布袋走出了天子寝宫,朱雄英不由哑然失笑,自己还是太贪心了啊!
第一次下西洋,便能够得到玉米,已经算是邀天之幸了。
这玉米一旦推广开来,可就是救人命的好宝贝啊,大明百姓以后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即便没有寻到辣椒这些东西,也都是小事一桩。
反正自己和小康康还很年轻,来个十下西洋都不成问题。
朱雄英还真就不信了,有生之年,我朱某人还吃不到酸辣土豆丝?
嘶……
清脆酸爽,真怀念啊!
吧唧了几下嘴,朱雄英一回到太子宫,却是看见满脸通红的康铎正等着自己。
“小康康,此次你干得不错,带回来了玉米,算是大功一件!”
“啥?殿下您拿着这个布袋作甚?这里面都是那些匠人挑剩下的坏种,真正的粮种和作物都在船上呢,足足堆满了好几个房间,要不咱现在去看看?”
朱雄英:“???”
坏种?
老子研究了半天坏种?
你大爷的,沙福林这个狗东西,随手就给了老子这个布袋!
那三百六十五国使臣得到了大明十倍乃至数十倍的财物赏赐,更是兴奋得如同稚子一般,就差跪在地上叫太祖爷爸爸了。
忽鲁谟斯进贡了狮子、金钱豹、西马;阿丹国进贡了“麒麟”;祖法尔进贡了长角马;木骨都束进贡了花福鹿、狮子;卜剌哇进贡了千里骆驼、鸵鸡;爪哇、古里进贡了麾里羔兽;满剌加国进贡了沉香与黄熟香……
总而言之,为了此次入京朝贡,诸国可是带着满满的诚意而来,掏出了自己国内最引以为傲的土特产,并且数量还很惊人。
而反观大明帝国,付出了什么呢?
丝绸,陶瓷,茶叶,金银珠宝……
这些原本就值钱的玩意儿,更是被黑心肠的朝臣抬高到了一个天价,而后以十倍百倍的价值赏赐给了诸国使臣。
这些海外蛮子非但不怒,偏偏反而是对大明感恩戴德,拍着胸脯承诺定会年年朝贡,终岁不绝,好像占了大便宜一样。
朱雄英冷眼看着茹瑺、秦逵等人同诸国使臣饮酒作乐,一同大肆高唱大明这天朝上国的浩荡皇恩,就觉得恶寒不已。
原来真正觉得大明吃亏的傻子,竟是只有自己啊!
没了继续看下去的兴致,加之太祖爷因身体原因早早地就离场,朱雄英索性命人取来了康铎此次远行带回来的种子,兴冲冲地跑去了乾清宫。
这一袋种子,可是足以改变大明帝国的命运啊!
至少,当平头老百姓家家户户都能吃得饱饭,甚至还有些许余粮的时候,这些可爱的劳动人民,是决计不会造反**,反而可能会自发地极力维护当今朝廷。
让老百姓吃饱饭,才是最重要的。
朱雄英一脚踹开房门,却见老爷子已经在杜安道的搀扶下躺在了龙榻之上,已经有些精神恍惚了。
“老爷子,快看看,孙臣给你带来了一些宝贝,足以让老百姓吃得饱饭的宝贝!”
让老百姓吃得饱饭!
听见这句话,太祖爷禁闭的眼睛豁然睁开,浑浊不清的瞳孔之中再次迸射出了精光。
让老百姓吃饱饭,这是朱元璋一生都在追求的目标。
因为做过乞丐,当过和尚的他,曾经也是吃不饱的老百姓,甚至还亲眼目睹了自己好几个亲人活生生饿死的惨剧。
不等老爷子回应,朱雄英拉过一张桌子,刚好让老爷子能够看见,而后小心翼翼地将布袋里的种子倒在了桌上。
一个布袋的种子,大约有上百种之多,有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朱雄英也根本未曾见过。
他朱某人毕竟也不是植物学家,更不是农学家,不过是凭着前世吃货的经验,对后世常见的农作物有一些基础了解罢了。
“嘶……玉米!”
看着眼前这颗卵形种子,朱雄英忍不住惊呼出声。
这粒种子看起来十分有光泽,并且形状也十分的饱满,就是黄不拉几的有些不好看。
“玉米啊!皇爷爷,您快看,这可是玉米,完全可以作为主粮的粮食!”
太祖爷颤颤巍巍地伸出了手,朱雄英急忙将玉米种子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他手心之中。
看着手中这粒其貌不扬的玉米种子,老爷子忍不住追问道:“玉米?能吃?”
“不但能吃,还很好吃,更容易填饱肚子,玉米与水稻、小麦这些粮食作物相比,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必精耕细作,也不必花费太多功夫进行照顾,但是产量高的惊人,足以与红薯媲美!”
太祖爷:“!!!”
杜安道:“!!!”
耐旱!
耐寒!
耐贫瘠!
不必精耕细作!
产量足以与神器甘薯媲美!
这是什么?
这是粮食神器啊!
无怪朱雄英如此激动,这玉米即便放在后世,也是最重要的高产主粮之一,并且这东西,最适合在北方种植了。
眼下朝廷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发辽东和岭北,神器甘薯、小麦等农作物也已经种了下去,现在有了这玉米,辽东和岭北这两块战略要地,算是彻底纳入了大明版图。
一旦将其成功推广开来,这甘薯、玉米、稻米、麦子四大高产粮作物,除了那最牛逼的土豆外,便算是差不多凑齐了。
甘薯和玉米,对于大明而言,的确太重要了,尤其是在辽东和岭北之地,这玉米自然也能种下去。
要知道,后世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产量,便达到了恐怖的一点一亿吨之多,足以反哺整个大明了!
“命户部尽快研制出种植方法,大力推行!”
老爷子满脸欣喜地将玉米种子递给了朱雄英,斩钉截铁地下令道。
似乎这粒玉米种子,带给了朱元璋新的生机与活力。
朱雄英闻言一愣,随即气急败坏地怒喝道:“不用研究,康铎这个王八犊子,直接从海外打包回来了各行各业的匠人,这个败家子啊,您是不知道啊,花重金招募了上万人回国,那都可是银子啊!”
太祖爷:“???”
杜安道:“???”
招募上万匠人回国?
还都是花重金招募的?
这康铎还真是个十足的败家子啊!
咋滴有钱任性啊?
那是你康铎的钱吗?
“也好,尽快培育推广吧,有了玉米和甘薯,岭北也就无忧了!”
太祖爷疲累不已地开口道,再次闭上了眼睛。
朱雄英则在一旁继续辨认着手中的粮种,但他始终没找到辣椒、烟草、土豆这些梦寐以求的宝贝,只能怏怏不乐地将其装好。
拎着布袋走出了天子寝宫,朱雄英不由哑然失笑,自己还是太贪心了啊!
第一次下西洋,便能够得到玉米,已经算是邀天之幸了。
这玉米一旦推广开来,可就是救人命的好宝贝啊,大明百姓以后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即便没有寻到辣椒这些东西,也都是小事一桩。
反正自己和小康康还很年轻,来个十下西洋都不成问题。
朱雄英还真就不信了,有生之年,我朱某人还吃不到酸辣土豆丝?
嘶……
清脆酸爽,真怀念啊!
吧唧了几下嘴,朱雄英一回到太子宫,却是看见满脸通红的康铎正等着自己。
“小康康,此次你干得不错,带回来了玉米,算是大功一件!”
“啥?殿下您拿着这个布袋作甚?这里面都是那些匠人挑剩下的坏种,真正的粮种和作物都在船上呢,足足堆满了好几个房间,要不咱现在去看看?”
朱雄英:“???”
坏种?
老子研究了半天坏种?
你大爷的,沙福林这个狗东西,随手就给了老子这个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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