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师爷陈,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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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温斯顿吃完早餐,林清便在温斯顿今晚嗨皮的提醒之下,走出了金鳞茶楼。
一出门没多远,他就掏出手机,给马杰打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马杰接通了电话。
从略显慵懒且烦躁的嗓音之中,就可以知道,这个家伙肯定还赖在床上没起来。
“喂?阿杰,你在哪里?”
“赶紧起来!我准备去师爷那里,你和我一起去。”
“我在新光戏院外面等你...”
在戏院外等了十几分钟,林清便看到一辆的士停在路边,下车的正是身穿背心的马杰。
“清哥!”
看着向自己招手的马杰,林清迈步迎了上去,一起坐上了的士。
“两位老细,去边?(两位老板,去哪里)”
林清当然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师爷。
所以,他伸手拍了拍马杰的手臂,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
马杰虽然不能打,但是在水街帮混了这么久,察言观色的功夫还是到家的。
眼珠一转,他立马开口对司机说道:
“去兴业大厦。”
红色的士,再次启动,缓缓往前驶去...
。。。
新安义,源远流长,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时期的潮州鹤佬帮。
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组织架构。
坐馆,是整个新安义的龙头老大,也就是整个组织的首领。
而整个新安义在香江有多个堂口,红棍,就是每一个堂口的老大。
白纸扇,又称师爷,则是每个堂口的军师,负责辅佐红棍,打理好堂口的生意。
师爷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财务、对外交涉。
因为要求较高,所以,担任师爷一职的,一般都是精通法律的律师。
水街帮当然也有自己的师爷。
跟着马杰来到北角的兴业大厦五楼,一所私人小律所内,林清见到对方:
一个身穿西服,戴着黑框眼镜,身形消瘦的中年人,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前摆着一大堆账本和文件。
“师爷。”
这位师爷姓陈,别名就是师爷陈。
向林清点头示意,师爷陈便伸手打开抽屉,从里面掏出了胀鼓鼓的信封,递给林清:
“阿清,我收到大佬的电话,说你会过来。这是你上个月的分红...”
顿了顿,他瞥了瞥一旁的马杰,也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明显干瘪很多的信封,“阿杰,你既然也来了,也顺便拿了自己那份。”
“谢谢师爷。”
马杰非常高兴地接过信封。
不过,对比了一下自己的信封与林清的信封,马杰的眼中闪过一抹羡慕之色。
不过,他倒没有太多的嫉妒。
林清又能打,而且又是二把手,分红比他一个跑腿小弟多,再正常不过...
离开兴业大厦,林清便问及马杰关于监视狗眼的事情。
拍了拍胸膛,马杰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清哥,你放心吧!我已经找到两个醒目仔,全天候24小时盯着狗眼,有什么动静,会立马通知你的。”
“很好...”
说话间,林清随手打开信封,里面有两叠厚厚的纸币,大致估摸了一下,大约有十万。
这只是新安义分支之一的二把手,每个月的分红!
社团收入,向来都是老大吃肉,手下喝汤。
可想而知,温斯顿的每月分红,肯定不少于二十万。
从马杰口中得知,水街帮所掌控的地盘,主要分布在北角区,棒棒夜总会、夜市、黑车行、还有小巴士线路等等。
保护费是收入的大头,除此之外,将偷回来的车子改装并销赃,也是收入来源的一部分。
算下来,水街帮一个月的收入,绝对超过一百万!
当然,这笔钱,得上交一部分给坐馆。
即便如此,这个数字,也非常地可观...
想了想,从里面拿了一万,递给马杰,林清随即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头:
“辛苦了,拿去饮茶!”
看到林清如此赏识自己,出手还那么大方,马杰颇有一种士为知己死的感觉。
虽然跟温斯顿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在水街帮混了这么久,他一直没能上位,基本上还是处于最底层的小混混阶层。
而如今,终于有人赏识自己的才华了!
想到这里,心情澎湃不已的马杰,开始表忠心:“清哥,以后有什么吩咐,随时call我!”
“好,晚上来夜总会,一起嗨皮。”
“某问题!”
目送马杰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林清不由眯起了双眼。
他之所以对马杰这么好,一方面自然是因为马杰与沈威的关系。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马杰这个人,值得结交。
在游玩《热血无赖》的时候,他就发现,马杰这个人,虽然比较懦弱,而且急于出头,往往会搞砸很多事情。
但是,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就是讲义气!
这年头,讲义气的古惑仔不多,很多都是只认钱不认人。
而且,在林清看来,马杰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没有用在对的地方。
短短的几次接触下来,他就可以知道,马杰对于北角区的街头形势,以及道上的各种规矩和黑话,都十分了解。
这么一个百事通,对于不熟悉这个世界,不熟悉新安义的林清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给新手指点迷津的好帮手!
。。。
夜幕,很快降临。
五彩的霓虹,迅速占领了整个香江。
灯红酒绿,让人们不禁沉浸在这座充满各种诱惑的城市当中。
一袭黑色西服的林清,准时抵达了棒棒夜总会。
显然,水街帮二把手兼头马的名头,以及
尤其是在昨天那场以寡敌众的,让林清这个名号,传遍了整个北角。
守在门口的两名保安,看到林清,立马点头打招呼道:
“清哥!”
“清哥!”
回以点头,林清随即问道:“大佬他们到了吗?”
“到了,他们在vip包厢。”
“嗯。”
走进夜总会,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音乐鼓浪,不断敲击着心脏,让人不由随之起舞。
穿过嘈杂的大厅,林清在服务员小姐姐的指引下,来到了vip区。
一打开包厢的门,他便看到温斯顿正拿着一个麦克风,在深情演唱着:
“风,继续吹...”
而康诺伊以及公爵,文森特几个得力马仔,都在妹子的作陪下,猜着拳、劈着酒。
看到林清,温斯顿立马上前揽住他的肩膀,将其拉到了,并且把另一个麦克风塞到他的手里:
“阿清!来,和我一起唱!”
刚陪着温斯顿唱了两首经典老歌,灌了几杯酒之后,林清发现马杰还不见踪影,于是便借着尿遁,出来给他打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才被接通:
“喂,阿杰,你在哪里?”
然而,令林清感到意外的是,电话另一边传来的,并不是马杰的嗓音,而是另一幅男性的嗓音:
“你好,马杰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
闻言,林清不由眉头一皱,随即追问道:
“你是谁?阿杰怎么了?”
“这里是北角差馆...”
一出门没多远,他就掏出手机,给马杰打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马杰接通了电话。
从略显慵懒且烦躁的嗓音之中,就可以知道,这个家伙肯定还赖在床上没起来。
“喂?阿杰,你在哪里?”
“赶紧起来!我准备去师爷那里,你和我一起去。”
“我在新光戏院外面等你...”
在戏院外等了十几分钟,林清便看到一辆的士停在路边,下车的正是身穿背心的马杰。
“清哥!”
看着向自己招手的马杰,林清迈步迎了上去,一起坐上了的士。
“两位老细,去边?(两位老板,去哪里)”
林清当然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师爷。
所以,他伸手拍了拍马杰的手臂,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
马杰虽然不能打,但是在水街帮混了这么久,察言观色的功夫还是到家的。
眼珠一转,他立马开口对司机说道:
“去兴业大厦。”
红色的士,再次启动,缓缓往前驶去...
。。。
新安义,源远流长,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时期的潮州鹤佬帮。
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组织架构。
坐馆,是整个新安义的龙头老大,也就是整个组织的首领。
而整个新安义在香江有多个堂口,红棍,就是每一个堂口的老大。
白纸扇,又称师爷,则是每个堂口的军师,负责辅佐红棍,打理好堂口的生意。
师爷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财务、对外交涉。
因为要求较高,所以,担任师爷一职的,一般都是精通法律的律师。
水街帮当然也有自己的师爷。
跟着马杰来到北角的兴业大厦五楼,一所私人小律所内,林清见到对方:
一个身穿西服,戴着黑框眼镜,身形消瘦的中年人,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前摆着一大堆账本和文件。
“师爷。”
这位师爷姓陈,别名就是师爷陈。
向林清点头示意,师爷陈便伸手打开抽屉,从里面掏出了胀鼓鼓的信封,递给林清:
“阿清,我收到大佬的电话,说你会过来。这是你上个月的分红...”
顿了顿,他瞥了瞥一旁的马杰,也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明显干瘪很多的信封,“阿杰,你既然也来了,也顺便拿了自己那份。”
“谢谢师爷。”
马杰非常高兴地接过信封。
不过,对比了一下自己的信封与林清的信封,马杰的眼中闪过一抹羡慕之色。
不过,他倒没有太多的嫉妒。
林清又能打,而且又是二把手,分红比他一个跑腿小弟多,再正常不过...
离开兴业大厦,林清便问及马杰关于监视狗眼的事情。
拍了拍胸膛,马杰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清哥,你放心吧!我已经找到两个醒目仔,全天候24小时盯着狗眼,有什么动静,会立马通知你的。”
“很好...”
说话间,林清随手打开信封,里面有两叠厚厚的纸币,大致估摸了一下,大约有十万。
这只是新安义分支之一的二把手,每个月的分红!
社团收入,向来都是老大吃肉,手下喝汤。
可想而知,温斯顿的每月分红,肯定不少于二十万。
从马杰口中得知,水街帮所掌控的地盘,主要分布在北角区,棒棒夜总会、夜市、黑车行、还有小巴士线路等等。
保护费是收入的大头,除此之外,将偷回来的车子改装并销赃,也是收入来源的一部分。
算下来,水街帮一个月的收入,绝对超过一百万!
当然,这笔钱,得上交一部分给坐馆。
即便如此,这个数字,也非常地可观...
想了想,从里面拿了一万,递给马杰,林清随即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头:
“辛苦了,拿去饮茶!”
看到林清如此赏识自己,出手还那么大方,马杰颇有一种士为知己死的感觉。
虽然跟温斯顿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在水街帮混了这么久,他一直没能上位,基本上还是处于最底层的小混混阶层。
而如今,终于有人赏识自己的才华了!
想到这里,心情澎湃不已的马杰,开始表忠心:“清哥,以后有什么吩咐,随时call我!”
“好,晚上来夜总会,一起嗨皮。”
“某问题!”
目送马杰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林清不由眯起了双眼。
他之所以对马杰这么好,一方面自然是因为马杰与沈威的关系。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马杰这个人,值得结交。
在游玩《热血无赖》的时候,他就发现,马杰这个人,虽然比较懦弱,而且急于出头,往往会搞砸很多事情。
但是,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就是讲义气!
这年头,讲义气的古惑仔不多,很多都是只认钱不认人。
而且,在林清看来,马杰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没有用在对的地方。
短短的几次接触下来,他就可以知道,马杰对于北角区的街头形势,以及道上的各种规矩和黑话,都十分了解。
这么一个百事通,对于不熟悉这个世界,不熟悉新安义的林清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给新手指点迷津的好帮手!
。。。
夜幕,很快降临。
五彩的霓虹,迅速占领了整个香江。
灯红酒绿,让人们不禁沉浸在这座充满各种诱惑的城市当中。
一袭黑色西服的林清,准时抵达了棒棒夜总会。
显然,水街帮二把手兼头马的名头,以及
尤其是在昨天那场以寡敌众的,让林清这个名号,传遍了整个北角。
守在门口的两名保安,看到林清,立马点头打招呼道:
“清哥!”
“清哥!”
回以点头,林清随即问道:“大佬他们到了吗?”
“到了,他们在vip包厢。”
“嗯。”
走进夜总会,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音乐鼓浪,不断敲击着心脏,让人不由随之起舞。
穿过嘈杂的大厅,林清在服务员小姐姐的指引下,来到了vip区。
一打开包厢的门,他便看到温斯顿正拿着一个麦克风,在深情演唱着:
“风,继续吹...”
而康诺伊以及公爵,文森特几个得力马仔,都在妹子的作陪下,猜着拳、劈着酒。
看到林清,温斯顿立马上前揽住他的肩膀,将其拉到了,并且把另一个麦克风塞到他的手里:
“阿清!来,和我一起唱!”
刚陪着温斯顿唱了两首经典老歌,灌了几杯酒之后,林清发现马杰还不见踪影,于是便借着尿遁,出来给他打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才被接通:
“喂,阿杰,你在哪里?”
然而,令林清感到意外的是,电话另一边传来的,并不是马杰的嗓音,而是另一幅男性的嗓音:
“你好,马杰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
闻言,林清不由眉头一皱,随即追问道:
“你是谁?阿杰怎么了?”
“这里是北角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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