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我喜欢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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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不成熟的建议,建议搭配《D大调卡农》食用,祝阅读愉快~)
    当一根一根蜡烛亮起来的时候,乔聿北再看清楚屋里子的全貌。
    这是一个相当温馨的住所,地方不大,一层大概百平米左右,家具是那种老式的红木家具,沙发用白布包着,阳台窗边放着一张小茶几,还有一把摇椅。
    乔聿北脑子里奇怪的想起沈月歌卧室的构造,似乎阳台旁边也有这样一个小茶几,不过放着的不是摇椅,而是榻榻米,他记得墙角还放着一个书架……
    这样想着,便朝墙角看去,果然,一模一样的位置,一模一样的书架。
    乔聿北终于察觉到为什么一眼就觉得这里眼熟了,因为这里的构造,很多细节,都像极了沈月歌住的公寓。
    沙发挨着的那面墙上,有一副山水画。
    雾气缭绕,山林耸立,说不出的一股高洁之感,旁边题字——宁静致远。
    印章的名字是沈广林。
    “帮我把这个白布揭开。”
    月歌的声音,拉回了乔聿北的思绪,他回过头,跟沈月歌将白布揭开,沙发才露出来。
    她坐在沙发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他坐过来。
    乔聿北不想表现的像是小狗那么听话,偏偏沈月歌那么温柔的看着他,他就有点没骨气,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坐在了沈月歌旁边。
    她往他肩头一靠,闭着眼睛,好一会儿才低声道,“我小时候在这里长大的。”
    乔聿北动作一顿,沈月歌继续道,“这是我外公的房子。”
    乔聿北想起刚刚沈月歌擦拭的那张片里的老人,慈祥又不失严肃,原来是外公……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乔锦年假扮情侣吗?”
    乔聿北耳朵一动,这是他一直好奇的事情。
    月歌抿起唇,“我外公去世的时候,我在国外上学,回来的时候,没有见得上他最后一面,我父母……”
    她顿了顿,“那时候关系很紧张,闹离婚,我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他们一直这样,我出国其实也是想躲着他们,参加完葬礼,我就走了,一直到两年多前,我刚毕业……”
    “我妈突然打电话让我回来,跟我说外公的房子出了事,我就回来了,我回来之后,才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原来是公司出了问题。”
    她笑容有点嘲讽,“于是想起来还有个女儿没有出嫁,联姻啊,多好的选择,所以当我遇见同样遭遇这样问题的乔锦年,听见他的提议的时候,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乔聿北蹙起眉,他并不迟钝,沈月歌说的或许是事实,但是她应该是隐瞒了一部分不愿意开口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一套房子,应该不至于让她受摆布。
    他没问,沈月歌能跟他说这些话,就已经是他以前都不曾想的事情。
    为了安慰他,把自己的伤口展露给他看,乔聿北那一瞬间,心里突然软的一塌糊涂,就这样一个人,他怎么会舍得放开她。
    他没说话,只是搂着她的手臂,更紧了些,好一会儿才醋意翻腾道,“你就没想着跟乔锦年假戏真做,他有钱,长得也还——勉强。”
    勉强?
    沈月歌……
    之前有无聊的人,对海城这些名门公子做了一个颜值排名,乔锦年稳居top1(乔聿北当时没在国内,所以不在榜上)。
    乔锦年要是知道自个儿弟弟形容自己的长相,是“长得勉强”不知道会不会被气到变形。
    小王八蛋,套我话是吧。
    月歌眯起眸子,感慨,“我也不是没想过……”
    小狼狗手上动作一僵,瞪着她,正等她说完作死的话,琢磨着怎么把她“教育”一番,就听见沈月歌慢悠悠道,“可惜乔锦年太聪明了,他要是跟我玩心眼,我肯定玩不过他,我还是喜欢笨一点,傻一点的,我能管得了他的。”
    乔聿北嘴角抽了抽,“你特么说谁傻呢?!”
    “我提你名字了吗,”月歌笑得十分可恶,“这儿快就对号入座了。”
    乔聿北心里被她撩拨的发痒,直接将人摁在沙发上吻了起来。
    月歌歪头躲着,“别闹,我外公照片还在外面挂着呢!”
    “那就让外公看。”
    “看一个头!”
    月歌薅着他的狗毛,“再闹下次不带你来了!”
    乔聿北不服气的在她嘴角咬了一口,而后才不爽的松手。
    起身的时候,碰到了茶几边的箱子,里面“叮咚”响了一声,“这是什么?”
    乔聿北拆开一看,里面是一个小孩儿玩的,木质桌面钢琴,大小也就小臂那么长,原木色,边角打磨的十分光滑,琴盖上,还贴着一个小标签,只不过已经看不清上面的字了。
    月歌伸手在上面摁了一个音节,清脆的声响里面从琴键上传来,她扭头笑着说,“我教你弹支曲子吧。”
    乔聿北面色平静的来了句,“一根手指谈完一支曲子吗?”
    沈月歌……
    臭小子,居然嘲讽她不会弹钢琴!
    她羞恼道,“到底学不学!”
    “学。”
    前两个音符蹦出来的时候,乔聿北就知道这是《卡农》。
    她每个调子都记得特别清楚,至少乔聿北没听出来她弹错那个调,但是——她真的是一根手指弹的,硬生生把一首节奏很快的曲子,弹出了萨克斯的感觉。
    乔聿北终于确定,沈月歌就是那种标准的手残党——理论知识非常丰富,实践能力为零。
    关键是她一点不觉得自己弹得差,弹完还一本正经的问他,“记住了没?我再弹一遍?”
    乔聿北……
    “我试试。”
    他手指碰到琴键,停顿了两秒,然后在琴键上拨动起来。
    他手指十分灵活,月歌纠正他哪个调子错了的时候,他能迅速调整过来,月歌指间零零碎碎的音符,在他指下却连贯成了乐章,然后越来越流畅,越来越自然。
    弹到后来,月歌几乎是有点震惊的看着他,“你会弹啊?”
    “不会,”乔聿北顿了一下,又道,“第二次弹。”
    “第一次弹什么时候?”
    “四五岁?”
    沈月歌……
    她磨着牙,十分不爽,“你别告诉我这是天赋?”
    乔聿北垂着眼帘,“谁知道呢……”或许是还真是天赋,毕竟生物学上,不是有遗传这个说法。
    “我学了这么多年都没学会,你上手就会?”月歌相当不服气。
    “我手速快啊。”当年电竞界的“中单杀神”可不是徒有虚名。
    月歌挤兑,“对啊,毕竟单身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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