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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只能乘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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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外脸阴了下来:“我叫彼得.佩卡里克。”
    周云说:“你得用一个中文名字。我给你取一个。你就姓皮,名德。皮德。”
    直到周云解释了两遍,皮德才落到了老外的头上。
    两个人出了小餐馆,向着马车店走来。
    回到了马车店,周云让店老板将自己旁边的那间屋开给了皮得,让他去睡觉。
    连续几天没吃没睡的皮得,终于安稳的睡着了。
    周云却没有睡,他在抽烟望着屋顶。看着那烟升起慢慢地飘散,周云的心情却无比不安。
    今天皮德能请周云如此的帮他,是有原因的。
    在上一世,周云看过一份资料。那资料上记载,在德国进攻波兰前,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有一位捷克斯洛伐克人带着一份德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制定的联合军事计划,逃到了东方,来到了中国的上海。
    这个捷克斯洛伐克人叫彼得.佩卡里克。
    彼得.佩卡里克到了上海后,便准备将这一消息卖出去,换回一大笔的美元,带着全家的人去美国生活。
    但是,彼得.佩卡里克到上海后的第三天,便死在了法租界的小巷子里。你身上的情报也丢失了。
    据后人推测,彼得.佩卡里克是被日本特工给杀的。德国情报部门给日本情报部门发了电报,并送达了一张彼得.佩卡里克的照片。请日本特工杀了他,夺回那份情报。为此,德方付出了价值一百五十万美元的钢材。
    想不到,自已穿过来后,这件事竟然让自已碰上了。
    虽说周云有前世的记忆,知道这件事。但是,情报内容却不清楚。只知道德国马上要进攻波兰了。
    所以,周云才不会放过彼得.佩卡里克。他要拿到那份情报。
    而且周云发现,彼得.佩卡里克对自已有一份超级信任。也许是自己救了他,也许自已在真心的帮他,也许他需要一个靠山或者是情报出手人。
    对于最后一点,周云十分确定。上一世中,彼得.佩卡里克就是拿情报到上海贩卖。可惜的是,他谈好的卖家没能买到他手上的情报,却见到了他的尸体。
    既然如此,说明彼得.佩卡里克来上海,就是想挣钱的。
    他这一趟来的也很难,竟然跑到了聊城这个地方来了。肯定是被人追杀到了此地。
    不过,他应该命不该绝于聊城。上一世没有周云,他也能逃到上海。这一世有周云的帮助,他应该更顺利。
    周云笑了起来,就象等待猎物的狼!
    不过,计划得改变了。
    原本周云准备坐火车走。现在看来,坐火车肯定会被人盯上。主要是皮德太显眼了。所以,不能坐车,也不能坐船。
    那就只能坐马车了。周云住下的这家马车店,就有租车的业务,可以帮顾客拉货到北平上海,就是武汉都行。
    这里到上海有八百多公里。用马车跑的话,一百公里跑五个小时,八百公里需要四十个小时。吃住都在马车上,不用下车。
    也就是说,三天内,就可以到上海。
    如果坐火车,只需一天多时间,快一倍。
    坐船的话,可能需要两天半。
    综合各方面的原因,周云觉得,还是坐马车好。
    拿了一包烟,周云找到了店老板。周云是住客,老板认识他。
    周云递上一支烟,问老板:“我想在聊城带一批货去上海,请你们的马队的车的话,多少钱?”
    店老板一听,这是大生意啊!急忙给周云到茶。
    上了茶,两人才谈起生意来。
    老板报价,从聊城到上海,一辆马车需要两千法币。
    周云探清楚后,便出了店,到街上看行情了。
    坐马车也会引人注意!但是,做生意运货,那就不会让人怀疑。周云运货是假,运皮德是真。
    在市场上转了一圈,考虑到夏天快过了,该进冬天的货了。夏进冬出。这是生意人的经验。这样的话,可以在夏天买到便宜货,冬天再高价卖出去,中间赚一大笔钱。
    最后,周运挑到了冬天卖的货──千张袄。
    聊城地处运河岸边,明清时聊城的临清的皮毛业就很兴旺。早先皮毛工人将裁制皮袄的边角余料按颜色和形状缝制成大小不同的方块,拿到皮货市场上去卖。后来人们又按照皮毛的颜色搭配剪裁成皮袄,这就是最初的“千张袄”。
    由于它价廉物美,很快就成了皮毛市场上的畅销货。千张袄由此成为独具特色的皮毛产品。千张袄的花色品种和规格款式多种多样,按其色泽可分为白色、黑色和花色,根据毛的长短可分为大毛、平毛、小毛等品种,
    千张袄手感柔软、轻便、保温性好,与整皮滩羊皮袄有同样的御寒能力,毛皮色泽与整皮滩羊皮袄亦很难分辨,甚至在某些方面优于整皮。
    如整皮厚薄不匀,容易粘结成毡,而千张袄则可根据皮色任意搭配,使其厚薄均匀,毛花横竖颠倒总向下垂,久穿也不成毡。
    上海人非常讲究吃与穿。这千张袄在上海,已经有市场。有商人在做这个生意。
    但周云不同他们,商贩们要资金周转,所以不敢反季进大批的货,造成资金短缺。周云则是手上有闲钱,可以屯货。
    周云一下子买了五万法币的千皮袄。付了定金后,让老板送货到大车店,拿剩下的货款。
    接下来,周云继续向前转。
    突然,他看到了一只小狗只围着一个坛子转。
    “这狗怎么啦?”周云问一个人。
    那人说:“这狗是一只流浪狗,每天,它都来这里,舔地上掉湿的酒吃。”
    狗吃酒?
    周云还是第二次听说。
    上一次,是在上一世,周云的朋友养了一条小狗,那狗也是喜欢吃酒。每次周云喝酒,它都要过来讨酒喝。不给的话,他就在地上转圈圈。
    这让周云想起了那个朋友,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这时,那条小狗竟然向周云走来。它的眼神亮晶晶地看着周云。
    周云不禁心一动,你不会也是穿过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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