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晴朗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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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边缘是温馨的角落,角落里芳香四溢,春风拂拂,花丛里的小兔子穿着红色衣裳,捧着银光闪耀的笔记本,摇晃着脑袋,风一起,满世界的糖果味。
林然如果不是在做梦就一定是在梦里。
沉浸在梦中,时间过得很快,带着江风的凉爽,林然放弃挣扎,接过女孩递给自己的笔记,就着路灯翻看起来。
之前还说起过不能站在马路上看稿子,拿到笔记本后,林然也没想太多,打开本子就看了起来,和想象中的场景不同,想象中,如此童话般出现的女孩写小说的本子应该是字迹清秀,透着少女的香味。
星夜,江风,女孩和稿子,一切看起来美好的不真实,透着拼凑而成的荒唐,生活本就是荒唐的,这才是它的本来面目吧。
林然皱眉,仿佛眉间有铁丝扎压成网,女孩焦急等待,来回走动,绕着林然公转自转。
林然的眉头却是越皱越紧,最后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声:“这真是你的本子?”
“是啊?保证原创。”女孩拍拍胸口,做出承诺。
“你这字,不是,你这本子,这上面确定是文字吗?”
“啊?当然,你看不懂?阿这。”
如果说这能算文字的话,林然真的无言以对,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五颜六色的笔暂且不说,字体有大有小,有正有歪,这也就算了,夹杂着字母和数字,标点符号几乎没有,这些也忍了,毕竟,也许是灵感特别汹涌,手实在是跟不上大脑,林然自认没有天赋,面对别人的稿子,肯定不能因为自己没有天赋而先入为主就看低了别人的才华,所以他忍了,忍习惯了。
没有标点符号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最多就是自己断句——
就当作是读乔伊斯的巨著《尤利西斯》,虽然难受一些,可是总还是能读下来。
可是,哪有作者会把自己小说写成这样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拿给别人看,林然有些生气,大半夜的不能回家休息,要看这样的东西,读了半天也没有读到成段的剧情,但是等一等,海斯特拉齐亚花是什么?
杜奇马丁桂族又是什么种族。
飞翔的长有尖角的巨人为什么会驯养一种名为31ed的植人,再等一等,植人又是什么?
长有羽毛的孔雀状的机械昆虫为什么能够进入植人的梦中。
这种种族以植人的泪水为食物,后来发现同样是实用泪水,机械昆虫的寿命都不同。
尖角巨人又为什么和植人开战——
总而言之,到底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这种大小的笔记本,一页的字数大约是250-300字,单纯300字左右的篇幅中,涂涂改改就有不下二十处,与其说这是一页小说不如说是废弃的——菜谱。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故事。”林然坦率地说。
“不,你可以理解的,我写的很清楚。”
“我看不清楚。”
“那是因为这里光线不好,我们可以去亮一点的地方,要不然我们去便利店吧,那里24小时开着,也不会赶客人走。”
林然往罗森方向看了一眼,点头,接受了女孩的建议。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晴朗。”女孩说完欢快地朝便利店走去。
对面街角的罗森,透明的玻璃,白色的灯光,一处亮晃晃的世界。
“老师叫林然吧。”
“你连名字都偷听到了?”林然无奈地拿着晴朗的小说,走进便利店,来到冷柜前犹豫着是不是要买一瓶咖啡。
现在喝咖啡,这是准备直接放弃一个夜晚并且同时放弃宝贵的清晨。
连续十几个小时,他和写作就无缘了啊,即使能够勉强坐在书桌旁,大脑也很难组织出可用的句子,到后来,不甘心伴随无法写作的罪恶感交替考验灵魂,这是可以预想的状态。
于是,林然放弃了买一杯咖啡的念头,转而走到热饮机前,选了一杯热豆浆。
“你要不要?”
晴朗点头,几分钟后,两人各自捧着一杯豆浆,站在玻璃墙旁的长桌前。
不足四十厘米宽的长桌上平摊开的笔记本被罗森的灯光照的清清楚楚。
“你看看,这些是女孩子写的吗?”
“诶?好像是有一点乱哦,但是还好啦,主要剧情都已经写出来啦。”
“不是这个,你有没有更清楚的笔记,比这个好读一些的,或者说比这个完整一些的故事,一个片段也行。你这个恕我无能,看不出是一段什么样的剧情。”
“是巨人族为了保卫自己的信仰和其他种族战斗的故事,你可以理解为……嗯……”晴朗思考了一番,从脑海中挤出一句,“你可以理解为,巨人绝不为奴。”
林然:……巨人当然不为奴……
这女孩是努力说了一句她以为他能听懂的话?
好像没这个必要,不过一句话概述整个故事的看起来简单却并非每一个写作者都能说清楚。
有些作者被问及,“你写的故事是讲什么的?”作者能洋洋洒洒说一大堆,少说几百字,多则上千字,旁人昏昏欲睡,努力去理解还是无法明白到底说了些什么。
这不是说作者的故事就一定不好看,但旁边的人没有耐心听几百字几千字的介绍。
何为概括?这是一种能力,一句话说清楚一本书的主题内容,这是一种必要的能力,不仅是为了帮助读者和编辑理解,也是为了自己能清楚知道正在写的故事是什么。
可贵的是,虽然笔记乱七八糟,和几个月没有打扫的房间一样破乱不堪,但是晴朗概括故事的能力倒是不错。
“所以是个奇幻故事?有点像魔兽世界那种吗?”
女孩惊呼,“天啊,我就知道,一定会遇到知己的,我就想写一个荡气回肠的魔幻故事,是魔幻,不是奇幻,不对,是奇幻。”
左手摆到右手,右手又回到左手,木偶一般来来回回,奇幻和魔幻让晴朗困扰了,事实上,林然想说,这不重要,或者说真的没那么重要。
林然如果不是在做梦就一定是在梦里。
沉浸在梦中,时间过得很快,带着江风的凉爽,林然放弃挣扎,接过女孩递给自己的笔记,就着路灯翻看起来。
之前还说起过不能站在马路上看稿子,拿到笔记本后,林然也没想太多,打开本子就看了起来,和想象中的场景不同,想象中,如此童话般出现的女孩写小说的本子应该是字迹清秀,透着少女的香味。
星夜,江风,女孩和稿子,一切看起来美好的不真实,透着拼凑而成的荒唐,生活本就是荒唐的,这才是它的本来面目吧。
林然皱眉,仿佛眉间有铁丝扎压成网,女孩焦急等待,来回走动,绕着林然公转自转。
林然的眉头却是越皱越紧,最后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声:“这真是你的本子?”
“是啊?保证原创。”女孩拍拍胸口,做出承诺。
“你这字,不是,你这本子,这上面确定是文字吗?”
“啊?当然,你看不懂?阿这。”
如果说这能算文字的话,林然真的无言以对,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五颜六色的笔暂且不说,字体有大有小,有正有歪,这也就算了,夹杂着字母和数字,标点符号几乎没有,这些也忍了,毕竟,也许是灵感特别汹涌,手实在是跟不上大脑,林然自认没有天赋,面对别人的稿子,肯定不能因为自己没有天赋而先入为主就看低了别人的才华,所以他忍了,忍习惯了。
没有标点符号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最多就是自己断句——
就当作是读乔伊斯的巨著《尤利西斯》,虽然难受一些,可是总还是能读下来。
可是,哪有作者会把自己小说写成这样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拿给别人看,林然有些生气,大半夜的不能回家休息,要看这样的东西,读了半天也没有读到成段的剧情,但是等一等,海斯特拉齐亚花是什么?
杜奇马丁桂族又是什么种族。
飞翔的长有尖角的巨人为什么会驯养一种名为31ed的植人,再等一等,植人又是什么?
长有羽毛的孔雀状的机械昆虫为什么能够进入植人的梦中。
这种种族以植人的泪水为食物,后来发现同样是实用泪水,机械昆虫的寿命都不同。
尖角巨人又为什么和植人开战——
总而言之,到底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这种大小的笔记本,一页的字数大约是250-300字,单纯300字左右的篇幅中,涂涂改改就有不下二十处,与其说这是一页小说不如说是废弃的——菜谱。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故事。”林然坦率地说。
“不,你可以理解的,我写的很清楚。”
“我看不清楚。”
“那是因为这里光线不好,我们可以去亮一点的地方,要不然我们去便利店吧,那里24小时开着,也不会赶客人走。”
林然往罗森方向看了一眼,点头,接受了女孩的建议。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晴朗。”女孩说完欢快地朝便利店走去。
对面街角的罗森,透明的玻璃,白色的灯光,一处亮晃晃的世界。
“老师叫林然吧。”
“你连名字都偷听到了?”林然无奈地拿着晴朗的小说,走进便利店,来到冷柜前犹豫着是不是要买一瓶咖啡。
现在喝咖啡,这是准备直接放弃一个夜晚并且同时放弃宝贵的清晨。
连续十几个小时,他和写作就无缘了啊,即使能够勉强坐在书桌旁,大脑也很难组织出可用的句子,到后来,不甘心伴随无法写作的罪恶感交替考验灵魂,这是可以预想的状态。
于是,林然放弃了买一杯咖啡的念头,转而走到热饮机前,选了一杯热豆浆。
“你要不要?”
晴朗点头,几分钟后,两人各自捧着一杯豆浆,站在玻璃墙旁的长桌前。
不足四十厘米宽的长桌上平摊开的笔记本被罗森的灯光照的清清楚楚。
“你看看,这些是女孩子写的吗?”
“诶?好像是有一点乱哦,但是还好啦,主要剧情都已经写出来啦。”
“不是这个,你有没有更清楚的笔记,比这个好读一些的,或者说比这个完整一些的故事,一个片段也行。你这个恕我无能,看不出是一段什么样的剧情。”
“是巨人族为了保卫自己的信仰和其他种族战斗的故事,你可以理解为……嗯……”晴朗思考了一番,从脑海中挤出一句,“你可以理解为,巨人绝不为奴。”
林然:……巨人当然不为奴……
这女孩是努力说了一句她以为他能听懂的话?
好像没这个必要,不过一句话概述整个故事的看起来简单却并非每一个写作者都能说清楚。
有些作者被问及,“你写的故事是讲什么的?”作者能洋洋洒洒说一大堆,少说几百字,多则上千字,旁人昏昏欲睡,努力去理解还是无法明白到底说了些什么。
这不是说作者的故事就一定不好看,但旁边的人没有耐心听几百字几千字的介绍。
何为概括?这是一种能力,一句话说清楚一本书的主题内容,这是一种必要的能力,不仅是为了帮助读者和编辑理解,也是为了自己能清楚知道正在写的故事是什么。
可贵的是,虽然笔记乱七八糟,和几个月没有打扫的房间一样破乱不堪,但是晴朗概括故事的能力倒是不错。
“所以是个奇幻故事?有点像魔兽世界那种吗?”
女孩惊呼,“天啊,我就知道,一定会遇到知己的,我就想写一个荡气回肠的魔幻故事,是魔幻,不是奇幻,不对,是奇幻。”
左手摆到右手,右手又回到左手,木偶一般来来回回,奇幻和魔幻让晴朗困扰了,事实上,林然想说,这不重要,或者说真的没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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