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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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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法提斯跟着雷翁久了,才发现他其实是个最正经的商人,但这样说又有些冤枉他,因为他对买卖一窍不通,靠的都是雅米拉的鼎力相助,他所做的不过是把时间都拿来跑商,却不见得有多大的兴趣,当时的法提斯一直都不明白他的用意。他们的驮马走遍了大陆,背遍个各个地方最廉价或是最昂贵的货物,日瓦车则的生丝,窝车则的海盐,亚伦的葡萄酒,杰尔喀拉的天鹅绒,阿默拉德的瓷器与枣肉,图尔加的香料,库劳的生铁和德赫瑞姆的小麦。雷翁在路途之中从不多言,只是叫大家默默赶路,实在疲惫便让雅米拉弹奏几首诙谐的小曲,仿佛尽一切办法提高挣钱的效率,大家倒也没有怨言,因为他待人和善,工资从不拖延,伙食也应该是商队里最好的,常有苹果和橄榄,有时还有葡萄酒留下。但每次所赚的钱他也并不体现出多大的热情,只是吩咐雅米拉妥善保管。攒够了钱就找到城镇开工厂,如今日瓦车则的天鹅绒厂,提哈的生铁厂还有维鲁加的炼油厂最早都是他开的。
    唯一能体现出他性格的,就是他帮助镇长商队的举动了。他总是主动要求帮助镇长的商队,在路上遇到山贼,海寇或是绿林强盗时,他就挥舞着他那有缺口的战士长剑(据说是在苏诺的武器铺淘来的旧货)带着法提斯和十几个商队护卫,骑着他们瘦弱不堪的旅行马,分队冲散乱撞过来的强盗,然后再自己身后的步兵一拥而上。除此之外,他喜欢逛酒馆或许也能体现一点,而且每次总能有人被他带进队伍,成为今后最坚定的战友。
    “不知你母亲会不会提及他们。”法提斯的目光中显现出追忆的痕迹,“贝斯图尔,班达克,波尔查…”说道这,法提斯注视费尔扬斯的神情突然有些改变,显得有些不自然,但很快遮掩过去。费尔扬斯听的很认真,倒也没有察觉。母亲还常提及杰姆斯叔叔。”
    “啊那个老顽童,”法提斯哈哈大笑起来,“改天我还可以带你去见他,不过我们那时候还没有认识他啊。”
    花了大概两年的时间,雷翁的厂子开遍了大陆,一个星期能有近万第纳尔的收入,这时我们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又到了苏诺,驮马还背着大量的货物。雷翁让雅米拉清点一下货物。
    “两匹驮马的香料,三匹驮马的枣肉和瓷器,还有些零零散散的染料。”雅米拉还是那样一丝不苟。
    雷翁吩咐都在这卖了。
    雅米拉以为他突然糊涂了,耐心地跟他解释,香料要在日瓦车则卖,枣肉和瓷器要到日瓦丁卖,染料则要去维鲁加。
    雷翁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冷静,要求都在这卖了,顺便再卖了两匹驮马,以后不需要那么多驮马了。雅米拉吃惊之余还是老实地招办了,她一向乖顺听话。
    等到雅米拉卖完了东西出来,雷翁带着我们所有的第纳尔走去了市场,让我们呆在旅馆等他。
    第二天早上,他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认不出来他,因为巨盔遮住了他的脸,硬皮甲开阔了他的胸膛,板甲靴走起路来锵锵作响。他的腰间别着漆黑硕大的钉头锤,背上的巨剑在晨光下闪闪发亮。他背上背了一打盾牌:骑士扇形盾、筝型盾,重型阔盾,精锐骑兵盾,让他们自己挑。紧接着武器铺送来了好几杆质地优良的骑枪,最笨重的巨型骑枪他留给了自己。还有一把攻城弩则交给了班达克。走到城门外时,马匹贩子点头哈腰,毕恭毕敬地告诉他们,要的马都安置好了,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们是否满意。
    雷翁看了一眼,让雅米拉在路上把其中两匹瘸腿猎马治一治,马匹贩子抹了抹汗,说那两匹马就当送我们的。雷翁笑了笑,让法提斯,贝斯图尔他们骑上健壮的猎马,自己则骑上中间最显眼的那匹战马。
    雅米拉跺了跺脚,还是笑脸嘻嘻地拉住雷翁,问他还剩多少钱。
    雷翁拍了拍脑袋,丢给她一个钱包,雅米拉掂量一下,脸色都青了。
    “就剩150第纳尔了?”
    “嗯还是昨晚在几个强盗的身上捡出来的。”
    “事实上,当我们换了好马,卖了所有的货物,雷翁叫我们跟他上路,目标是日瓦车则。”法提斯望着窗外,怅怅然地说道,“我当时感觉就是我们所做的一切跟两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我们有钱了。但这有什么用呢?然而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时间的流逝或许是很苍白无力的,到头来,人们还是在原地打转。”
    当清晨他们来到北海广阔的海岸时,远远地望见了远处的维基亚军队,旗帜迎着海风飘扬,图案是在日瓦车则城见过无数遍的了。雷翁让大家在这等他,他独自一人迎着军队而去,没有人知道他要去跟那臭名昭著的马利加说些什么。当他回来的时候,他让波尔查去把整个海岸探索一遍,把海寇的踪迹统统记录下来,晚上回日瓦车则跟大家会合。其他人则跟着他进日瓦车则好好休息,因为晚上可能有活干。晚上,雷翁轻手轻脚地挨个把他们叫醒。日瓦车则街上冷清清的,天灰蒙蒙的,四下无光,全凭感觉摸索着街道。雷翁在城门口又跟镇长说了几句话,他早已是老熟人了。他们随后出城,在一望无际的海岸上奔驰,夜晚的海边冷的瘆人,只有大海深沉的呼吸,咏叹着无人可知的命运。走过平坦的海岸,曲折的地形渐渐显露了出来,波尔查让大家下马,压低脚步悄无声息地走到峡谷的入口。
    从这入口望下去,岸边停留着几艘巨大的龙骨船。自北方战争以来,越来越多的诺德人从北方的苦寒之地飘扬过海而来,搭载的就是这种船只。许多人在无垠的海面上迷失了方向,来到了日瓦车则周边那广阔的海岸线上,干脆就做了强盗,也就是为人共知的海寇。他们为数众多,对于日瓦车则周边的平民危害甚大,平时常能见到海滩上遗留下的平民的尸体,而且那些尸体往往都没了脑袋。他们也有聚居之所,夜晚就回来补给,白天就出去掳掠,物资都屯积于此,而且这种地方往往极为隐蔽,易守难攻。马利加波耶本就是个无德的领主,从来只管自己的享受,偶尔在海滩边上巡逻,抓住几队耀武扬威的海寇,关进城中而已,所作所为只是放任他们做大。
    法提斯这才明白,原来雷翁早上跟马利加商量的是攻打海寇老巢的事情。“头儿,这的行话管这地方叫海寇码头。他们现在应该都在享受早上掳掠来的美酒,赶紧把他们拿下吧,里面屯了不少好东西呢!”波尔查操着一口浓浓的库吉特口音,低沉的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雷翁摆了摆手,叫大家围过来。这个地方入口太窄,我们如果所有人进去,一旦撤退就有可能堵在这进退不得。”雷翁冷静地说着,音调不带一丝波动,“这样,法提斯,艾雷恩,波尔查,贝斯图尔,班达克。你们五个人都是一身海寇的装备,就假装海寇进去,千万不要说话。然后等待时机,我会带着两个人杀进去,等到我们就里应外合,一定能够取胜。”大家都认同他的计划,于是法提斯他们就准备去了。后面的事情不难想象,”法提斯把目重新转移到了诗人身上,仿佛从一场梦中苏醒过来,“毫无防备的海寇被我们杀的一个不剩,不过这些诺德人能在尽情享受的时候被痛快地杀死倒也算好命了。”
    一场杀戮之后,整个峡谷弥漫着血腥的气息,雷翁带着队伍把战利品搜刮一空,坐在海滩边上休息。天色将近拂晓,远处的云层显露出淡淡的紫红色的光彩,静静地照映着海面。法提斯杀了两个海寇,都是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精准地找到链铠的缝隙,然后一剑刺穿了这些强盗的咽喉,他头一回感到自己战斗的价值,他认为这才真正保护了弱者。正当他兴冲冲地想向雷翁表达自己兴奋的感受时,他却发现雷翁摘下巨盔,没有一丝欣喜,海风凝固了他脸上的血迹,因而显得有些冷酷。法提斯收住了疾行的步伐。后来我才真正发现自己的无力,”法提斯顿了顿,“你能想象那种情景吗,当你拼死把一个村庄从强盗的控制下救了出来,两天后却发现那地方已被战火侵毁,冤魂四散而去。我们所做的就像是在火海之中奋力抛进一滴水,转瞬之间就蒸发掉,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雷翁是对的,他不能使自己太高兴,因为太大的反差会摧毁一个人坚持下来最重要的东西:信心。”事实上,他们接下来所做的事情才是真正的骑士该做的事情,至少法提斯是这样认为的。他们摧毁各个地方的强盗老巢跑遍大陆追捕各个地方的强盗,应当说雷翁在那些响马,雪原强盗,海寇中的名气要比一般的小领主大的多。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路上,晚上只睡很少的时间,有时甚至彻夜赶路。维吉亚银白无边的雪原,诺德曲折陡峭的峡湾,斯瓦迪亚茫无涯际的平原,罗多克绵延横亘的山脉,库吉特苍茫广阔的草原,萨兰德荒凉浩瀚的黄漠,处处留下了他们的足迹。雷翁还时不时会在酒馆找到求助的农民,拜托他的队伍去赶走袭扰村子的强盗,但他们没有镇长给出的那样丰厚的第纳尔,只有自己辛苦在强盗搜刮,军队掠夺后仅仅剩下的一点口粮。雷翁往往见到他们,眼神就变得柔和许多,日夜兼程赶往他们的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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