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佛道双修金岩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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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山林中跋涉了整整五天,丁荒才走出大山,来到绵州东南的涪城附近,距离绵州城还有五六十里地。
涪城与果州之间也就四百多里地,路途本来不远,哪怕穿山越岭,以驴僵的脚力一两天就能跑到。
无奈他身边带了个拖油瓶, 速度实在提不起来,只能慢慢行走,所以才拖这么长时间。
姥三秤这厮虽然不是半尸之身,但常年接触僵尸,身上也染了浓重尸气,驴马惊恐,不能骑马坐车, 只能和大黑一起跟在驴僵后面走路。
幸亏他是夷人, 从小就走惯了山路, 徒步而行也勉强跟得上驴僵,不然还会花更多的时间。
“唉呦呦,主人啊!小人实在走不动了。”
涪城以东的涪水边上,姥三秤坐在地上不住呻唤,抬起一只脚叫道:“我已经穿坏七双草鞋了,你看我的脚,都是血泡。哎呀呀,我不行了,我实在走不动了。主人,我们在这里歇一晚上再走吧?”
“歇什么歇?”
丁荒在驴僵背上呵斥:“今晚就是约定汇合的最后一天,一定要赶到绵州城,不然燕赤霞那老家伙一定会舍了我们,自己去安龙山!没他带路,我们这次就白跑一趟了!”
姥三秤疑道:“不会吧?这是你的任务,那燕老头只是领路而已,没了主人,他怎么做事?”
丁荒冷笑道:“那老家伙的性情我很了解, 一听捉妖,比你抢钱还急,能等我们两天就不错了,等不到我,一定会甩了我自己单干的。”
姥三秤还是痛苦不堪,呲牙叫道:“可是小人真的走不动了,我的脚疼的厉害,骨头都快散架了。”
“你这个废物,让你不要来,你非要跟来,跟来就给我添麻烦!”
丁荒很是恼火,挥动马鞭在他背上抽了两记,喝道:“要不是你拖累,我就能按时到达,就不会耽搁三天时间!给我起来,要不我抽死你!”
姥三秤在地上打滚,抱着头哀嚎道:“哇呀呀,不要打。主人怎么不讲道理,明明是你让我跟来伺候你的, 可不是我自己要求来的。”
“一路上你骑着驴,舒舒服服,一点力气都不费。我只能凭自己一双脚掌在你后面跑,换成其他人,早就累死了,你还不满意。主人,呜呜,你做事不公,我不服!”
“呵呵,你这蠢东西,还敢顶嘴了?”
丁荒怒笑一声,用马鞭指着他骂道:“我让大黑背着你走,是你自己没用,不会操控大黑驮人赶路,还怨我?你哪怕有点本事,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姥三秤继续争辩:“你若是早点告诉我,让我多练练大黑背人,我也就会了。可你事到临头才说,我又不是天才,怎么可能一学就会?”
“你这浑人……唉!”
丁荒见他这幅滚刀肉的模样,无奈的叹了口气,望着远处的江面,想着该怎么处理这厮。
他之所以要带姥三秤前来,乃是因为身上携带的一些物品需要专人照料,主要是吸血蛇蝠、蚊妖肚囊和掩息袍。
这三样宝物平时他可以带在身边,一旦打起来,就必须交给他人照看,否则很容易损毁,能信得过的、并且有能力保护宝物的人,只有姥三秤。
另外还有一堆行装、盘缠,一路上获取物资的事情,也需要姥三秤。而且他也习惯了被人伺候,没有奴仆在身边,感觉非常不便,所以才带着这厮一同上路。
已经走到这个地方,不可能把这个仆从扔了,丁荒怀疑离开了自己,这货很快就会被人打死。
思虑良久,又看到姥三秤蓬头垢面的惨样,他感觉自己对这个仆人似乎太苛刻了,便好声劝道:“江对面就是涪城,你再坚持一下,过了江就进城吃肉喝酒。”
“真的?”
姥三秤一下坐了起来,又狐疑道:“可是……你不是急着赶路吗?在涪城耽搁了时间,燕老头走了怎么办?”
丁荒一摆手道:“我想通了,他想走就走吧,我就不信我找不到妙光庵,在那里再和他会和也行。”
“嘿嘿嘿,好好,我们现在就渡江。”
姥三秤大喜,一下来了精神,跑到水边,把大黑赶下水,自己拽着大黑身上麻衣,快速往前游。
丁荒也骑着驴僵下了水,悠闲自得的骑在驴背上,动也没动,任褚八载着自己渡水。
毛僵和活尸落水时都会下意识的往肚子里充气,使自己不会沉入水中。赶尸人利用它们这个特性,稍加训练就能让它们变成凫水高手,游泳速度非常快,缺点是无法潜水。
大黑自然会游水,驴僵前世也会水,这一世不用训练就会游水。倒是丁荒的干尸体质,身体密度太大,浮力太小,反而不擅游水,只能骑着驴僵渡水。
主仆两个很快游到对面,两三里外就可以看见涪城了。
丁荒把驴僵和大黑在树林里藏好,便和姥三秤上了大路,往城里走去。
涪城就在涪水边上,一面城墙靠着水面,还有个水城。沿江一排尽是码头渔船和渔民。
之前怕被人看到,他们从下游没人的地方游了过来,沿着水城城墙走到东城门口,见一大群人围在城门口指指点点。走过去一看,原来在听人读榜文。
人群很是密集,丁荒怕挨的太近被人看出身份,没有过去凑热闹,绕过人群进了城门。
距离城门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酒店,里面客人也多,他挑了靠角落的位置坐下,给姥三秤点了一桌子酒肉,自己坐在旁边看着他吃喝。
姥三秤狼吞虎咽,吃的头都不抬。丁荒则观察着周围环境,偶然听到邻桌有人议论,好像提到什么妖怪,便竖起耳朵认真倾听。
原来那桌人说的就是榜文上的事情。说是绵州刺史近日身染怪疾,神智浑噩,官府悬赏能医治者,以重金酬谢。
然后众人都私下议论,说刺史不是病了是被妖怪惊吓到了,或是中了邪,甚至有可能夺了魂魄去。
各地延请的良医都来看过,却无法医治,和尚道士法师巫师也去了一大堆,都无计可施,所以才广招天下奇人。
“情况这么严重吗?”
丁荒听的皱起了眉头。
出发前陈光蕊还说起此事,那时绵州刺史只是受了惊吓,没想到才过了不长时间,就已经病重若此。
“这妖怪也太嚣张了,竟敢公然伤害朝廷大员,不怕惊动高人被铲除吗?”
丁荒心中生疑,直觉此事内情不简单。
一般妖怪绝不会如此大胆,因为妖怪虽然诡异,却比凡人更加惜命,很少拿自己的性命冒险。
由此可以推断出来,一是那害人的妖怪,可能是没见过世面,不晓得人外有人,才敢如此放肆。二是它背后有靠山,受了他人的指使,有所依仗才敢来犯案的。
“对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那妖怪和这位绵州刺史有深仇大恨,所以才不死不休。”
丁荒理清了思路,心情热切起来,暗道:“这是送上门来的大好机会,绝不能错过了!”
绵州闹鬼事件是他追查安龙山妙光庵的重要线索,就怕嫌疑人消失了,妖怪还敢继续作恶,说明它还在本地,对他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喂,你吃饱了吗?能走路了吗?”
丁荒有些迫不及待,就想立刻赶到绵州去看那绵州刺史,便催促姥三秤。
“啊?呃……哎呦,我腿好疼!腰也疼!全身都疼!我全身都没有力气了。主人,等我吃完再歇歇看。”
姥三秤听了他的话,立刻呻吟了起来,靠着墙软成了一滩烂泥。
丁荒瞅了他一会,正色说道:“我先走,一路给你留下记号。你在这里歇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出发到绵州找我。”
姥三秤道:“可是你还要去安龙山,你的驴快,一进山我就很难再找到你了。”
丁荒不耐烦道:“我在绵州不论能不能见到燕赤霞,都会逗留至少一天等你,你只要不赖在这里,就能见到我。”
说着就站起身来,往外就走。
“哎,主人等等。我好点了,我能走路了。”
姥三秤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混饭吃的主人,怕被他抛弃了,不敢再耍赖,急忙把桌上残羹剩饭用包袱皮一搂,甩到肩上追了出去。
“你可真是个贱人!”
丁荒骂了他一句,大步前行,在街上看到个羊马贩子,使了个眼色,姥三秤就跑过去问价格。
刚买了三只羊准备到城外吃,忽见城门口一阵喧闹,街上人群纷纷往一边闪开。
然后就听念佛之声大起,就两个道士举着旗幡在前面开路,后面还有四个和尚敲锣吹打,接着是两个道士打扮的年轻女人,手提竹篮挥洒花瓣。
中间又是四个黄衣力士抬着一顶无棚小轿,轿上彩绸装饰的花团锦簇,正中端坐着一个头戴金冠,手持金色法杖,身披华丽袈裟的老和尚,轿后面还跟着四个身形矫健的持械和尚。
一队人大声诵佛,声势煊天,天花乱坠,比朝廷大官的气势还足,仿佛真佛游街一般,把街边行人震的都不敢乱动,还有的直接跪下磕头。
“这是什么人物?”
丁荒见这队人又是道士又是和尚,又是男人又是女人,不由看愣了。
姥三秤也一脸糊涂,咂着嘴说道:“道士和和尚不会打起来吗?老和尚带着女道士,不会破戒吗?”
“嗡嗡哇哇!”
“呜哩哇啦!”
说话间,和尚和道士混编队伍就到了面前。
丁荒霎时感觉一股腥臊热浪滚滚袭来,忙发动五感感应那轿子上的老和尚,却只感应到对方血气强盛,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邪异气息,其他并无异状。
“和判官府的番僧气息很像,是个高手,实力不亚于铁鹅!”
丁荒心中自语,扭头看到那羊马贩子也在身边看热闹,便问了一句,这些是什么人。
羊马贩子走南闯北消息灵通,说道:“是摩崖山二仙观的金岩上人,刺史家人请了好几次才请来的高人,他这次下山来为刺史驱邪的。这是个有真本事的,一定能治好刺史的怪病。”
丁荒问:“他是和尚,怎地会有道士和道姑随行?”
“哈哈哈,这个和尚不是个正经和尚。”
羊马贩子也是半个江湖人,豪爽笑道:“金岩上人虽是和尚装扮,却不是和尚。”
“据说他曾是个道士,后来修道遇阻,游历四方不能开悟,便转投佛门,以求突破。结果还是不能提升境界,又远赴番地修番地佛法,在番地待了十几年,才回到故乡蜀地。”
“后来他就不再四处游历,在摩崖山修了座二仙观,宣称自己佛道双修,经常显露神迹,在周边降妖除魔,使邪祟不敢犯境,远近之人皆仰慕之。”
“还能佛道双修?”
丁荒心中起疑,但也不想关注此人,又问:“这金岩上人出山救助刺史,为何不呆在绵州,而来涪城?”
羊马贩子摇头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二人正说着,丁荒忽然心头一跳,立即往心动处看去,就见那金岩上人睁开了眼睛,侧首紧盯着他,眼中放出金光,眼中满是敌意!
“哼哼,看出我的身份了?”
丁荒一点也不怵他,心中冷笑,目光冷漠的和他对视。
若正是正道高僧敌视他,他出于尊重也会退让一下。但这个金岩上人,满身邪秽之气,哪怕名声再好,丁荒也敢肯定他不是什么好人,自然不会对他客气。
那金岩上人见人群里的僵尸居然不畏惧自己,有些疑惑,又往周围看了看,似乎再寻找赶尸人。
最后把目光投到了姥三秤身上,却又更加疑惑了,显然不相信这个最低级的赶尸人会是高等僵尸的主人。
吹打队伍一直没停,稍一迟疑的功夫,已经走出了十几步,金岩上人面色狐疑,最后又看了丁荒一眼,才转过头去。
丁荒看着他的队伍开进了涪城县衙,等人群散开了,这才和姥三秤拽着三只惊恐的山羊出了城。
涪城与果州之间也就四百多里地,路途本来不远,哪怕穿山越岭,以驴僵的脚力一两天就能跑到。
无奈他身边带了个拖油瓶, 速度实在提不起来,只能慢慢行走,所以才拖这么长时间。
姥三秤这厮虽然不是半尸之身,但常年接触僵尸,身上也染了浓重尸气,驴马惊恐,不能骑马坐车, 只能和大黑一起跟在驴僵后面走路。
幸亏他是夷人, 从小就走惯了山路, 徒步而行也勉强跟得上驴僵,不然还会花更多的时间。
“唉呦呦,主人啊!小人实在走不动了。”
涪城以东的涪水边上,姥三秤坐在地上不住呻唤,抬起一只脚叫道:“我已经穿坏七双草鞋了,你看我的脚,都是血泡。哎呀呀,我不行了,我实在走不动了。主人,我们在这里歇一晚上再走吧?”
“歇什么歇?”
丁荒在驴僵背上呵斥:“今晚就是约定汇合的最后一天,一定要赶到绵州城,不然燕赤霞那老家伙一定会舍了我们,自己去安龙山!没他带路,我们这次就白跑一趟了!”
姥三秤疑道:“不会吧?这是你的任务,那燕老头只是领路而已,没了主人,他怎么做事?”
丁荒冷笑道:“那老家伙的性情我很了解, 一听捉妖,比你抢钱还急,能等我们两天就不错了,等不到我,一定会甩了我自己单干的。”
姥三秤还是痛苦不堪,呲牙叫道:“可是小人真的走不动了,我的脚疼的厉害,骨头都快散架了。”
“你这个废物,让你不要来,你非要跟来,跟来就给我添麻烦!”
丁荒很是恼火,挥动马鞭在他背上抽了两记,喝道:“要不是你拖累,我就能按时到达,就不会耽搁三天时间!给我起来,要不我抽死你!”
姥三秤在地上打滚,抱着头哀嚎道:“哇呀呀,不要打。主人怎么不讲道理,明明是你让我跟来伺候你的, 可不是我自己要求来的。”
“一路上你骑着驴,舒舒服服,一点力气都不费。我只能凭自己一双脚掌在你后面跑,换成其他人,早就累死了,你还不满意。主人,呜呜,你做事不公,我不服!”
“呵呵,你这蠢东西,还敢顶嘴了?”
丁荒怒笑一声,用马鞭指着他骂道:“我让大黑背着你走,是你自己没用,不会操控大黑驮人赶路,还怨我?你哪怕有点本事,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姥三秤继续争辩:“你若是早点告诉我,让我多练练大黑背人,我也就会了。可你事到临头才说,我又不是天才,怎么可能一学就会?”
“你这浑人……唉!”
丁荒见他这幅滚刀肉的模样,无奈的叹了口气,望着远处的江面,想着该怎么处理这厮。
他之所以要带姥三秤前来,乃是因为身上携带的一些物品需要专人照料,主要是吸血蛇蝠、蚊妖肚囊和掩息袍。
这三样宝物平时他可以带在身边,一旦打起来,就必须交给他人照看,否则很容易损毁,能信得过的、并且有能力保护宝物的人,只有姥三秤。
另外还有一堆行装、盘缠,一路上获取物资的事情,也需要姥三秤。而且他也习惯了被人伺候,没有奴仆在身边,感觉非常不便,所以才带着这厮一同上路。
已经走到这个地方,不可能把这个仆从扔了,丁荒怀疑离开了自己,这货很快就会被人打死。
思虑良久,又看到姥三秤蓬头垢面的惨样,他感觉自己对这个仆人似乎太苛刻了,便好声劝道:“江对面就是涪城,你再坚持一下,过了江就进城吃肉喝酒。”
“真的?”
姥三秤一下坐了起来,又狐疑道:“可是……你不是急着赶路吗?在涪城耽搁了时间,燕老头走了怎么办?”
丁荒一摆手道:“我想通了,他想走就走吧,我就不信我找不到妙光庵,在那里再和他会和也行。”
“嘿嘿嘿,好好,我们现在就渡江。”
姥三秤大喜,一下来了精神,跑到水边,把大黑赶下水,自己拽着大黑身上麻衣,快速往前游。
丁荒也骑着驴僵下了水,悠闲自得的骑在驴背上,动也没动,任褚八载着自己渡水。
毛僵和活尸落水时都会下意识的往肚子里充气,使自己不会沉入水中。赶尸人利用它们这个特性,稍加训练就能让它们变成凫水高手,游泳速度非常快,缺点是无法潜水。
大黑自然会游水,驴僵前世也会水,这一世不用训练就会游水。倒是丁荒的干尸体质,身体密度太大,浮力太小,反而不擅游水,只能骑着驴僵渡水。
主仆两个很快游到对面,两三里外就可以看见涪城了。
丁荒把驴僵和大黑在树林里藏好,便和姥三秤上了大路,往城里走去。
涪城就在涪水边上,一面城墙靠着水面,还有个水城。沿江一排尽是码头渔船和渔民。
之前怕被人看到,他们从下游没人的地方游了过来,沿着水城城墙走到东城门口,见一大群人围在城门口指指点点。走过去一看,原来在听人读榜文。
人群很是密集,丁荒怕挨的太近被人看出身份,没有过去凑热闹,绕过人群进了城门。
距离城门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酒店,里面客人也多,他挑了靠角落的位置坐下,给姥三秤点了一桌子酒肉,自己坐在旁边看着他吃喝。
姥三秤狼吞虎咽,吃的头都不抬。丁荒则观察着周围环境,偶然听到邻桌有人议论,好像提到什么妖怪,便竖起耳朵认真倾听。
原来那桌人说的就是榜文上的事情。说是绵州刺史近日身染怪疾,神智浑噩,官府悬赏能医治者,以重金酬谢。
然后众人都私下议论,说刺史不是病了是被妖怪惊吓到了,或是中了邪,甚至有可能夺了魂魄去。
各地延请的良医都来看过,却无法医治,和尚道士法师巫师也去了一大堆,都无计可施,所以才广招天下奇人。
“情况这么严重吗?”
丁荒听的皱起了眉头。
出发前陈光蕊还说起此事,那时绵州刺史只是受了惊吓,没想到才过了不长时间,就已经病重若此。
“这妖怪也太嚣张了,竟敢公然伤害朝廷大员,不怕惊动高人被铲除吗?”
丁荒心中生疑,直觉此事内情不简单。
一般妖怪绝不会如此大胆,因为妖怪虽然诡异,却比凡人更加惜命,很少拿自己的性命冒险。
由此可以推断出来,一是那害人的妖怪,可能是没见过世面,不晓得人外有人,才敢如此放肆。二是它背后有靠山,受了他人的指使,有所依仗才敢来犯案的。
“对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那妖怪和这位绵州刺史有深仇大恨,所以才不死不休。”
丁荒理清了思路,心情热切起来,暗道:“这是送上门来的大好机会,绝不能错过了!”
绵州闹鬼事件是他追查安龙山妙光庵的重要线索,就怕嫌疑人消失了,妖怪还敢继续作恶,说明它还在本地,对他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喂,你吃饱了吗?能走路了吗?”
丁荒有些迫不及待,就想立刻赶到绵州去看那绵州刺史,便催促姥三秤。
“啊?呃……哎呦,我腿好疼!腰也疼!全身都疼!我全身都没有力气了。主人,等我吃完再歇歇看。”
姥三秤听了他的话,立刻呻吟了起来,靠着墙软成了一滩烂泥。
丁荒瞅了他一会,正色说道:“我先走,一路给你留下记号。你在这里歇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出发到绵州找我。”
姥三秤道:“可是你还要去安龙山,你的驴快,一进山我就很难再找到你了。”
丁荒不耐烦道:“我在绵州不论能不能见到燕赤霞,都会逗留至少一天等你,你只要不赖在这里,就能见到我。”
说着就站起身来,往外就走。
“哎,主人等等。我好点了,我能走路了。”
姥三秤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混饭吃的主人,怕被他抛弃了,不敢再耍赖,急忙把桌上残羹剩饭用包袱皮一搂,甩到肩上追了出去。
“你可真是个贱人!”
丁荒骂了他一句,大步前行,在街上看到个羊马贩子,使了个眼色,姥三秤就跑过去问价格。
刚买了三只羊准备到城外吃,忽见城门口一阵喧闹,街上人群纷纷往一边闪开。
然后就听念佛之声大起,就两个道士举着旗幡在前面开路,后面还有四个和尚敲锣吹打,接着是两个道士打扮的年轻女人,手提竹篮挥洒花瓣。
中间又是四个黄衣力士抬着一顶无棚小轿,轿上彩绸装饰的花团锦簇,正中端坐着一个头戴金冠,手持金色法杖,身披华丽袈裟的老和尚,轿后面还跟着四个身形矫健的持械和尚。
一队人大声诵佛,声势煊天,天花乱坠,比朝廷大官的气势还足,仿佛真佛游街一般,把街边行人震的都不敢乱动,还有的直接跪下磕头。
“这是什么人物?”
丁荒见这队人又是道士又是和尚,又是男人又是女人,不由看愣了。
姥三秤也一脸糊涂,咂着嘴说道:“道士和和尚不会打起来吗?老和尚带着女道士,不会破戒吗?”
“嗡嗡哇哇!”
“呜哩哇啦!”
说话间,和尚和道士混编队伍就到了面前。
丁荒霎时感觉一股腥臊热浪滚滚袭来,忙发动五感感应那轿子上的老和尚,却只感应到对方血气强盛,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邪异气息,其他并无异状。
“和判官府的番僧气息很像,是个高手,实力不亚于铁鹅!”
丁荒心中自语,扭头看到那羊马贩子也在身边看热闹,便问了一句,这些是什么人。
羊马贩子走南闯北消息灵通,说道:“是摩崖山二仙观的金岩上人,刺史家人请了好几次才请来的高人,他这次下山来为刺史驱邪的。这是个有真本事的,一定能治好刺史的怪病。”
丁荒问:“他是和尚,怎地会有道士和道姑随行?”
“哈哈哈,这个和尚不是个正经和尚。”
羊马贩子也是半个江湖人,豪爽笑道:“金岩上人虽是和尚装扮,却不是和尚。”
“据说他曾是个道士,后来修道遇阻,游历四方不能开悟,便转投佛门,以求突破。结果还是不能提升境界,又远赴番地修番地佛法,在番地待了十几年,才回到故乡蜀地。”
“后来他就不再四处游历,在摩崖山修了座二仙观,宣称自己佛道双修,经常显露神迹,在周边降妖除魔,使邪祟不敢犯境,远近之人皆仰慕之。”
“还能佛道双修?”
丁荒心中起疑,但也不想关注此人,又问:“这金岩上人出山救助刺史,为何不呆在绵州,而来涪城?”
羊马贩子摇头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二人正说着,丁荒忽然心头一跳,立即往心动处看去,就见那金岩上人睁开了眼睛,侧首紧盯着他,眼中放出金光,眼中满是敌意!
“哼哼,看出我的身份了?”
丁荒一点也不怵他,心中冷笑,目光冷漠的和他对视。
若正是正道高僧敌视他,他出于尊重也会退让一下。但这个金岩上人,满身邪秽之气,哪怕名声再好,丁荒也敢肯定他不是什么好人,自然不会对他客气。
那金岩上人见人群里的僵尸居然不畏惧自己,有些疑惑,又往周围看了看,似乎再寻找赶尸人。
最后把目光投到了姥三秤身上,却又更加疑惑了,显然不相信这个最低级的赶尸人会是高等僵尸的主人。
吹打队伍一直没停,稍一迟疑的功夫,已经走出了十几步,金岩上人面色狐疑,最后又看了丁荒一眼,才转过头去。
丁荒看着他的队伍开进了涪城县衙,等人群散开了,这才和姥三秤拽着三只惊恐的山羊出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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