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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姜凝看向身后这个动作,黑衣的女人看了眼宝乐,绕到车的另一边,冲着车里唯一没下车的女人温柔一笑,而后缓缓将那个女人扶了出来。
云芙,她说的没错,那个疑似的罪魁祸首,从车里下来,笑眯眯的看向宝乐,我自然是认识她的,姜宝乐小姐。
哦?黑衣女人遂带着浓浓的敌意睨了一眼宝乐,面上却是笑的无比灿烂,仿佛沈忘言附体一般,不轻不重来了一句,朝歌,你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黄毛丫头,怎的上我家来寻你了?
名为朝歌的女人并不接话,反而得寸进尺提出了新的要求。
云芙,让我和她单独聊聊吧。
只见那黑衣女人咬牙切齿的瞪着无辜的宝乐,回头还一脸假笑的对朝歌点了点头,等朝歌背着她走向宝乐,才威胁意味极重的瞥了眼宝乐。仿佛她要是让朝歌少了一根头发,都会被她碎尸万段一般。
可这出戏,又是唱的哪儿跟哪儿,宝乐的小脑袋当场宕机,一脸困惑。
沈云芙带着姜凝打算先一步进门,临走前,她冲着车里吩咐了一句。按理来说,车上此刻也就还剩司机了,所以宝乐一开始注意力并不在上面,直到沈云芙那句话出口。
君之,等朝歌和姜小姐说完话,你把她送到寻香坊去。
一切的一切,都在君之两个字出现后,失去了颜色。
第134章
开始下雨了。
沈家老宅的荷塘小凉亭是尖角的,春雨落在青瓦上,又顺着尖角坠入荷塘,发出清脆悦耳的滴滴哒哒声。小凉亭里点了盏油灯,烛火摇曳,衬着宝乐和面前的女人,脸如雪一样的白。这人把她约来也不着急说什么,气定神闲的沏了杯茶,递到她面前。那白瓷的茶杯,小巧而精致,茶汤碧绿清澈,香气四溢。
可惜宝乐不懂茶,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荷塘另一边,君之撑着伞站在雨里,安静的等他们说完。
如果说方才的姜凝还是1912年活着的姜凝,那么面前的君之也应当是那个年代的君之,原来一百年前他就是这般清冷的人了。宝乐用手撑着下巴,虽然她在明他在暗,根本瞧不见什么,却还是看的起劲。
等我们聊完,宝乐对面的女人轻抿了一口热茶,莞尔一笑道,你有的是时间去和他单独说话。
小姑娘回神,正色答道:你到底是什么人,若是你认识我,那我来到这是不是你安排的?
是,也不是,女人淡定的放下杯盏,这是一个连环相扣的局,有很多人都参与了。缺了他们哪一环,你都不可能出现在这儿。当然,最终能决定你出现在这儿的人,确实是我。
那人站了起来,朝宝乐伸出手,只见她纤细的手腕上,有一个大出一圈儿的手镯,成色青碧分外华贵。
鄙姓李,单名谙,字朝歌。目前继承了家里的产业,在上海经营一家老牌工厂,算是个有点名气的企业家。这次来南京,是来谈生意的。
听她这番话,倒也是稀奇,一个认识宝乐的人,怎么可能真的是一百年前的上海小老板,除非本着半试探半套话的目的,宝乐斟酌了好一番,才开口道:所以你也是上古遗族之一?
李谙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目光中带着赞许:不错。我是上海李家现任的家主。
宝乐对李谙的第一印象,只觉得她是个美人,举手投足都是娇弱柔美的气质。不曾想到几句话下来,竟然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股奇怪的韧劲,而且并不柔弱。想想也是,在上海那样的城市,她一个女人,要是真如她自我介绍时那般,混得有声有色,想必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女性家主本就不容易,何况是那个年代。
宝乐想了想,遂又问道:所以李小姐,你是用了什么方法,让我穿越到这百年前来了?
李谙摇摇头:我并没有让你穿越时空的能力。姜小姐,正如我刚才所说,你之所以在这儿,是很多人协力的结果。而这也不是百年前,仅仅是一个我为你织的梦。
宝乐彻底傻了眼。
食尽世人梦,织成一人生。红尘似故梦,锦瑟似流年。
李谙淡淡笑道:这便是我们李家的天授。
但凡天授背后的句子,总是这么让人摸不着头脑。除了做梦这一点外,宝乐也细品不出其他什么来。不过要是周围的一切是做梦,也未免太真实了一些。她现在眼能观百景,耳能听雨落,鼻能闻茶香,口能食甘苦。甚至刚刚走了那么远的路,爬了那么那么久的山,她现在只觉得饥肠辘辘,想吃顿好的。
没等小姑娘想明白,李谙便突然换上严肃认真的神情,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姜小姐,接下来我讲的话会很重要,即便你现在不明白它的意思,我也希望你可以全部记住。
所谓梦,惯有噩梦与美梦两种,这是只有做梦之人才能左右的。若要从梦中醒来,也只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做梦之人意识到自己在做梦,至于其二
宝乐紧张的看向她:其二是什么?
李谙目光一暗:其二是做梦之人在梦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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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芙,她说的没错,那个疑似的罪魁祸首,从车里下来,笑眯眯的看向宝乐,我自然是认识她的,姜宝乐小姐。
哦?黑衣女人遂带着浓浓的敌意睨了一眼宝乐,面上却是笑的无比灿烂,仿佛沈忘言附体一般,不轻不重来了一句,朝歌,你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黄毛丫头,怎的上我家来寻你了?
名为朝歌的女人并不接话,反而得寸进尺提出了新的要求。
云芙,让我和她单独聊聊吧。
只见那黑衣女人咬牙切齿的瞪着无辜的宝乐,回头还一脸假笑的对朝歌点了点头,等朝歌背着她走向宝乐,才威胁意味极重的瞥了眼宝乐。仿佛她要是让朝歌少了一根头发,都会被她碎尸万段一般。
可这出戏,又是唱的哪儿跟哪儿,宝乐的小脑袋当场宕机,一脸困惑。
沈云芙带着姜凝打算先一步进门,临走前,她冲着车里吩咐了一句。按理来说,车上此刻也就还剩司机了,所以宝乐一开始注意力并不在上面,直到沈云芙那句话出口。
君之,等朝歌和姜小姐说完话,你把她送到寻香坊去。
一切的一切,都在君之两个字出现后,失去了颜色。
第134章
开始下雨了。
沈家老宅的荷塘小凉亭是尖角的,春雨落在青瓦上,又顺着尖角坠入荷塘,发出清脆悦耳的滴滴哒哒声。小凉亭里点了盏油灯,烛火摇曳,衬着宝乐和面前的女人,脸如雪一样的白。这人把她约来也不着急说什么,气定神闲的沏了杯茶,递到她面前。那白瓷的茶杯,小巧而精致,茶汤碧绿清澈,香气四溢。
可惜宝乐不懂茶,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荷塘另一边,君之撑着伞站在雨里,安静的等他们说完。
如果说方才的姜凝还是1912年活着的姜凝,那么面前的君之也应当是那个年代的君之,原来一百年前他就是这般清冷的人了。宝乐用手撑着下巴,虽然她在明他在暗,根本瞧不见什么,却还是看的起劲。
等我们聊完,宝乐对面的女人轻抿了一口热茶,莞尔一笑道,你有的是时间去和他单独说话。
小姑娘回神,正色答道:你到底是什么人,若是你认识我,那我来到这是不是你安排的?
是,也不是,女人淡定的放下杯盏,这是一个连环相扣的局,有很多人都参与了。缺了他们哪一环,你都不可能出现在这儿。当然,最终能决定你出现在这儿的人,确实是我。
那人站了起来,朝宝乐伸出手,只见她纤细的手腕上,有一个大出一圈儿的手镯,成色青碧分外华贵。
鄙姓李,单名谙,字朝歌。目前继承了家里的产业,在上海经营一家老牌工厂,算是个有点名气的企业家。这次来南京,是来谈生意的。
听她这番话,倒也是稀奇,一个认识宝乐的人,怎么可能真的是一百年前的上海小老板,除非本着半试探半套话的目的,宝乐斟酌了好一番,才开口道:所以你也是上古遗族之一?
李谙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目光中带着赞许:不错。我是上海李家现任的家主。
宝乐对李谙的第一印象,只觉得她是个美人,举手投足都是娇弱柔美的气质。不曾想到几句话下来,竟然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股奇怪的韧劲,而且并不柔弱。想想也是,在上海那样的城市,她一个女人,要是真如她自我介绍时那般,混得有声有色,想必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女性家主本就不容易,何况是那个年代。
宝乐想了想,遂又问道:所以李小姐,你是用了什么方法,让我穿越到这百年前来了?
李谙摇摇头:我并没有让你穿越时空的能力。姜小姐,正如我刚才所说,你之所以在这儿,是很多人协力的结果。而这也不是百年前,仅仅是一个我为你织的梦。
宝乐彻底傻了眼。
食尽世人梦,织成一人生。红尘似故梦,锦瑟似流年。
李谙淡淡笑道:这便是我们李家的天授。
但凡天授背后的句子,总是这么让人摸不着头脑。除了做梦这一点外,宝乐也细品不出其他什么来。不过要是周围的一切是做梦,也未免太真实了一些。她现在眼能观百景,耳能听雨落,鼻能闻茶香,口能食甘苦。甚至刚刚走了那么远的路,爬了那么那么久的山,她现在只觉得饥肠辘辘,想吃顿好的。
没等小姑娘想明白,李谙便突然换上严肃认真的神情,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姜小姐,接下来我讲的话会很重要,即便你现在不明白它的意思,我也希望你可以全部记住。
所谓梦,惯有噩梦与美梦两种,这是只有做梦之人才能左右的。若要从梦中醒来,也只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做梦之人意识到自己在做梦,至于其二
宝乐紧张的看向她:其二是什么?
李谙目光一暗:其二是做梦之人在梦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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