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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着,年轻军士的内心便是铸成了这样的一个疑问。但他再度愣了愣神后,只是笑了。
真是自寻烦恼。若不是这样的人,又怎能做下这样的事来?
这一刻,哪怕年轻军士还当安平君田昌意是须得杀死的敌人,也不得不赞叹一声:真不愧是安平君!
安平君田章的后人,可真是不得了。
那比较之心,就此歇去……
公孙方得知公子胜已将那支土匪军剿灭回来了,起先是一喜,但随后他便有了些狐疑,怎会如此之快?他心想道,便是五千只猪,那就丢在眼前让人去抓,没个半天功夫,这围都是不好围的,切莫说这打了一仗,还能从楚丘起了军粮过来,就算那无盐氏识相,也绝不是心高气傲的公子胜凭着一张嘴就可以说服的,不然,当初王上为何要公子胜走这下策,要领兵做将?继而是一怔,想法往那坏处去,只有这支部曲有问题,才会那么着急抓紧时间赶回来。这两日,正好高唐换了新将,通武侯的名气少不得说是过去的老黄历了,但公孙方并不能轻视。因为这状况确有他被包饺子的嫌疑……
叫住有些高兴过头的下属,公孙方道:“你可看清了公子胜的脸?”
下属自然回道:“这早上雾气浓,隔的也比较远,没能看太清楚,但公子的下巴向来显眼,属下一眼就瞧出来了。”
“就是说不能笃定了。”
公孙方这般想了之后,本来是想使人唤公子胜单独入帐,可就近审视一二,但念头落到此处,他摇头,直接否定了这个想法。如是混进来的齐军,那主将若是没有一点把握,当是不敢这么做,而能够用一支流民组成的部曲击溃公子胜,没有一点手腕是做不到的,另外,要是那公子胜也是假的,能让公子胜逃跑都不得,更要说那主将本人的功夫好的惊人,可能就是在这帐中埋伏了五十名刀斧手,他自身不做诱饵,那人也难上当。而公孙方自问,还比不得公子胜的武力。
因此,不可鲁莽行事。
可先下令让这假冒的公子胜下去休息,等那后来的消息传递过来,综合参考,自能验证一二。可出乎意料,公孙方的军令还没下去。
“将军,公子胜拜见。”帐外的声音还未落下,一个头戴银盔,身着银甲的男子就跨步进入了帐中。
因公子胜位高,无人拦他,也是正常。
闻此,公孙方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过很快,先前的那些情绪在看见了来人后全部汇聚变成了一种:惊愕。
这人不是公子胜,只是有几分相像罢了。
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头虽高,没什么肌肉,就看方才那几步,可能经受过一些训练,但是比起这帐中的任何一人,都只能说是偷鸡摸狗的功夫,不能够造成一丁点威胁。
危险的感觉是从这假冒之人的身后散发出来的。
公孙方心中警铃大作,身体先于思考,明明还隔着四十步有余的距离,他的脊背已是阵阵恶寒。
“出来。”公孙方咽了咽唾沫,手指落在腰间剑柄处。
第二十八章
这与齐国交战至今日,已是有半年的时间,能称作是大胜的还是前不久的一场万人大战……贪功冒进的齐国人丢下六千多具尸体,仓皇逃窜。但齐国人的道貌岸然,公孙方历来是清楚的,这个空档,哪怕是有刺客闯入,他都不会觉得奇怪,心中狐疑加上这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孙方为了自保性命,也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个。
公子胜是他亲手带出来的,但这是投王室所好,他从军多年,手上沾染的人血上至公侯,下至平民贱奴,都是不嫌多的,以往还怕功高震主,这等闲犯了一个错,倒也不惧因此招致魏王不满。
但是,装饰美丽的长剑并没有拔出鞘,公孙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让随侍的亲卫将眼前的人包围起来。
假公子胜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叹息,然后有一人便从假公子胜的身后走了出来。
公孙方被那一双没有任何杂质的双眸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不知怎么,见惯了血雨腥风的他只与对方的视线撞了一下,心脏的跳动声便是在胸腔中轰鸣了起来。
对方很是轻松的表情:“你便是这次魏国攻齐的主将,邺侯公孙方?”
这句问话一点儿也不符合齐国人讲究礼仪的行为作风,而且在大营大帐里这么问,不说是废话,也是有明知故问的意思,暂且听听这个人的后续罢,念及此,公孙方点了点头。
“我听说邺县官仓无粮,金库无银,都是因为你拿去练兵了,此次围城的多是你邺县的军民,啊啊,你的封地也是在邺城吧?”
没有由头的话,再怎么听都是莫名其妙,邺城尚在魏都大梁以西两百里不止,便是齐军有神行太保的功夫,也是鞭长莫及,公孙方不认为对方提出邺县是可以拿来威胁自己的条件。
“是又如何?”
“桓公时,邺县还是我们齐国一城,也不知怎么,现在竟成了你们魏国的陪都。所以说,哪怕据地为城,自立为王,其势亦不在常态。
”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
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只着一身轻甲,他以手指地:“但不管以前如何,现下你们脚踩的这块地是属于齐国的。”
“但很快就是我们魏国的了,而且不仅土地,你们这些齐国人,也将会成为我们的刀下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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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自寻烦恼。若不是这样的人,又怎能做下这样的事来?
这一刻,哪怕年轻军士还当安平君田昌意是须得杀死的敌人,也不得不赞叹一声:真不愧是安平君!
安平君田章的后人,可真是不得了。
那比较之心,就此歇去……
公孙方得知公子胜已将那支土匪军剿灭回来了,起先是一喜,但随后他便有了些狐疑,怎会如此之快?他心想道,便是五千只猪,那就丢在眼前让人去抓,没个半天功夫,这围都是不好围的,切莫说这打了一仗,还能从楚丘起了军粮过来,就算那无盐氏识相,也绝不是心高气傲的公子胜凭着一张嘴就可以说服的,不然,当初王上为何要公子胜走这下策,要领兵做将?继而是一怔,想法往那坏处去,只有这支部曲有问题,才会那么着急抓紧时间赶回来。这两日,正好高唐换了新将,通武侯的名气少不得说是过去的老黄历了,但公孙方并不能轻视。因为这状况确有他被包饺子的嫌疑……
叫住有些高兴过头的下属,公孙方道:“你可看清了公子胜的脸?”
下属自然回道:“这早上雾气浓,隔的也比较远,没能看太清楚,但公子的下巴向来显眼,属下一眼就瞧出来了。”
“就是说不能笃定了。”
公孙方这般想了之后,本来是想使人唤公子胜单独入帐,可就近审视一二,但念头落到此处,他摇头,直接否定了这个想法。如是混进来的齐军,那主将若是没有一点把握,当是不敢这么做,而能够用一支流民组成的部曲击溃公子胜,没有一点手腕是做不到的,另外,要是那公子胜也是假的,能让公子胜逃跑都不得,更要说那主将本人的功夫好的惊人,可能就是在这帐中埋伏了五十名刀斧手,他自身不做诱饵,那人也难上当。而公孙方自问,还比不得公子胜的武力。
因此,不可鲁莽行事。
可先下令让这假冒的公子胜下去休息,等那后来的消息传递过来,综合参考,自能验证一二。可出乎意料,公孙方的军令还没下去。
“将军,公子胜拜见。”帐外的声音还未落下,一个头戴银盔,身着银甲的男子就跨步进入了帐中。
因公子胜位高,无人拦他,也是正常。
闻此,公孙方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过很快,先前的那些情绪在看见了来人后全部汇聚变成了一种:惊愕。
这人不是公子胜,只是有几分相像罢了。
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头虽高,没什么肌肉,就看方才那几步,可能经受过一些训练,但是比起这帐中的任何一人,都只能说是偷鸡摸狗的功夫,不能够造成一丁点威胁。
危险的感觉是从这假冒之人的身后散发出来的。
公孙方心中警铃大作,身体先于思考,明明还隔着四十步有余的距离,他的脊背已是阵阵恶寒。
“出来。”公孙方咽了咽唾沫,手指落在腰间剑柄处。
第二十八章
这与齐国交战至今日,已是有半年的时间,能称作是大胜的还是前不久的一场万人大战……贪功冒进的齐国人丢下六千多具尸体,仓皇逃窜。但齐国人的道貌岸然,公孙方历来是清楚的,这个空档,哪怕是有刺客闯入,他都不会觉得奇怪,心中狐疑加上这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孙方为了自保性命,也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个。
公子胜是他亲手带出来的,但这是投王室所好,他从军多年,手上沾染的人血上至公侯,下至平民贱奴,都是不嫌多的,以往还怕功高震主,这等闲犯了一个错,倒也不惧因此招致魏王不满。
但是,装饰美丽的长剑并没有拔出鞘,公孙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让随侍的亲卫将眼前的人包围起来。
假公子胜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叹息,然后有一人便从假公子胜的身后走了出来。
公孙方被那一双没有任何杂质的双眸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不知怎么,见惯了血雨腥风的他只与对方的视线撞了一下,心脏的跳动声便是在胸腔中轰鸣了起来。
对方很是轻松的表情:“你便是这次魏国攻齐的主将,邺侯公孙方?”
这句问话一点儿也不符合齐国人讲究礼仪的行为作风,而且在大营大帐里这么问,不说是废话,也是有明知故问的意思,暂且听听这个人的后续罢,念及此,公孙方点了点头。
“我听说邺县官仓无粮,金库无银,都是因为你拿去练兵了,此次围城的多是你邺县的军民,啊啊,你的封地也是在邺城吧?”
没有由头的话,再怎么听都是莫名其妙,邺城尚在魏都大梁以西两百里不止,便是齐军有神行太保的功夫,也是鞭长莫及,公孙方不认为对方提出邺县是可以拿来威胁自己的条件。
“是又如何?”
“桓公时,邺县还是我们齐国一城,也不知怎么,现在竟成了你们魏国的陪都。所以说,哪怕据地为城,自立为王,其势亦不在常态。
”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
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只着一身轻甲,他以手指地:“但不管以前如何,现下你们脚踩的这块地是属于齐国的。”
“但很快就是我们魏国的了,而且不仅土地,你们这些齐国人,也将会成为我们的刀下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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