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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宪还问要不要将人赶出去,戚厌摇头否决了。
“赶他做什么,活着不是更好?”
张宪一开始不懂什么意思,直到他晋升十阶,周围的人八阶、九阶成串,而杨家唯二的两个异能者都还只是六阶时,他终于明白厌哥说的什么意思。
一年后,人类新家园正式建立。经过改良的蔬菜水果适应了末世土壤,陆地上的变异动物形成新的食物链,生态开始平衡,全新的高楼大厦也在一栋栋立起。
南域北域统一,丧尸和人类和平共处,而他们新的统治者,是女王苏语棠和她身后的男人。
至于福永元,自把丧尸统领权和石心交给戚厌后就消失了,可能就像系统所说的,他已经撕裂虚空去往了别的空间。
新元一年,新皇加冕般的阵势震撼北域所有人,能来现场的都来了,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戚厌亲自为苏语棠带上皇冠,执手低吻,眼里全是热烈的爱意。
“紧张吗?”他抚上她的脸,感受到一点薄汗,宠溺笑道:“别怕,我就在你身后。”
苏语棠一遍一遍调整呼吸,还是觉得紧张无孔不入,钻进了她的每一个毛孔,让她手指都在发颤。
爱人的话非但没有缓解她的紧张,反而让她身体一个激灵,心里萌发出一丝退意:“要不还是改天吧....”
戚厌握住她无处安放的手,摇了摇头道:“不行,你已经推了五次了,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将仪式完成。”
“可是...”
“乖,一切有我。”
“那,好吧。”
苏语棠坐的车要从基地开往大会堂,路程足足有十分钟,车窗还不能关着。
上车后,苏语棠看似冷静地端坐在车上,实则一只手正紧紧地握住戚厌的手掌。
到了大会堂下车,还有一条五十米左右的红毯要走。这下戚厌走在她的身后,无法再牵手了。苏语棠只能尽量忽视红毯两边密密麻麻的人群,目光直视前方连弯都不带拐的。
在她看不见的身后,戚厌脸上挂着浅笑,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温柔宠溺,羡煞旁人。
戴着口罩躲在人群里的杨为瑾看到这一幕神情恍惚,总觉得这样的场景,主人公应该是他才对。
是不是,如果当初他坚定选择苏语棠,或者没有那么急功利切地将苏语菱的异能移植到王念身上,又或者没有因为王念的死将查教授推出去顶罪....
是不是他现在的境地会好上几倍,甚至百倍。更甚者,有没有可能,今天走这条红毯的就是他。
曾经的南域第一高手,前呼后拥,风光无限。如今只能暗暗站在人群里,看他人荣耀加身,光芒万丈。
杨为瑾心脏突然抽疼,一股酸楚更是蔓延到他的四肢百骸,沉重得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再抬眼,那两人的身影已经走进了金碧辉煌的大会堂。而那里,不是他能去的地方。
余生寥寥,大概也就如此了。
第36章 放荡不羁的书生(1)
今日是七月初七, 有情人的乞巧节。
恰逢明山书院大修,各位学子得了一日空闲,有人闭门修读, 有人下山找趣。
眼看天色将晚,泛尘居二楼的雅间, 有人酒意稍醒, 曲指扣了扣桌面道:“都醒醒, 该回去了。”
明山书院闭门是在戌时末,院管会准时抽查七苑, 运气不好被逮住,一百遍《纲目》是少不了的, 更甚者,还会受一些体力之苦。
一个苑就有三个大缸,全部挑满至少要一百六十八桶水。就是在家也未曾干过此类活的几位公子哥自然不愿意, 虽然能用钱让别人帮忙做, 但来一次泛尘居就耗银两无数, 家里又有管制,自然是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所以啊, 他们每次下山都会赶在书院闭门前回去,从无例外。
“嘶,这酒后劲真大。”有人揉了揉酸痛的脖颈, 抬头望向窗外,果然只剩一些余晖了。
“长敬, 醒醒。”雅间里只余趴在桌上的男人没有清醒,其他人都起身整理衣着, 不一会儿拿起折扇, 又是一副翩翩公子的形象。
戚厌刚接手这具身体, 脑袋带着点醉酒的胀痛,等理完剧情和记忆,他才慢慢抬起身,转动了几下僵硬的脖子,对上其他几人的目光笑道:“都收拾好了?那走吧。”
泛尘居听名字很雅致,却是一个风月场所。不过和上京的其他青楼有所不同,这里大多都是清倌人。喝酒品茶,琴棋书画,吟诗作对,只要你花得起钱,应有尽有。
今日戚厌他们也不过是来喝了点酒,点了名清倌弹弹琴,吟吟诗,时间有限,只待了不过一两个时辰。
在天边余晖尽散前,他们得赶回书院才是。
“咦,那不是宋明渠么?”刚出楼,就有人眼尖地瞥见了书院的大才子,手里的摇扇慢下来,嘴里啧啧道:“看不出来啊,大才子居然也会下山买那些小玩意儿。”
这些摊上的玉佩首饰,在他们眼里简陋得不行,也只有宋明渠这样的人瞧得上,还在那儿纠结该选哪个。
“诶长敬,你和他不是住一间么,要不要叫他一起回?”有人打歪心思,和大才子回去即使被抓住,应该也受不了多大的惩罚吧?
话说,长敬也是书院有名的人,怎么待遇差别那么大呢。
不待他们想清楚,戚厌就盯着男主手上的那块墨绿玉佩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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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他做什么,活着不是更好?”
张宪一开始不懂什么意思,直到他晋升十阶,周围的人八阶、九阶成串,而杨家唯二的两个异能者都还只是六阶时,他终于明白厌哥说的什么意思。
一年后,人类新家园正式建立。经过改良的蔬菜水果适应了末世土壤,陆地上的变异动物形成新的食物链,生态开始平衡,全新的高楼大厦也在一栋栋立起。
南域北域统一,丧尸和人类和平共处,而他们新的统治者,是女王苏语棠和她身后的男人。
至于福永元,自把丧尸统领权和石心交给戚厌后就消失了,可能就像系统所说的,他已经撕裂虚空去往了别的空间。
新元一年,新皇加冕般的阵势震撼北域所有人,能来现场的都来了,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戚厌亲自为苏语棠带上皇冠,执手低吻,眼里全是热烈的爱意。
“紧张吗?”他抚上她的脸,感受到一点薄汗,宠溺笑道:“别怕,我就在你身后。”
苏语棠一遍一遍调整呼吸,还是觉得紧张无孔不入,钻进了她的每一个毛孔,让她手指都在发颤。
爱人的话非但没有缓解她的紧张,反而让她身体一个激灵,心里萌发出一丝退意:“要不还是改天吧....”
戚厌握住她无处安放的手,摇了摇头道:“不行,你已经推了五次了,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将仪式完成。”
“可是...”
“乖,一切有我。”
“那,好吧。”
苏语棠坐的车要从基地开往大会堂,路程足足有十分钟,车窗还不能关着。
上车后,苏语棠看似冷静地端坐在车上,实则一只手正紧紧地握住戚厌的手掌。
到了大会堂下车,还有一条五十米左右的红毯要走。这下戚厌走在她的身后,无法再牵手了。苏语棠只能尽量忽视红毯两边密密麻麻的人群,目光直视前方连弯都不带拐的。
在她看不见的身后,戚厌脸上挂着浅笑,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温柔宠溺,羡煞旁人。
戴着口罩躲在人群里的杨为瑾看到这一幕神情恍惚,总觉得这样的场景,主人公应该是他才对。
是不是,如果当初他坚定选择苏语棠,或者没有那么急功利切地将苏语菱的异能移植到王念身上,又或者没有因为王念的死将查教授推出去顶罪....
是不是他现在的境地会好上几倍,甚至百倍。更甚者,有没有可能,今天走这条红毯的就是他。
曾经的南域第一高手,前呼后拥,风光无限。如今只能暗暗站在人群里,看他人荣耀加身,光芒万丈。
杨为瑾心脏突然抽疼,一股酸楚更是蔓延到他的四肢百骸,沉重得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再抬眼,那两人的身影已经走进了金碧辉煌的大会堂。而那里,不是他能去的地方。
余生寥寥,大概也就如此了。
第36章 放荡不羁的书生(1)
今日是七月初七, 有情人的乞巧节。
恰逢明山书院大修,各位学子得了一日空闲,有人闭门修读, 有人下山找趣。
眼看天色将晚,泛尘居二楼的雅间, 有人酒意稍醒, 曲指扣了扣桌面道:“都醒醒, 该回去了。”
明山书院闭门是在戌时末,院管会准时抽查七苑, 运气不好被逮住,一百遍《纲目》是少不了的, 更甚者,还会受一些体力之苦。
一个苑就有三个大缸,全部挑满至少要一百六十八桶水。就是在家也未曾干过此类活的几位公子哥自然不愿意, 虽然能用钱让别人帮忙做, 但来一次泛尘居就耗银两无数, 家里又有管制,自然是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所以啊, 他们每次下山都会赶在书院闭门前回去,从无例外。
“嘶,这酒后劲真大。”有人揉了揉酸痛的脖颈, 抬头望向窗外,果然只剩一些余晖了。
“长敬, 醒醒。”雅间里只余趴在桌上的男人没有清醒,其他人都起身整理衣着, 不一会儿拿起折扇, 又是一副翩翩公子的形象。
戚厌刚接手这具身体, 脑袋带着点醉酒的胀痛,等理完剧情和记忆,他才慢慢抬起身,转动了几下僵硬的脖子,对上其他几人的目光笑道:“都收拾好了?那走吧。”
泛尘居听名字很雅致,却是一个风月场所。不过和上京的其他青楼有所不同,这里大多都是清倌人。喝酒品茶,琴棋书画,吟诗作对,只要你花得起钱,应有尽有。
今日戚厌他们也不过是来喝了点酒,点了名清倌弹弹琴,吟吟诗,时间有限,只待了不过一两个时辰。
在天边余晖尽散前,他们得赶回书院才是。
“咦,那不是宋明渠么?”刚出楼,就有人眼尖地瞥见了书院的大才子,手里的摇扇慢下来,嘴里啧啧道:“看不出来啊,大才子居然也会下山买那些小玩意儿。”
这些摊上的玉佩首饰,在他们眼里简陋得不行,也只有宋明渠这样的人瞧得上,还在那儿纠结该选哪个。
“诶长敬,你和他不是住一间么,要不要叫他一起回?”有人打歪心思,和大才子回去即使被抓住,应该也受不了多大的惩罚吧?
话说,长敬也是书院有名的人,怎么待遇差别那么大呢。
不待他们想清楚,戚厌就盯着男主手上的那块墨绿玉佩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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