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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说得也着急了。
沈怀楠:“我真走了。”
折邵衣:“嗯嗯。”
“你别回头了,我也得回去了。”
折邵衣欢欢喜喜转身,一身红色的衣裳看着就喜庆,沈怀楠就看着她的背影笑,然后看着她转过游廊不见后,可能因为红衣,他突然又想起了上辈子的她。
上辈子的她,死于长平十五年,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她穿着红色的嫁衣,倒在了血泊之中。
沈怀楠眼里的笑意没了。
这辈子,拼了他的命,也要让她活得长长久久才行。
作者有话说:
新文预收放这里小伙伴们有兴趣收藏昂
《春日当思(重生)》
折皦玉本是云州将军嫡女,三岁时因战乱跟亲人离失,后被辗转卖入了蜀王府。
少年蜀王爱花,她大了几岁,便被选去伺候花草。
他歪在廊下看书,她背着紫藤萝编织的小篓子在院子里忙活着采花。
蜀王偶然瞧见,赐了名:“叫阿萝吧。”
一直长到十三岁,她得了风寒去世,结束了平淡的一生。
再睁开眼,她回到了跟亲人离失之前。
屋子锦绣繁华,她成了主子,再不是那个种花的奴婢。
好像上辈子恍然一梦,都是虚影。
六岁时,她跟着爹娘进京,在京都安家,又见到了蜀王殿下。
彼时兄长淘气,在家带着她划小舟采莲蓬,船刚靠岸,她头顶大大的莲叶,一抬眸便见到了岸边的他。
他低下头,温和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折皦玉怔怔道了一句,“阿萝。”
ps:
大概就是这么个故事,文名文案废,具体文案待后面慢慢改,先收藏我!
女主名字皦(jiao)玉,是传统颜色的一种,春天的颜色,取自【皦玉粲以耀目, 荣日华以舒光】。男主名字不重要,正在颜色里面找适合的。
男主比女主大十岁,年龄差很大哈,养成系。
第3章
是邻居家的小女儿,京都里面最好看的姑娘
沈怀楠回了侯府。他身边只有一个小厮多晴。因昌东伯府跟文远侯府不远,沈怀楠去对面读书的时候,便不让他跟着,只让他在家里守门。
多晴见了他回来,笑着问,“少爷,今晚可要沐浴?”
沈怀楠点点头,从袖口里面掏出一吊钱给他,“去吧。”
多晴连忙接过去,“有了这银子,何愁没热水。”
然后出了门,径直去大厨房里面周旋。
多晴嘴巴利索,银子没给多少,但却除了要到一桶热水,还得了一只烧鸡。热水给少爷,烧鸡自己吃。
他提着热水进屋,见自家少爷还在那里提着笔练字……不,与其说是练字,不如说是走神。
他就站在门口,进退两难——平日里这时候少爷已经练完字休息了,多晴自小伺候沈怀楠,最是知道他的习惯,所以才会选在此时拎着热水回来。
此时进去怕打扰他想事情,不进去热水又凉了。
好在沈怀楠抬头看见了他,放下笔,“先洗了再写。”
多晴:“哎。”
沈怀楠泡进木桶里面,闭上眼睛,脑海里面继续想上辈子邵衣的死。
上辈子,他跟邵衣是最为普通不过的青梅竹马。他是不起眼的庶子,她是不起眼的庶女,他们两个自小认识,彼此饿不死,却也没享受过什么容华富贵。
她在他病了饿了的时候,托人送来几两辛辛苦苦攒的银子救他的命。花朝节的时候,她看中了一副金钗头面,满眼的欢喜,却还是摇头说那金钗子样式不好看。
他看着心疼,拼命抄书,卖点字画,终于在成婚之前,把那副金钗头面买了下来做聘礼。
她眼里惊讶而欢喜,然后高高兴兴的允许他牵一牵她的手。
从六岁一路到了十七岁,他们走过了十一年的春秋,以为终于要过好日子了,却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她口吐鲜血,倒在了他的面前。
她死了,他也没有活下来。
喝的是交杯酒。
在他倒下之前,看见屋子边角起了熊熊烈火。想来他和邵衣的尸体,也会化成了灰烟。
沈怀楠阴沉的睁开眼睛。
他知道是谁杀了他们。
是太子。
如果说,他和邵衣普通的人生里面,如果非要有点不普通的话,便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也就是今年夏日,会被从云州回来的十皇子带在身边做伴读。
十皇子回京都之后就开府住在外面,陛下并不喜欢他,对他也是不闻不问。两人是同岁,待遇相同,志趣相同,又都是穷光蛋,因为一些机缘,十皇子便把他要了去,让他跟着一起读书。
两个人从十三岁走到十七岁,说句逾越的话,可谓是情同兄弟。他们虽然在京都里面不起眼的很,但也在努力让自己活得更好。
重生回来这么多年,沈怀楠仔仔细细想过很多次当年的事情,最有可能的便是十皇子在他成婚当天说的话。
他记得那日,他因为黄昏就要出发迎娶新妇,紧张的很,又因是冬日,便在屋子里面冷得团团转,正哈着气暖和手,多晴就领着十皇子进来了。
他慌慌张张的,低声道:“太子恐有杀我之意,怀楠,你是我的人,也要小心为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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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楠:“我真走了。”
折邵衣:“嗯嗯。”
“你别回头了,我也得回去了。”
折邵衣欢欢喜喜转身,一身红色的衣裳看着就喜庆,沈怀楠就看着她的背影笑,然后看着她转过游廊不见后,可能因为红衣,他突然又想起了上辈子的她。
上辈子的她,死于长平十五年,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她穿着红色的嫁衣,倒在了血泊之中。
沈怀楠眼里的笑意没了。
这辈子,拼了他的命,也要让她活得长长久久才行。
作者有话说:
新文预收放这里小伙伴们有兴趣收藏昂
《春日当思(重生)》
折皦玉本是云州将军嫡女,三岁时因战乱跟亲人离失,后被辗转卖入了蜀王府。
少年蜀王爱花,她大了几岁,便被选去伺候花草。
他歪在廊下看书,她背着紫藤萝编织的小篓子在院子里忙活着采花。
蜀王偶然瞧见,赐了名:“叫阿萝吧。”
一直长到十三岁,她得了风寒去世,结束了平淡的一生。
再睁开眼,她回到了跟亲人离失之前。
屋子锦绣繁华,她成了主子,再不是那个种花的奴婢。
好像上辈子恍然一梦,都是虚影。
六岁时,她跟着爹娘进京,在京都安家,又见到了蜀王殿下。
彼时兄长淘气,在家带着她划小舟采莲蓬,船刚靠岸,她头顶大大的莲叶,一抬眸便见到了岸边的他。
他低下头,温和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折皦玉怔怔道了一句,“阿萝。”
ps:
大概就是这么个故事,文名文案废,具体文案待后面慢慢改,先收藏我!
女主名字皦(jiao)玉,是传统颜色的一种,春天的颜色,取自【皦玉粲以耀目, 荣日华以舒光】。男主名字不重要,正在颜色里面找适合的。
男主比女主大十岁,年龄差很大哈,养成系。
第3章
是邻居家的小女儿,京都里面最好看的姑娘
沈怀楠回了侯府。他身边只有一个小厮多晴。因昌东伯府跟文远侯府不远,沈怀楠去对面读书的时候,便不让他跟着,只让他在家里守门。
多晴见了他回来,笑着问,“少爷,今晚可要沐浴?”
沈怀楠点点头,从袖口里面掏出一吊钱给他,“去吧。”
多晴连忙接过去,“有了这银子,何愁没热水。”
然后出了门,径直去大厨房里面周旋。
多晴嘴巴利索,银子没给多少,但却除了要到一桶热水,还得了一只烧鸡。热水给少爷,烧鸡自己吃。
他提着热水进屋,见自家少爷还在那里提着笔练字……不,与其说是练字,不如说是走神。
他就站在门口,进退两难——平日里这时候少爷已经练完字休息了,多晴自小伺候沈怀楠,最是知道他的习惯,所以才会选在此时拎着热水回来。
此时进去怕打扰他想事情,不进去热水又凉了。
好在沈怀楠抬头看见了他,放下笔,“先洗了再写。”
多晴:“哎。”
沈怀楠泡进木桶里面,闭上眼睛,脑海里面继续想上辈子邵衣的死。
上辈子,他跟邵衣是最为普通不过的青梅竹马。他是不起眼的庶子,她是不起眼的庶女,他们两个自小认识,彼此饿不死,却也没享受过什么容华富贵。
她在他病了饿了的时候,托人送来几两辛辛苦苦攒的银子救他的命。花朝节的时候,她看中了一副金钗头面,满眼的欢喜,却还是摇头说那金钗子样式不好看。
他看着心疼,拼命抄书,卖点字画,终于在成婚之前,把那副金钗头面买了下来做聘礼。
她眼里惊讶而欢喜,然后高高兴兴的允许他牵一牵她的手。
从六岁一路到了十七岁,他们走过了十一年的春秋,以为终于要过好日子了,却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她口吐鲜血,倒在了他的面前。
她死了,他也没有活下来。
喝的是交杯酒。
在他倒下之前,看见屋子边角起了熊熊烈火。想来他和邵衣的尸体,也会化成了灰烟。
沈怀楠阴沉的睁开眼睛。
他知道是谁杀了他们。
是太子。
如果说,他和邵衣普通的人生里面,如果非要有点不普通的话,便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也就是今年夏日,会被从云州回来的十皇子带在身边做伴读。
十皇子回京都之后就开府住在外面,陛下并不喜欢他,对他也是不闻不问。两人是同岁,待遇相同,志趣相同,又都是穷光蛋,因为一些机缘,十皇子便把他要了去,让他跟着一起读书。
两个人从十三岁走到十七岁,说句逾越的话,可谓是情同兄弟。他们虽然在京都里面不起眼的很,但也在努力让自己活得更好。
重生回来这么多年,沈怀楠仔仔细细想过很多次当年的事情,最有可能的便是十皇子在他成婚当天说的话。
他记得那日,他因为黄昏就要出发迎娶新妇,紧张的很,又因是冬日,便在屋子里面冷得团团转,正哈着气暖和手,多晴就领着十皇子进来了。
他慌慌张张的,低声道:“太子恐有杀我之意,怀楠,你是我的人,也要小心为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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