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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锦 作者:燕九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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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怎么就放弃他的白t和牛仔裤了,他不热么?
然后这二货反应过来了:“小二二你这是要约会啊?”
“嗯呐。”沈一岑忍住了没往他那个寸头脑袋上呼巴掌,没好气地问,“怎么早出来了?我家地址你又不是不知道,唉,说这也没用,你出来就给我打电话我还能记得出门把钥匙放在门口藏着,不然你去了也是等。”
“在这儿等着热闹,就是有蚊子,光往我身上招呼了。”他拽着沈一岑到处看,什么都是新奇的,“这才多久啊,就发展成这样了,我记得两年前这里还是买菜的多呢,还有城管,晚上也不下班,隔几天就蹲守在附近。”
“每时每刻都在变啊,就你一点也没变。”
文山不算帅的惨绝人寰,但他面善,自来熟又喜欢给人帮忙,笑起来跟开了花一样,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大男孩性格,而且从来没和人吵过架。
就是糙。
“行吧,跟着哥走,有你一口饭吃。”他还拿着手机,正准备给孟余忘打个电话汇报一下自己刚捡着一个人形二哈。
“你果然是来约会的。我嫂子漂亮么?”
沈一岑煞有介事地回想了一下,说:“个儿高,嗓子好,眼睛尤其漂亮。”
“哇!别是个外国美女吧?”他倒是没有一点酸气儿,反而对沈一岑找对象这事很是惊奇。不过他知道沈一岑是个典型的颜控,找的人肯定不是美女就是小可爱。
“不是。”沈一岑暗自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怎么这么欠呢,他根本get不到玩笑的点,“一天到晚想美女。不是嫂子,带你见家长。”
他带着这人形二哈去和孟余忘汇合,个儿高嗓子好眼睛还漂亮的孟帅哥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己的好奇和矜持。他站在两人对面,给予了文山一个陌识的尊重,可是余光一直停留在拉着人介绍的沈一岑身上,像是从石缝里微微冒出头的草尖,看似很不起眼,但是会在风不察觉的时候大胆地摸过他的身体。
文山只是糙,他可一点都不傻,作为一个可以自豪地说自己是工作百事通的人,在干活的时候少不了和人打交道,情商杠杠的!就很快看出了孟余忘对沈一岑的感情,他眼神一亮,这还真是来见“家长”。
“这是文山,我一个老朋友,你叫阿文也行。这是孟余忘,快喊哥。”
文山绷着傻兮兮的笑乖乖喊了哥,沈一岑眯着眼感觉很满意,又和孟余忘说:“别看他是个人形二哈,什么都做的来呢,不过有个毛病,三百六十行,他换个工作就能改个名字,用最久的是‘阿文’,哦,有段时间崇洋媚外给自己起名儿叫‘伊森’。”
英文名也多的是重名的,孟余忘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大概是一部外国剧里的笑颜担当,倒是蛮适合文山这个暖兮兮的笑脸。
文山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那是我调酒师出道的艺名。”
孟余忘客套了两句:“杰瑞也挺好的。”
“我干dj的时候用了。还是叫阿文吧,习惯了。本来我想改了名字死乞白赖也要赖上岑哥的,但是想想你要是知道我想把名字改成‘沈一文’,我可能会死的很惨。”他哈哈一笑,觉得自己讲了个不错的笑话。
第23章 第 23 章
文山为他的玩笑付出了“代价”,以往见面沈一岑一定会带他买小零食的待遇没有了。
他抓着沈一岑抛给他一把钥匙,还不及说些别的来调节气氛,就眼睁睁看着那俩人弃他而去奔赴美好的“二人世界”,这下自己天生的笑脸都绷不住了,站在原地叨叨了好几遍“见色忘友”。
那头老朋友目瞪口呆直呼交友不慎,沈一岑一个回眸都没有,往前的步子迈得毫不犹豫,兼顾优雅和傲娇,跟只猫一样。
倒是孟余忘对这个初次见面的朋友的朋友生出了一点不忍心:“不管他?”
沈一岑凑近了压低声音,活像接头似的:“让他自己玩,丢不了。”
一个从小在孤儿院照顾弟弟妹妹,十几岁就敢进社会闯荡,走过大江南北,比燕池还要不怕事的人,他无所挂念,每天都活得开开心心,是绝对不会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的。他自己就能玩的很欢。
孟余忘瞧出他的意思了,连家里钥匙都给了,被丢在一边哪里是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不是真的好朋友玩不了这个花样。不过这本来就该是沈一岑和孟余忘两个人约好的散步,管他是谁呢,想变成电灯泡在旁边晃眼睛,还有理了么?
他们直接往桥上走,同路的行人大多是出门散步的,流动速度不快,悠闲得正好。这座桥是木石复合结构,乍一看是一座木头桥横跨河川,但实际上桥墩使用了巨型石块,加之古代匠人的巧思使材料完美契合在一起,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依旧,还是那么美。
就好像时光在这处悄然减慢。
一条不算宽的河川穿过旧苏向东流去,河川两岸分成了新老城区,由两座桥连接起来,船只除了游览之用不再行驶,白天的时候还能看到河岸边有人钓鱼。
这是一座飞速发展却保留着慢节奏生活的城市,或者和其他城市相比小了点,可是孟余忘格外中意这块地方,每一丝空气都能让他想起十年前到江南来时感觉到的舒心和平静。
在桥上散步的年轻人里小情侣居多,也有几对不明显的同性恋人偷偷牵个小手什么的,沈一岑匆匆看了两眼,出于不可言说的心里也伸手拽住了孟余忘继续往前走。
一行两人,没有说话,气氛却和谐得很。
桥是古桥,照明的灯光也配合着做成了灯笼的样子,光线偏暖,孟余忘的视线落在沈一岑露出来的一小节脖颈上,鬼使神差上手摸了一把。沈一岑出了汗,后脖子是凉的,而孟余忘的手心滚烫。
沈一岑停了下来,没敢回头:“干、干嘛呀?”
就鬼使神差的,哪有什么为什么。孟余忘把他拉到一边,装作看风景:“这儿风大,不热。”
两个各怀心思的人站在桥上往外看,微凉的风迎面吹来,往远了的河面都是一片黑,两岸的高楼大厦灯火明亮。
孟余忘显然很中意这种慢节奏,在城市里远离人群的喧杂和烦恼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难得的休假,暗恋的男孩,足够心情变好的要素,能叫人忘掉一切烦闷的事情,专心享受生活,回头一看才觉得不是所有事情都很糟糕。
沈一岑心情不好,孟余忘有所察觉,不过没有询问的意思。
“听说古代的时候旧苏不只是苇花如雪有名,七夕的河灯也是盛景。这是个历史上从未涉及兵家之争的小城市,两朝打仗的时候旧苏人还是照常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了七夕放河灯,顺水流向战场那边。很奇怪啊,明明没有山川天险阻御外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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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怎么就放弃他的白t和牛仔裤了,他不热么?
然后这二货反应过来了:“小二二你这是要约会啊?”
“嗯呐。”沈一岑忍住了没往他那个寸头脑袋上呼巴掌,没好气地问,“怎么早出来了?我家地址你又不是不知道,唉,说这也没用,你出来就给我打电话我还能记得出门把钥匙放在门口藏着,不然你去了也是等。”
“在这儿等着热闹,就是有蚊子,光往我身上招呼了。”他拽着沈一岑到处看,什么都是新奇的,“这才多久啊,就发展成这样了,我记得两年前这里还是买菜的多呢,还有城管,晚上也不下班,隔几天就蹲守在附近。”
“每时每刻都在变啊,就你一点也没变。”
文山不算帅的惨绝人寰,但他面善,自来熟又喜欢给人帮忙,笑起来跟开了花一样,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大男孩性格,而且从来没和人吵过架。
就是糙。
“行吧,跟着哥走,有你一口饭吃。”他还拿着手机,正准备给孟余忘打个电话汇报一下自己刚捡着一个人形二哈。
“你果然是来约会的。我嫂子漂亮么?”
沈一岑煞有介事地回想了一下,说:“个儿高,嗓子好,眼睛尤其漂亮。”
“哇!别是个外国美女吧?”他倒是没有一点酸气儿,反而对沈一岑找对象这事很是惊奇。不过他知道沈一岑是个典型的颜控,找的人肯定不是美女就是小可爱。
“不是。”沈一岑暗自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怎么这么欠呢,他根本get不到玩笑的点,“一天到晚想美女。不是嫂子,带你见家长。”
他带着这人形二哈去和孟余忘汇合,个儿高嗓子好眼睛还漂亮的孟帅哥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己的好奇和矜持。他站在两人对面,给予了文山一个陌识的尊重,可是余光一直停留在拉着人介绍的沈一岑身上,像是从石缝里微微冒出头的草尖,看似很不起眼,但是会在风不察觉的时候大胆地摸过他的身体。
文山只是糙,他可一点都不傻,作为一个可以自豪地说自己是工作百事通的人,在干活的时候少不了和人打交道,情商杠杠的!就很快看出了孟余忘对沈一岑的感情,他眼神一亮,这还真是来见“家长”。
“这是文山,我一个老朋友,你叫阿文也行。这是孟余忘,快喊哥。”
文山绷着傻兮兮的笑乖乖喊了哥,沈一岑眯着眼感觉很满意,又和孟余忘说:“别看他是个人形二哈,什么都做的来呢,不过有个毛病,三百六十行,他换个工作就能改个名字,用最久的是‘阿文’,哦,有段时间崇洋媚外给自己起名儿叫‘伊森’。”
英文名也多的是重名的,孟余忘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大概是一部外国剧里的笑颜担当,倒是蛮适合文山这个暖兮兮的笑脸。
文山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那是我调酒师出道的艺名。”
孟余忘客套了两句:“杰瑞也挺好的。”
“我干dj的时候用了。还是叫阿文吧,习惯了。本来我想改了名字死乞白赖也要赖上岑哥的,但是想想你要是知道我想把名字改成‘沈一文’,我可能会死的很惨。”他哈哈一笑,觉得自己讲了个不错的笑话。
第23章 第 23 章
文山为他的玩笑付出了“代价”,以往见面沈一岑一定会带他买小零食的待遇没有了。
他抓着沈一岑抛给他一把钥匙,还不及说些别的来调节气氛,就眼睁睁看着那俩人弃他而去奔赴美好的“二人世界”,这下自己天生的笑脸都绷不住了,站在原地叨叨了好几遍“见色忘友”。
那头老朋友目瞪口呆直呼交友不慎,沈一岑一个回眸都没有,往前的步子迈得毫不犹豫,兼顾优雅和傲娇,跟只猫一样。
倒是孟余忘对这个初次见面的朋友的朋友生出了一点不忍心:“不管他?”
沈一岑凑近了压低声音,活像接头似的:“让他自己玩,丢不了。”
一个从小在孤儿院照顾弟弟妹妹,十几岁就敢进社会闯荡,走过大江南北,比燕池还要不怕事的人,他无所挂念,每天都活得开开心心,是绝对不会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的。他自己就能玩的很欢。
孟余忘瞧出他的意思了,连家里钥匙都给了,被丢在一边哪里是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不是真的好朋友玩不了这个花样。不过这本来就该是沈一岑和孟余忘两个人约好的散步,管他是谁呢,想变成电灯泡在旁边晃眼睛,还有理了么?
他们直接往桥上走,同路的行人大多是出门散步的,流动速度不快,悠闲得正好。这座桥是木石复合结构,乍一看是一座木头桥横跨河川,但实际上桥墩使用了巨型石块,加之古代匠人的巧思使材料完美契合在一起,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依旧,还是那么美。
就好像时光在这处悄然减慢。
一条不算宽的河川穿过旧苏向东流去,河川两岸分成了新老城区,由两座桥连接起来,船只除了游览之用不再行驶,白天的时候还能看到河岸边有人钓鱼。
这是一座飞速发展却保留着慢节奏生活的城市,或者和其他城市相比小了点,可是孟余忘格外中意这块地方,每一丝空气都能让他想起十年前到江南来时感觉到的舒心和平静。
在桥上散步的年轻人里小情侣居多,也有几对不明显的同性恋人偷偷牵个小手什么的,沈一岑匆匆看了两眼,出于不可言说的心里也伸手拽住了孟余忘继续往前走。
一行两人,没有说话,气氛却和谐得很。
桥是古桥,照明的灯光也配合着做成了灯笼的样子,光线偏暖,孟余忘的视线落在沈一岑露出来的一小节脖颈上,鬼使神差上手摸了一把。沈一岑出了汗,后脖子是凉的,而孟余忘的手心滚烫。
沈一岑停了下来,没敢回头:“干、干嘛呀?”
就鬼使神差的,哪有什么为什么。孟余忘把他拉到一边,装作看风景:“这儿风大,不热。”
两个各怀心思的人站在桥上往外看,微凉的风迎面吹来,往远了的河面都是一片黑,两岸的高楼大厦灯火明亮。
孟余忘显然很中意这种慢节奏,在城市里远离人群的喧杂和烦恼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难得的休假,暗恋的男孩,足够心情变好的要素,能叫人忘掉一切烦闷的事情,专心享受生活,回头一看才觉得不是所有事情都很糟糕。
沈一岑心情不好,孟余忘有所察觉,不过没有询问的意思。
“听说古代的时候旧苏不只是苇花如雪有名,七夕的河灯也是盛景。这是个历史上从未涉及兵家之争的小城市,两朝打仗的时候旧苏人还是照常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了七夕放河灯,顺水流向战场那边。很奇怪啊,明明没有山川天险阻御外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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