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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形势可以说是完全逆转。有了趁手的武器,爱丽丝几下就击飞了另一把刀。这少年手里再没有别的武器,此时也只好投降。
爱丽丝扭着他手臂:
“把我的锁子甲还给我!”
这年轻强盗虽说打输了,却一点不慌,仍是笑嘻嘻的。
“小姐姐把我放开,我才能脱了衣服把锁子甲还你呀!我的刀都被你拿走,我跑不了啦。”
爱丽丝闻言,松手把他放开,仍是拿刀对着他:
“你若敢耍什么花招,我一刀剁了你的脚。”
少年还在笑,好像并不把这威胁当一回事:
“小姐姐人美心善,绝对不会这么对待我的!”
爱丽丝用刀背敲了他一下:
“快脱!”
少年丝毫不避讳地脱了外衣,又脱锁子甲,一边脱衣服,一边还在跟爱丽丝搭话:
“小姐姐,我算是服啦!你的胳膊一点事儿都没有?你是贝尔特契的眷顾者吗?”
爱丽丝摇摇头。
按说她信仰末日之神这种事不该随便说给别人听,不过这强盗少年生活在森林里,显然不会有什么信仰,与外界的社会大概也没有什么联系,稍微对他说一说,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于是她说:
“我是瑟西里安的信徒。”
“瑟西里安?没听过。我也可以向他祈祷吗?”
“如果你本身没有信奉其他神明,向祂祈祷倒也不是不行,不过祂可不一定会回应你。”
“没关系!我就找最厉害的神明祈祷就行了,他们肯定会保佑我的。”
这少年强盗自信得惊人,这一点倒是很可佩服。爱丽丝问他名字,他说自己叫吉尔,不知道父母是谁,从记事时起就在这森林里和强盗们一起生活了。
这时候他已经脱完锁子甲,露出光溜溜的脊背。虽说现在刚过完冬天,他的肤色还是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可见夏天的时候一定晒得够呛。这家伙没有穿衬衣,居然是把锁子甲贴身穿在身上,也不嫌硌得慌。幸亏这件锁子甲上有附魔,不沾污垢。否则爱丽丝还真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好。
这少年穿着外套时还有点大人的样子,这会儿一看,完全是个小孩。爱丽丝皱着眉头看他:
“这么冷的天,只穿这么点衣服,不冷?”
少年笑嘻嘻地穿上外套:
“小姐姐居然这么关心我,实在让我太感动了。”
听他说这一句,爱丽丝才意识到,她对待他好像有点过分和蔼了。这家伙可是偷了她的锁子甲,还试图抢劫她。她应该待他再凶一点才对。
不过也难怪,这少年模样长得挺不错,嘴巴又甜,一口一个“小姐姐”,不大像是强盗,更像是个调皮鬼,让人恨不起来。更主要的是,她明知道他打不过她,防备心就稍微弱了一点。况且这里毕竟不是战场,爱丽丝也不是很想在这里杀人。不过如果跳出来试图打劫她的不是这么一个可爱少年,而是一个猥琐大叔,她恐怕不会容情。
有一副好相貌,真是在任何方面都占便宜。
这少年穿完了衣服,爱丽丝瞪了他一眼:
“还不快走?”
“小姐姐把我两把刀拿走了,可不可以还给我呀?这是我吃饭的家伙,丢了要被同伴嘲笑的。如果小姐姐肯把双刀还给我,就算要我陪陪小姐姐,我也情愿的。我保证拿了刀就走,以后再不来滋扰小姐姐。”
这少年说着,蹭上来暗示性地往爱丽丝腰上捏了一把。爱丽丝伸手打他的头,他跑开去,却还向她抛了一个媚眼。那模样跟在烟花街讨生活的男孩子也没多少区别。
爱丽丝一哆嗦,把那两把刀冲他抛过去:
“拿了刀就快滚,别再回来了!”
少年捡起他的刀,重新收回到腰后。打了个唿哨,那匹漂亮的白马就跑到他面前,他骑上马,跑出去几十米之后,又转回头来向着爱丽丝招手:
“小姐姐,你的匕首我拿走啦!要想拿回匕首,以后要过来找我呀!”
作者有话要说:
问:为什么吉尔不穿衬衣就穿甲? 答:因为作者想看他露后背。
爱丽丝:附魔锁子甲 +1 附魔匕首 1
瑟西里安:信奉者 +1 KPI完成度提高。
唔,总体说来还算是赚了。
第37章 chapter 37
爱丽丝一摸腰上, 她的匕首果然已经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叫吉尔的家伙之前假装勾引她的时候摸走的,她光顾着恼,竟没意识到他真正的意图是要偷这把匕首。大概这就是报应, 之前她为了找珠冠故意勾引雷切尔公爵,这会儿这小子就假装□□她来偷走她的匕首。
爱丽丝立即上马准备追过去,然而她这匹马这会儿还在闹脾气, 一定不肯走。爱丽丝踢打了几下,它宁死不动。爱丽丝没办法, 也只得从马上下来。
仔细想想,如今她手上没有武器, 就算是真能追上他……也很难办。况且她还有任务在身, 实在不该在此险地驻留。
虽说心里对送了她匕首的莉娜万分歉疚, 爱丽丝还是决定先回王都。
她给闹脾气的小马喂了一些胡萝卜,总算哄得它在入夜带她赶到可以借宿的村庄。这里是从王都前往北地的必经之路, 许多旅人都在这里过夜。虽然没有旅店,但只要给附近的农户一两枚银币, 他们就会端上美味的农家饭菜, 给客房铺上整洁的床单,把客人照顾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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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扭着他手臂:
“把我的锁子甲还给我!”
这年轻强盗虽说打输了,却一点不慌,仍是笑嘻嘻的。
“小姐姐把我放开,我才能脱了衣服把锁子甲还你呀!我的刀都被你拿走,我跑不了啦。”
爱丽丝闻言,松手把他放开,仍是拿刀对着他:
“你若敢耍什么花招,我一刀剁了你的脚。”
少年还在笑,好像并不把这威胁当一回事:
“小姐姐人美心善,绝对不会这么对待我的!”
爱丽丝用刀背敲了他一下:
“快脱!”
少年丝毫不避讳地脱了外衣,又脱锁子甲,一边脱衣服,一边还在跟爱丽丝搭话:
“小姐姐,我算是服啦!你的胳膊一点事儿都没有?你是贝尔特契的眷顾者吗?”
爱丽丝摇摇头。
按说她信仰末日之神这种事不该随便说给别人听,不过这强盗少年生活在森林里,显然不会有什么信仰,与外界的社会大概也没有什么联系,稍微对他说一说,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于是她说:
“我是瑟西里安的信徒。”
“瑟西里安?没听过。我也可以向他祈祷吗?”
“如果你本身没有信奉其他神明,向祂祈祷倒也不是不行,不过祂可不一定会回应你。”
“没关系!我就找最厉害的神明祈祷就行了,他们肯定会保佑我的。”
这少年强盗自信得惊人,这一点倒是很可佩服。爱丽丝问他名字,他说自己叫吉尔,不知道父母是谁,从记事时起就在这森林里和强盗们一起生活了。
这时候他已经脱完锁子甲,露出光溜溜的脊背。虽说现在刚过完冬天,他的肤色还是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可见夏天的时候一定晒得够呛。这家伙没有穿衬衣,居然是把锁子甲贴身穿在身上,也不嫌硌得慌。幸亏这件锁子甲上有附魔,不沾污垢。否则爱丽丝还真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好。
这少年穿着外套时还有点大人的样子,这会儿一看,完全是个小孩。爱丽丝皱着眉头看他:
“这么冷的天,只穿这么点衣服,不冷?”
少年笑嘻嘻地穿上外套:
“小姐姐居然这么关心我,实在让我太感动了。”
听他说这一句,爱丽丝才意识到,她对待他好像有点过分和蔼了。这家伙可是偷了她的锁子甲,还试图抢劫她。她应该待他再凶一点才对。
不过也难怪,这少年模样长得挺不错,嘴巴又甜,一口一个“小姐姐”,不大像是强盗,更像是个调皮鬼,让人恨不起来。更主要的是,她明知道他打不过她,防备心就稍微弱了一点。况且这里毕竟不是战场,爱丽丝也不是很想在这里杀人。不过如果跳出来试图打劫她的不是这么一个可爱少年,而是一个猥琐大叔,她恐怕不会容情。
有一副好相貌,真是在任何方面都占便宜。
这少年穿完了衣服,爱丽丝瞪了他一眼:
“还不快走?”
“小姐姐把我两把刀拿走了,可不可以还给我呀?这是我吃饭的家伙,丢了要被同伴嘲笑的。如果小姐姐肯把双刀还给我,就算要我陪陪小姐姐,我也情愿的。我保证拿了刀就走,以后再不来滋扰小姐姐。”
这少年说着,蹭上来暗示性地往爱丽丝腰上捏了一把。爱丽丝伸手打他的头,他跑开去,却还向她抛了一个媚眼。那模样跟在烟花街讨生活的男孩子也没多少区别。
爱丽丝一哆嗦,把那两把刀冲他抛过去:
“拿了刀就快滚,别再回来了!”
少年捡起他的刀,重新收回到腰后。打了个唿哨,那匹漂亮的白马就跑到他面前,他骑上马,跑出去几十米之后,又转回头来向着爱丽丝招手:
“小姐姐,你的匕首我拿走啦!要想拿回匕首,以后要过来找我呀!”
作者有话要说:
问:为什么吉尔不穿衬衣就穿甲? 答:因为作者想看他露后背。
爱丽丝:附魔锁子甲 +1 附魔匕首 1
瑟西里安:信奉者 +1 KPI完成度提高。
唔,总体说来还算是赚了。
第37章 chapter 37
爱丽丝一摸腰上, 她的匕首果然已经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叫吉尔的家伙之前假装勾引她的时候摸走的,她光顾着恼,竟没意识到他真正的意图是要偷这把匕首。大概这就是报应, 之前她为了找珠冠故意勾引雷切尔公爵,这会儿这小子就假装□□她来偷走她的匕首。
爱丽丝立即上马准备追过去,然而她这匹马这会儿还在闹脾气, 一定不肯走。爱丽丝踢打了几下,它宁死不动。爱丽丝没办法, 也只得从马上下来。
仔细想想,如今她手上没有武器, 就算是真能追上他……也很难办。况且她还有任务在身, 实在不该在此险地驻留。
虽说心里对送了她匕首的莉娜万分歉疚, 爱丽丝还是决定先回王都。
她给闹脾气的小马喂了一些胡萝卜,总算哄得它在入夜带她赶到可以借宿的村庄。这里是从王都前往北地的必经之路, 许多旅人都在这里过夜。虽然没有旅店,但只要给附近的农户一两枚银币, 他们就会端上美味的农家饭菜, 给客房铺上整洁的床单,把客人照顾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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