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4章 不要相信一起吃苦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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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贝贝听过吕晋楠的演讲后,就对这个英俊的男人生出很厚的滤镜。
但也只敢平时过过嘴瘾,喊几声好帅,从来没想过会在现实中有所交集。
万万没想到,这个在她潜意识里接触不到的男神,竟然和自己宿友有交集!
她必须永远都蹲在吃瓜的第一线。
她比楚灵秀本人还着急他们的进展。
楚灵秀很困,迷迷糊糊地爬起来。
林贝贝一把将花束塞到她怀里。
隔了夜的花香更浓郁,楚灵秀闻着脑袋更加昏沉。
“不是吕晋楠。”
林贝贝一听,犹豫地问:“难道是那个,朝你借钱的男人?”
楚灵秀点点头。
林贝贝有些奇怪,“事隔一年多,他还钱就还钱呗,怎么还一直送花?”
分析了一通,林贝贝问:“他该不会是想追你吧?”
毕竟楚灵秀的颜值是挺能打的,想追她的男生不少。
楚灵秀想了一下,摇头。
“他说刚开了公司,没钱请秘书,想让我过去帮忙。”
林贝贝一听就有些意兴阑珊。
“哦,刚刚创业的男人啊?”
林贝贝的妈妈跟爸爸,就是大学时认识的,妈妈陪着爸爸创业,吃尽苦头。结果等爸爸的公司起来了,一朝发达,瞧上了年轻的助理,没多久就滚到床上去了。
渣爸的理由是和妈妈没有共同话题,和妈妈在一起只剩下责任和义务了。
可怜妈妈当年为了替爸爸争取业务和订单,一人在酒桌上大杀四方,熬出一身毛病。好不容易熬出头来,却换来一句——
责任和义务。
好在妈妈还算清醒,难过了几天后,果断离婚,拿到不少的家产,包括林贝贝的抚养权。
林妈妈从不在女儿面前控诉渣男老公,但不影响林贝贝在旁边看得一清二楚。
她拉着楚灵秀一顿经验输出:
“灵秀你听我说,别相信什么一起吃苦的幸福。不管男人最初说得多动听甜蜜,等到真有钱了,他只会遗憾没有好好谈一场正经浪漫的恋爱。时间一长,遇到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很容易就会被感动,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人到中年还能找到真爱了,然后光明正大抛妻弃子。”
楚灵秀裹着棉被,一脸呆萌地看着林贝贝的嘴唇开开合合,好一会儿才说:“我不会喜欢陆聿则。”
也不会喜欢其他任何人!
她是吕晋楠的媳妇儿。
就算吕晋楠现在不想娶她,但他给过了彩礼,不管多久她都要等着他的。
除非他结婚了,确定不会要她了,她才能去和别人谈恋爱的。
林贝贝见楚灵秀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心里高兴。
“只要不谈恋爱,他要招秘书的事,你可以去试试。”
灵秀身上有股韧劲,肯学,也聪明。但可能是由于农村出身,总是自卑,不敢去那些看起来太过高级的地方做兼职。
等她毕业,洗碗工这样的经验,不会给她的简历加半分。
林贝贝说:“下午我没课,我陪你去看看?”
其实楚灵秀心里有些拿不准,听到宿友肯陪同,感激地道谢。
二人下午就来到陆聿则的公司。
位置是兴宁街的一幢写字楼,六楼。
说是公司,其实职员就几个人,在六楼租了三分之一的场地,加上老板连十个人都不到。
陆聿则亲自接待楚灵秀。
林贝贝看到陆聿则的第一眼,有些愣住。
这男人长得很高,目测绝对超过一米八,肩宽腰窄,身上的气场挺强,有几分上位者沉淀下来的威压。但那张脸,又保留着几分鲜活的少年气。
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会被轻易迷住的类型。
林贝贝突然有些明白——
难怪第一次见面,灵秀就愿意借钱。
长成这样,别说借钱了,定力差点的,估计魂都能丢给他。
陆聿则知道林贝贝是林灵秀的宿友,对她也热情了几分,跟她握手,又介绍自己的公司。
反正就是做软件的,对接互联网。
林贝贝听了一会,替宿友问出最实际的问题,“这里离学校挺远的,每天来回坐车很辛苦,陆老板能给灵秀开多少钱一个月?”
陆聿则沉默了一下。
最后道:“灵秀说过她白天有课,不能每天过来。这样吧,我给她算日薪,来一天算120元。”
原本,楚灵秀也有些担心,陆聿则邀请她来工作是不是有其他心思。
毕竟又是送花,又是半夜开车送她回校的……
听到这里,总算是彻底松一口气。
没有人追女生会是这样的。
林贝贝还想替宿友讨价还价,楚灵秀悄悄握住她的手,对陆聿则说:“我可以。”
二人很快谈好,还签了一份临时合同,还敲定了来上班报到的时间。
出来时,林贝贝数落楚灵秀。
“你干嘛答应得那么快?一天120元,太少了。”
“不少。”楚灵秀认真地说:“我去洗碗,一天也才100元多点。”
原本只有100元,最近才涨了一点。
陆聿则肯请她,就是因为没钱,这120元肯定是对方能给出的最高工资了。
而且她真心觉得不少了。
林贝贝觉得这个宿友太实诚,带不动,最终道:“行吧,你先来适应一段时间。”
等她有信心去大公司当实习生了,再推荐她到自家公司上班。
林贝贝的妈妈离婚后拿着那些钱自己创业,凭着自身过硬的业务能力,公司越做越大,已经隐隐超过她那个渣爸了。
就这样,楚灵秀只要没课,就会赶去公司上班。
确实就像陆聿则说的那样,新开的公司,秘书没什么事情做。
楚灵秀觉得自己拿了钱不干活,挺不好意思的,于是早上会顺便帮其他职员把咖啡也泡了,平时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她都会尽量去做好。
比如帮忙复印,跑腿买点什么用品……
整个公司的职员都喜欢这个勤劳的妹纸。
有时楚灵秀站在一旁看他们做报表和数据,他们也会毫不吝啬地教一教她。
楚灵秀在这里见识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成长得很快。
陆聿则这个老板对她也很满意。
这一天,陆聿则把她叫到办公室,诚恳地问:“明天有个交流会,需要带女伴,你能陪我去吗?”
整个公司的职员,都是男的,而且头顶都有点秃,为数不多的一个女员工,是个五十来岁的清洁大妈。
楚灵秀想了一下,问:“回来时会不会很晚?”
她最近不去兼职夜工,已经不需要门卫大爷和宿管阿姨帮忙开门了。
她不想再次去麻烦他们。
陆聿则笑道:“不会,门禁前一定把你平安送回学校。”
楚灵秀犹豫了一下,点头:“好吧。”
陆聿则迅速带她去买了礼服裙,还做了个造型,明艳动人。
楚灵秀第一次穿成这样,有些不习惯,尤其是一字肩的裙领让她很不自在,一直试图把衣料往肩膀上拉。
陆聿则道:“你这样打扮很靓,不要紧张,多穿几次就习惯了。”
楚灵秀一边拉着衣领,一边问:“可是外面很冷。”
陆聿则笑起来,笑容里有不易察觉的开朗,大概是被楚灵秀逗笑了。
“别怕,不会让你感冒的。”
楚灵秀跟着陆聿则到达现场时,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吕晋楠。
她紧张得死死揪住陆聿则的衣角。
但也只敢平时过过嘴瘾,喊几声好帅,从来没想过会在现实中有所交集。
万万没想到,这个在她潜意识里接触不到的男神,竟然和自己宿友有交集!
她必须永远都蹲在吃瓜的第一线。
她比楚灵秀本人还着急他们的进展。
楚灵秀很困,迷迷糊糊地爬起来。
林贝贝一把将花束塞到她怀里。
隔了夜的花香更浓郁,楚灵秀闻着脑袋更加昏沉。
“不是吕晋楠。”
林贝贝一听,犹豫地问:“难道是那个,朝你借钱的男人?”
楚灵秀点点头。
林贝贝有些奇怪,“事隔一年多,他还钱就还钱呗,怎么还一直送花?”
分析了一通,林贝贝问:“他该不会是想追你吧?”
毕竟楚灵秀的颜值是挺能打的,想追她的男生不少。
楚灵秀想了一下,摇头。
“他说刚开了公司,没钱请秘书,想让我过去帮忙。”
林贝贝一听就有些意兴阑珊。
“哦,刚刚创业的男人啊?”
林贝贝的妈妈跟爸爸,就是大学时认识的,妈妈陪着爸爸创业,吃尽苦头。结果等爸爸的公司起来了,一朝发达,瞧上了年轻的助理,没多久就滚到床上去了。
渣爸的理由是和妈妈没有共同话题,和妈妈在一起只剩下责任和义务了。
可怜妈妈当年为了替爸爸争取业务和订单,一人在酒桌上大杀四方,熬出一身毛病。好不容易熬出头来,却换来一句——
责任和义务。
好在妈妈还算清醒,难过了几天后,果断离婚,拿到不少的家产,包括林贝贝的抚养权。
林妈妈从不在女儿面前控诉渣男老公,但不影响林贝贝在旁边看得一清二楚。
她拉着楚灵秀一顿经验输出:
“灵秀你听我说,别相信什么一起吃苦的幸福。不管男人最初说得多动听甜蜜,等到真有钱了,他只会遗憾没有好好谈一场正经浪漫的恋爱。时间一长,遇到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很容易就会被感动,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人到中年还能找到真爱了,然后光明正大抛妻弃子。”
楚灵秀裹着棉被,一脸呆萌地看着林贝贝的嘴唇开开合合,好一会儿才说:“我不会喜欢陆聿则。”
也不会喜欢其他任何人!
她是吕晋楠的媳妇儿。
就算吕晋楠现在不想娶她,但他给过了彩礼,不管多久她都要等着他的。
除非他结婚了,确定不会要她了,她才能去和别人谈恋爱的。
林贝贝见楚灵秀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心里高兴。
“只要不谈恋爱,他要招秘书的事,你可以去试试。”
灵秀身上有股韧劲,肯学,也聪明。但可能是由于农村出身,总是自卑,不敢去那些看起来太过高级的地方做兼职。
等她毕业,洗碗工这样的经验,不会给她的简历加半分。
林贝贝说:“下午我没课,我陪你去看看?”
其实楚灵秀心里有些拿不准,听到宿友肯陪同,感激地道谢。
二人下午就来到陆聿则的公司。
位置是兴宁街的一幢写字楼,六楼。
说是公司,其实职员就几个人,在六楼租了三分之一的场地,加上老板连十个人都不到。
陆聿则亲自接待楚灵秀。
林贝贝看到陆聿则的第一眼,有些愣住。
这男人长得很高,目测绝对超过一米八,肩宽腰窄,身上的气场挺强,有几分上位者沉淀下来的威压。但那张脸,又保留着几分鲜活的少年气。
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会被轻易迷住的类型。
林贝贝突然有些明白——
难怪第一次见面,灵秀就愿意借钱。
长成这样,别说借钱了,定力差点的,估计魂都能丢给他。
陆聿则知道林贝贝是林灵秀的宿友,对她也热情了几分,跟她握手,又介绍自己的公司。
反正就是做软件的,对接互联网。
林贝贝听了一会,替宿友问出最实际的问题,“这里离学校挺远的,每天来回坐车很辛苦,陆老板能给灵秀开多少钱一个月?”
陆聿则沉默了一下。
最后道:“灵秀说过她白天有课,不能每天过来。这样吧,我给她算日薪,来一天算120元。”
原本,楚灵秀也有些担心,陆聿则邀请她来工作是不是有其他心思。
毕竟又是送花,又是半夜开车送她回校的……
听到这里,总算是彻底松一口气。
没有人追女生会是这样的。
林贝贝还想替宿友讨价还价,楚灵秀悄悄握住她的手,对陆聿则说:“我可以。”
二人很快谈好,还签了一份临时合同,还敲定了来上班报到的时间。
出来时,林贝贝数落楚灵秀。
“你干嘛答应得那么快?一天120元,太少了。”
“不少。”楚灵秀认真地说:“我去洗碗,一天也才100元多点。”
原本只有100元,最近才涨了一点。
陆聿则肯请她,就是因为没钱,这120元肯定是对方能给出的最高工资了。
而且她真心觉得不少了。
林贝贝觉得这个宿友太实诚,带不动,最终道:“行吧,你先来适应一段时间。”
等她有信心去大公司当实习生了,再推荐她到自家公司上班。
林贝贝的妈妈离婚后拿着那些钱自己创业,凭着自身过硬的业务能力,公司越做越大,已经隐隐超过她那个渣爸了。
就这样,楚灵秀只要没课,就会赶去公司上班。
确实就像陆聿则说的那样,新开的公司,秘书没什么事情做。
楚灵秀觉得自己拿了钱不干活,挺不好意思的,于是早上会顺便帮其他职员把咖啡也泡了,平时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她都会尽量去做好。
比如帮忙复印,跑腿买点什么用品……
整个公司的职员都喜欢这个勤劳的妹纸。
有时楚灵秀站在一旁看他们做报表和数据,他们也会毫不吝啬地教一教她。
楚灵秀在这里见识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成长得很快。
陆聿则这个老板对她也很满意。
这一天,陆聿则把她叫到办公室,诚恳地问:“明天有个交流会,需要带女伴,你能陪我去吗?”
整个公司的职员,都是男的,而且头顶都有点秃,为数不多的一个女员工,是个五十来岁的清洁大妈。
楚灵秀想了一下,问:“回来时会不会很晚?”
她最近不去兼职夜工,已经不需要门卫大爷和宿管阿姨帮忙开门了。
她不想再次去麻烦他们。
陆聿则笑道:“不会,门禁前一定把你平安送回学校。”
楚灵秀犹豫了一下,点头:“好吧。”
陆聿则迅速带她去买了礼服裙,还做了个造型,明艳动人。
楚灵秀第一次穿成这样,有些不习惯,尤其是一字肩的裙领让她很不自在,一直试图把衣料往肩膀上拉。
陆聿则道:“你这样打扮很靓,不要紧张,多穿几次就习惯了。”
楚灵秀一边拉着衣领,一边问:“可是外面很冷。”
陆聿则笑起来,笑容里有不易察觉的开朗,大概是被楚灵秀逗笑了。
“别怕,不会让你感冒的。”
楚灵秀跟着陆聿则到达现场时,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吕晋楠。
她紧张得死死揪住陆聿则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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