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我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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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王大虎,你们几个又在挑事?"
突然远处走来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人,脚上踩着人字拖,手里拿着一根棍棒。
很快他走到庄明月身边,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关心的问了一句:“小姑娘…他们几个有没有欺负你?”
庄明月摇头,“没有。”
一边的叶凡一脸的不屑。
男人似乎认识庄明月,又问了句:“你就是吴大姐从大城市里带来的小姑娘?叫…什么月来着?”
“庄明月。”
男人啊了声,“对对对…就是庄明月。今天吴大姐走的时候,还叮嘱让我看着你,刚刚一直在忙昏头了。你放心,有我在,这几个混小子,不敢对你怎么样。”
“我说小凡,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能不能矜持点,每天打扮成这样,像什么话!还有你们几个,整天就知道逃学,一个个地赶紧都给我散了。小心老子揍死你们。”
叶凡不耐烦地抽起了烟:“死胖子,我跟她讲话,你插什么嘴?少多管闲事,自己一把年纪了还惦记着一个老娘们。切~”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句,回去我就让你爸好好教训你。”
“老子做什么,干你屁事。狗东西,真特么晦气。”叶凡掀着眸子,瞪了眼庄明月。
“嘿,我说你这个小兔崽子。”
“晦气,虎子,把东子带上,我们换个地方。”
王大虎捡起地上被丢掉的东西,七八个人跟着大姐大,就走了。
庄明月:“谢谢你啊!叔叔,要不是你,我可能就出事了。”
“害,举手之劳。用不着客气,我跟吴大姐多年的朋友了。小姑娘你记住了,这里以后别来了,那帮小混混经常在这里出现,不安全,你要是想去哪里玩,叔可以带你去别的地方逛逛。”
庄明月点了点头:“好。”
庄明月捡起地上的贝壳,装回布袋里,跟着他就走了。
一路上,庄明月才知道,吴妈租的房子是他的。
因为这里沿海,东光远就在这附近开了家餐馆,还有夜宵店。
媳妇三十几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刚刚那群人,就是这里的本地人,因为地方偏远,很少有人来,政府也不管,收入也少。
不过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来帝都打工的穷人,几乎都是文盲,没怎么读过书。
相对的,这里还有些乱。
幸福海鲜烧烤餐馆。
庄明月没有回去而是在东叔这里吃了中饭,一大桌子的都是海鲜,七八个菜,店里还有其他不少人。
“你先吃,不用等我,刚来了客人,我出去烧几个菜。”
庄明月站了起来,“东叔,我去给你帮忙吧。我会切菜,洗菜。”
东叔笑着,“你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帮忙的道理,快尝尝我做的螺蛳,这个地方还没有比我烧的好。嗦不出来有牙签。”
庄明月坐在小包厢里,还不算拥挤,旁边还有个落地窗,这里能看到大海,风景真的很不错。
庄明月注意到摆在她面前的是糖酥肉,上面还有葱花。
庄明月夹着筷子尝了口,味道竟然跟吴妈做的一模一样。
太好吃了。
她实在饿了,吃了也有不少。
等吃完,庄明月抽了张纸巾擦了下嘴,没过会儿,眼角看到了一帮人路过,视线看过去,不是叶凡他们还能是谁。
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看到她。
不过他们好像也来了这家餐馆。
果不其然。
不到半分钟。
包厢门被打开,一帮人齐刷刷地走了进来。
“哟,吃的还不错!我们哥几个平时怎么就没这种待遇!死胖子真偏心。”
“饿死老子了。石头给我拿双筷子,还有碗。”
“自己没手不会拿?”
“妹子…妹子挪挪,我进不去。”
“…”庄明月拖了下椅子,给他让了路。
叶凡就坐在她的对面,就是坐相有点难看,她一脚踩在凳子上,二话不说,直接将她面前的糖酥肉转了过去,大口吃了起来。
“酒来了。”进来个瘦子,拎着一箱啤酒,用腿把门勾上。
原本宽敞的包厢,很快地就变得拥挤了起来。
“这个臭东西,平时让他给我做,他不做,现在竟然会给你做!你脸还挺大!”叶凡突然看向她,“喂,乡巴佬,你还没说,你从哪里来。外地的?”
黄毛:“凡哥,人家看着就是个乖乖女,别把人家给吓到了。”
“心疼了?人家长得好看,也看不上你。帮她说话有屁用,给我闭嘴。”
庄明月拿着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口,随后放下杯子,“我吃完了,你们慢用。”
正当她准备起身的时,一只手将她给按住了。
“急什么!我们都还没吃,再聊会儿。”
庄明月对着他们说不上害怕,他们是坏人吗?
只是看着不好惹而已。
真正的坏人,不是他们这样。
他们还不足让她感觉到害怕,反而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感觉是她从未有过的。
“你们想聊什么?”
她身边坐着两个一个黄毛,一个绿毛,两人放肆地打量着她,还笑着说:“凡哥,她不怕你。看来你不行啊!”
“闭嘴!”叶凡干完一盘糖酥肉,意欲未尽地舔了舔嘴巴:“今天看在这桌饭菜上,我就不跟你这个乡巴佬计较了。你喊我一声大哥,再给我五十入帮派的会费,以后在这片地域,就我罩着你怎么样?在街上喊我的名字,以后就没人敢动你。”
庄明月端起茶杯,嘴角勾勒着浅浅的弧度,“我没钱。”
“没钱可以打欠条,叫声大哥,以后我们就是一伙的了。”
说着黄毛的手,不安分地搭在了庄明月的肩膀上,庄明月看着肩膀上的手。
如果要是被庄海生看见她跟这些混混走在一起,会怎么样?
估计八成,会先把他的手给打断,然后再挨个儿的打断他们一条腿。
庄海生向来严厉,从来不准她跟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当初就因为她从路边捡来了一只来路不明肮脏的野狗。
庄海生亲手拿着高尔夫球杆,将它活生生打死。
在让她拿着这球杆去学球。
庄海生告诉她,养狗可以,必须养条像样品种的狗。
自从那只狗死了以后,她没有再养任何的宠物。
她知道庄海生眼里,人会分三六九等,没想到一只狗,在他眼里也是如此…
突然远处走来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人,脚上踩着人字拖,手里拿着一根棍棒。
很快他走到庄明月身边,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关心的问了一句:“小姑娘…他们几个有没有欺负你?”
庄明月摇头,“没有。”
一边的叶凡一脸的不屑。
男人似乎认识庄明月,又问了句:“你就是吴大姐从大城市里带来的小姑娘?叫…什么月来着?”
“庄明月。”
男人啊了声,“对对对…就是庄明月。今天吴大姐走的时候,还叮嘱让我看着你,刚刚一直在忙昏头了。你放心,有我在,这几个混小子,不敢对你怎么样。”
“我说小凡,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能不能矜持点,每天打扮成这样,像什么话!还有你们几个,整天就知道逃学,一个个地赶紧都给我散了。小心老子揍死你们。”
叶凡不耐烦地抽起了烟:“死胖子,我跟她讲话,你插什么嘴?少多管闲事,自己一把年纪了还惦记着一个老娘们。切~”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句,回去我就让你爸好好教训你。”
“老子做什么,干你屁事。狗东西,真特么晦气。”叶凡掀着眸子,瞪了眼庄明月。
“嘿,我说你这个小兔崽子。”
“晦气,虎子,把东子带上,我们换个地方。”
王大虎捡起地上被丢掉的东西,七八个人跟着大姐大,就走了。
庄明月:“谢谢你啊!叔叔,要不是你,我可能就出事了。”
“害,举手之劳。用不着客气,我跟吴大姐多年的朋友了。小姑娘你记住了,这里以后别来了,那帮小混混经常在这里出现,不安全,你要是想去哪里玩,叔可以带你去别的地方逛逛。”
庄明月点了点头:“好。”
庄明月捡起地上的贝壳,装回布袋里,跟着他就走了。
一路上,庄明月才知道,吴妈租的房子是他的。
因为这里沿海,东光远就在这附近开了家餐馆,还有夜宵店。
媳妇三十几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刚刚那群人,就是这里的本地人,因为地方偏远,很少有人来,政府也不管,收入也少。
不过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来帝都打工的穷人,几乎都是文盲,没怎么读过书。
相对的,这里还有些乱。
幸福海鲜烧烤餐馆。
庄明月没有回去而是在东叔这里吃了中饭,一大桌子的都是海鲜,七八个菜,店里还有其他不少人。
“你先吃,不用等我,刚来了客人,我出去烧几个菜。”
庄明月站了起来,“东叔,我去给你帮忙吧。我会切菜,洗菜。”
东叔笑着,“你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帮忙的道理,快尝尝我做的螺蛳,这个地方还没有比我烧的好。嗦不出来有牙签。”
庄明月坐在小包厢里,还不算拥挤,旁边还有个落地窗,这里能看到大海,风景真的很不错。
庄明月注意到摆在她面前的是糖酥肉,上面还有葱花。
庄明月夹着筷子尝了口,味道竟然跟吴妈做的一模一样。
太好吃了。
她实在饿了,吃了也有不少。
等吃完,庄明月抽了张纸巾擦了下嘴,没过会儿,眼角看到了一帮人路过,视线看过去,不是叶凡他们还能是谁。
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看到她。
不过他们好像也来了这家餐馆。
果不其然。
不到半分钟。
包厢门被打开,一帮人齐刷刷地走了进来。
“哟,吃的还不错!我们哥几个平时怎么就没这种待遇!死胖子真偏心。”
“饿死老子了。石头给我拿双筷子,还有碗。”
“自己没手不会拿?”
“妹子…妹子挪挪,我进不去。”
“…”庄明月拖了下椅子,给他让了路。
叶凡就坐在她的对面,就是坐相有点难看,她一脚踩在凳子上,二话不说,直接将她面前的糖酥肉转了过去,大口吃了起来。
“酒来了。”进来个瘦子,拎着一箱啤酒,用腿把门勾上。
原本宽敞的包厢,很快地就变得拥挤了起来。
“这个臭东西,平时让他给我做,他不做,现在竟然会给你做!你脸还挺大!”叶凡突然看向她,“喂,乡巴佬,你还没说,你从哪里来。外地的?”
黄毛:“凡哥,人家看着就是个乖乖女,别把人家给吓到了。”
“心疼了?人家长得好看,也看不上你。帮她说话有屁用,给我闭嘴。”
庄明月拿着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口,随后放下杯子,“我吃完了,你们慢用。”
正当她准备起身的时,一只手将她给按住了。
“急什么!我们都还没吃,再聊会儿。”
庄明月对着他们说不上害怕,他们是坏人吗?
只是看着不好惹而已。
真正的坏人,不是他们这样。
他们还不足让她感觉到害怕,反而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感觉是她从未有过的。
“你们想聊什么?”
她身边坐着两个一个黄毛,一个绿毛,两人放肆地打量着她,还笑着说:“凡哥,她不怕你。看来你不行啊!”
“闭嘴!”叶凡干完一盘糖酥肉,意欲未尽地舔了舔嘴巴:“今天看在这桌饭菜上,我就不跟你这个乡巴佬计较了。你喊我一声大哥,再给我五十入帮派的会费,以后在这片地域,就我罩着你怎么样?在街上喊我的名字,以后就没人敢动你。”
庄明月端起茶杯,嘴角勾勒着浅浅的弧度,“我没钱。”
“没钱可以打欠条,叫声大哥,以后我们就是一伙的了。”
说着黄毛的手,不安分地搭在了庄明月的肩膀上,庄明月看着肩膀上的手。
如果要是被庄海生看见她跟这些混混走在一起,会怎么样?
估计八成,会先把他的手给打断,然后再挨个儿的打断他们一条腿。
庄海生向来严厉,从来不准她跟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当初就因为她从路边捡来了一只来路不明肮脏的野狗。
庄海生亲手拿着高尔夫球杆,将它活生生打死。
在让她拿着这球杆去学球。
庄海生告诉她,养狗可以,必须养条像样品种的狗。
自从那只狗死了以后,她没有再养任何的宠物。
她知道庄海生眼里,人会分三六九等,没想到一只狗,在他眼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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