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个情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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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泰摇头道:“我还不知道是谁,但是死的人除了被割掉脑袋,身上还有非常绵密的剑伤,很像是极其坚韧的细丝。”说到剑的时候,展泰始终看着匡腾的眼睛。
匡腾突然神色慌张,也不理会展泰,径往住所而去。展泰没有言语,紧跟着匡腾的步伐。
匡腾闯入屋内,从墙壁上打开一个机关,然后怔怔的望着空空如也的暗格一言不发。
展泰叹了一口气道:“看来,他们卷土重来了。当年要不是大宗师出手,只怕我和杨宗主都已经命丧黄泉了。只是,他们竟敢在小剑山盗剑,胆子也太大了一些。”
匡腾道:“这剑,可没有多少人知道我藏在这里。”
展泰道:“其实知道这剑在宗师这里的也不多,但如果真的是那个人回来,他无论如何也知道剑在这里。”
一时间,两个年过半百,经历了无数风浪的人也没了头绪,不知该如何应对。
匡腾藏的是一把奇剑,名叫“秋雨”。秋雨下起来总是没完没了,是种让人发愁的东西。农人要打秋粮,碰上了秋雨会发愁。行人要赴前程,碰上了秋雨会发愁。妇人浣衣未干,碰上了秋雨也会发愁。天下所有人遇到那兵器中的秋雨都会发愁,愁的是生尤未倦,命丧黄泉。
秋雨是世间最无情的兵器,细如雨线,薄如蝉翼,长足六尺。如秋雨冰冷,也如秋雨至柔。这剑并不是匡腾的佩剑,而是他战胜一个人之后得来,因为匡腾念它是一柄奇剑不忍毁去。于是藏在了身边,不让它流传于世,增加杀孽。
匡腾思索一番道:“不论是谁,能在合手帮做下这件事肯定武功极高,要让弟子们小心了。”
展泰点了点头。
杨悯从年轻的时候就对于将小剑宗发扬光大非常的执着,但是他是个非常正派又富有智慧的人。所以,他并不觉得此时此刻的风起云涌对于本门的壮大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而且,在这种暗流涌动的时候,偏偏自己门派也出了事,他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
殷晟依然记得当年那个手提秋雨的屠夫,他那时候沉金刀没练到火候,在江湖上名声不显。和他一起好几个弟子在小剑山山门被杀,他因为武功比较好侥幸活了下来。没想到时隔多年,他又一次在合手帮看见了秋雨剑的踪影。他是一个一身豪气的人,有些反感这种忧伤,那绵密的伤口很刺眼,好像是一种嘲讽。
看了很久,宋临岳走过来道:“老弟,你怎么还在这里?”
殷晟道:“不然我应该在哪里?”
宋临岳也不知道应该在哪里,但是他觉得一个人总是盯着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并不是一件好事。
宋临岳看了一会尸体道:“同样是用剑的,如果是我用这把秋雨,纵然不会把自己的双手砍下来,也绝对没办法砍掉一个人的脑袋。”
殷晟道:“很难吗?”
宋临岳道:“秋雨剑至柔,至轻,锋利无比,如果是切割的话威力极大。但是要取一个人的首级而且是用砍而不是割,这就很难了。”
殷晟道:“那样锋利的一把剑,切下来和砍下来会有区别吗?”
宋临岳道:“虽然这样锋利的剑的确很容易做到割下来和砍下来伤口一致,但是老头喷溅出来的血迹是不会有假的。”
殷晟道:“所以,真的是剑庐要重新出世了吗?”
宋临岳摇了摇头,剑庐出世这件事他不敢想,只是像安慰自己一样道:“只是他又回来了,剑庐应该不会出世吧!”
殷晟当然也想剑庐不会出世,因为剑庐的可怕对于他来说刻骨铭心。当年的的陈踪野和姜卢海大战之时他就在旁边,姜卢海险胜一招,结果被剑庐之人一拥而上废了武功。而且,陈踪野在剑庐还不算是靠前的高手。再后来,秋雨剑便出现了,那人不通名姓,出手杀人。合手帮付出了帮主展泰的一只右手,最后还是在他连番大战的情况下被大宗师匡腾击败。剑庐一旦出世,找不找别人的麻烦尤未可知,但是争夺剑宗正统的他们一定会找上小剑宗。
殷晟不禁有些感慨,这个武林这么大,却总是和一些人不期而遇。就像是他和剑庐,他是不想见的,但两次剑庐出世都被他赶上了。如今第三次,他又好像躲不过了。所以殷晟很感慨,但是他并不是方小刀,不懂得如何将自己的愁绪隐藏的无影无踪。于是,一个看似粗豪且不懂伤春悲秋的汉子开始思量什么是缘分,什么是蹉跎?以前他总是认为,有酒没有喝干,宝刀没有擦亮是蹉跎。情投意合,刎颈相交是缘分。但是现在看来,不是每一场不期而遇都是恰当的,麻烦缠身不得快意也是一种蹉跎。
突然很想念方小刀,如果方小刀在这里,殷晟至少能在喝完一坛辣喉的烈酒之后,将自己一肚子的苦水倒出来而不怕有人笑话。人和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相处却见了真心,他不过和方小刀一起打了一场架,却好像两个人已经并肩走过了世间最为惨烈的修罗场。他在这种慌乱之中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得找一个空闲去北漠,找到方小刀。哪怕那时候方小刀已经不能与他
共话江湖,他也要喝那种最顺心的酒,说那种最真心的话。
殷晟不敢去小剑山,因为他害怕碰到苏若瑶,他不擅长撒谎,更怕伤了苏若瑶的心。他不是个完全不懂女人心的人,不然也不会在匡腾重托之下依然任由苏若瑶和方小刀整天如胶似漆。他有一段陈年旧事,总是梗在心里,痛及灵魂。
那时候,殷晟和方小刀仿佛年纪,在合手帮崭露头角,意气风发。于是在一个世间最美好的夜晚,伴随着乌云和雨啼,他碰到了此生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让他难以自拔的女人。
在合手帮出现之后,附近武林势力尽皆沉寂。但是,吟龙江上的船帮根深蒂固,而且有一个小世家统领,依然能够屹立不倒。而且,合手帮虽然强大,但是自从和小剑宗并派之后,对于码头和街面上的事情并不怎么插手。
那时候,殷晟受命去查探吟龙江上客船总是被打劫的事情。纵然合手帮并不该管,但是家门口闹出了人命的时候充耳不闻,难免会让普通百姓觉得这个门派不讲侠义。殷晟蛰伏江头,接连十几天之后,终于找到了这帮匪寇的来历。
当晚,殷晟一人一刀,架势着小船专等这伙匪寇出现。
到了半夜,客船后面出现了一些贼人尾随,殷晟便跟了上去。
等到了隐蔽处,这些匪寇就要动手了。殷晟正要出手,结果客船上先有人动起手来。
一个穿着紧身劲装的女子,手里提着一杆画戟和众匪寇缠斗不休。至今殷晟还记得,夜雨中英姿勃发的她一双修长的腿灵动得像是跳舞,在船上上演了一出娇艳与豪情并存的大戏。后来殷晟才知道她叫吴蔷,是船帮老大吴思宜的女儿。
匪寇人数众多,吴蔷一个人面对他们只怕能胜过他们的只有胆识和豪情。纵然殷晟知道吴蔷必败,但是他还想多看一会,只要不被人伤了她就好。
但是,老天并没有眷顾他,他本来要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出现,救下他心中最美的美人。结果他却是以一个过客的样子出现,在别人情意绵绵的故事里,成了一个出手相助的过路人。
眼见吴蔷不敌,殷晟从小舟上纵身一跃,等他落到客船上,就看见一个负伤的公子抱着毫发未伤的吴蔷退到了船舱里面。
那是一种万事皆休的感觉,他恨,恨突然出现的翩翩公子,恨自己出现的太晚,也恨这个不恰当的时机。所以,在这个缘分不恰当的时候出现的匪寇成了他发泄的对象。殷晟把刀拔了出来,让大雨滴在上面,打出一种叫做死亡的韵律。
杀红了眼的殷晟很可怕,杀得一群匪寇宁愿跳入滚滚江水寻求一丁点的生路,也不想在殷晟那把刀下去拼活命的机会。直到最后殷晟把刀放在最后一个人的脖子上,像当年姜卢海沉金一样,把刀慢慢地压进了那个人的喉咙。最终不知道那人到底是被吓死,还是割破喉咙窒息而死。
殷晟远比匪寇可怕,所以,害怕的吴蔷还蜷缩在那个公子的怀里。殷晟的怒火在大雨之中蒸发着雨水的寒气,突然做了一件他后来认为极其愚蠢的事情。
殷晟收了刀,走到船舱门口,突然飞身跳到刚才那公子救下吴蔷的地方。然后对着虚空轻轻的一拉,同时上身倾斜飞出一掌。在满船看客莫名其妙之中,殷晟道:“就这么简单,只要你用拉而不是抱着人家转身,将上身压下去而不是转身,你就不会受伤。”
这件事很符合殷晟的作风,因为他本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人,救人被抢,于是他要以武艺扳回一局。但是他当时根本就没有想过,伸手去推可以救人,但是不能救情人。斜身出掌可以攻击敌人,攻击不了女人的芳心。而那位风度翩翩的公子,他的做法没能自保,却做到了最好的进攻,进攻的,是吴蔷的芳心。因为他的做法,显得温柔备至,体贴入微。不愿意推开吴蔷,避免了吴蔷撞到敌人那点微乎其微的可能。抱住吴蔷转身,挡住那一刀更是让那把刀在没有可能绕过自己去伤吴蔷。
三人互通姓名之后,难以避免得喝了一场别有居心的“义气酒”。原来,那风度翩翩的公子,便是武林四公子之一的白云逍,一个论武功和名气都在殷晟之上的人。
殷晟不是个容易退缩的人,他更加不会因为白云逍的身份而自惭形秽,所以他做了一件被人取笑很久的事情。他约战了白云逍,结果换来了一个令他悲愤的结果。当时白云逍身上还有伤,他的英雄帖一到,吴蔷便来合手帮兴师问罪。大骂他不讲江湖道义,约战一个身负重伤之人。比较欣然应允的白云逍,殷晟好像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伪君子。
吴思宜当然不会不知道这件事,但是他并不意属白云逍。哪怕白云逍名望远远胜过了殷晟,但是西南地处偏远,他还怕见不到女儿呢!再者,殷晟是合手帮年轻一代最杰出的弟子,当时盛传展泰之后便是殷晟做帮主。所以,不管是出于私心还是利弊,他都更加喜欢殷晟成为自己的女婿。
论及婚嫁,凡夫俗子总是更加看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时展泰还去找过吴思宜,吴思宜口中应允,心中欢喜。所以合手帮举帮上下都已经准备喜事了,结果吴蔷跟着白云逍去了西
南。一时间,殷晟颜面尽失,纵然还能骄傲的抬起头举刀,却再也没有办法去慨然的去论什么儿女私情。
其实,未婚妻被人拐走,殷晟绝不是什么最后一刻才知道的。如果真的是最后一刻才知道,而且真的能被称作是拐走,殷晟一定会提着单刀千里被月,追到西南和白云逍决战。但是,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他心服口服,以一场所谓的“祝合酒”结束了生平第一次灼情爱恋。
白云逍主动找了殷晟,而且没有带兵器,也没有一点应战的样子。他只是带了问心无愧和任人宰割,征服了自认为比白云逍更爱吴蔷的殷晟。这本来是一场情爱的争斗,无关武功声望。
白云逍的态度有两点,第一,他比殷晟更爱吴蔷,在情上面问心无愧。第二,他要带走吴蔷,任由殷晟宰割。他的态度很清楚,他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会让殷晟颜面尽失,而且私奔本来就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但是如果要让他不这么做,那只有杀了他。
于是殷晟明白了,从一开始他就输了。他出手晚于白云逍不是输在武功,而是输在爱意的厚度。当时白云逍也是存了和殷晟一样的心思,但是他眼见危险立刻扑上去以自己的身体挡住。而殷晟,却是算好了救人的办法,从容不迫得赶了过去。如果不是急切而慌乱,以白云逍的武功何至于受伤。这并不是说明殷晟想看佳人时间更久一点就更爱她,而是说明他不够急切,还有心思算计最好的救人方法。
殷晟在醒悟之后变成了一块石头,一块笑着的石头。因为他的笑很生硬,就像斧凿出来的刻印。而他的心里,也像是石头一样,并非无情,而是冰凉。殷晟主动提出的酒局,因为他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能够见到吴蔷了。
在那一场“祝合酒”上,殷晟喝了很多“无味酒”。真的是“无味”,而不是“苦”。因为苦是要一个人的舌头去品尝的,而他的已经被冰凉的那颗心弄得麻木了。一个麻木的人,也只能喝“无味酒”了。
殷晟在临别之际,拉住了白云逍的手,然后拉着那只手,让他抓住吴蔷的手。语重心长道:“以后,你们俩要永远得记住我,因为记住我才能不忘记你们能够相携手来得多么不容易。”
其实,他想拉一下吴蔷的手,但是最终只是让白云逍拉住了吴蔷的手。他想让吴蔷不要忘记自己,最终却把自己比做了要拆散他们的恶人。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情圣。情中的圣人,便该像他一样把悲痛笑得开怀,把成全演得洒脱。
打那以后,世间女子似乎再也无人能够让这位“情圣”的心中再起波澜,直到碰见了苗青屏,才有了这些年第一次动心。苗青屏跨马飞驰,像极了那个雨夜船头上舞动画戟的倩影,算起来更多的是一种怀念而不是钟情。
有时候想到什么就能碰上什么事情,就在殷晟这个粗豪大汉伤春悲秋的两天之后,他就见到了苗青屏。
当时殷晟刚从外面回来,一个虎豹堂弟子跑过来道:“堂主,来人了,来了个漂亮姑娘。说是要找一个高似桐,背如虎,腰赛熊,脸类盘,目胜牛,识人不明,华而不实,好色无德的登徒浪子,待客不周的吝啬鬼。”
殷晟愣了一下,突然拔出刀来,吓了那弟子一大跳。岂知殷晟举起那把刀,当做是镜子,看着自己默念道:“脸类盘,目胜牛。这肯定不是我呀,我这可是方面大耳,目似双日共存啊!”
那弟子随声附和道:“是是是,堂主您当然是仪表堂堂,风度翩翩,肯定不是说您。但是,这虎豹堂,还有谁有福气招惹这样的天仙呀?”
殷晟蒲扇一样的巴掌落在那弟子的肩头道:“滚,茅房有点满了,你一个人去给我挑粪去。”
那弟子哭丧着脸赶紧离开,留下殷晟一脸茫然,到底是谁上门做客还能这么不客气的。
等殷晟走进虎豹堂简陋而且杂乱的大堂时,突然嗅到了一股檀香的芬芳。
殷晟走进去一看,平日里换下来随便扔下的衣服居然此刻扔在地上,而且本来快失去本色的白色内袍上面多了两个小巧的脚印。
殷晟不是滥情的男人,自然不会看到两个小巧的脚印就想入非非。反而有点愤怒,这愤怒并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查了好几天杀人的事情还是一无所获的怨气。
正要发作,里面飞出来一件衣服,被殷晟一把抓在手里,然后抢入内堂。待看清楚里面的人,殷晟顿时有点紧张了。
殷晟还记得他多看了人家几眼,苗青屏就不依不饶,用鞭子抽他,摧马撞他。所以,他一想苗青屏可能是兴师问罪来得,就觉得很理亏。而且,苗青屏骂他虽然难听,但是他的确识人不明,喝的酩酊大醉,方小刀危急的时候他没能帮忙。
苗青屏从乱糟糟的桌子旁边椅子上抬起头来道:“糊涂殷晟,你这个没用的蠢货,白长一身猪肉的家伙,还有脸站在这里?”
殷晟皱了皱眉,恭敬的侧身站立,用不容置疑的声音道:“你给我出去!”
苗青屏见他好像真的生气了,但是心里有自己那点受了委屈的怨气。当时就拍案而起,要发泄自己的怒火了。
匡腾突然神色慌张,也不理会展泰,径往住所而去。展泰没有言语,紧跟着匡腾的步伐。
匡腾闯入屋内,从墙壁上打开一个机关,然后怔怔的望着空空如也的暗格一言不发。
展泰叹了一口气道:“看来,他们卷土重来了。当年要不是大宗师出手,只怕我和杨宗主都已经命丧黄泉了。只是,他们竟敢在小剑山盗剑,胆子也太大了一些。”
匡腾道:“这剑,可没有多少人知道我藏在这里。”
展泰道:“其实知道这剑在宗师这里的也不多,但如果真的是那个人回来,他无论如何也知道剑在这里。”
一时间,两个年过半百,经历了无数风浪的人也没了头绪,不知该如何应对。
匡腾藏的是一把奇剑,名叫“秋雨”。秋雨下起来总是没完没了,是种让人发愁的东西。农人要打秋粮,碰上了秋雨会发愁。行人要赴前程,碰上了秋雨会发愁。妇人浣衣未干,碰上了秋雨也会发愁。天下所有人遇到那兵器中的秋雨都会发愁,愁的是生尤未倦,命丧黄泉。
秋雨是世间最无情的兵器,细如雨线,薄如蝉翼,长足六尺。如秋雨冰冷,也如秋雨至柔。这剑并不是匡腾的佩剑,而是他战胜一个人之后得来,因为匡腾念它是一柄奇剑不忍毁去。于是藏在了身边,不让它流传于世,增加杀孽。
匡腾思索一番道:“不论是谁,能在合手帮做下这件事肯定武功极高,要让弟子们小心了。”
展泰点了点头。
杨悯从年轻的时候就对于将小剑宗发扬光大非常的执着,但是他是个非常正派又富有智慧的人。所以,他并不觉得此时此刻的风起云涌对于本门的壮大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而且,在这种暗流涌动的时候,偏偏自己门派也出了事,他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
殷晟依然记得当年那个手提秋雨的屠夫,他那时候沉金刀没练到火候,在江湖上名声不显。和他一起好几个弟子在小剑山山门被杀,他因为武功比较好侥幸活了下来。没想到时隔多年,他又一次在合手帮看见了秋雨剑的踪影。他是一个一身豪气的人,有些反感这种忧伤,那绵密的伤口很刺眼,好像是一种嘲讽。
看了很久,宋临岳走过来道:“老弟,你怎么还在这里?”
殷晟道:“不然我应该在哪里?”
宋临岳也不知道应该在哪里,但是他觉得一个人总是盯着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并不是一件好事。
宋临岳看了一会尸体道:“同样是用剑的,如果是我用这把秋雨,纵然不会把自己的双手砍下来,也绝对没办法砍掉一个人的脑袋。”
殷晟道:“很难吗?”
宋临岳道:“秋雨剑至柔,至轻,锋利无比,如果是切割的话威力极大。但是要取一个人的首级而且是用砍而不是割,这就很难了。”
殷晟道:“那样锋利的一把剑,切下来和砍下来会有区别吗?”
宋临岳道:“虽然这样锋利的剑的确很容易做到割下来和砍下来伤口一致,但是老头喷溅出来的血迹是不会有假的。”
殷晟道:“所以,真的是剑庐要重新出世了吗?”
宋临岳摇了摇头,剑庐出世这件事他不敢想,只是像安慰自己一样道:“只是他又回来了,剑庐应该不会出世吧!”
殷晟当然也想剑庐不会出世,因为剑庐的可怕对于他来说刻骨铭心。当年的的陈踪野和姜卢海大战之时他就在旁边,姜卢海险胜一招,结果被剑庐之人一拥而上废了武功。而且,陈踪野在剑庐还不算是靠前的高手。再后来,秋雨剑便出现了,那人不通名姓,出手杀人。合手帮付出了帮主展泰的一只右手,最后还是在他连番大战的情况下被大宗师匡腾击败。剑庐一旦出世,找不找别人的麻烦尤未可知,但是争夺剑宗正统的他们一定会找上小剑宗。
殷晟不禁有些感慨,这个武林这么大,却总是和一些人不期而遇。就像是他和剑庐,他是不想见的,但两次剑庐出世都被他赶上了。如今第三次,他又好像躲不过了。所以殷晟很感慨,但是他并不是方小刀,不懂得如何将自己的愁绪隐藏的无影无踪。于是,一个看似粗豪且不懂伤春悲秋的汉子开始思量什么是缘分,什么是蹉跎?以前他总是认为,有酒没有喝干,宝刀没有擦亮是蹉跎。情投意合,刎颈相交是缘分。但是现在看来,不是每一场不期而遇都是恰当的,麻烦缠身不得快意也是一种蹉跎。
突然很想念方小刀,如果方小刀在这里,殷晟至少能在喝完一坛辣喉的烈酒之后,将自己一肚子的苦水倒出来而不怕有人笑话。人和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相处却见了真心,他不过和方小刀一起打了一场架,却好像两个人已经并肩走过了世间最为惨烈的修罗场。他在这种慌乱之中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得找一个空闲去北漠,找到方小刀。哪怕那时候方小刀已经不能与他
共话江湖,他也要喝那种最顺心的酒,说那种最真心的话。
殷晟不敢去小剑山,因为他害怕碰到苏若瑶,他不擅长撒谎,更怕伤了苏若瑶的心。他不是个完全不懂女人心的人,不然也不会在匡腾重托之下依然任由苏若瑶和方小刀整天如胶似漆。他有一段陈年旧事,总是梗在心里,痛及灵魂。
那时候,殷晟和方小刀仿佛年纪,在合手帮崭露头角,意气风发。于是在一个世间最美好的夜晚,伴随着乌云和雨啼,他碰到了此生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让他难以自拔的女人。
在合手帮出现之后,附近武林势力尽皆沉寂。但是,吟龙江上的船帮根深蒂固,而且有一个小世家统领,依然能够屹立不倒。而且,合手帮虽然强大,但是自从和小剑宗并派之后,对于码头和街面上的事情并不怎么插手。
那时候,殷晟受命去查探吟龙江上客船总是被打劫的事情。纵然合手帮并不该管,但是家门口闹出了人命的时候充耳不闻,难免会让普通百姓觉得这个门派不讲侠义。殷晟蛰伏江头,接连十几天之后,终于找到了这帮匪寇的来历。
当晚,殷晟一人一刀,架势着小船专等这伙匪寇出现。
到了半夜,客船后面出现了一些贼人尾随,殷晟便跟了上去。
等到了隐蔽处,这些匪寇就要动手了。殷晟正要出手,结果客船上先有人动起手来。
一个穿着紧身劲装的女子,手里提着一杆画戟和众匪寇缠斗不休。至今殷晟还记得,夜雨中英姿勃发的她一双修长的腿灵动得像是跳舞,在船上上演了一出娇艳与豪情并存的大戏。后来殷晟才知道她叫吴蔷,是船帮老大吴思宜的女儿。
匪寇人数众多,吴蔷一个人面对他们只怕能胜过他们的只有胆识和豪情。纵然殷晟知道吴蔷必败,但是他还想多看一会,只要不被人伤了她就好。
但是,老天并没有眷顾他,他本来要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出现,救下他心中最美的美人。结果他却是以一个过客的样子出现,在别人情意绵绵的故事里,成了一个出手相助的过路人。
眼见吴蔷不敌,殷晟从小舟上纵身一跃,等他落到客船上,就看见一个负伤的公子抱着毫发未伤的吴蔷退到了船舱里面。
那是一种万事皆休的感觉,他恨,恨突然出现的翩翩公子,恨自己出现的太晚,也恨这个不恰当的时机。所以,在这个缘分不恰当的时候出现的匪寇成了他发泄的对象。殷晟把刀拔了出来,让大雨滴在上面,打出一种叫做死亡的韵律。
杀红了眼的殷晟很可怕,杀得一群匪寇宁愿跳入滚滚江水寻求一丁点的生路,也不想在殷晟那把刀下去拼活命的机会。直到最后殷晟把刀放在最后一个人的脖子上,像当年姜卢海沉金一样,把刀慢慢地压进了那个人的喉咙。最终不知道那人到底是被吓死,还是割破喉咙窒息而死。
殷晟远比匪寇可怕,所以,害怕的吴蔷还蜷缩在那个公子的怀里。殷晟的怒火在大雨之中蒸发着雨水的寒气,突然做了一件他后来认为极其愚蠢的事情。
殷晟收了刀,走到船舱门口,突然飞身跳到刚才那公子救下吴蔷的地方。然后对着虚空轻轻的一拉,同时上身倾斜飞出一掌。在满船看客莫名其妙之中,殷晟道:“就这么简单,只要你用拉而不是抱着人家转身,将上身压下去而不是转身,你就不会受伤。”
这件事很符合殷晟的作风,因为他本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人,救人被抢,于是他要以武艺扳回一局。但是他当时根本就没有想过,伸手去推可以救人,但是不能救情人。斜身出掌可以攻击敌人,攻击不了女人的芳心。而那位风度翩翩的公子,他的做法没能自保,却做到了最好的进攻,进攻的,是吴蔷的芳心。因为他的做法,显得温柔备至,体贴入微。不愿意推开吴蔷,避免了吴蔷撞到敌人那点微乎其微的可能。抱住吴蔷转身,挡住那一刀更是让那把刀在没有可能绕过自己去伤吴蔷。
三人互通姓名之后,难以避免得喝了一场别有居心的“义气酒”。原来,那风度翩翩的公子,便是武林四公子之一的白云逍,一个论武功和名气都在殷晟之上的人。
殷晟不是个容易退缩的人,他更加不会因为白云逍的身份而自惭形秽,所以他做了一件被人取笑很久的事情。他约战了白云逍,结果换来了一个令他悲愤的结果。当时白云逍身上还有伤,他的英雄帖一到,吴蔷便来合手帮兴师问罪。大骂他不讲江湖道义,约战一个身负重伤之人。比较欣然应允的白云逍,殷晟好像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伪君子。
吴思宜当然不会不知道这件事,但是他并不意属白云逍。哪怕白云逍名望远远胜过了殷晟,但是西南地处偏远,他还怕见不到女儿呢!再者,殷晟是合手帮年轻一代最杰出的弟子,当时盛传展泰之后便是殷晟做帮主。所以,不管是出于私心还是利弊,他都更加喜欢殷晟成为自己的女婿。
论及婚嫁,凡夫俗子总是更加看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时展泰还去找过吴思宜,吴思宜口中应允,心中欢喜。所以合手帮举帮上下都已经准备喜事了,结果吴蔷跟着白云逍去了西
南。一时间,殷晟颜面尽失,纵然还能骄傲的抬起头举刀,却再也没有办法去慨然的去论什么儿女私情。
其实,未婚妻被人拐走,殷晟绝不是什么最后一刻才知道的。如果真的是最后一刻才知道,而且真的能被称作是拐走,殷晟一定会提着单刀千里被月,追到西南和白云逍决战。但是,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他心服口服,以一场所谓的“祝合酒”结束了生平第一次灼情爱恋。
白云逍主动找了殷晟,而且没有带兵器,也没有一点应战的样子。他只是带了问心无愧和任人宰割,征服了自认为比白云逍更爱吴蔷的殷晟。这本来是一场情爱的争斗,无关武功声望。
白云逍的态度有两点,第一,他比殷晟更爱吴蔷,在情上面问心无愧。第二,他要带走吴蔷,任由殷晟宰割。他的态度很清楚,他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会让殷晟颜面尽失,而且私奔本来就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但是如果要让他不这么做,那只有杀了他。
于是殷晟明白了,从一开始他就输了。他出手晚于白云逍不是输在武功,而是输在爱意的厚度。当时白云逍也是存了和殷晟一样的心思,但是他眼见危险立刻扑上去以自己的身体挡住。而殷晟,却是算好了救人的办法,从容不迫得赶了过去。如果不是急切而慌乱,以白云逍的武功何至于受伤。这并不是说明殷晟想看佳人时间更久一点就更爱她,而是说明他不够急切,还有心思算计最好的救人方法。
殷晟在醒悟之后变成了一块石头,一块笑着的石头。因为他的笑很生硬,就像斧凿出来的刻印。而他的心里,也像是石头一样,并非无情,而是冰凉。殷晟主动提出的酒局,因为他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能够见到吴蔷了。
在那一场“祝合酒”上,殷晟喝了很多“无味酒”。真的是“无味”,而不是“苦”。因为苦是要一个人的舌头去品尝的,而他的已经被冰凉的那颗心弄得麻木了。一个麻木的人,也只能喝“无味酒”了。
殷晟在临别之际,拉住了白云逍的手,然后拉着那只手,让他抓住吴蔷的手。语重心长道:“以后,你们俩要永远得记住我,因为记住我才能不忘记你们能够相携手来得多么不容易。”
其实,他想拉一下吴蔷的手,但是最终只是让白云逍拉住了吴蔷的手。他想让吴蔷不要忘记自己,最终却把自己比做了要拆散他们的恶人。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情圣。情中的圣人,便该像他一样把悲痛笑得开怀,把成全演得洒脱。
打那以后,世间女子似乎再也无人能够让这位“情圣”的心中再起波澜,直到碰见了苗青屏,才有了这些年第一次动心。苗青屏跨马飞驰,像极了那个雨夜船头上舞动画戟的倩影,算起来更多的是一种怀念而不是钟情。
有时候想到什么就能碰上什么事情,就在殷晟这个粗豪大汉伤春悲秋的两天之后,他就见到了苗青屏。
当时殷晟刚从外面回来,一个虎豹堂弟子跑过来道:“堂主,来人了,来了个漂亮姑娘。说是要找一个高似桐,背如虎,腰赛熊,脸类盘,目胜牛,识人不明,华而不实,好色无德的登徒浪子,待客不周的吝啬鬼。”
殷晟愣了一下,突然拔出刀来,吓了那弟子一大跳。岂知殷晟举起那把刀,当做是镜子,看着自己默念道:“脸类盘,目胜牛。这肯定不是我呀,我这可是方面大耳,目似双日共存啊!”
那弟子随声附和道:“是是是,堂主您当然是仪表堂堂,风度翩翩,肯定不是说您。但是,这虎豹堂,还有谁有福气招惹这样的天仙呀?”
殷晟蒲扇一样的巴掌落在那弟子的肩头道:“滚,茅房有点满了,你一个人去给我挑粪去。”
那弟子哭丧着脸赶紧离开,留下殷晟一脸茫然,到底是谁上门做客还能这么不客气的。
等殷晟走进虎豹堂简陋而且杂乱的大堂时,突然嗅到了一股檀香的芬芳。
殷晟走进去一看,平日里换下来随便扔下的衣服居然此刻扔在地上,而且本来快失去本色的白色内袍上面多了两个小巧的脚印。
殷晟不是滥情的男人,自然不会看到两个小巧的脚印就想入非非。反而有点愤怒,这愤怒并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查了好几天杀人的事情还是一无所获的怨气。
正要发作,里面飞出来一件衣服,被殷晟一把抓在手里,然后抢入内堂。待看清楚里面的人,殷晟顿时有点紧张了。
殷晟还记得他多看了人家几眼,苗青屏就不依不饶,用鞭子抽他,摧马撞他。所以,他一想苗青屏可能是兴师问罪来得,就觉得很理亏。而且,苗青屏骂他虽然难听,但是他的确识人不明,喝的酩酊大醉,方小刀危急的时候他没能帮忙。
苗青屏从乱糟糟的桌子旁边椅子上抬起头来道:“糊涂殷晟,你这个没用的蠢货,白长一身猪肉的家伙,还有脸站在这里?”
殷晟皱了皱眉,恭敬的侧身站立,用不容置疑的声音道:“你给我出去!”
苗青屏见他好像真的生气了,但是心里有自己那点受了委屈的怨气。当时就拍案而起,要发泄自己的怒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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