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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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姐从前在青楼工作,她是打小被卖进去的,鸨母见她长相普通,也没仔细培养她,只让她打杂服侍其他姑娘们。她自小殷勤服侍,在经验中掌握了一手修容的本事,也就是化妆。那时候沈兰棠正在让铺子招聘善于化妆的姑娘了,有一回蓉姐在公开比试中得了第一名,结束后她跑到掌柜面前,说自己一双手很有些神奇技巧,想在店里干活,求掌柜留下。
沈兰棠就让掌柜把她赎了出来,慢慢干活还钱。
至于林姨则是从前在有钱人家当嬷嬷的,她在内宅钻研了半生,很是擅长揣摩太太小姐们心理,加上眼光独绝,属于不可多得的人才,这么一支队伍,就是目前店里种种新品研发,营销的高层干部了。
取出头饰的那一刻,就连见多识广的沈兰棠也不由“嚯”了一声,里面共有两款头饰,一款是红色带粉头花,花朵犹如夏日湖面的莲叶般拥拥攘攘,看形状大小,可占据整个发顶。
末尾处还缀有珍珠,其中夹杂涂抹了颜料的绿色小花,权当绿叶装饰,一眼望过去,冲击力十足;
另一款则缀满了红的黄的白色紫的花,简直是“百花齐放”,只这一款比前一款要少一半,看来只做一侧装饰用。
这两款头花不能说不漂亮,只能说过于奔放,不适合兆京女孩子纤细温柔敏感的内心。
沈兰棠看向一旁蓉姐,蓉姐很快起身拿着半边的头花走到沈兰棠身边,沈兰棠今天梳了一个最简单的头,很好解开,两人走到屏风后的一个梳妆台——
屏风既有女子打扮,外人勿看的意思,更多的还是出于效果上的考虑,人若是长久看一样东西,看它如何成形,内心想法会慢慢变化,模糊,远没有挪开屏风,突然出现那一刹那来的直观,激烈。
——沈兰棠由着蓉姐打理给她重新梳头了,而剩下的人则拿起余下一顶头花开始观察起来。
要说这头花,做工并不特别精致,漂染技术也不算厉害,按兆京的审美看,各种颜色得依次有序展开,犹如墨汁般层层晕开才算好看。只是看这头饰,的确给人一种热烈肆意的感觉。
因为头花装饰大且“大气”,蓉姐梳头化妆都不用太费心,这样的头花,是不需要复杂繁琐的发饰发编的,反显得小气了。
等沈兰棠从屏风后出来,屋里人都发出“哦”的声音。那里面连镜子都没有,沈兰棠自己都没见过自己模样,只看众人反应,想来是好看的,她也有女子爱美心思,好奇问道:
“很好看么?很新颖么?”
宝珠竖起大拇指:“好看,新颖。”
说完才把镜子递上。
蓉姐给沈兰棠梳了一个简单的单螺髻,乌发朝着一边束起,容下一大片空间用以新头花的装饰,只见那繁花似锦的头花宛若满园春色都落在了她的头上,让人看着眼前一亮,而为防过于艳丽显得俗气,蓉姐还在发髻部分插了一支素白色的贝壳模样小簪,冲淡了左边部分的大红大紫,正好沈兰棠长得也不小家子气,这满头繁花她驾驭得很好。
“我看行。”沈兰棠点点头,道:
“这满头头花看着俗气,却也艳丽,若是长相浅淡,的确不好驾驭,但兆京多的是雍容华贵的妇人,只要营销得宜,不愁卖不出去。”
平素除非专业话题,否则不声不响的高叔开口道:“我看着挺好看,不知道为什么你们女人喜欢那些淡得跟水似的。”
廖掌柜听得笑了:“那叫高贵,典雅。”
高叔又不说话了,仿佛不能理解也不想理解。
沈兰棠端详着镜中自己,道:“这款头花,做的颜色淡了反而失去了味道,不就变得跟寻常珠花一样了。”
“人人都有随大流的心,只要满京都是这样装饰的女子,那些羞于穿紫带红的女子也能心安理得穿戴起来了。”
“小姐说的是。”
大老板的话,众人自然没意见。
“素色头花也不是没有特点。”一个声音响起,说话的是兰心,她微顶着头,目光倾斜地射在地上,仿佛正在沉思。
“艳色的头花本就足够艳丽,再添东西反而累赘,但素色头花因为素淡,可以学这个全头花在末尾坠上珍珠流苏饰品,饰品可以繁多,就和之前流行过的扇美人一样,如此一来,既不寡淡而又清雅,想来许多家教严格的闺阁女子是愿意佩戴的。”
“好主意!”沈兰棠眼前浮现扇子美人的形状,一拍手,道:“这个主意好,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很美。”
“各位还有别的意见么?”
今日还没开过口的林姨说话了:
“有个打了许久交道的夫人,人也爽气,和她夫君素来相处得好,近来她夫君幼时青梅和夫婿合离回了老家,她夫君颇是上心,我想这头花她用得上。”
这是把营销手法都想好了?
沈兰棠笑道:“那就劳烦林姨做一份具体报告了。”
此后众人又就工艺素材花色等等讨论了起来,沈兰棠不爱听毫无意义的奉承话,众人和她合作久了,说话也习惯直截了当,省了不少事,一场会议不到一个时辰就结束了。
沈兰棠正打算离场,蓉姐忽然屈膝一拜,吓得沈兰棠倒退半步。
她虽然已经习惯了作为主子被人殷勤服侍,但下跪磕头之类的还是免了。
“蓉姐这是作甚?”
蓉姐一字一顿,毕恭毕敬地道:“小姐,奴婢要成亲了。”
“成亲,成亲是好事啊。”沈兰棠慢慢将她扶起来。
“对方是谁?”
“也是店里的,是高叔手下一个小徒弟,名叫李得。”
“李得。”沈兰棠对这个名字不大记得,只是看了看高叔,高叔朝她点了点头。
这些人年纪经历都有相差,关系不算亲厚,但是绝对的利益共同体,高叔为人有些古板过头,能得他认同想来那人品性也不会太差。
沈兰棠温和地问道:“几日成亲啊,要办酒席么?婚后可还来店里工作?”
“二十六成亲,算命的说这天是好日子,酒席就不办了,届时拿糖到店里分,工作是肯定会工作的,我们两个想过了,只要小姐还要我们,我们这辈子都给小姐干活。”
古代人思想是淳朴啊。
沈兰棠拍拍她的肩膀,软声宽慰道:“既都是店里的人,那就是一家人,受了什么委屈你只告诉我或是高叔,我们都会为你做主的。”
“谢小姐,奴婢一辈子都会感念小姐恩德的。”
说得我怪心虚的,沈兰棠又安抚地朝她笑了笑,道:“好了好了,中午了,大家要回家的回家,吃饭的吃饭去吧,兰心,宝珠,我们也该走了。”
“是,小姐。”
两丫鬟站起来,伴着沈兰棠往外间走。
走出店后,沈兰棠回头对兰心道:“给蓉姐备一份礼物,婚礼有没有不要紧,我们心意要到。”
“明白了,小姐。”
安排完了这一切,沈兰棠才到她心怡的一家饭店吃饭。饭后她也没有回去,而是到茶馆稍作休息,紧接着,她就到了和戚桐君约定见面的书斋。
书斋二楼是雅间,说是雅间,其实就是用屏风隔开一个个空间,隔音效果自然是没有的,也就是给客人们一点私密空间。
沈兰棠拿着本书慢慢翻阅,等差不多到约定时间了,她才从雅间走出,走到外间公开区域的桌子上,防止戚桐君找不到她。时间滴滴答答过去,楼梯口传来脚步声,沈兰棠抬头望去,却不是戚桐君。
那是一个外族人,他身高约有一米七五,两肩宽阔腰身细长,加上走路时气势十足,好一副挺括身材。作为外族人,他的皮肤非常白皙,肤质也很好,用面如傅粉形容毫不为过,连带着下巴上的胡须都充满了男性儒雅的气息。
男人目光在沈兰棠身上扫过,很快挪开目不斜视地朝着窗口一个座位走去,沈兰棠也很友好地没有再打量他。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沈兰棠举起杯子抿了口茶,再次抬头望向楼梯口,不知道等待的人是否已经在途中。
——阿依曼见到沈兰棠,似乎不觉得奇怪,她收到的汇报里,戚桐君见面最多的就是沈兰棠,她们有固定的约会路径,才方便他们行事。
时间拉回到两个时辰前,齐王府,乳娘正要出发,却见阿依曼也跟着出来了。
“公主,你怎么也来了?”
阿依曼脱去了汉繁琐华丽的服装,身着一套朴素的汉人男子服饰,把玩着手上一把骨刀。
“我们汉克族人以骁勇善战为傲,不能冲在最前面的人不配当塔得尔的勇士,要杀戚桐君的人是我,我不会躲在我的勇士后面。”
乳娘也还未从塔得尔一贯观念中脱离出来,一时之间竟找不到劝阻她的理由,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阿依曼便随着仆从往外走,她身材高大,只需稍稍垫宽肩膀就能展现男子身形,面上修容后,她就到了沈戚二人约定见面的书斋,方便随时探听行踪。
又或者,其实她心里,还有更加深沉的想法。
“小姐,戚姑娘到了。”
宝珠站在凭栏处张望,眼尖地看到街上的人。
“到了么?”沈兰棠起身,打算到楼下接她,然她才走到楼梯口边上,一道熟悉男音触不及防地闯进耳中。
“真是巧啊,又和桐君妹妹遇见了。”
——是四皇子。
沈兰棠脚步猛地一顿,从她的角度正好能看到楼下戚桐君的身影,和站在她对面的四皇子的鞋尖。她下意识就要下楼,电光火石间,站在戚桐君身边的燕儿朝楼上看了一眼。
沈兰棠硬生生拉住了脚步。
戚桐君此前说得不错,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次数多了,哪怕只是小事,恐怕也会让素来为人追捧的四皇子殿下记恨在心。
此刻白日昭昭,厅堂敞亮,又有掌柜小二在场,却也不用担心,只是——
“这个四皇子也太烦人了吧,他是狗皮膏药么,非要黏着姐姐才行?”
靠窗的雅座,正举起一个杯子的“男子”手势一顿,脸上浮现出一个茫然和震惊交错的表情,下意识地扭头看着楼梯口。
——她在说什么鬼话?!!
沈兰棠毫无察觉,她现在就像吃下了裹着数十层枇杷糖浆的糊团团,实在是恶心得不行,若是前两次遇见还能用“碰巧”形容,这一回显然是有心,刻意,蓄意为之。
他知晓自己作为皇子身份有多高贵,也深知世间对女子忠贞的严苛,却还是一次次“巧遇”,“偶遇”,丝毫不顾及此事对戚桐君可能造成的伤害。
当然了,他若是知道且忌讳,也就不会做这种事了。
这事往深里说,还能说出个一二三四来,条条道道都能将四皇子驳得脸面无存,但沈兰棠不是文化人,没办法也懒得用儒家大义正气凛然地批判他,她眼下只有一个最直接的感官,就是觉得他烦人。
“简直跟个癞蛤蟆一样,死皮烂脸地扒拉着我家姐姐。”
又是一声毫无尊敬的咒骂,这一次甚至事态加重,用上了“癞蛤蟆”三个字。
癞蛤蟆?
阿依曼在心中默念这三个字,胸口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奇异感受,他们汉人不是最讲究礼仪尊卑的么,她怎么敢这么骂他?
她看向沈兰棠的眼神带上了几分好奇。
“而且他家里不是有一个妻子了么?男人啊,就是这样,家里红旗不倒,还想外面彩旗飘飘。”
想到他的妻子,沈兰棠心里也生出几分无奈的可惜。
可惜和同情还是不太一样的,同情是单方面的情绪,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但可惜往往还带着对对方的认同和尊重。
沈兰棠回忆起她只短暂见过两回的四皇子妃,那是一个高傲的女子,带着家乡的珍宝不远千里到达陌生的城市,用她不算宽阔的肩膀承担起两个民族和平建交的重责。
她没有她的经历,不曾负担过和她一样的责任,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心情。但遭受丈夫的背叛,绝对是一项难以容忍的侮辱。
在沈兰棠看来,戚桐君自然是世间难得的大美人,但阿依曼的冷艳高傲也有独属于她的美,那种美是充满个性的,无法复制的,和戚桐君一样独一无二,怎么会有人有了这样的妻子,还要在外面寻花问柳?
“那样美丽高贵的女子做他的妻子,还不知足,果然自古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尤其是这个四皇子,更加是个叻色,人渣,垃圾,土豆,恶人中的大恶人!”
新仇旧恨一起,沈兰棠骂人词汇连续叠加,将四皇子贬得体无完肤。
在为那个可怜的女子哀伤了数秒后,她很快又回到了正题,开始思索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四皇子彻底放弃纠缠,但是这种事连现代都找不到解决方案,古代更加难了,何况他身份在这。
要不随身藏个迷药,或者小刀?没有电击棒真是太遗憾了!
沈兰棠就让掌柜把她赎了出来,慢慢干活还钱。
至于林姨则是从前在有钱人家当嬷嬷的,她在内宅钻研了半生,很是擅长揣摩太太小姐们心理,加上眼光独绝,属于不可多得的人才,这么一支队伍,就是目前店里种种新品研发,营销的高层干部了。
取出头饰的那一刻,就连见多识广的沈兰棠也不由“嚯”了一声,里面共有两款头饰,一款是红色带粉头花,花朵犹如夏日湖面的莲叶般拥拥攘攘,看形状大小,可占据整个发顶。
末尾处还缀有珍珠,其中夹杂涂抹了颜料的绿色小花,权当绿叶装饰,一眼望过去,冲击力十足;
另一款则缀满了红的黄的白色紫的花,简直是“百花齐放”,只这一款比前一款要少一半,看来只做一侧装饰用。
这两款头花不能说不漂亮,只能说过于奔放,不适合兆京女孩子纤细温柔敏感的内心。
沈兰棠看向一旁蓉姐,蓉姐很快起身拿着半边的头花走到沈兰棠身边,沈兰棠今天梳了一个最简单的头,很好解开,两人走到屏风后的一个梳妆台——
屏风既有女子打扮,外人勿看的意思,更多的还是出于效果上的考虑,人若是长久看一样东西,看它如何成形,内心想法会慢慢变化,模糊,远没有挪开屏风,突然出现那一刹那来的直观,激烈。
——沈兰棠由着蓉姐打理给她重新梳头了,而剩下的人则拿起余下一顶头花开始观察起来。
要说这头花,做工并不特别精致,漂染技术也不算厉害,按兆京的审美看,各种颜色得依次有序展开,犹如墨汁般层层晕开才算好看。只是看这头饰,的确给人一种热烈肆意的感觉。
因为头花装饰大且“大气”,蓉姐梳头化妆都不用太费心,这样的头花,是不需要复杂繁琐的发饰发编的,反显得小气了。
等沈兰棠从屏风后出来,屋里人都发出“哦”的声音。那里面连镜子都没有,沈兰棠自己都没见过自己模样,只看众人反应,想来是好看的,她也有女子爱美心思,好奇问道:
“很好看么?很新颖么?”
宝珠竖起大拇指:“好看,新颖。”
说完才把镜子递上。
蓉姐给沈兰棠梳了一个简单的单螺髻,乌发朝着一边束起,容下一大片空间用以新头花的装饰,只见那繁花似锦的头花宛若满园春色都落在了她的头上,让人看着眼前一亮,而为防过于艳丽显得俗气,蓉姐还在发髻部分插了一支素白色的贝壳模样小簪,冲淡了左边部分的大红大紫,正好沈兰棠长得也不小家子气,这满头繁花她驾驭得很好。
“我看行。”沈兰棠点点头,道:
“这满头头花看着俗气,却也艳丽,若是长相浅淡,的确不好驾驭,但兆京多的是雍容华贵的妇人,只要营销得宜,不愁卖不出去。”
平素除非专业话题,否则不声不响的高叔开口道:“我看着挺好看,不知道为什么你们女人喜欢那些淡得跟水似的。”
廖掌柜听得笑了:“那叫高贵,典雅。”
高叔又不说话了,仿佛不能理解也不想理解。
沈兰棠端详着镜中自己,道:“这款头花,做的颜色淡了反而失去了味道,不就变得跟寻常珠花一样了。”
“人人都有随大流的心,只要满京都是这样装饰的女子,那些羞于穿紫带红的女子也能心安理得穿戴起来了。”
“小姐说的是。”
大老板的话,众人自然没意见。
“素色头花也不是没有特点。”一个声音响起,说话的是兰心,她微顶着头,目光倾斜地射在地上,仿佛正在沉思。
“艳色的头花本就足够艳丽,再添东西反而累赘,但素色头花因为素淡,可以学这个全头花在末尾坠上珍珠流苏饰品,饰品可以繁多,就和之前流行过的扇美人一样,如此一来,既不寡淡而又清雅,想来许多家教严格的闺阁女子是愿意佩戴的。”
“好主意!”沈兰棠眼前浮现扇子美人的形状,一拍手,道:“这个主意好,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很美。”
“各位还有别的意见么?”
今日还没开过口的林姨说话了:
“有个打了许久交道的夫人,人也爽气,和她夫君素来相处得好,近来她夫君幼时青梅和夫婿合离回了老家,她夫君颇是上心,我想这头花她用得上。”
这是把营销手法都想好了?
沈兰棠笑道:“那就劳烦林姨做一份具体报告了。”
此后众人又就工艺素材花色等等讨论了起来,沈兰棠不爱听毫无意义的奉承话,众人和她合作久了,说话也习惯直截了当,省了不少事,一场会议不到一个时辰就结束了。
沈兰棠正打算离场,蓉姐忽然屈膝一拜,吓得沈兰棠倒退半步。
她虽然已经习惯了作为主子被人殷勤服侍,但下跪磕头之类的还是免了。
“蓉姐这是作甚?”
蓉姐一字一顿,毕恭毕敬地道:“小姐,奴婢要成亲了。”
“成亲,成亲是好事啊。”沈兰棠慢慢将她扶起来。
“对方是谁?”
“也是店里的,是高叔手下一个小徒弟,名叫李得。”
“李得。”沈兰棠对这个名字不大记得,只是看了看高叔,高叔朝她点了点头。
这些人年纪经历都有相差,关系不算亲厚,但是绝对的利益共同体,高叔为人有些古板过头,能得他认同想来那人品性也不会太差。
沈兰棠温和地问道:“几日成亲啊,要办酒席么?婚后可还来店里工作?”
“二十六成亲,算命的说这天是好日子,酒席就不办了,届时拿糖到店里分,工作是肯定会工作的,我们两个想过了,只要小姐还要我们,我们这辈子都给小姐干活。”
古代人思想是淳朴啊。
沈兰棠拍拍她的肩膀,软声宽慰道:“既都是店里的人,那就是一家人,受了什么委屈你只告诉我或是高叔,我们都会为你做主的。”
“谢小姐,奴婢一辈子都会感念小姐恩德的。”
说得我怪心虚的,沈兰棠又安抚地朝她笑了笑,道:“好了好了,中午了,大家要回家的回家,吃饭的吃饭去吧,兰心,宝珠,我们也该走了。”
“是,小姐。”
两丫鬟站起来,伴着沈兰棠往外间走。
走出店后,沈兰棠回头对兰心道:“给蓉姐备一份礼物,婚礼有没有不要紧,我们心意要到。”
“明白了,小姐。”
安排完了这一切,沈兰棠才到她心怡的一家饭店吃饭。饭后她也没有回去,而是到茶馆稍作休息,紧接着,她就到了和戚桐君约定见面的书斋。
书斋二楼是雅间,说是雅间,其实就是用屏风隔开一个个空间,隔音效果自然是没有的,也就是给客人们一点私密空间。
沈兰棠拿着本书慢慢翻阅,等差不多到约定时间了,她才从雅间走出,走到外间公开区域的桌子上,防止戚桐君找不到她。时间滴滴答答过去,楼梯口传来脚步声,沈兰棠抬头望去,却不是戚桐君。
那是一个外族人,他身高约有一米七五,两肩宽阔腰身细长,加上走路时气势十足,好一副挺括身材。作为外族人,他的皮肤非常白皙,肤质也很好,用面如傅粉形容毫不为过,连带着下巴上的胡须都充满了男性儒雅的气息。
男人目光在沈兰棠身上扫过,很快挪开目不斜视地朝着窗口一个座位走去,沈兰棠也很友好地没有再打量他。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沈兰棠举起杯子抿了口茶,再次抬头望向楼梯口,不知道等待的人是否已经在途中。
——阿依曼见到沈兰棠,似乎不觉得奇怪,她收到的汇报里,戚桐君见面最多的就是沈兰棠,她们有固定的约会路径,才方便他们行事。
时间拉回到两个时辰前,齐王府,乳娘正要出发,却见阿依曼也跟着出来了。
“公主,你怎么也来了?”
阿依曼脱去了汉繁琐华丽的服装,身着一套朴素的汉人男子服饰,把玩着手上一把骨刀。
“我们汉克族人以骁勇善战为傲,不能冲在最前面的人不配当塔得尔的勇士,要杀戚桐君的人是我,我不会躲在我的勇士后面。”
乳娘也还未从塔得尔一贯观念中脱离出来,一时之间竟找不到劝阻她的理由,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阿依曼便随着仆从往外走,她身材高大,只需稍稍垫宽肩膀就能展现男子身形,面上修容后,她就到了沈戚二人约定见面的书斋,方便随时探听行踪。
又或者,其实她心里,还有更加深沉的想法。
“小姐,戚姑娘到了。”
宝珠站在凭栏处张望,眼尖地看到街上的人。
“到了么?”沈兰棠起身,打算到楼下接她,然她才走到楼梯口边上,一道熟悉男音触不及防地闯进耳中。
“真是巧啊,又和桐君妹妹遇见了。”
——是四皇子。
沈兰棠脚步猛地一顿,从她的角度正好能看到楼下戚桐君的身影,和站在她对面的四皇子的鞋尖。她下意识就要下楼,电光火石间,站在戚桐君身边的燕儿朝楼上看了一眼。
沈兰棠硬生生拉住了脚步。
戚桐君此前说得不错,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次数多了,哪怕只是小事,恐怕也会让素来为人追捧的四皇子殿下记恨在心。
此刻白日昭昭,厅堂敞亮,又有掌柜小二在场,却也不用担心,只是——
“这个四皇子也太烦人了吧,他是狗皮膏药么,非要黏着姐姐才行?”
靠窗的雅座,正举起一个杯子的“男子”手势一顿,脸上浮现出一个茫然和震惊交错的表情,下意识地扭头看着楼梯口。
——她在说什么鬼话?!!
沈兰棠毫无察觉,她现在就像吃下了裹着数十层枇杷糖浆的糊团团,实在是恶心得不行,若是前两次遇见还能用“碰巧”形容,这一回显然是有心,刻意,蓄意为之。
他知晓自己作为皇子身份有多高贵,也深知世间对女子忠贞的严苛,却还是一次次“巧遇”,“偶遇”,丝毫不顾及此事对戚桐君可能造成的伤害。
当然了,他若是知道且忌讳,也就不会做这种事了。
这事往深里说,还能说出个一二三四来,条条道道都能将四皇子驳得脸面无存,但沈兰棠不是文化人,没办法也懒得用儒家大义正气凛然地批判他,她眼下只有一个最直接的感官,就是觉得他烦人。
“简直跟个癞蛤蟆一样,死皮烂脸地扒拉着我家姐姐。”
又是一声毫无尊敬的咒骂,这一次甚至事态加重,用上了“癞蛤蟆”三个字。
癞蛤蟆?
阿依曼在心中默念这三个字,胸口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奇异感受,他们汉人不是最讲究礼仪尊卑的么,她怎么敢这么骂他?
她看向沈兰棠的眼神带上了几分好奇。
“而且他家里不是有一个妻子了么?男人啊,就是这样,家里红旗不倒,还想外面彩旗飘飘。”
想到他的妻子,沈兰棠心里也生出几分无奈的可惜。
可惜和同情还是不太一样的,同情是单方面的情绪,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但可惜往往还带着对对方的认同和尊重。
沈兰棠回忆起她只短暂见过两回的四皇子妃,那是一个高傲的女子,带着家乡的珍宝不远千里到达陌生的城市,用她不算宽阔的肩膀承担起两个民族和平建交的重责。
她没有她的经历,不曾负担过和她一样的责任,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心情。但遭受丈夫的背叛,绝对是一项难以容忍的侮辱。
在沈兰棠看来,戚桐君自然是世间难得的大美人,但阿依曼的冷艳高傲也有独属于她的美,那种美是充满个性的,无法复制的,和戚桐君一样独一无二,怎么会有人有了这样的妻子,还要在外面寻花问柳?
“那样美丽高贵的女子做他的妻子,还不知足,果然自古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尤其是这个四皇子,更加是个叻色,人渣,垃圾,土豆,恶人中的大恶人!”
新仇旧恨一起,沈兰棠骂人词汇连续叠加,将四皇子贬得体无完肤。
在为那个可怜的女子哀伤了数秒后,她很快又回到了正题,开始思索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四皇子彻底放弃纠缠,但是这种事连现代都找不到解决方案,古代更加难了,何况他身份在这。
要不随身藏个迷药,或者小刀?没有电击棒真是太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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