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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十七岁 作者:炎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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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大叔十七岁

    作者:炎久

    文案

    六年前,三十岁的娃娃脸大叔是小混混老大,对二十岁的玻璃心【并不是】小攻一见钟情,于是卖力扮绵羊装纯演十七岁少年。

    六年后,三十六岁的大叔装嫩依旧顺手,在高级男公关店混得如鱼得水,却意外重逢来叫鸭【划掉】的小攻。

    1v1年下,前期有虐中后期互宠。

    内容标签:年下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傅阅,于堇 ┃ 配角: ┃ 其它:

    ☆、当鸭子的大叔

    【源】是g市最高级的男公关店。

    说好听点是“男公关”,可归根结底还是要俗称一句——“鸭子”。

    “玥,新客人,指名要你过去。”

    “嗯嗯,等一下。”

    傅阅对着镜子检查了一遍发型,接着又扣全了衬衫的纽扣。

    傅阅长得并不太高,也就178,甚至还是个babyface。

    他最近在走所谓的“学生风”,号称要“让客人从心底再次感受年轻”。那张纯良的脸让他像足了大学里不识世面又充满阳光的小学弟,倒是受了很多年纪偏大的富商和母性泛滥的富二代小姐赏识。

    也亏得他一个三十有六的大叔有脸装嫩卖萌。

    “走吧,客人在哪里?”

    “在【源聚】。”

    “高级包厢啊,光有钱还进不去。新客人什么来头?”

    傅阅来了点兴致。他虽然也是店里的红人,可也很少接待到这么高级的客人——而且还是第一次来就指名他的。

    “没认错的话,他应该是那个经常上财经杂志的封式太子爷……对了你不爱看这些。还说这封少洁身自好不爱去声色场所,”服务生露出一副【看透他们了】的样子,做了个鬼脸。“结果现在还不是来找公关……”

    “嘘——”傅阅示意他闭嘴。他们已经要到包厢门口了。

    服务生向傅阅比了个【我走啦】的手势,傅阅点点头,曲起两根手指敲了敲门,然后直接推门而入。

    “封少久等了,我是负责服务您……的……”

    傅阅像平常一样向客人打招呼,脸上也熟练地摆出了纯良无害的笑容。可当他看清【封少】的脸时,他的话连同笑容一起僵住了。

    傅阅认识这位封少,只是他以前不姓封,姓于,叫于堇。

    于堇于堇于堇——是于堇,他回国了?

    傅阅有点把持不住。第一反应是——这个人是来找自己的吗?不,不可能,这样一个公认没心没肺的人,能记住自己已经很好了……

    “你就是玥?”

    看吧,他不记得自己……

    傅阅脑袋里反复呐喊着“他不记得我”,涨得生疼,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吐出两个字:“是的。”

    于堇奇怪地多看了他两眼,问,“你不坐下吗?”

    “啊?啊,坐。”傅阅晕乎乎地走过去。

    他很想挨着于堇坐,而且照惯例就该坐在客人旁边,但稍一犹豫,他还是坐到了于堇对面。

    一旦靠近,他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来。

    五年不见,记忆里的大男孩已经褪去青涩变得完全成熟而有魅力。他的脸很帅气,嘴唇一如既往固执地抿成一条直线,眼睛却像小兽一样黑亮。

    好想他,好想抱住他……傅阅想得心尖抽搐,脸上已经渐渐掩饰不住渴望。

    原本还比较放松的于堇明显察觉到他的变化,不由警惕地直起身。

    “我就有话直说吧。”

    “……嗯,请说。”

    “我想把你包下来。”

    我想把你包下来。

    这句话“轰”一声在傅阅脑袋里炸开,脑浆被炸成浆糊,冲动的泡泡在上面沸腾,它们突破了名为“理智”的警戒线,高声大合唱——问他问他问他问他问他……

    “于——”傅阅干巴巴地开口,声音哑的能把人吓一跳。他顿了下,舔舔发干的嘴唇,问话里带满了期盼和小心翼翼。

    “于堇,你是不是还记得我?”

    于堇沉默。眼前的人和五年前相比几乎完全没有变化,似乎一直会是这副稚嫩的模样,说不记得一定是骗人的——于堇叹了口气:“嗯,我记得你。傅阅。”

    六年前。

    初夏的正午,阳光明媚,太阳还没变得毒辣,凉风习习,吹的人昏昏欲睡。

    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总之有人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房间里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哈欠声。“喂喂喂困就回去睡觉。”傅阅翻着账本,头也不抬地赶人,“一个两个装什么积极,又不会算账。”

    “啊哈哈哈,那……老大我们就先走了……”

    “老大拜拜……”

    “嗯,拜拜!”傅阅没好气道。这群白痴,亏自己一个老大还要帮忙算账。

    g市有一所全国闻名的大学a大,a大南门所在那条一千来米的街道,就归傅阅和他的手下管。傅阅虽说是个老大,但手下就只是管理着五六十个小混混,也就是个小流氓头子。

    可是,即使是个这么小的流氓头子,傅阅也是千辛万苦才得来的。原因无他:娃娃脸,身材小。没有谁会对一个“小娃娃”客气,就算这“小娃娃”每次打架都以命相拼,别人还是能轻易打倒他。没办法,他太瘦弱了。

    后来,架打多了,傅阅渐渐就厉害起来,也在这片小地方打出了名头,开始有自己的小弟。

    再后来,他强调自己十分讨厌被当成未成年,每每顶着一张未成年的脸让别人喊他叔——实际上傅阅都三十了,的确到被喊叔叔的年龄了。

    他嫌自己一脑袋黑黑软软的头发太显嫩,便去染成了金色,还做了个杀马特发型。手下们犹豫了又犹豫,最终还是没敢告诉他:您老现在更嫩了,看起来就像初中那些毛还没长齐就胆敢四处装逼的小崽子混混。

    ——能如此逆生长也是厉害。

    现在他们有了点钱,在自己地头上开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夜总会,不用再干偷鸡摸狗敲诈勒索的事,大家都很高兴,傅阅也乐得偶尔去算算账,生活很是悠闲。

    又翻了两页账本,傅阅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戴了顶鸭舌帽悄悄溜出夜总会。

    他的目的地是a大。

    手下中有几个小毛孩特别喜欢勒索这里的大学生。按他们的说法是,这些“高材生”都读书读傻了,没用的很,明明年纪比他们大,但只要稍微恐吓一下,这些大学生都会乖乖掏钱。

    傅阅每次听到都哈哈一乐,做出赞同的样子,但没有人知道,他有多羡慕这些学生。

    他的妈妈很早就病死了,他爸没出息,赌博欠了一屁股债,害他高中都没读完就被迫出来当了混混。

    比起当什么老大,他更想读书。他想坐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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