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6,西极龙王,再见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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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26,西极龙王,再见玉环
白驼山庄。
上着金花织锦襦,下着大红石榴裙,脚踏小牛皮靴,乌发扎成许多小辫,辫上缀着绿松石、于阗玉、碧玉石等各种小块玉饰的阿依努尔,汉名李明月的欧阳锋大嫂,在两位女狼骑护卫下,策马飞驰至山庄大门前,动作利落地翻身下马,把马鞭、缰绳往迎过来的庄丁手里一抛,便风风火火进了大门。
她一路快步小跑至账房,进门就对着正在算账的欧阳烈脆生生说道:
“夫君,刚才我去镇上酒馆喝酒,又听一支刚来的商队说起了锋弟的名号。听说现在很多部族,都用锋弟的名字吓唬不听话的小孩呢。高昌国的人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唤做‘白衣修罗’,说他杀人不沾血,纵是砍得人头滚滚,身上白衣依旧纤尘不染,光洁如新……”
高昌崇佛,对于杀戮狠辣的凶人,多半都会取个某某修罗、某某夜叉之类的称号。若神威凛然,甚至还会给个某某龙王的称号。
欧阳烈当然也知道这些传言。
近段时间,不时就有部族前来进献女子牛羊,诚惶诚恐地拜见欧阳烈和老庄主,请一面白驼旗回去。
也有原本无需途经白驼山的商队,特意慕名而来,花钱请上一面白驼山庄的认旗。
所以欧阳烈自然清楚这一个月来,自家二弟究竟闯出了怎样的凶名。
至于斩杀辽国派驻高昌国监国少监萧武隗父子之事,欧阳烈也并未放在心上。
以西辽如今的国势,镇压国内此起彼伏的民变,应对西边的大食教诸国都有些吃力,哪还有余力派兵远征,前来惩戒白驼山庄?
至于高昌国……
高昌国虽然还算富裕,但国小民寡,兵力孱弱,且西域诸国与中原不同,西域小国的国君,统治力基本仅限于国都,以及王族本部领地,其余国土,皆由国中大小部族、地方豪强自治。
国君想要用兵,还得和各大部族首领、豪强族长好商好量,若是谈不拢,除了本部兵马,那就一个兵都征不到。
而欧阳烈的老丈人,正是高昌豪族李氏族长,且还在高昌国都做着理财大臣。
有老丈人在旁转圜,或者说恐吓,再借高昌国君几个胆子,他也不敢派兵前来惩戒白驼山庄。
欧阳烈甚至听商队说了,那萧武隗的首级,在高昌国都南门之上挂满了整整一月,高昌国君才敢命人取下首级,收敛下葬。
此刻,看着自家小娇妻那两眼亮晶晶,俏脸红扑扑的可爱模样儿,欧阳烈倒也未因娇妻言语之间,对自家二弟颇多推崇而吃醋嫉妒,只微笑说道:
“我倒是听说,有不少人给二弟取的绰号叫做‘血手夜叉’。又因他和十八狼骑,皆骑乘西极骏马,人马如龙,所以还有人叫他‘西极龙王’。”
“血手夜叉?西极龙王?”
李明月眼睛一亮,赞道:
“这两个绰号,可比白衣修罗威风多啦!”
说着,来到欧阳烈椅子后面,双手搂着他的脖颈,下巴搁上他肩头,娇声道:
“夫君,锋弟如此威风,皆因武功高强。你也别整天坐着嘛,出去练武呀!”
欧阳烈无奈摇头,“我可没二弟那般健壮的体魄……”
“多练练不就壮啦?”
“我若多练,只会伤病。”
“那陪我去骑马总可以吧?”
“明天吧,今天还有很多账目要算……”
“哼,成天就知道跟账目钱粮打交道!陪我骑马都不肯。”
“明月儿莫气,明日一早便陪你骑马可好?你现下若是无事,可以去后院,教导那些部族女子规矩。这一月以来,被锋弟收服的部族,已经陆续送来了近百妙龄少女,伱身为主母,须得好生管教她们……”
“哼,你是不是想等我将她们管教好了,从中挑选几个美貌姬妾?”
欧阳烈无语。
以他的身子骨,单这小娇妻一人,他都只能勉强招架,哪还敢再多要几个姬妾?
当然男子汉不能示弱,欧阳烈只是誓旦旦保证:
“明月儿放心,为夫此生,绝不纳妾。”
“那锋弟会不会?”
“说起这事我就发愁。二弟根本不近女色,至今也未曾见他对哪个女子有过兴趣……若他肯选几个姬妾,倒还是好事了。”
……
“欧阳小弟,你为何总是穿着白衣?”
幻境之中,第二次进入通天幻境的杨玉环,背着双手,笑吟吟看着欧阳锋,粉颊露出两个甜美酒涡。
她今天穿着一身窄袖圆领的绛色马球衫,下摆长不过膝,腰束一条镶玉革带,下着丝帛袴裤,脚穿黑色皮靴,幅巾束发,打扮得像个贵族骑士,给人一种英姿飒爽,又明媚多娇的观感。
欧阳锋还注意到,她今天的胸围似乎缩水了些许,显是用布帛紧束了起来。
“因为我们那里盛产棉布。”
欧阳锋看着这媚态天成的倾国红颜,心中一时又忍不住欲念起伏。
可惜这里是幻境,看得见,摸得着,可却吃不到。
欧阳锋也就只能借此磨砺自己心志了。
“棉布?”杨玉环想了想,忽地一拍巴掌,笑道:“原来你是岭南人!”
大唐时代,只岭南有少许木棉布出产,因其稀有,价值可比蜀锦。
“我非岭南人。我们这里的棉布,也非木棉,而是草棉。”
欧阳锋解释道:“我们这的棉布产量也很大,价钱便宜又天然纯白,干净大方,我穿衣损耗又大,所以多穿无染白衣。像我这一身衣裳,可能一百套都换不到你这一套织锦绸衫。”
棉布乃是高昌回鹘的拳头产品,这一地域的棉花,在欧阳锋前世也是鼎鼎大名,白驼山就在棉布产地,棉布价值自然不及丝绸锦锻百一。
“居然还有便宜的棉布吗?”杨玉环心中直呼神奇,但转念一想,又觉理所当然——欧阳小弟可是幻境之主,他所在的世界,再如何神奇或许都不足为奇。
于是她又笑吟吟说道:
“欧阳锋小弟你还真是节俭。”
“我练武可一点都不节俭,在家时,每天都要吃上大量肉食,饮药汤,泡药浴。只是穿衣并不怎么讲究。”
其实欧阳锋穿衣也是挺讲究的。
至少,哪怕纵横转战三千里时,他也会勤换新衣,这也是他一身白衣永远纤尘不染、光洁如新的秘诀。
“说到练武,我这一个月可没有偷懒哦!”
杨玉环笑容灿烂,露出雪白贝齿,眼神也透着点得意,“我已经练出内家真气啦!”
说着,她期待着瞧着欧阳锋,似在等他夸她。
“不错。”欧阳锋微微颔首。
“只是不错?”杨玉环有些失望。
欧阳锋反问:“你想我如何夸你?”
杨玉环嘟起红唇,幽幽道:
“上月与你别后,我离开幻境的当晚,就修出了第一缕内力。其后一月,我每天勤修苦练,还照你给的方子,坚持服药汤、沐药浴,内力越攒越多,已经能催动内力,加持腿脚,跳得更高,跑得更快了。如此成就,至少得赞我一句天纵奇才吧?”
欧阳锋道:“但我尚未看到你这一月的修炼成就。”
杨玉环下巴一扬,“那你可瞧好啦!”
白驼山庄。
上着金花织锦襦,下着大红石榴裙,脚踏小牛皮靴,乌发扎成许多小辫,辫上缀着绿松石、于阗玉、碧玉石等各种小块玉饰的阿依努尔,汉名李明月的欧阳锋大嫂,在两位女狼骑护卫下,策马飞驰至山庄大门前,动作利落地翻身下马,把马鞭、缰绳往迎过来的庄丁手里一抛,便风风火火进了大门。
她一路快步小跑至账房,进门就对着正在算账的欧阳烈脆生生说道:
“夫君,刚才我去镇上酒馆喝酒,又听一支刚来的商队说起了锋弟的名号。听说现在很多部族,都用锋弟的名字吓唬不听话的小孩呢。高昌国的人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唤做‘白衣修罗’,说他杀人不沾血,纵是砍得人头滚滚,身上白衣依旧纤尘不染,光洁如新……”
高昌崇佛,对于杀戮狠辣的凶人,多半都会取个某某修罗、某某夜叉之类的称号。若神威凛然,甚至还会给个某某龙王的称号。
欧阳烈当然也知道这些传言。
近段时间,不时就有部族前来进献女子牛羊,诚惶诚恐地拜见欧阳烈和老庄主,请一面白驼旗回去。
也有原本无需途经白驼山的商队,特意慕名而来,花钱请上一面白驼山庄的认旗。
所以欧阳烈自然清楚这一个月来,自家二弟究竟闯出了怎样的凶名。
至于斩杀辽国派驻高昌国监国少监萧武隗父子之事,欧阳烈也并未放在心上。
以西辽如今的国势,镇压国内此起彼伏的民变,应对西边的大食教诸国都有些吃力,哪还有余力派兵远征,前来惩戒白驼山庄?
至于高昌国……
高昌国虽然还算富裕,但国小民寡,兵力孱弱,且西域诸国与中原不同,西域小国的国君,统治力基本仅限于国都,以及王族本部领地,其余国土,皆由国中大小部族、地方豪强自治。
国君想要用兵,还得和各大部族首领、豪强族长好商好量,若是谈不拢,除了本部兵马,那就一个兵都征不到。
而欧阳烈的老丈人,正是高昌豪族李氏族长,且还在高昌国都做着理财大臣。
有老丈人在旁转圜,或者说恐吓,再借高昌国君几个胆子,他也不敢派兵前来惩戒白驼山庄。
欧阳烈甚至听商队说了,那萧武隗的首级,在高昌国都南门之上挂满了整整一月,高昌国君才敢命人取下首级,收敛下葬。
此刻,看着自家小娇妻那两眼亮晶晶,俏脸红扑扑的可爱模样儿,欧阳烈倒也未因娇妻言语之间,对自家二弟颇多推崇而吃醋嫉妒,只微笑说道:
“我倒是听说,有不少人给二弟取的绰号叫做‘血手夜叉’。又因他和十八狼骑,皆骑乘西极骏马,人马如龙,所以还有人叫他‘西极龙王’。”
“血手夜叉?西极龙王?”
李明月眼睛一亮,赞道:
“这两个绰号,可比白衣修罗威风多啦!”
说着,来到欧阳烈椅子后面,双手搂着他的脖颈,下巴搁上他肩头,娇声道:
“夫君,锋弟如此威风,皆因武功高强。你也别整天坐着嘛,出去练武呀!”
欧阳烈无奈摇头,“我可没二弟那般健壮的体魄……”
“多练练不就壮啦?”
“我若多练,只会伤病。”
“那陪我去骑马总可以吧?”
“明天吧,今天还有很多账目要算……”
“哼,成天就知道跟账目钱粮打交道!陪我骑马都不肯。”
“明月儿莫气,明日一早便陪你骑马可好?你现下若是无事,可以去后院,教导那些部族女子规矩。这一月以来,被锋弟收服的部族,已经陆续送来了近百妙龄少女,伱身为主母,须得好生管教她们……”
“哼,你是不是想等我将她们管教好了,从中挑选几个美貌姬妾?”
欧阳烈无语。
以他的身子骨,单这小娇妻一人,他都只能勉强招架,哪还敢再多要几个姬妾?
当然男子汉不能示弱,欧阳烈只是誓旦旦保证:
“明月儿放心,为夫此生,绝不纳妾。”
“那锋弟会不会?”
“说起这事我就发愁。二弟根本不近女色,至今也未曾见他对哪个女子有过兴趣……若他肯选几个姬妾,倒还是好事了。”
……
“欧阳小弟,你为何总是穿着白衣?”
幻境之中,第二次进入通天幻境的杨玉环,背着双手,笑吟吟看着欧阳锋,粉颊露出两个甜美酒涡。
她今天穿着一身窄袖圆领的绛色马球衫,下摆长不过膝,腰束一条镶玉革带,下着丝帛袴裤,脚穿黑色皮靴,幅巾束发,打扮得像个贵族骑士,给人一种英姿飒爽,又明媚多娇的观感。
欧阳锋还注意到,她今天的胸围似乎缩水了些许,显是用布帛紧束了起来。
“因为我们那里盛产棉布。”
欧阳锋看着这媚态天成的倾国红颜,心中一时又忍不住欲念起伏。
可惜这里是幻境,看得见,摸得着,可却吃不到。
欧阳锋也就只能借此磨砺自己心志了。
“棉布?”杨玉环想了想,忽地一拍巴掌,笑道:“原来你是岭南人!”
大唐时代,只岭南有少许木棉布出产,因其稀有,价值可比蜀锦。
“我非岭南人。我们这里的棉布,也非木棉,而是草棉。”
欧阳锋解释道:“我们这的棉布产量也很大,价钱便宜又天然纯白,干净大方,我穿衣损耗又大,所以多穿无染白衣。像我这一身衣裳,可能一百套都换不到你这一套织锦绸衫。”
棉布乃是高昌回鹘的拳头产品,这一地域的棉花,在欧阳锋前世也是鼎鼎大名,白驼山就在棉布产地,棉布价值自然不及丝绸锦锻百一。
“居然还有便宜的棉布吗?”杨玉环心中直呼神奇,但转念一想,又觉理所当然——欧阳小弟可是幻境之主,他所在的世界,再如何神奇或许都不足为奇。
于是她又笑吟吟说道:
“欧阳锋小弟你还真是节俭。”
“我练武可一点都不节俭,在家时,每天都要吃上大量肉食,饮药汤,泡药浴。只是穿衣并不怎么讲究。”
其实欧阳锋穿衣也是挺讲究的。
至少,哪怕纵横转战三千里时,他也会勤换新衣,这也是他一身白衣永远纤尘不染、光洁如新的秘诀。
“说到练武,我这一个月可没有偷懒哦!”
杨玉环笑容灿烂,露出雪白贝齿,眼神也透着点得意,“我已经练出内家真气啦!”
说着,她期待着瞧着欧阳锋,似在等他夸她。
“不错。”欧阳锋微微颔首。
“只是不错?”杨玉环有些失望。
欧阳锋反问:“你想我如何夸你?”
杨玉环嘟起红唇,幽幽道:
“上月与你别后,我离开幻境的当晚,就修出了第一缕内力。其后一月,我每天勤修苦练,还照你给的方子,坚持服药汤、沐药浴,内力越攒越多,已经能催动内力,加持腿脚,跳得更高,跑得更快了。如此成就,至少得赞我一句天纵奇才吧?”
欧阳锋道:“但我尚未看到你这一月的修炼成就。”
杨玉环下巴一扬,“那你可瞧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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