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Ch415 别扭的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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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 ch.415 别扭的侦探
傍晚。
气氛正酣。
「烧烤手」里的人们大杯大杯饮着,也不在意啤酒里的渣滓和让喉咙不适的劣等酒液——他们的娱乐不多,酒水是最好的选择。
能让人做一场没那么痛苦的梦。
有人拍着桌子,聊起最近那位至高无上的,又干了什么至高无上的蠢事。
有人四处打听谁的男人断了腿,谁的妻子又和谁睡了,在一声声叫骂和尖笑中痛饮满杯。
孩子们在桌子与桌子的空隙间到处乱窜,时不时从某个篮子里抓出半块面包或剩下的薯条,塞进嘴里怎么打也不松。
年轻些的姑娘,意图更加明显,总是‘不经意’路过罗兰,然后和他打上几次招呼。
佩姬大笑,萝丝恼火,金斯莱则面无表情,像一具雕塑。
“每天都这样热闹吗?”
罗兰嚷着问。
“每周一天。”佩姬嚷着回答。
金斯莱忽然开口:“这也难怪。”
“什么‘难怪’?”
“矿区的物价不会这么低,小姐。这酒馆的定价不正常——特别是最劣等的食物和酒水。我们是旅行者,您认为我们没见过其他城市的物价?”
金斯莱双眸沉沉:“所以,怪不得这些人有钱天天到这儿享受。”
一大块黑面包才要四分之一便士,配上啤酒还有优惠。
一筐子薯条配炸鱼才要两个便士,若矿工更有优惠——可到这儿吃喝的还能有其他人吗?
这酒馆每礼拜要赔多少钱?
金斯莱盯着那盘死不瞑目的鱼,陷入沉思。
佩姬皱眉,言语间有了尖锐:“这算‘享受’?先生,您知道矿工平时都干些什么吗?喝点最低档次的啤酒,吃上几块黑面包和死鱼,就叫‘享受’?”
金斯莱的回答略显冷漠:“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享受了。”
常喝酒的人清楚,一开始的热闹并不算热闹。
真正的狂欢要到所有人都喝得东倒西歪,说话颠三倒四的时候——还没彻底趴下,心儿和脑袋瓜一块飘起来,无论白日里多么严肃,现在也只剩下了憨笑。
这时候,才是真正快乐的时光。
萝丝喝得有点多。
“这都怪你…”
她抱着木杯,双颊红润,眼神也变得湿润粘稠,像扯不断的丝线粘在罗兰脸上。
——当有人到桌前和罗兰攀谈邀饮时,这飞贼就像护食一样端起酒一口喝净,惹得其他姑娘痴笑个不停。
罗兰也灌了不少,肚子里叮呤咣啷。
“来吧!到时间了!”
有人吆喝。
老摩尔在众人的起哄中将那特大号杯里的啤酒仰头喝干,抹了把嘴,从吧台后拿出一把琴,朝佩姬招了招手。
“矿山的巧雀!”
“我们的佩姬!”
“快点!快来吧!”
佩姬酒量惊人,到现在也看不出丝毫醉意。她抱了罗兰一下,在他耳边嚷嚷:
“看我给你表演,道森。”
她在尖叫中站起来,向各方致意,在目光和呼喊吹捧中一路走上前台,屈膝一跳,坐到木吧台上。
接过老摩尔的琴。
这个动作让酒馆瞬息间安静下来——除了罗兰一行,其他人仿佛都知道将要发生什么。
她开始弹琴了。
有着一把好嗓子的姑娘开始弹琴,在琴声中穿插歌声。
是因斯镇的童谣。
“…有什么了不起的。”
萝丝瞥了眼吧台上众人瞩目的少女,嘟囔:“这又没多难。”
金斯莱却看了眼罗兰。
当那把琴出现,他就立刻察觉到了不协调的地方:
一个矿工的女儿是绝不会弹琴的。
她这辈子能弹的最多只有她丈夫的那根小烟卷。
再看这位‘佩姬’小姐受欢迎的程度…
显然,她不像自己说的那样普通。
“金斯莱先生。”“罗…道森?”
“你干这行多久了?”罗兰端着酒杯问。
“不到五年。”
“哦,”罗兰点点头:“那么,三个月?”
金斯莱那张冰脸上终于融了些冷淡,露出一丝笑容:“确切说,四个半月。”
“在这里,我们最好一起行动。”
金斯莱微微蹙眉,不解:“我有枪,拳脚也足以放倒壮汉。倒是你和你的朋友最好跟着我。”
罗兰注意到,他很在意真相,关注于自己的‘爱好’——却并不在意言语来往中的输赢。
所以,这句话的潜台词是:
「为什么这样说。」
或者,罗兰究竟发现了什么。
“我现在可以断定,你必然是背着父亲或母亲参与到一些高风险的案件里了。”紧闭双眸的青年失笑:“他们没有叮嘱过你,有些事可不要像猫一样好奇地凑上去。”
“我见过更危险的事。”金斯莱喝了口酒:“比如,妖怪。”
他说。
“妖怪?”
“对,畸形的怪物。”金斯莱沉默片刻,犹豫要如何对罗兰描述那东西,“…不见阳光的,在地窖里。”
他说。
那是个吃人的,明明看上去丑陋不堪,却又总给人一种‘美丽’的错觉…
“后来呢。”萝丝追问。
“后来,有些专门处理怪物的人士,用圣水和子弹杀死了它——所以,先生,小姐,我要告诉你们:我并非没见识的人。我见识过不少恐怖大案。”
金斯莱说。
他没做侦探太久,自毕业前,专门研究尸体,和医生搭边。
但无论尸体、医生还是侦探,都不是个体面活。
真正体面的,应该是‘不干活’。
“…我父亲倒希望我连医生都别碰,干脆躺着,等那继承的金子落在我脑袋上,砸得我晕头转向。”金斯莱嗤笑:“可人总得有点自己的想法,想要的,追逐的。”
“人和猎犬的区别在于,我们用自己的脑袋思考,往哪一边去。”
金斯莱说。
罗兰没表示赞同或反对,只在这话后接了一句:“…实际上,人和猎犬也没什么分别,金斯莱先生。猎犬听从主人的号令,人往往听从墙壁的号令。”
“墙壁?”
“是啊,你看不见的那一堵堵墙壁,它们说:只有这一条路,你其实没什么选择。”
金斯莱不能明白罗兰的意思。
在他看来,许多事都任由人选择,即便下流如这些矿工,也可以选择是否要干这活——如果他们脑袋足够好使,就该清楚,可以辞去这样危险、不赚钱的,转而去经营一些更安全、得利更多的行当。
像他父亲一样。
比如卖些什么,让手里的钱越来越多。
然后买上几条船。
一辈子就不愁吃喝了。
他这样想,也是这样对罗兰说的。
“真希望世界如你口中描述那样灿烂。”罗兰笑了笑,用酒杯碰了他的,“愿你的愿望成真。”
金斯莱皱眉:“你不这么认为?人只要努力——”
“我不认为,但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金斯莱先生。”罗兰举了举酒杯:“把狂欢还给狂欢吧,冬天够冷,你不必在室内下雪了。”
侦探先生看了看手里的酒。
一饮而尽。
“我的确…认为你,以及这小姐拥有些不同寻常的智慧,我乐意和你们成为朋友。”
他干巴巴说了一句。
萝丝默默翻了个白眼。
看吧。
有些人就是这样。
结识人都要向下伸手,夸奖中都必要带上刺。
(本章完)
傍晚。
气氛正酣。
「烧烤手」里的人们大杯大杯饮着,也不在意啤酒里的渣滓和让喉咙不适的劣等酒液——他们的娱乐不多,酒水是最好的选择。
能让人做一场没那么痛苦的梦。
有人拍着桌子,聊起最近那位至高无上的,又干了什么至高无上的蠢事。
有人四处打听谁的男人断了腿,谁的妻子又和谁睡了,在一声声叫骂和尖笑中痛饮满杯。
孩子们在桌子与桌子的空隙间到处乱窜,时不时从某个篮子里抓出半块面包或剩下的薯条,塞进嘴里怎么打也不松。
年轻些的姑娘,意图更加明显,总是‘不经意’路过罗兰,然后和他打上几次招呼。
佩姬大笑,萝丝恼火,金斯莱则面无表情,像一具雕塑。
“每天都这样热闹吗?”
罗兰嚷着问。
“每周一天。”佩姬嚷着回答。
金斯莱忽然开口:“这也难怪。”
“什么‘难怪’?”
“矿区的物价不会这么低,小姐。这酒馆的定价不正常——特别是最劣等的食物和酒水。我们是旅行者,您认为我们没见过其他城市的物价?”
金斯莱双眸沉沉:“所以,怪不得这些人有钱天天到这儿享受。”
一大块黑面包才要四分之一便士,配上啤酒还有优惠。
一筐子薯条配炸鱼才要两个便士,若矿工更有优惠——可到这儿吃喝的还能有其他人吗?
这酒馆每礼拜要赔多少钱?
金斯莱盯着那盘死不瞑目的鱼,陷入沉思。
佩姬皱眉,言语间有了尖锐:“这算‘享受’?先生,您知道矿工平时都干些什么吗?喝点最低档次的啤酒,吃上几块黑面包和死鱼,就叫‘享受’?”
金斯莱的回答略显冷漠:“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享受了。”
常喝酒的人清楚,一开始的热闹并不算热闹。
真正的狂欢要到所有人都喝得东倒西歪,说话颠三倒四的时候——还没彻底趴下,心儿和脑袋瓜一块飘起来,无论白日里多么严肃,现在也只剩下了憨笑。
这时候,才是真正快乐的时光。
萝丝喝得有点多。
“这都怪你…”
她抱着木杯,双颊红润,眼神也变得湿润粘稠,像扯不断的丝线粘在罗兰脸上。
——当有人到桌前和罗兰攀谈邀饮时,这飞贼就像护食一样端起酒一口喝净,惹得其他姑娘痴笑个不停。
罗兰也灌了不少,肚子里叮呤咣啷。
“来吧!到时间了!”
有人吆喝。
老摩尔在众人的起哄中将那特大号杯里的啤酒仰头喝干,抹了把嘴,从吧台后拿出一把琴,朝佩姬招了招手。
“矿山的巧雀!”
“我们的佩姬!”
“快点!快来吧!”
佩姬酒量惊人,到现在也看不出丝毫醉意。她抱了罗兰一下,在他耳边嚷嚷:
“看我给你表演,道森。”
她在尖叫中站起来,向各方致意,在目光和呼喊吹捧中一路走上前台,屈膝一跳,坐到木吧台上。
接过老摩尔的琴。
这个动作让酒馆瞬息间安静下来——除了罗兰一行,其他人仿佛都知道将要发生什么。
她开始弹琴了。
有着一把好嗓子的姑娘开始弹琴,在琴声中穿插歌声。
是因斯镇的童谣。
“…有什么了不起的。”
萝丝瞥了眼吧台上众人瞩目的少女,嘟囔:“这又没多难。”
金斯莱却看了眼罗兰。
当那把琴出现,他就立刻察觉到了不协调的地方:
一个矿工的女儿是绝不会弹琴的。
她这辈子能弹的最多只有她丈夫的那根小烟卷。
再看这位‘佩姬’小姐受欢迎的程度…
显然,她不像自己说的那样普通。
“金斯莱先生。”“罗…道森?”
“你干这行多久了?”罗兰端着酒杯问。
“不到五年。”
“哦,”罗兰点点头:“那么,三个月?”
金斯莱那张冰脸上终于融了些冷淡,露出一丝笑容:“确切说,四个半月。”
“在这里,我们最好一起行动。”
金斯莱微微蹙眉,不解:“我有枪,拳脚也足以放倒壮汉。倒是你和你的朋友最好跟着我。”
罗兰注意到,他很在意真相,关注于自己的‘爱好’——却并不在意言语来往中的输赢。
所以,这句话的潜台词是:
「为什么这样说。」
或者,罗兰究竟发现了什么。
“我现在可以断定,你必然是背着父亲或母亲参与到一些高风险的案件里了。”紧闭双眸的青年失笑:“他们没有叮嘱过你,有些事可不要像猫一样好奇地凑上去。”
“我见过更危险的事。”金斯莱喝了口酒:“比如,妖怪。”
他说。
“妖怪?”
“对,畸形的怪物。”金斯莱沉默片刻,犹豫要如何对罗兰描述那东西,“…不见阳光的,在地窖里。”
他说。
那是个吃人的,明明看上去丑陋不堪,却又总给人一种‘美丽’的错觉…
“后来呢。”萝丝追问。
“后来,有些专门处理怪物的人士,用圣水和子弹杀死了它——所以,先生,小姐,我要告诉你们:我并非没见识的人。我见识过不少恐怖大案。”
金斯莱说。
他没做侦探太久,自毕业前,专门研究尸体,和医生搭边。
但无论尸体、医生还是侦探,都不是个体面活。
真正体面的,应该是‘不干活’。
“…我父亲倒希望我连医生都别碰,干脆躺着,等那继承的金子落在我脑袋上,砸得我晕头转向。”金斯莱嗤笑:“可人总得有点自己的想法,想要的,追逐的。”
“人和猎犬的区别在于,我们用自己的脑袋思考,往哪一边去。”
金斯莱说。
罗兰没表示赞同或反对,只在这话后接了一句:“…实际上,人和猎犬也没什么分别,金斯莱先生。猎犬听从主人的号令,人往往听从墙壁的号令。”
“墙壁?”
“是啊,你看不见的那一堵堵墙壁,它们说:只有这一条路,你其实没什么选择。”
金斯莱不能明白罗兰的意思。
在他看来,许多事都任由人选择,即便下流如这些矿工,也可以选择是否要干这活——如果他们脑袋足够好使,就该清楚,可以辞去这样危险、不赚钱的,转而去经营一些更安全、得利更多的行当。
像他父亲一样。
比如卖些什么,让手里的钱越来越多。
然后买上几条船。
一辈子就不愁吃喝了。
他这样想,也是这样对罗兰说的。
“真希望世界如你口中描述那样灿烂。”罗兰笑了笑,用酒杯碰了他的,“愿你的愿望成真。”
金斯莱皱眉:“你不这么认为?人只要努力——”
“我不认为,但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金斯莱先生。”罗兰举了举酒杯:“把狂欢还给狂欢吧,冬天够冷,你不必在室内下雪了。”
侦探先生看了看手里的酒。
一饮而尽。
“我的确…认为你,以及这小姐拥有些不同寻常的智慧,我乐意和你们成为朋友。”
他干巴巴说了一句。
萝丝默默翻了个白眼。
看吧。
有些人就是这样。
结识人都要向下伸手,夸奖中都必要带上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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