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Ch493 有礼貌的韦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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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ch.493 有礼貌的韦尔斯
东区汉莱顿街区的每个人都知道。
十六号租赁房里住着个疯子。
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会对谁造成伤害的疯狂人。
对妇女们来说,约翰·韦尔斯先生甚至算得上‘绅士’——当太阳还没升起时,男人们像离巢的蚂蚁一路拥着而去,女人们就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裹着衣,鼻音浓重地谈起近日发生的趣事。
通常来说,聚在一起的都是年龄稍大的女人。
那些年轻的、刚结婚的,会在为丈夫准备早餐并目送他们离去后,掉头回房间,睡到午饭时间。
——这些年轻的新婚妻子还对生活有所期待,并不清楚漫长的、无聊而平淡的生活有多么阴冷潮湿,以至于她们需要彼此依着,用粗糙的大手搓对方的皮肤,靠那产生的微弱温度活下去。
新婚妻子不知道。
所以,在晨雾中谈天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
也有更老的。
她们相互鼓励,取暖,也暗地里攀比,讽刺。
通常来说,话题会围绕男人,床,事业和未来。
简而化之。
男人。
谁的男人看上去有力气,可实际上并不(一般讲出这样的话,当时人的妻子绝不在场)。
谁的男人得了上司的青眼,谁家买了新的家具,赚了大钱。
谁的男人让谁怀了孕,谁家的孩子长得还不如*眼好看(也许比这更粗俗)——
这些零碎、富有弹性的豆子够她们咀嚼半个上午,然后,兴致尽了,就像没了血肉与肠粪的鬣狗群一样哄一下散去,钻回各自的家——这时,那批新婚妻子们才刚刚起床。
她们无视了多舌老妇们‘懒鬼’的讽刺,理着自己姣好慵懒的睡颜,到门口转上一圈(以免有人说闲话),朝出来倒便桶的邻居笑那么两下。
进屋关上门,一整天都不再出来了。
但是。
当约翰·韦尔斯先生出名后。
这些女人们无论新婚与否,每日清晨,都准准聚在了一起——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约翰·韦尔斯先生让这些新婚的女士与邻居打成了一片。
他是有功劳的。
她们讨论他‘发病’的原因,猜测他的过去,编造并‘我没有恶意只是随口一说’的传递自己编造过的故事。
这无疑给韦尔斯先生的过去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但韦尔斯先生对此一无所知。
他每天清晨起床。
用泡软、泡糟的捏成条状的牛奶盒打磨牙齿,嚼细长的、不知该怎么称呼的叶片——他叫它薄荷小姐,但叶条不回答。
也许他称呼错了人。
他穿着四处漏风的罩衫,露出黑絮的旧外套,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水洗老布裤,用细麻绳当皮带,脚下是踢开了皮的大头鞋。
他会吃上几个到处跑的小蛋糕,打开门,到街上同他的邻居问好。
新的一天,我们要感谢万物之父的恩赏,让地上的羔羊得以沐浴希望之光。
“日安,女士们。”
他每天都这样做,女人们也习惯了——他不得不要夸赞这些下等人,这些见识浅薄、整天囿于一隅,不清楚社会真正模样的卑贱人们。
他要由衷夸赞她们。
因为她们没有像其他穷人那样‘大惊小怪’,仿佛一个‘日安’就像万物之父亲临一样的惊讶:约翰·韦尔斯理解这些人没见过如自己般富庶、有礼的,此生也几乎不能和他这样的人打上一次温和的招呼,进行短暂的交谈。
他理解,所以,才由衷夸赞她们。
这些女人还算有些见识。他调整领结,站直后,又低头礼节性地抚上西服扣。
女人们则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年轻的妻子们好奇极了,低声问上了年纪的。
“他在扯什么?”
“显然是领结。”
年轻的妻子忍笑:“可他并没有带领结,也没穿衬衫。”
老妇女白了她一眼:“否则为什么是疯子。”
女人们的嘀咕坏了老韦尔斯的兴致。他认为这样实在不礼貌——当一位绅士向您问候时,您最好转正身体,面对面地回应。
“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期待。”
老韦尔斯嘟囔。
“她们当然没有这样的礼貌…”
他从兜里掏出一块‘黄色’的手绢,矜持地沾了沾嘴角,微微昂起头。
“这是问好,女士们。今日天气不错,要我看,春天就要来了。”
这是什么狗屁话?
女人们笑得更开心了——比起睡到日上三竿,刚刚结婚的女人们更乐意付出一点睡眠的代价,亲眼目睹趣事,然后,等丈夫夜晚归家,在劳动结束后讲给他听。
“是啊,先生,春天就要来了。”那新婚的显然在一众女人中稍稍有点见识,从他的丈夫口中,也多少学过些法子——面对体面的大人物该怎样说话的法子。
于是,她打破了每日的循环,跳出来,头一个接了话。
这不仅让三两一块的女人们惊讶,也让韦尔斯惊讶。
“…哦,是,是,当然。”他手掌贴在小腹,颔首致意:“我认识您,女士,您三天前搬到这里,是不是?”
新婚妻子扯了扯嘴角。
是十二天前。
“…原谅我生意太忙,没有时间参加您的婚礼。”他掸了掸袖口,垂着嘴角,向众人示范了一种唯源自血脉或持金色之人才有的高贵气质,“倘若您提前通知就好了。”
他遗憾道。
“我会为您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这位刚婚的女士显然也不是什么善良人,或许,她已经稍稍感觉到那生活中的寒冷了。
所以她找到了一个乐子,并愿意冒着万物之父降罪的风险,让这乐子更长久一些。
比如。
提问。
“恩者!我竟错过了您的祝贺!”她粗糙地模仿那些听来的、真正淑女该有的举动,南辕北辙地耸动肩膀,像个迎风招展的肉条一样挥舞胳膊:“您将会乘着马车而来,对吗?”
韦尔斯稍稍后仰了几分,蹙眉:“是的,是的,那是当然的。恕我直言,真正的淑女不该有这样的行为。”
新婚妻子笑道:“那该是什么样的,我猜您一定见过——您可是有马车的人。”
韦尔斯不认为这有什么好讲的。
马车?静音、专门定制的马车,以及车夫——
这些不值一提。
“我当然有。”
他说。
女人瞪着那本来就外凸的、青蛙一样的眼睛,夸张地转了转脑袋:“那它在哪呢?先生?”
(本章完)
东区汉莱顿街区的每个人都知道。
十六号租赁房里住着个疯子。
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会对谁造成伤害的疯狂人。
对妇女们来说,约翰·韦尔斯先生甚至算得上‘绅士’——当太阳还没升起时,男人们像离巢的蚂蚁一路拥着而去,女人们就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裹着衣,鼻音浓重地谈起近日发生的趣事。
通常来说,聚在一起的都是年龄稍大的女人。
那些年轻的、刚结婚的,会在为丈夫准备早餐并目送他们离去后,掉头回房间,睡到午饭时间。
——这些年轻的新婚妻子还对生活有所期待,并不清楚漫长的、无聊而平淡的生活有多么阴冷潮湿,以至于她们需要彼此依着,用粗糙的大手搓对方的皮肤,靠那产生的微弱温度活下去。
新婚妻子不知道。
所以,在晨雾中谈天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
也有更老的。
她们相互鼓励,取暖,也暗地里攀比,讽刺。
通常来说,话题会围绕男人,床,事业和未来。
简而化之。
男人。
谁的男人看上去有力气,可实际上并不(一般讲出这样的话,当时人的妻子绝不在场)。
谁的男人得了上司的青眼,谁家买了新的家具,赚了大钱。
谁的男人让谁怀了孕,谁家的孩子长得还不如*眼好看(也许比这更粗俗)——
这些零碎、富有弹性的豆子够她们咀嚼半个上午,然后,兴致尽了,就像没了血肉与肠粪的鬣狗群一样哄一下散去,钻回各自的家——这时,那批新婚妻子们才刚刚起床。
她们无视了多舌老妇们‘懒鬼’的讽刺,理着自己姣好慵懒的睡颜,到门口转上一圈(以免有人说闲话),朝出来倒便桶的邻居笑那么两下。
进屋关上门,一整天都不再出来了。
但是。
当约翰·韦尔斯先生出名后。
这些女人们无论新婚与否,每日清晨,都准准聚在了一起——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约翰·韦尔斯先生让这些新婚的女士与邻居打成了一片。
他是有功劳的。
她们讨论他‘发病’的原因,猜测他的过去,编造并‘我没有恶意只是随口一说’的传递自己编造过的故事。
这无疑给韦尔斯先生的过去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但韦尔斯先生对此一无所知。
他每天清晨起床。
用泡软、泡糟的捏成条状的牛奶盒打磨牙齿,嚼细长的、不知该怎么称呼的叶片——他叫它薄荷小姐,但叶条不回答。
也许他称呼错了人。
他穿着四处漏风的罩衫,露出黑絮的旧外套,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水洗老布裤,用细麻绳当皮带,脚下是踢开了皮的大头鞋。
他会吃上几个到处跑的小蛋糕,打开门,到街上同他的邻居问好。
新的一天,我们要感谢万物之父的恩赏,让地上的羔羊得以沐浴希望之光。
“日安,女士们。”
他每天都这样做,女人们也习惯了——他不得不要夸赞这些下等人,这些见识浅薄、整天囿于一隅,不清楚社会真正模样的卑贱人们。
他要由衷夸赞她们。
因为她们没有像其他穷人那样‘大惊小怪’,仿佛一个‘日安’就像万物之父亲临一样的惊讶:约翰·韦尔斯理解这些人没见过如自己般富庶、有礼的,此生也几乎不能和他这样的人打上一次温和的招呼,进行短暂的交谈。
他理解,所以,才由衷夸赞她们。
这些女人还算有些见识。他调整领结,站直后,又低头礼节性地抚上西服扣。
女人们则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年轻的妻子们好奇极了,低声问上了年纪的。
“他在扯什么?”
“显然是领结。”
年轻的妻子忍笑:“可他并没有带领结,也没穿衬衫。”
老妇女白了她一眼:“否则为什么是疯子。”
女人们的嘀咕坏了老韦尔斯的兴致。他认为这样实在不礼貌——当一位绅士向您问候时,您最好转正身体,面对面地回应。
“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期待。”
老韦尔斯嘟囔。
“她们当然没有这样的礼貌…”
他从兜里掏出一块‘黄色’的手绢,矜持地沾了沾嘴角,微微昂起头。
“这是问好,女士们。今日天气不错,要我看,春天就要来了。”
这是什么狗屁话?
女人们笑得更开心了——比起睡到日上三竿,刚刚结婚的女人们更乐意付出一点睡眠的代价,亲眼目睹趣事,然后,等丈夫夜晚归家,在劳动结束后讲给他听。
“是啊,先生,春天就要来了。”那新婚的显然在一众女人中稍稍有点见识,从他的丈夫口中,也多少学过些法子——面对体面的大人物该怎样说话的法子。
于是,她打破了每日的循环,跳出来,头一个接了话。
这不仅让三两一块的女人们惊讶,也让韦尔斯惊讶。
“…哦,是,是,当然。”他手掌贴在小腹,颔首致意:“我认识您,女士,您三天前搬到这里,是不是?”
新婚妻子扯了扯嘴角。
是十二天前。
“…原谅我生意太忙,没有时间参加您的婚礼。”他掸了掸袖口,垂着嘴角,向众人示范了一种唯源自血脉或持金色之人才有的高贵气质,“倘若您提前通知就好了。”
他遗憾道。
“我会为您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这位刚婚的女士显然也不是什么善良人,或许,她已经稍稍感觉到那生活中的寒冷了。
所以她找到了一个乐子,并愿意冒着万物之父降罪的风险,让这乐子更长久一些。
比如。
提问。
“恩者!我竟错过了您的祝贺!”她粗糙地模仿那些听来的、真正淑女该有的举动,南辕北辙地耸动肩膀,像个迎风招展的肉条一样挥舞胳膊:“您将会乘着马车而来,对吗?”
韦尔斯稍稍后仰了几分,蹙眉:“是的,是的,那是当然的。恕我直言,真正的淑女不该有这样的行为。”
新婚妻子笑道:“那该是什么样的,我猜您一定见过——您可是有马车的人。”
韦尔斯不认为这有什么好讲的。
马车?静音、专门定制的马车,以及车夫——
这些不值一提。
“我当然有。”
他说。
女人瞪着那本来就外凸的、青蛙一样的眼睛,夸张地转了转脑袋:“那它在哪呢?先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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