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3章 Ch582 布莱顿的波尔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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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3章 ch.582 布莱顿的波尔蒂
没有永远强盛的王朝。
王朝换成家族也同样说得通。
闻名于波尔蒂港的卡文迪什家族,相传每一艘货船里都载满黄金的宝石姓氏,一个能够肆意挥霍到世界末日的无底口袋。
在短短两代人,四或五次投资后,肉眼可见地变成了人们口中的另一种谈资。
他们与不入流的笑话并列,每一任所标榜自己血脉中高贵的宣言,也全部成了水手讽刺他们的利剑。
‘看来只有高贵的血脉代代相传,智慧并不是。’
‘有这样的智慧,就证明他们的血脉并不高贵了。撒个谎而已,难道真会有人从墓里爬出来给他们一个巴掌吗?’
休息一晚后,第二天清晨,兰道夫一行搭乘马车,前往波尔蒂港。
这座海滨都市要说最著名的,除了那些讨人厌、无论你手里拿了什么(只要它看起来像食物)就会被啄走的‘海强盗’外,就是那片漂亮的、闻名远近的鹅卵石沙滩,以及摄政王曾久居的「皇家穹顶宫」(不过现在被至高无上的胖女孩卖给市议会了)。
与其赞美这里为数不多的景致风貌,不如要无声感叹布莱顿的‘物价’——
由于这里多被伦敦上流人士当做疗养度假的圣地,自然而然,许多平价的产品就不那么平价了。
比如马车的费用。
竟然还要超过伦敦一个半先令——比这个竟然还要竟然的是,卡文迪什家族竟然连一架马车都没有派来。
“我曾经认为,有些‘体面’实在是给生活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可今天…”罗兰拉着马车上的扶手,随着粗鲁的车夫和他的马儿子一同摇头晃脑,早上喝得那碗鸡肉汤在胃里搅来搅去,完整还原了这只鸡颠沛流离的悲惨一生。
兰道夫似乎早有预料。
醒了到现在,除了撕了角干面包外,什么东西都没吃,连水也不喝——贝翠丝和特丽莎也按照他的嘱咐,起床只含了块牛奶胶。
罗兰:“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兰道夫疑惑:“知道什么?”
罗兰:“…我一会非要吐你身上。”
撞来撞去地摇了半个小时,马车渐入平坦正路。
咸腥的海风从窗子缝渗进来,从袖口往怀里钻,抱着新来的客人,怎么也不撒手了。
贝翠丝好奇地拉开车帘,一会指着卖鱼钩的铺子,一会又让特丽莎瞧那些汗津津绑着肩带的水手。
波尔蒂港比伦敦要更有‘活力’——也许太阳更足,或靠近海洋,方便久住于此的生命聆听潮汐。自罗兰一行驶入正路后,眼见耳见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和伦敦城皆然相反。
头顶的阳光晒着海风,海风里混着咸腥,咸腥里藏着一种让人闻上去就要快活、开怀大笑的微小颗粒,闻了它的人讲话声音更大,遇上快乐的事,就忍不住要加入进去。
这就是布莱顿-波尔蒂港给罗兰的初印象。
一座养育活人的城市,而非伦敦那样的铁棺材,不欢迎还在跳的心脏。
“大鸟!”
贝翠丝指着屋顶理毛的海鸥。
特丽莎搂着她,一大一小晃着脑袋,笑靥如。
“也许你该多带贝蒂和特丽莎出来转转。”罗兰自言自语:“我打算找个假期,也带雅姆和叔叔去度假…找个暖和的地方,到处都是美食和美酒的地方…”
兰道夫眼角发胀,用拇指关节硌了硌鼻翼,观察着道旁被晒变了色的男人们,那些抱着草笼叫卖的商人,到处乱窜的猫和比猫还要烦人的孩子。
淡金色的日光穿过汗液和微尘,洒在每一颗自由的眼睛里。
“…我太忙了,罗兰。”
“只是一个建议,你不用这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罗兰用手掌顺着脖子,一路顺到小腹,试图把那不甘心死在胃里鸡尸体捋下去,“如果你太忙,说不定等我有空,就会带贝蒂去了。”
贝翠丝听见了自己的名字,咧开嘴,往罗兰怀里靠:“去哪?”
罗兰垂下头,温声回她:“带你去旅行,想去哪就去哪。”贝翠丝认真思考了几秒:“去远的,行吗?”
女孩说完,又仿佛清楚了些距离的问题,往嘟起的唇上挂了愁色。
“怎么去?”
“如果你哥哥还了我的债,让我有了钱,到时候,我们就骑龙去;如果他不,吝啬的想要把黄金全都镀在身上,那么,我们就乘马车去。”罗兰朝她眨了眨眼睛:“我总有办法带你去玩…偷偷的。”
特丽莎没说话,东倒西歪着给了兰道夫一个眼神。
‘如果你有罗兰三分能耐——嘴上的。恐怕早就结婚了。’
兰道夫假装没看懂。
…………
……
一座白岩建造的临海庄园。
罗兰拄着手杖下车的时候,胃里的鸡汤已经被摇均匀了。他出了不少汗,搂着他胳膊不放的贝翠丝也是——不过打一离开车辆,特丽莎就把她从罗兰身边扯开,撩起头发,用小手绢抹她的脸。
罗兰望了望这片简洁干净的建筑群:“卡文迪什家?”
“这是泰勒宅,我父亲和母亲曾经小居的地方。”
兰道夫整了整领口,还特意顶着暴晒,戴好了礼帽。
他看起来有点紧张。
“我不会上赶着拜访卡文迪什。如果他们的脑子但凡比猪聪明一点点…不,并不需要从猪里面脱颖而出,只是一个中等偏上的程度,也该知道该干些什么了。”
兰道夫扫了眼贝翠丝,喉结微动。
“走吧,罗兰。我邀请你来,希望能把我的父亲介绍给你——泰勒家上一任主人,贝罗斯·泰勒。”
贝罗斯·泰勒。
这位老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能亲手创下「金烟雾」、踏在甲板,载着烟草自海上呼啸的男人——罗兰怎么想都该和费南德斯相似。
体型上,以及性格上。
他应该健壮豪迈,比起雪茄更喜欢烟斗,身上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咸腥味,头发乱糟糟,满脸永不修整的胡须,粗声粗气地讲话,还戴着宽面的金戒指——
故事里都是这样说的。
「那是海盗,不是商人。」
-
雅姆小时候给我讲的故事,现在也流行。
实际上,当马车停靠前,早有仆人候在一旁了。男仆倒是符合罗兰的部分想象,壮的胳膊比贝翠丝的腰还要粗。
“先生。”
短平头的男仆弓着腰,皮肤黢黑,讲话还有股特别的口音,像海浪一样的调子,长而曲折。
“我希望午餐清淡一些,”兰道夫甚至都没有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的名字,“带我们去见我的父亲。”
男仆抿了抿厚嘴唇,小眼睛扫过贝翠丝和罗兰,欲言又止。
“先生…”
他吞吞吐吐。
“老爷又丢了。”
罗兰:?
(本章完)
没有永远强盛的王朝。
王朝换成家族也同样说得通。
闻名于波尔蒂港的卡文迪什家族,相传每一艘货船里都载满黄金的宝石姓氏,一个能够肆意挥霍到世界末日的无底口袋。
在短短两代人,四或五次投资后,肉眼可见地变成了人们口中的另一种谈资。
他们与不入流的笑话并列,每一任所标榜自己血脉中高贵的宣言,也全部成了水手讽刺他们的利剑。
‘看来只有高贵的血脉代代相传,智慧并不是。’
‘有这样的智慧,就证明他们的血脉并不高贵了。撒个谎而已,难道真会有人从墓里爬出来给他们一个巴掌吗?’
休息一晚后,第二天清晨,兰道夫一行搭乘马车,前往波尔蒂港。
这座海滨都市要说最著名的,除了那些讨人厌、无论你手里拿了什么(只要它看起来像食物)就会被啄走的‘海强盗’外,就是那片漂亮的、闻名远近的鹅卵石沙滩,以及摄政王曾久居的「皇家穹顶宫」(不过现在被至高无上的胖女孩卖给市议会了)。
与其赞美这里为数不多的景致风貌,不如要无声感叹布莱顿的‘物价’——
由于这里多被伦敦上流人士当做疗养度假的圣地,自然而然,许多平价的产品就不那么平价了。
比如马车的费用。
竟然还要超过伦敦一个半先令——比这个竟然还要竟然的是,卡文迪什家族竟然连一架马车都没有派来。
“我曾经认为,有些‘体面’实在是给生活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可今天…”罗兰拉着马车上的扶手,随着粗鲁的车夫和他的马儿子一同摇头晃脑,早上喝得那碗鸡肉汤在胃里搅来搅去,完整还原了这只鸡颠沛流离的悲惨一生。
兰道夫似乎早有预料。
醒了到现在,除了撕了角干面包外,什么东西都没吃,连水也不喝——贝翠丝和特丽莎也按照他的嘱咐,起床只含了块牛奶胶。
罗兰:“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兰道夫疑惑:“知道什么?”
罗兰:“…我一会非要吐你身上。”
撞来撞去地摇了半个小时,马车渐入平坦正路。
咸腥的海风从窗子缝渗进来,从袖口往怀里钻,抱着新来的客人,怎么也不撒手了。
贝翠丝好奇地拉开车帘,一会指着卖鱼钩的铺子,一会又让特丽莎瞧那些汗津津绑着肩带的水手。
波尔蒂港比伦敦要更有‘活力’——也许太阳更足,或靠近海洋,方便久住于此的生命聆听潮汐。自罗兰一行驶入正路后,眼见耳见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和伦敦城皆然相反。
头顶的阳光晒着海风,海风里混着咸腥,咸腥里藏着一种让人闻上去就要快活、开怀大笑的微小颗粒,闻了它的人讲话声音更大,遇上快乐的事,就忍不住要加入进去。
这就是布莱顿-波尔蒂港给罗兰的初印象。
一座养育活人的城市,而非伦敦那样的铁棺材,不欢迎还在跳的心脏。
“大鸟!”
贝翠丝指着屋顶理毛的海鸥。
特丽莎搂着她,一大一小晃着脑袋,笑靥如。
“也许你该多带贝蒂和特丽莎出来转转。”罗兰自言自语:“我打算找个假期,也带雅姆和叔叔去度假…找个暖和的地方,到处都是美食和美酒的地方…”
兰道夫眼角发胀,用拇指关节硌了硌鼻翼,观察着道旁被晒变了色的男人们,那些抱着草笼叫卖的商人,到处乱窜的猫和比猫还要烦人的孩子。
淡金色的日光穿过汗液和微尘,洒在每一颗自由的眼睛里。
“…我太忙了,罗兰。”
“只是一个建议,你不用这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罗兰用手掌顺着脖子,一路顺到小腹,试图把那不甘心死在胃里鸡尸体捋下去,“如果你太忙,说不定等我有空,就会带贝蒂去了。”
贝翠丝听见了自己的名字,咧开嘴,往罗兰怀里靠:“去哪?”
罗兰垂下头,温声回她:“带你去旅行,想去哪就去哪。”贝翠丝认真思考了几秒:“去远的,行吗?”
女孩说完,又仿佛清楚了些距离的问题,往嘟起的唇上挂了愁色。
“怎么去?”
“如果你哥哥还了我的债,让我有了钱,到时候,我们就骑龙去;如果他不,吝啬的想要把黄金全都镀在身上,那么,我们就乘马车去。”罗兰朝她眨了眨眼睛:“我总有办法带你去玩…偷偷的。”
特丽莎没说话,东倒西歪着给了兰道夫一个眼神。
‘如果你有罗兰三分能耐——嘴上的。恐怕早就结婚了。’
兰道夫假装没看懂。
…………
……
一座白岩建造的临海庄园。
罗兰拄着手杖下车的时候,胃里的鸡汤已经被摇均匀了。他出了不少汗,搂着他胳膊不放的贝翠丝也是——不过打一离开车辆,特丽莎就把她从罗兰身边扯开,撩起头发,用小手绢抹她的脸。
罗兰望了望这片简洁干净的建筑群:“卡文迪什家?”
“这是泰勒宅,我父亲和母亲曾经小居的地方。”
兰道夫整了整领口,还特意顶着暴晒,戴好了礼帽。
他看起来有点紧张。
“我不会上赶着拜访卡文迪什。如果他们的脑子但凡比猪聪明一点点…不,并不需要从猪里面脱颖而出,只是一个中等偏上的程度,也该知道该干些什么了。”
兰道夫扫了眼贝翠丝,喉结微动。
“走吧,罗兰。我邀请你来,希望能把我的父亲介绍给你——泰勒家上一任主人,贝罗斯·泰勒。”
贝罗斯·泰勒。
这位老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能亲手创下「金烟雾」、踏在甲板,载着烟草自海上呼啸的男人——罗兰怎么想都该和费南德斯相似。
体型上,以及性格上。
他应该健壮豪迈,比起雪茄更喜欢烟斗,身上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咸腥味,头发乱糟糟,满脸永不修整的胡须,粗声粗气地讲话,还戴着宽面的金戒指——
故事里都是这样说的。
「那是海盗,不是商人。」
-
雅姆小时候给我讲的故事,现在也流行。
实际上,当马车停靠前,早有仆人候在一旁了。男仆倒是符合罗兰的部分想象,壮的胳膊比贝翠丝的腰还要粗。
“先生。”
短平头的男仆弓着腰,皮肤黢黑,讲话还有股特别的口音,像海浪一样的调子,长而曲折。
“我希望午餐清淡一些,”兰道夫甚至都没有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的名字,“带我们去见我的父亲。”
男仆抿了抿厚嘴唇,小眼睛扫过贝翠丝和罗兰,欲言又止。
“先生…”
他吞吞吐吐。
“老爷又丢了。”
罗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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