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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鴉片入侵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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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英国曾两度出使中国,中国皇帝也是拒绝了。
    英国无法改善贸易逆差问题,那也没办法,一口通商便一口通商,生意也是要做,商家是不会跟银两过不去的。
    英国人一边在中国做生意,一边等待着扩大生意的机会。
    终于,他们发现了一个bug。
    鸦片。
    聊起鸦片,大家便会想到鸦片战争,什么英国人贩卖鸦片给中国,目的是让中国国民得烟瘾,什么英国便从中牟取暴利,然后中国决定禁烟,英国无可奈何,只能打仗。
    这样说也不是不行,只能说不完全凖确,我们来给大家还原多点史实。
    首先,我们要知道鸦片是什么东西来的。
    鸦片是一种天然麻醉抑制剂,从尚未成熟的罂粟果里取出的乳状液体,干燥后变成淡黄色或棕色固体,在医药上有麻醉的作用。
    后人将生鸦片加工成熟鸦片,在火上烤软后放进烟枪的烟锅里吸食燃烧产生的烟,从而产生快感和梦幻现象,这便是鸦片的「毒品」用途。
    老实说,鸦片这个东西,最初并不是英国带来的,要追溯至最早的源头,是唐朝由大食(即阿拉伯帝国)进贡而传入中国,他们所传的是「罂粟」,是鸦片制作时需要提取的主要材料。
    至宋代,士大夫们已懂得用鸦片制作美食。
    苏东坡诗云:「道人劝饮鸡苏水,童子能煎莺粟汤。」(〈归宜兴留题竹西寺〉)
    其中「莺粟」,即罂粟,当时小朋友已会制造与鸦片相关的汤水!
    而英国卖鸦片给中国的情况,则始于晚明!
    「英人初有印地,岁征其税,后见流入中国,吸食渐众,销路日畅,于是印度人之操其业者,莫不争种??
    前明万历十七年(1589年),定阿片(鸦片)每十斤税银二钱,是为中国征税之始。」(《鸦片事略》)
    可见,英国人见到明朝人爱吸鸦片,便从印度殖民地种植后卖给中国人!万历帝的统治距离嘉庆帝、道光帝的统治,有二百年多年,这期间,在中国买卖鸦片是合法的。
    相传明朝三十年不上朝的万历帝,就是吸食鸦片!(柏杨:《中国人史纲》)史学家吴唅更指出在1958年发掘明定陵后,验出明神宗尸骨中含有吗啡。
    清初,在康熙复界后,鸦片的吸食则传至民间,「南洋鸦片列入药材」,当中以广东、福建一带的居民吸食为多,「沿海居民,得南洋吸食法而益精思之,煮土成膏,镶竹为管,就灯吸食其烟」。(李圭:《鸦片事略》)
    这种风气愈来愈流行,「不数年,流行各省,甚至开馆卖烟」。(李圭:《鸦片事略》)
    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帝眼见烟瘾害民,曾下令禁止鸦片买卖。
    「定兴贩鸦片烟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李圭:《鸦片事略》)
    而此后各皇帝,皆有零星禁止鸦片的条例,但就是执行力度不大。
    结果,英国人便发现了这个漏洞!他们心想:既然我们跟你们皇帝谈判拓展贸易港口不行,那我们便卖鸦片给你们中国人吧!毕竟,我们也只是要钱,你们要货,各取所需罢了。
    渐渐地,中国的鸦片进口愈来愈多,吸食鸦片在清中叶已形成一种时尚,英国人赚得合不拢嘴。
    「嘉庆初食者甚少,
    不二十年,蔓衍天下,自士大夫以致贩夫走卒,群而趋之,靡而不返。」(梁廷??:《夷氛闻记》)
    这也不能怪英国人无情,谁会跟钱作对呢?你们中国人有吸食鸦片的需求,我们供应鸦片给你们,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已!
    「在这里停留的各种大小不同的船只,有些是趸船,所载的主要货物是鸦片,这些船只多年就没有移动??
    自早至晚,走私船只从这些趸船上运走鸦片,来往不断。」(1837年一月加尔各答的报纸《英国人》)
    「鸦片像黄金一样,我能在任何时候卖掉它。」(peyrefitte, alain. the immobile empire)
    英国人发现了财富密码,只要不断copy and paste就可以改善贸易逆差问题!
    但道光皇帝可不是这样想的。
    「道光元年(1821年)输入尚只有五千箱,
    道光十五年(1836年),就加到了三万箱,值价约一千八百万元。
    中国的银子漏出,换这有害无益的鸦片,全国上下都认为是国计民生的大患。」(蒋廷黻:《中国近代史导读版》)
    「鸦片为中国漏,为百姓鸩毒,固尽人知之。」(李圭:《鸦片事略》)
    鸦片害民,而且白银外流,所以,就要禁烟!
    道光帝下令!全面禁烟!
    话是说得响亮。
    但是没用。
    其实早在嘉庆元年(1796),嘉庆帝已下令禁止鸦片的进口和种植。
    其实在嘉庆十四年至二十二年(1809-1817),已有五次禁烟令。
    其实在道光年间,几乎每年都有禁烟。
    但也没有成效。
    因为清朝还有一个问题。
    贪污。
    都说了吧!没有人会跟银两作对的!只要英商给的油水够多,官吏便会眨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官吏面对朝廷的禁令,往往是阳奉阴违。
    清廷的严刑,反而引来大量的走私活动,鸦片入口到中国数量反而激增。
    「法非不严也,禁非不厉也,而弊仍不止,何也。盖法令者,胥役之所借以为利也。立法愈峻,则索贿愈多。」(吴兰修:〈弭害〉)
    这里的意思大概是,鸦片不是你说禁就可以禁的!你有想过愈禁,祸害愈大吗?试想想,你不禁的话,英商仍能正当做生意,你一禁烟,大家都走私,引申更多贪污问题,流血不止!
    这究竟是什么歪理邪说!难道一件事错,就要让他继续错下去吗?但怎么说呢?这种看法,居然在当时社会是站得住脚。
    我们称不想禁烟的官员为「弛禁派」。
    当然,与之对立的便是「严禁派」。
    两派在朝堂上针锋相对。
    道光十六年(1836年),弛禁派代表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上言:
    「近日鸦片之禁愈严,而食者愈多,几遍天下。
    盖法令者,胥役棍徒之所借以为利,愈峻则胥役之贿赂愈丰,棍徒之计谋愈巧??
    臣愚以为??闭关不可,徒法不行,计惟仍用旧制,照药材纳税,但只准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应将纹银番洋一体严禁偷漏??
    似此变通办理,庶足以杜漏卮,而裕国计。」(李圭:《鸦片事略》)
    许乃济大概意思是,现在鸦片那么盛行,你愈禁烟,官员们愈多贪污贿赂,岂不是得不偿失?这样吧,烟也是要卖的,不过我们就弄得麻烦一点,要他们以货易货,不许用钱来进行买卖,这样变通处理,可以吧?
    许兄的想法真特别,你这样想,难道下层官员就会这样办吗?真天真,他们听到,一定是嗤之以鼻,然后继续阳奉阴违,结果鸦片问题始终不会改善。
    因为,中国的贪污问题太根深蒂固了!吴晗曾讲过:「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论贪污〉)
    许兄的弛禁奏折,很快就引来「严禁派」的反击!
    给事中许球论:
    「弛鸦片之禁,既不禁其旧卖,又岂能禁人吸食?
    ??况明知毒人之物,而听其流行,复征其税课,堂堂天朝,无此政体!
    臣愚以为与其纷更法制,尽撤藩篱,曷若谨守旧章,严行整顿!」(李圭:《鸦片事略》)
    大概意思是:你知道鸦片害人,还容许继续买卖?禁烟!禁烟!
    骂得真好!
    江南道御史袁玉麟也上奏反对弛禁派的主张:
    「今日之弊,事事以办不动三字借口,而其尤为因循迁就者,莫如鸦片弛禁之议??
    虽日禁兵丁,而终无净禁之日??天下之患,莫大于一发而不可收!」(《筹办夷务始末》)
    不就是嘛!什么都说「办不动」,祸害只会愈滚愈大!
    做事就要快、狠、凖!做人也一样,不要什么都拖拖拉、犹豫不决的!这样下去的话,「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
    道光十八年(1838年),「严禁派」再度上奏,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将鸦片从严惩办,因为鸦片祸害实在太大太大了!
    「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人民、道士、随在吸食。
    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岁漏银一千七八百万两。
    自十一年至十四年,岁漏银至二千余万两。
    自十四年至今,渐漏至三千万两之多。
    此外福建、浙江、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
    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
    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
    在道光十八年(1838年),全国各阶层人民都在吸食鸦片!什么僧尼、道士也破戒吸食了!人民愈来愈颓废,国家银两愈来愈少!问题太严重了!
    「臣请皇上严降谕旨,自今年某月某日起至明年某月某日止,准给一年期限戒烟。
    虽至大之瘾,未有不渐断者,倘若一年以后仍然吸食,是不奉法之乱民,置伊重刑,无不平允。
    查旧例:『吸食鸦片者,罪仅枷杖;其不指出兴贩者,罪止杖一百,徒三年。』然皆系活罪。
    断瘾之苦,甚于枷杖与徒仗等,故甘犯明刑,不肯断绝。
    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
    臣知其情愿绝瘾而死于家,不愿受刑而死于市。
    惟皇上明慎用刑之意,诚恐立法稍严,互相告讦,必至波及无辜。
    然吸食鸦片者,是否有瘾无瘾,到官熬审,立刻可辨。
    如非吸食之人,虽大怨深仇,不能诬枉良善;
    果系吸食者,究亦无从掩饰。
    故虽用刑,并无流弊。」(李圭:《鸦片事略》)
    黄爵滋知道烟瘾难除,直接点出给臣民一年期限禁烟,而禁烟的方法,就是逮捕吸食的烟民,只要杜绝吸食源头,鸦片便失去了市场,商家也无法卖烟到中国,鸦片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故一年后仍吸鸦片者,杀!看你们还肯戒烟不!
    不知黄兄是否读经济出身,深知市场的供求关系,厉害厉害!
    黄兄这封奏疏,引起了道光帝的注意,道光帝马上下令各省总督巡抚讨论。
    结果是,大家都认为黄兄说得有道理,但道理还道理,黄兄要吸食者受罚,岂不是太激进了?吸食者是不对,但贩卖者罪孽更深重!他们卖毒祸害老百姓,岂不是更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怎么总是吸食者受罚?于理不合!于理不合!
    但有一个总督,却完全认同黄兄的说法。
    他的名字将会名留青史和名留「清」史。
    时任湖广总督,林则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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