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富爭議的「中國通」--戴維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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砵甸乍爵士卸任后,很快英国政府便任命了新的港督管治香港。
戴维斯、文咸、宝宁三人分别任香港第二任、第三任、第四任的总督。
他们在香港的管治可谓困难重重。
因为刚开埠的香港实在太多问题了!
先从戴维斯说起。
戴维斯的任期为1844年5月8日至1848年3月18日,约四年左右。
「大家好,我是戴维斯,我是你们的第二任港督。」
「你们今天吃了饭吗?」
香港市民听到后,哗言。
「什么?我们的港督竟然会讲我们讲的话?」
没错,你没有听错,他的确会讲中文。
与上任港督不同,虽然他是英国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通」。
他在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毕业后,1813年,他以18岁之龄来到广州,后来跟随传教士马礼逊在广州商馆学中文。
不学还好,一学,他迷上了中国文化。
他的天资聪颖,加上后天的努力,使他与中文结下不解之缘。
后来英国人要学习中国小说作品,都要看一本书叫做《chinese novels》。
这本书便是戴兄写的。
除此之外,他还写了《chinese moral maxims》,收集了中国的好字好句,时刻作提醒之用;《the chinese》(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述),介绍了当时中国的面貌和发展;《sketches of china》,表达自己对鸦片战争的看法;《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交战时期及媾和以来的中国);《chinese miscellanies :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 (中国杂记:散文和笔记集)。
他绝对是当时欧洲首屈一指的汉学家。
而且,他也是个很出色的翻译家,年仅二十岁就翻译「觉世名言」短篇小说「三与楼」至英文 。
他的中国语文能力和水平,很快得到英国的重视,将他提拔。
还记得英国派遣的阿美士德使团去见嘉庆皇帝吗?当时年仅廿一岁的戴维斯便获邀加入,可见英国对他的重视,后来英国更委任他为驻华商务总监。
他成为总督后,便马上推广他热爱的中文教育,1845年,华民政务司向他建议政府每月津贴10元给8间中文学塾,他将此计划呈上英国政府,两年后,香港的华人私塾就有相应的资助。
而且他被推举为皇家亚洲学会中国支会会长,负责推广和研究中国和亚洲(尤其是香港)的艺术、文学和文化。
中文教育是办好了,但戴维斯发现,香港一点都不好统治。
在他上任之初,1844年6月,就有150彍海盗洗劫海边货仓,瘫痪香港与中国之间的贸易。
而且,香港什么都没有,很多人以为香港是欧洲罪犯、或是清朝流浪者、无业人民的聚居地。
1844年7月,香港库政司马丁(robert m. martin)认为香港情况很糟糕:
「在任何情况下, 香港在日后能成为贸易中心的希望极为渺茫。」("report of the island on hong kong")
「我看不出英国政府有何理由为香港花一先令。」("report of the island on hong kong")
1846年8月,《经济学人》是这样说的:
「香港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些鸦片私枭、士兵、官员和军舰水手的补给站。」
什么?林则徐不是已禁了鸦片吗?为什么还有鸦片私枭?
应该这样说,林则徐是禁了烟,但所有事情都会有死灰复燃的迹象。
除了在后来中国再次打输仗,列强要求中国允许鸦片贸易合法化,而事实上清朝上下吸鸦片已成气候,他们也学会本土种植鸦片,所以要他们戒掉一时三刻不这么容易做到。
同治八年(1869)《涪州志》记载:「远近有种罂粟,牟利倍蓰。」
「黄河和长江之间的土地上都布满了罂粟田。」(《领事麦华陀1872年度贸易报告》)
说远了,戴维斯当时面对的局面,就是砵甸乍留下的烂摊子。
「反正我是中国通,怎不能从中国历史找些经验学习?」
「那就快刀砍乱麻吧!」
1844年6月,颁布《1844年华人保甲条例》、《1844年禁止赌博条例》。
1844年10月,颁布《1844年人口登记条例》。
1844年12月,颁布《1844年售盐、鸦片牌照税条例》。
1845年1月,颁布《1845年三合会及秘密社团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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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年8月,颁布《1845年陪审团条例》、《1845年简易司法管辖权条例》。
1847年1月,颁布《1846年人口登记及户口调查条例》。
1847年4月,颁布《1847年防治海盗条例》。
除此以外,还有《土地登记条例》、《公众法饮肆及售酒领照营业条例》和《售盐鸦片当押业拍卖商营业牌照条例》等等,总之条例颁布之多,震惊社会。
戴兄果然学习了中国的法家思想,是要「严刑峻法」治港,想迅速将香港打造成可宜居的城市。
他这样做,固然不得民心,因为破坏了很多利益集团的如意算盘。
他与砵甸乍一样,很多英国商人都很憎恨他。
因为戴兄没有好好兼顾这群英商的利益,反而这些法例使他们得不到任何好处。
「你凭什么来征收我们重税?」
「什么?妓女你也要收税?」
戴兄征收的税项真的多不胜数,烟草、酒精、拍卖品、婚姻和墓碑等等都有包括在内。
话说当时赛马是英国人的爱好。
戴维斯任内定期举行赛马活动。
他设立了「公使杯」,并私下出资200元作为冠军大奖,去鼓励大家参赛。
但,英商实在太不喜欢戴兄了。
竟然一匹报名参赛的马都没有!
戴兄也实在太尴尬了。
最后,戴兄与首席按察司晓吾(john hulme)闹不和。
但戴兄找到晓吾的把柄。
1845年,海军少将在英舰「hms亚金科特」举办舞会。
晓吾在场上饮醉。
戴维斯乘机大造文章,将其辞退。
晓吾回到英国后,不满,反告戴维斯:
「戴维斯的性格和经验,无法帮他安抚失望的殖民地侨民。
他为人冷漠、难以接近,个子短小,平庸无能,没有砵甸乍般的气派。
他喜爱中国文学,又能写出优美的拉丁诗歌,但其爱好和能力、并不足以赢得尚未开化、视财如命的侨民群体欢心。」(billy tong :汉学家港督:戴维斯爵士)
结果,伦敦推翻戴维斯辞退晓吾的决定,戴维斯被迫辞职。
戴维斯的辞职,对香港来说孰好孰坏?
我觉得两看吧,虽然上述讲了很多戴兄的建设,但他处理人事关真是有够糟糕的。
而且,他还有很多为人垢病的地方。
例如,他颁布的《1844年售盐、鸦片牌照税条例》,容许政府向鸦片商发售牌照,并向他们征收牌照税。
港府就能赚钱了,但人民就仍然饱受鸦片之害。
而且,他所收的人头税,更导致香港的中国人全体罢工罢市。
还有一件很变态的事,就是当时还有体罚。
大家听过什么是笞刑吗?
广东话即是「藤条焖猪肉」,即用竹或藤制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罚者的臀部。
可不是是简单的「打屁股」,惩罚的鞭,每打一下,是要打致肉已在里面烂开,但皮仍不烂。
每次惩罚,都要打12至36鞭不等。
想来也变态了。
但戴维斯更变态。
他曾说过说:「唯有施行中国刑法——包括笞刑、剪辫、戴枷及放逐,才能使华人罪犯恐惧,从而阻遏罪案,改善治安。」(周子峰:《速读香港史(远古-1949)》)
什么?他当华人是什么?这么严刑峻法有用吗?
难道他是深读韩非子、李斯、商鞅的作品?
在当时,香港对华人滥施鞭刑「几乎达到难以想像的程度。只要查一查巡理府法院的案卷即可看出,香港的鞭刑按人口比例大概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多。」(顿.凯希(james william norton-kyshe)的《香港法律与法院史》)
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1846年2月25日,香港一天内竟有54人被执行笞刑。(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总督》)
1845年3月,几乎每天都有人被公开行笞刑。
被鞭打已经够痛苦了,还要公开行刑?岂不是人格侮辱?
所以说,戴维斯时期的香港老百姓人命是不值钱的。
所以,他在1890年在英国逝世的消息传至香港,香港也没有什么悼念活动。
因为香港人在当时实在过得太苦了。
不管怎么说,香港开埠初年的环境真的不好住啊!
戴维斯、文咸、宝宁三人分别任香港第二任、第三任、第四任的总督。
他们在香港的管治可谓困难重重。
因为刚开埠的香港实在太多问题了!
先从戴维斯说起。
戴维斯的任期为1844年5月8日至1848年3月18日,约四年左右。
「大家好,我是戴维斯,我是你们的第二任港督。」
「你们今天吃了饭吗?」
香港市民听到后,哗言。
「什么?我们的港督竟然会讲我们讲的话?」
没错,你没有听错,他的确会讲中文。
与上任港督不同,虽然他是英国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通」。
他在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毕业后,1813年,他以18岁之龄来到广州,后来跟随传教士马礼逊在广州商馆学中文。
不学还好,一学,他迷上了中国文化。
他的天资聪颖,加上后天的努力,使他与中文结下不解之缘。
后来英国人要学习中国小说作品,都要看一本书叫做《chinese novels》。
这本书便是戴兄写的。
除此之外,他还写了《chinese moral maxims》,收集了中国的好字好句,时刻作提醒之用;《the chinese》(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述),介绍了当时中国的面貌和发展;《sketches of china》,表达自己对鸦片战争的看法;《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交战时期及媾和以来的中国);《chinese miscellanies :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 (中国杂记:散文和笔记集)。
他绝对是当时欧洲首屈一指的汉学家。
而且,他也是个很出色的翻译家,年仅二十岁就翻译「觉世名言」短篇小说「三与楼」至英文 。
他的中国语文能力和水平,很快得到英国的重视,将他提拔。
还记得英国派遣的阿美士德使团去见嘉庆皇帝吗?当时年仅廿一岁的戴维斯便获邀加入,可见英国对他的重视,后来英国更委任他为驻华商务总监。
他成为总督后,便马上推广他热爱的中文教育,1845年,华民政务司向他建议政府每月津贴10元给8间中文学塾,他将此计划呈上英国政府,两年后,香港的华人私塾就有相应的资助。
而且他被推举为皇家亚洲学会中国支会会长,负责推广和研究中国和亚洲(尤其是香港)的艺术、文学和文化。
中文教育是办好了,但戴维斯发现,香港一点都不好统治。
在他上任之初,1844年6月,就有150彍海盗洗劫海边货仓,瘫痪香港与中国之间的贸易。
而且,香港什么都没有,很多人以为香港是欧洲罪犯、或是清朝流浪者、无业人民的聚居地。
1844年7月,香港库政司马丁(robert m. martin)认为香港情况很糟糕:
「在任何情况下, 香港在日后能成为贸易中心的希望极为渺茫。」("report of the island on hong kong")
「我看不出英国政府有何理由为香港花一先令。」("report of the island on hong kong")
1846年8月,《经济学人》是这样说的:
「香港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些鸦片私枭、士兵、官员和军舰水手的补给站。」
什么?林则徐不是已禁了鸦片吗?为什么还有鸦片私枭?
应该这样说,林则徐是禁了烟,但所有事情都会有死灰复燃的迹象。
除了在后来中国再次打输仗,列强要求中国允许鸦片贸易合法化,而事实上清朝上下吸鸦片已成气候,他们也学会本土种植鸦片,所以要他们戒掉一时三刻不这么容易做到。
同治八年(1869)《涪州志》记载:「远近有种罂粟,牟利倍蓰。」
「黄河和长江之间的土地上都布满了罂粟田。」(《领事麦华陀1872年度贸易报告》)
说远了,戴维斯当时面对的局面,就是砵甸乍留下的烂摊子。
「反正我是中国通,怎不能从中国历史找些经验学习?」
「那就快刀砍乱麻吧!」
1844年6月,颁布《1844年华人保甲条例》、《1844年禁止赌博条例》。
1844年10月,颁布《1844年人口登记条例》。
1844年12月,颁布《1844年售盐、鸦片牌照税条例》。
1845年1月,颁布《1845年三合会及秘密社团条例》。
www ?tt kan ?c○
1845年8月,颁布《1845年陪审团条例》、《1845年简易司法管辖权条例》。
1847年1月,颁布《1846年人口登记及户口调查条例》。
1847年4月,颁布《1847年防治海盗条例》。
除此以外,还有《土地登记条例》、《公众法饮肆及售酒领照营业条例》和《售盐鸦片当押业拍卖商营业牌照条例》等等,总之条例颁布之多,震惊社会。
戴兄果然学习了中国的法家思想,是要「严刑峻法」治港,想迅速将香港打造成可宜居的城市。
他这样做,固然不得民心,因为破坏了很多利益集团的如意算盘。
他与砵甸乍一样,很多英国商人都很憎恨他。
因为戴兄没有好好兼顾这群英商的利益,反而这些法例使他们得不到任何好处。
「你凭什么来征收我们重税?」
「什么?妓女你也要收税?」
戴兄征收的税项真的多不胜数,烟草、酒精、拍卖品、婚姻和墓碑等等都有包括在内。
话说当时赛马是英国人的爱好。
戴维斯任内定期举行赛马活动。
他设立了「公使杯」,并私下出资200元作为冠军大奖,去鼓励大家参赛。
但,英商实在太不喜欢戴兄了。
竟然一匹报名参赛的马都没有!
戴兄也实在太尴尬了。
最后,戴兄与首席按察司晓吾(john hulme)闹不和。
但戴兄找到晓吾的把柄。
1845年,海军少将在英舰「hms亚金科特」举办舞会。
晓吾在场上饮醉。
戴维斯乘机大造文章,将其辞退。
晓吾回到英国后,不满,反告戴维斯:
「戴维斯的性格和经验,无法帮他安抚失望的殖民地侨民。
他为人冷漠、难以接近,个子短小,平庸无能,没有砵甸乍般的气派。
他喜爱中国文学,又能写出优美的拉丁诗歌,但其爱好和能力、并不足以赢得尚未开化、视财如命的侨民群体欢心。」(billy tong :汉学家港督:戴维斯爵士)
结果,伦敦推翻戴维斯辞退晓吾的决定,戴维斯被迫辞职。
戴维斯的辞职,对香港来说孰好孰坏?
我觉得两看吧,虽然上述讲了很多戴兄的建设,但他处理人事关真是有够糟糕的。
而且,他还有很多为人垢病的地方。
例如,他颁布的《1844年售盐、鸦片牌照税条例》,容许政府向鸦片商发售牌照,并向他们征收牌照税。
港府就能赚钱了,但人民就仍然饱受鸦片之害。
而且,他所收的人头税,更导致香港的中国人全体罢工罢市。
还有一件很变态的事,就是当时还有体罚。
大家听过什么是笞刑吗?
广东话即是「藤条焖猪肉」,即用竹或藤制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罚者的臀部。
可不是是简单的「打屁股」,惩罚的鞭,每打一下,是要打致肉已在里面烂开,但皮仍不烂。
每次惩罚,都要打12至36鞭不等。
想来也变态了。
但戴维斯更变态。
他曾说过说:「唯有施行中国刑法——包括笞刑、剪辫、戴枷及放逐,才能使华人罪犯恐惧,从而阻遏罪案,改善治安。」(周子峰:《速读香港史(远古-1949)》)
什么?他当华人是什么?这么严刑峻法有用吗?
难道他是深读韩非子、李斯、商鞅的作品?
在当时,香港对华人滥施鞭刑「几乎达到难以想像的程度。只要查一查巡理府法院的案卷即可看出,香港的鞭刑按人口比例大概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多。」(顿.凯希(james william norton-kyshe)的《香港法律与法院史》)
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1846年2月25日,香港一天内竟有54人被执行笞刑。(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总督》)
1845年3月,几乎每天都有人被公开行笞刑。
被鞭打已经够痛苦了,还要公开行刑?岂不是人格侮辱?
所以说,戴维斯时期的香港老百姓人命是不值钱的。
所以,他在1890年在英国逝世的消息传至香港,香港也没有什么悼念活动。
因为香港人在当时实在过得太苦了。
不管怎么说,香港开埠初年的环境真的不好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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