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第212章 法国文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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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法国文豪圈
贝斯沃特区,亚瑟宅邸的客厅里。
大仲马、亚瑟与维多克三人坐在客厅的餐桌前。
亚瑟一边替维多克斟茶,一边静静地倾听着这位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刑事犯罪调查者讲述他的故事。
“我其实并没有大伙儿想的那么传奇,既然你看过我那本出版的《回忆录》,那么应该也了解,我这个人从五六岁开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
当然,这和我那个亲哥哥或多或少有点关系。我们家里是在奥斯坦德开面包店的,我和我哥哥小时候经常偷店里的钱。
这种行为被我父亲发现以后,他一怒之下把我哥哥送去了里尔的一家裁缝铺做学徒,而我因为年龄小再加上还有我母亲求情,所以躲过了一劫。
不过我并没有就此悔改,反而还变本加厉。店里的钱偷不到了,我就偷家里的银餐具,还和我那些狐朋狗友演双簧,假装绑架自己找家里要赎金。
但那次被我父母识破了,我还因此第一次蹲了监狱,没记错的话我应该是被关了两个星期。”
亚瑟听到这里,忍不住打趣道:“维多克先生,你得庆幸自己生在法国,如果是在我们这里,你的这些罪行即便上不了绞刑架,也得被流放去澳大利亚。”
维多克哈哈大笑道:“流放去澳大利亚?那样的话,说不准还真如了我的意。我那时候就是个十三四岁的混蛋玩意儿,我从家里偷了两千法郎,一门心思的想跑去美洲。结果还没出法国,身上的钱就被别人骗的一干二净。那段时间,我只能靠着在马戏团扮西印度来的侏儒和食人族混口饭吃。”
亚瑟问道:“那伱后来又是怎么离开马戏团去巴黎的?”
维多克听到这话,有些尴尬但又隐约觉得有些得意,他挑眉笑道:“这事儿说起来挺丢人的,不过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现在想想也算是一桩趣闻。我之所以被赶出马戏团,是因为我和团长的太太发生了感情。
那是位年轻漂亮的女士,我没饭吃的时候,就是她好心收留了我。现在回头想想我这一辈子遇到的女人里,或许只有她是真心对我好的。
至于其他的,比如那位巴黎的女演员,又或者是那个瞒着我怀了别人孩子却跑来找我结婚的妻子,虽然我们也曾渡过一段快乐的时光。但是在我落魄的时候,她们都先后离开了我。”
亚瑟喝了口茶,开口道:“虽然我这么说可能会惹您不高兴,但是我觉得正式交往和做情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需要物质基础的,而后者两个人都不需要负责任,所以只要凑到一起玩就行了。如果那位马戏团的太太和您结了婚,您多半也会对她抱有和女演员与妻子那样的同感。”
维多克靠在椅子上嘴里叼着一根面包干,他朗声笑道:“小伙子,你非要把事情说的这么直白,难道不会觉得生活很没意思吗?”
亚瑟笑着点头道:“我偶尔确实会有这种感觉。”
维多克摘下帽子放在桌边:“不过看问题直白也确实是优秀侦探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前阵子我还在巴黎查了一桩公司钱款去向不明的盗窃案,你知道我是怎么破案的吗?”
亚瑟笑着开口道:“如果您不吝赐教的话,我很愿意听听您对于这种案子的看法。”
维多克开口道:“我到了那家公司后,先是询问了经手款项的相关的人员,然后就指着一个45岁的记账员说,这个女人就是罪犯。
当时在场的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但是经过后续调查,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们在那位女记账员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来路不明的钱财与珠宝。”
亚瑟听到这里,忍不住好奇道:“仅仅是了解了几个涉案人员,就能够下判断了?您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维多克拍着大腿大笑道:“我不是看出来的,而是闻出来的。就像是我刚才和你说的早年经历那样,我就是从那位马戏团太太的身上明白了——一个早上九点钟就浑身散发贵重香水气味的女人,一定是为了某个男人。而如果这个女人有一个情人,那这个情人就是她偷盗钱财的动机。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位公司的女记账员之所以要盗窃公司财物,全都是为了供养一个好吃懒做、生活奢靡的小白脸。”
亚瑟听到这里,也禁不住笑道:“您这不是活的比我还明白吗?既然如此,您为什么还要在书里把自己写的好像什么都不懂呢?”
维多克用小指头掏了掏耳朵:“没办法,不着么写的话,我的《回忆录》怎么卖呢?难道你要我在书里指着读者们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们这帮自私自利的家伙,其实就连内衣内裤都已经被我看穿了?
拜托,写书嘛,又不是真的办案,总得给大伙儿留出点幻想的空间。这样一来,他们收获了安全感和满足感,我也能赚的盆满钵满,大家都拥有美好的未来。”
亚瑟本以为这位法国警界的大人物肯定会是位严肃的人,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维多克先生显然要比他想象中好相处的多。
不过转念想想,能够在法国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家伙,又怎么可能会是个端着架子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呢?
当然,对于维多克的话,亚瑟也不敢全信。
毕竟他也没忘了对方到底是怎么发迹的,这可是一位为了摆脱绞刑,不惜拿从前的黑道兄弟向大巴黎警察厅纳投名状的狠人。
如果亚瑟没记错的话,维多克统领巴黎犯罪调查局的第一年,就亲自参与了811起逮捕。平均每天至少献祭两个兄弟,以这个效率处理案件,足以见得维多克的社交与侦查能力了。
弗朗索瓦·维多克肯定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坏人,但也谈不上是什么好人。不过万幸的是,亚瑟同样也是这样的人。
或许就像维多克说的那样,拥有两副面孔也是能做情报工作的必要素质之一?
亚瑟和维多克谈的正高兴呢,忽然,坐在对面椅子上阅读雨果信件的大仲马忽然皱着眉毛抬头问道:“维多克先生,您和雨果先生也是一个意思?想要劝我回国?”
维多克靠在椅子上道:“我不会给予你任何建议,至于回不回去也看你自己。你应该也知道,我在路易十八逝世后,马克·杜普莱斯被任命为大巴黎警察厅厅长以来,一直就受到厅内打压,所以我后来才会一怒辞职。
这次七月革命之后,如果不是新厅长再三邀请,我才不愿意重出江湖。远离警界和权力圈子那么久,所以我也不清楚上头对你到底是什么态度。
不过雨果既然敢劝你回去,多半是他受到了什么风声吧?如果你觉得他的话可信,在伦敦也待的不习惯,那么也可以考虑考虑重回巴黎。”
大仲马听到这话,又看了眼手中的信,犹豫再三,他还是郑重回道:“我当然渴望回到法兰西的土地,但是我觉得不应该是现在。我刚刚和伦敦的一份文学杂志达成了一年期的供稿协议,如果我现在走,就得算作违约了。”
维多克听到这话,不无遗憾道:“是这样吗?那就太可惜了。不过我能理解你。作家嘛,一动起笔来,不等到写完就放不下笔。奥诺雷也是这样的。”
语罢,他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抽出一本书放在了桌面上:“这次过来,我也没给你带什么礼品。索性就给你带了一本奥诺雷刚刚出版的大作解解馋,也算是让你在异国他乡不至于太寂寞,最起码还能看到家乡的文学作品。顺带一提,这本新书里面包含了以我为原型的事迹。”
亚瑟盯着那本书的封皮,虽然他不认识太多法语,但是简单的拼写名字还是没什么问题。
作者:奥诺雷·德·巴尔扎克
至于书名,亚瑟虽然看不懂,但他猜,多半是《人间喜剧》。
(本章完)
贝斯沃特区,亚瑟宅邸的客厅里。
大仲马、亚瑟与维多克三人坐在客厅的餐桌前。
亚瑟一边替维多克斟茶,一边静静地倾听着这位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刑事犯罪调查者讲述他的故事。
“我其实并没有大伙儿想的那么传奇,既然你看过我那本出版的《回忆录》,那么应该也了解,我这个人从五六岁开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
当然,这和我那个亲哥哥或多或少有点关系。我们家里是在奥斯坦德开面包店的,我和我哥哥小时候经常偷店里的钱。
这种行为被我父亲发现以后,他一怒之下把我哥哥送去了里尔的一家裁缝铺做学徒,而我因为年龄小再加上还有我母亲求情,所以躲过了一劫。
不过我并没有就此悔改,反而还变本加厉。店里的钱偷不到了,我就偷家里的银餐具,还和我那些狐朋狗友演双簧,假装绑架自己找家里要赎金。
但那次被我父母识破了,我还因此第一次蹲了监狱,没记错的话我应该是被关了两个星期。”
亚瑟听到这里,忍不住打趣道:“维多克先生,你得庆幸自己生在法国,如果是在我们这里,你的这些罪行即便上不了绞刑架,也得被流放去澳大利亚。”
维多克哈哈大笑道:“流放去澳大利亚?那样的话,说不准还真如了我的意。我那时候就是个十三四岁的混蛋玩意儿,我从家里偷了两千法郎,一门心思的想跑去美洲。结果还没出法国,身上的钱就被别人骗的一干二净。那段时间,我只能靠着在马戏团扮西印度来的侏儒和食人族混口饭吃。”
亚瑟问道:“那伱后来又是怎么离开马戏团去巴黎的?”
维多克听到这话,有些尴尬但又隐约觉得有些得意,他挑眉笑道:“这事儿说起来挺丢人的,不过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现在想想也算是一桩趣闻。我之所以被赶出马戏团,是因为我和团长的太太发生了感情。
那是位年轻漂亮的女士,我没饭吃的时候,就是她好心收留了我。现在回头想想我这一辈子遇到的女人里,或许只有她是真心对我好的。
至于其他的,比如那位巴黎的女演员,又或者是那个瞒着我怀了别人孩子却跑来找我结婚的妻子,虽然我们也曾渡过一段快乐的时光。但是在我落魄的时候,她们都先后离开了我。”
亚瑟喝了口茶,开口道:“虽然我这么说可能会惹您不高兴,但是我觉得正式交往和做情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需要物质基础的,而后者两个人都不需要负责任,所以只要凑到一起玩就行了。如果那位马戏团的太太和您结了婚,您多半也会对她抱有和女演员与妻子那样的同感。”
维多克靠在椅子上嘴里叼着一根面包干,他朗声笑道:“小伙子,你非要把事情说的这么直白,难道不会觉得生活很没意思吗?”
亚瑟笑着点头道:“我偶尔确实会有这种感觉。”
维多克摘下帽子放在桌边:“不过看问题直白也确实是优秀侦探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前阵子我还在巴黎查了一桩公司钱款去向不明的盗窃案,你知道我是怎么破案的吗?”
亚瑟笑着开口道:“如果您不吝赐教的话,我很愿意听听您对于这种案子的看法。”
维多克开口道:“我到了那家公司后,先是询问了经手款项的相关的人员,然后就指着一个45岁的记账员说,这个女人就是罪犯。
当时在场的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但是经过后续调查,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们在那位女记账员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来路不明的钱财与珠宝。”
亚瑟听到这里,忍不住好奇道:“仅仅是了解了几个涉案人员,就能够下判断了?您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维多克拍着大腿大笑道:“我不是看出来的,而是闻出来的。就像是我刚才和你说的早年经历那样,我就是从那位马戏团太太的身上明白了——一个早上九点钟就浑身散发贵重香水气味的女人,一定是为了某个男人。而如果这个女人有一个情人,那这个情人就是她偷盗钱财的动机。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位公司的女记账员之所以要盗窃公司财物,全都是为了供养一个好吃懒做、生活奢靡的小白脸。”
亚瑟听到这里,也禁不住笑道:“您这不是活的比我还明白吗?既然如此,您为什么还要在书里把自己写的好像什么都不懂呢?”
维多克用小指头掏了掏耳朵:“没办法,不着么写的话,我的《回忆录》怎么卖呢?难道你要我在书里指着读者们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们这帮自私自利的家伙,其实就连内衣内裤都已经被我看穿了?
拜托,写书嘛,又不是真的办案,总得给大伙儿留出点幻想的空间。这样一来,他们收获了安全感和满足感,我也能赚的盆满钵满,大家都拥有美好的未来。”
亚瑟本以为这位法国警界的大人物肯定会是位严肃的人,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维多克先生显然要比他想象中好相处的多。
不过转念想想,能够在法国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家伙,又怎么可能会是个端着架子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呢?
当然,对于维多克的话,亚瑟也不敢全信。
毕竟他也没忘了对方到底是怎么发迹的,这可是一位为了摆脱绞刑,不惜拿从前的黑道兄弟向大巴黎警察厅纳投名状的狠人。
如果亚瑟没记错的话,维多克统领巴黎犯罪调查局的第一年,就亲自参与了811起逮捕。平均每天至少献祭两个兄弟,以这个效率处理案件,足以见得维多克的社交与侦查能力了。
弗朗索瓦·维多克肯定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坏人,但也谈不上是什么好人。不过万幸的是,亚瑟同样也是这样的人。
或许就像维多克说的那样,拥有两副面孔也是能做情报工作的必要素质之一?
亚瑟和维多克谈的正高兴呢,忽然,坐在对面椅子上阅读雨果信件的大仲马忽然皱着眉毛抬头问道:“维多克先生,您和雨果先生也是一个意思?想要劝我回国?”
维多克靠在椅子上道:“我不会给予你任何建议,至于回不回去也看你自己。你应该也知道,我在路易十八逝世后,马克·杜普莱斯被任命为大巴黎警察厅厅长以来,一直就受到厅内打压,所以我后来才会一怒辞职。
这次七月革命之后,如果不是新厅长再三邀请,我才不愿意重出江湖。远离警界和权力圈子那么久,所以我也不清楚上头对你到底是什么态度。
不过雨果既然敢劝你回去,多半是他受到了什么风声吧?如果你觉得他的话可信,在伦敦也待的不习惯,那么也可以考虑考虑重回巴黎。”
大仲马听到这话,又看了眼手中的信,犹豫再三,他还是郑重回道:“我当然渴望回到法兰西的土地,但是我觉得不应该是现在。我刚刚和伦敦的一份文学杂志达成了一年期的供稿协议,如果我现在走,就得算作违约了。”
维多克听到这话,不无遗憾道:“是这样吗?那就太可惜了。不过我能理解你。作家嘛,一动起笔来,不等到写完就放不下笔。奥诺雷也是这样的。”
语罢,他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抽出一本书放在了桌面上:“这次过来,我也没给你带什么礼品。索性就给你带了一本奥诺雷刚刚出版的大作解解馋,也算是让你在异国他乡不至于太寂寞,最起码还能看到家乡的文学作品。顺带一提,这本新书里面包含了以我为原型的事迹。”
亚瑟盯着那本书的封皮,虽然他不认识太多法语,但是简单的拼写名字还是没什么问题。
作者:奥诺雷·德·巴尔扎克
至于书名,亚瑟虽然看不懂,但他猜,多半是《人间喜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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