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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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莎没听说过什么火罐,不知那是什么东西。
不过,她见陈棠兴致勃勃,不想扫兴,只能半推半就的任由陈棠施为。
结束之后,当照着镜子,看到自己原本光滑细腻的后背,多了一排密密麻麻的紫红色的圆形印记,洛莎差点当场晕过去。
为此赌气好些天,没跟陈棠说话。
宁可背伤不换药,说什么都不让陈棠碰了。
陈棠乐得清闲。
除了日常内功武技的修炼,还会抽空练习一下刚刚得到的‘金刚怒目’。
他胸中的刀意,倒是越发凌厉强盛了。
只是,以他目前的修为,还无法掌控这股力量。
刀意越强,对神魂的要求就越高。
两人按照西陵地图行走,约莫过了一个月,风餐露宿,才进入小宛国的疆域。
穿过小宛国,再一路向北,便会抵达大宛国。
西陵地广人稀,越往西北方向走,地势越高,气候就越发寒冷。
数百里,渺无人烟,并不罕见,也没什么人追来。
随着伤势好转,后背火罐留下的紫色印记渐渐淡去,洛莎的气也就消了。
两人一路走来,朝夕相处,感情倒是迅速升温。
又过了十来天,穿过一片戈壁大漠,渐渐有水草迹象,有了生机,按照地图所指,陈棠二人算是抵达大宛国了。
又过一日,两人才来到洛莎的家。
那里原本有一座几万人口的城邑,但如今,却只剩下一片残垣断壁,杂草丛生,不知荒废破败了多久。
远处,有一位老伯赶着十几只羊路过。
洛莎连忙上前,询问一番。
放羊老伯却摇了摇头,神色茫然。
洛莎又换成大宛国的语言问了一遍。
这次放羊老伯倒是听懂了,也用大宛语说了一大堆。
两人说了一会,洛莎情绪越发低落。
按照放羊大伯所言,这里在十几年前发生了战争,城破人亡,死伤无数,这里早就没人了。
两人一路来到这里,洛莎满怀期待,就是想要回家瞧瞧。
可听到这个消息,不禁有些失魂落魄。
这么多年过去,经历那场战争,她的家人活下来的希望本就渺茫。
就算还活着,茫茫人海,又该去哪里寻找?
“殿下,我没家了。”
洛莎眼眶泛红,轻声说道。
就在此时,地面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仿佛有雷声从远处滚滚而来。
陈棠纵目眺望,东边天地一线的尽头,烟尘滚滚,宛如海潮般席卷,仿佛正有千军万马奔袭而至,声势骇人!
“赶上战事了?”
陈棠微微皱眉。
没过多久,但那烟尘又近了些,方才看清楚,那是一群奔袭在草原上的野马,马背上空空如也,并没有人驱赶。
即便如此,这万马奔腾之势,也着实骇人!
不论在北乾还是南夏,都很难见到这样的奇景。
而且,这些野马看上去比神州马匹明显高大壮硕一圈,奔驰在大草原上,鬃毛飞扬,神骏无比,速度极快,野性十足!
这个野马群中,不少马匹身上都渗出一抹血色的汗渍,正是大宛马的特征!
陈棠眼前一亮。
他来大宛国,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挑选一匹大宛马。
大宛马,又称汗血宝马。
有这等坐骑相助,他才有机会彻底摆脱魔门的追踪!
“奇怪。”
洛莎有些疑惑,道:“没人驱赶,这些野马怎会聚集到这等规模,好像发疯一般到处乱窜。”
放羊老伯叽里呱啦的解释一番。
“怎么回事?”
陈棠问道。
洛莎道:“听老伯说,西陵来了一匹神骏非凡的天马,无比凶悍,身上甚至长出了龙鳞般的鳞片,到处……到处欺负母马,大宛国的野马被那匹天马逼得被迫聚在一起,四处迁徙。”
“听说,那天马速度奇快,而且非常聪明,就连大宛国派出军队,众多高手多次围猎,都没能成功。”
陈棠盯着这群野马看了一会,没看到洛莎口中描述的天马。
眼看这群野马即将从眼前路过,奔向远处,陈棠不再犹豫,发足狂奔,气血升腾,朝着马群拦截过去。
没过多久,陈棠便只身冲入马群之中。
看到这一幕,那放羊老伯吓得哇哇大叫,手中不断比划着。
这万马汹涌奔腾,别说是人,便是诸多猛兽闯进去,都会被瞬间踩成肉泥。
陈棠锁定其中一匹通体血红的大宛马,凭借捕风捉影的身法,在马群中纵横穿梭,随后突然跃起,窜到这匹大宛马的背上。
这大宛马本就是野马,难以驯服,见有人骑上来,心中大怒,奋力挣扎,不断颠簸,想要将陈棠掀飞下去。
陈棠何等修为,横练肉身,内壮脏腑,双腿发力,死死夹紧大宛马的肚子,整个人犹如扎根在上面,稳稳当当。
任凭这大宛马如何折腾,纵蹄狂奔也好,上下起落也罢,不论如何,都无法将陈棠甩下来。
整整折腾了一个时辰,这匹大宛马气喘吁吁,才逐渐安静下来。
陈棠修行多年,早已伐髓换血,脱胎换骨。
饮用山君母乳带来的气息,早已消散。
否则,这大宛马恐怕早就吓得趴伏在地上。
陈棠微微俯首,跌在大宛马的耳边,轻声道:“等我离开西陵,就还你自由,现在先乖乖听话。”
说完,陈棠轻轻一夹马肚。
大宛马会意,驮着陈棠朝着洛莎这边小跑过来。
洛莎知道,陈棠要走了。
入夜。
两人就在这座破败的城邑中,找了间还算完好的屋子,暂住一晚。
在城中搜寻一番,陈棠还在一处地窖中,找到几坛尘封多年的葡萄酒,不禁大感欣慰。
回到房间,陈棠又从怀中摸出两个晶莹剔透的玉杯,放在桌上。
“这是……夜光杯?”
洛莎眼前一亮。
陈棠道:“途径西夜国的时候,找那国王讨了两个过来,听你说过,葡萄酒要用夜光杯来盛,才最是好喝。”
月色朦胧,两人一边吃肉,一边饮着葡萄美酒。
没一会儿,便饮尽一坛。
洛莎脸颊酡红,明显有了醉意,目光迷离,红润的嘴唇沾着几滴葡萄酒,显得格外诱人。
“殿下,我为你跳支舞吧,你还没看过呢。”
洛莎轻声道。
“好啊。”
陈棠笑着点点头。
月色下,洛莎翩翩起舞,轻盈灵动,婀娜多姿。
就算陈棠对舞蹈一窍不通,也感受得到,洛莎的舞姿比那丘兹公主好看百倍、千倍。
他的心情,也随着洛莎的舞姿起起伏伏,目光情不自禁的为之吸引。
不过,她见陈棠兴致勃勃,不想扫兴,只能半推半就的任由陈棠施为。
结束之后,当照着镜子,看到自己原本光滑细腻的后背,多了一排密密麻麻的紫红色的圆形印记,洛莎差点当场晕过去。
为此赌气好些天,没跟陈棠说话。
宁可背伤不换药,说什么都不让陈棠碰了。
陈棠乐得清闲。
除了日常内功武技的修炼,还会抽空练习一下刚刚得到的‘金刚怒目’。
他胸中的刀意,倒是越发凌厉强盛了。
只是,以他目前的修为,还无法掌控这股力量。
刀意越强,对神魂的要求就越高。
两人按照西陵地图行走,约莫过了一个月,风餐露宿,才进入小宛国的疆域。
穿过小宛国,再一路向北,便会抵达大宛国。
西陵地广人稀,越往西北方向走,地势越高,气候就越发寒冷。
数百里,渺无人烟,并不罕见,也没什么人追来。
随着伤势好转,后背火罐留下的紫色印记渐渐淡去,洛莎的气也就消了。
两人一路走来,朝夕相处,感情倒是迅速升温。
又过了十来天,穿过一片戈壁大漠,渐渐有水草迹象,有了生机,按照地图所指,陈棠二人算是抵达大宛国了。
又过一日,两人才来到洛莎的家。
那里原本有一座几万人口的城邑,但如今,却只剩下一片残垣断壁,杂草丛生,不知荒废破败了多久。
远处,有一位老伯赶着十几只羊路过。
洛莎连忙上前,询问一番。
放羊老伯却摇了摇头,神色茫然。
洛莎又换成大宛国的语言问了一遍。
这次放羊老伯倒是听懂了,也用大宛语说了一大堆。
两人说了一会,洛莎情绪越发低落。
按照放羊大伯所言,这里在十几年前发生了战争,城破人亡,死伤无数,这里早就没人了。
两人一路来到这里,洛莎满怀期待,就是想要回家瞧瞧。
可听到这个消息,不禁有些失魂落魄。
这么多年过去,经历那场战争,她的家人活下来的希望本就渺茫。
就算还活着,茫茫人海,又该去哪里寻找?
“殿下,我没家了。”
洛莎眼眶泛红,轻声说道。
就在此时,地面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仿佛有雷声从远处滚滚而来。
陈棠纵目眺望,东边天地一线的尽头,烟尘滚滚,宛如海潮般席卷,仿佛正有千军万马奔袭而至,声势骇人!
“赶上战事了?”
陈棠微微皱眉。
没过多久,但那烟尘又近了些,方才看清楚,那是一群奔袭在草原上的野马,马背上空空如也,并没有人驱赶。
即便如此,这万马奔腾之势,也着实骇人!
不论在北乾还是南夏,都很难见到这样的奇景。
而且,这些野马看上去比神州马匹明显高大壮硕一圈,奔驰在大草原上,鬃毛飞扬,神骏无比,速度极快,野性十足!
这个野马群中,不少马匹身上都渗出一抹血色的汗渍,正是大宛马的特征!
陈棠眼前一亮。
他来大宛国,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挑选一匹大宛马。
大宛马,又称汗血宝马。
有这等坐骑相助,他才有机会彻底摆脱魔门的追踪!
“奇怪。”
洛莎有些疑惑,道:“没人驱赶,这些野马怎会聚集到这等规模,好像发疯一般到处乱窜。”
放羊老伯叽里呱啦的解释一番。
“怎么回事?”
陈棠问道。
洛莎道:“听老伯说,西陵来了一匹神骏非凡的天马,无比凶悍,身上甚至长出了龙鳞般的鳞片,到处……到处欺负母马,大宛国的野马被那匹天马逼得被迫聚在一起,四处迁徙。”
“听说,那天马速度奇快,而且非常聪明,就连大宛国派出军队,众多高手多次围猎,都没能成功。”
陈棠盯着这群野马看了一会,没看到洛莎口中描述的天马。
眼看这群野马即将从眼前路过,奔向远处,陈棠不再犹豫,发足狂奔,气血升腾,朝着马群拦截过去。
没过多久,陈棠便只身冲入马群之中。
看到这一幕,那放羊老伯吓得哇哇大叫,手中不断比划着。
这万马汹涌奔腾,别说是人,便是诸多猛兽闯进去,都会被瞬间踩成肉泥。
陈棠锁定其中一匹通体血红的大宛马,凭借捕风捉影的身法,在马群中纵横穿梭,随后突然跃起,窜到这匹大宛马的背上。
这大宛马本就是野马,难以驯服,见有人骑上来,心中大怒,奋力挣扎,不断颠簸,想要将陈棠掀飞下去。
陈棠何等修为,横练肉身,内壮脏腑,双腿发力,死死夹紧大宛马的肚子,整个人犹如扎根在上面,稳稳当当。
任凭这大宛马如何折腾,纵蹄狂奔也好,上下起落也罢,不论如何,都无法将陈棠甩下来。
整整折腾了一个时辰,这匹大宛马气喘吁吁,才逐渐安静下来。
陈棠修行多年,早已伐髓换血,脱胎换骨。
饮用山君母乳带来的气息,早已消散。
否则,这大宛马恐怕早就吓得趴伏在地上。
陈棠微微俯首,跌在大宛马的耳边,轻声道:“等我离开西陵,就还你自由,现在先乖乖听话。”
说完,陈棠轻轻一夹马肚。
大宛马会意,驮着陈棠朝着洛莎这边小跑过来。
洛莎知道,陈棠要走了。
入夜。
两人就在这座破败的城邑中,找了间还算完好的屋子,暂住一晚。
在城中搜寻一番,陈棠还在一处地窖中,找到几坛尘封多年的葡萄酒,不禁大感欣慰。
回到房间,陈棠又从怀中摸出两个晶莹剔透的玉杯,放在桌上。
“这是……夜光杯?”
洛莎眼前一亮。
陈棠道:“途径西夜国的时候,找那国王讨了两个过来,听你说过,葡萄酒要用夜光杯来盛,才最是好喝。”
月色朦胧,两人一边吃肉,一边饮着葡萄美酒。
没一会儿,便饮尽一坛。
洛莎脸颊酡红,明显有了醉意,目光迷离,红润的嘴唇沾着几滴葡萄酒,显得格外诱人。
“殿下,我为你跳支舞吧,你还没看过呢。”
洛莎轻声道。
“好啊。”
陈棠笑着点点头。
月色下,洛莎翩翩起舞,轻盈灵动,婀娜多姿。
就算陈棠对舞蹈一窍不通,也感受得到,洛莎的舞姿比那丘兹公主好看百倍、千倍。
他的心情,也随着洛莎的舞姿起起伏伏,目光情不自禁的为之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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