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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 作者:木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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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收好东西之后才反应慢半拍地回答,汉语不太流利。
“不客气,您走路小心些,这会儿人多。”薛默笑。
男人扯着黝黑的脸挤出一个不算太好看的微笑,继续贫乏地说着感谢的话。
刘思源趁着薛默没注意,看了下男人的脸,总觉得这男人眼睛很大,眼距有点宽,显得有点呆傻,而且说话似乎也不怎么利索,但他没吭声,顺手帮男人拍了下肩膀上落得灰,道:“别在这儿挤,赶紧回家,找得到路吗?”
“能……能的。”男人有些着急地回答。
“嗯,注意安全。”薛默对男人笑笑。
男人点点头,把手绢包着的东西装进小包儿又往前走,薛默和刘思源也不再注意他,去维持促销摊的秩序。
男人费了半天劲儿才挤出人群,又出了一身汗,但走到早餐铺门口,突然就走不动道儿了。
他一早就出了门,没有吃饭,找这个地方又费了不少功夫,经过这一番折腾,他早已是饥肠辘辘。
在心里算了半天,男人才算出来自己手里的几枚硬币还能买两个大肉包子,于是憨厚的脸上便露出了笑容,他几步上前,慢慢地对老板娘说:“我、我要两个。”
“好嘞,五块钱。”老板娘迅速地装了两个大包子递给男人,男人面上露出满足的笑意,在衣摆擦了擦手,接过包子便去摸自己的小包,可手刚刚触到小包,顿时脸色巨变,额上立刻就冒出了细汗,慌乱地大声吼道:“我的东西不见了!”
就在男人喊出这句话的同时,他身后一米远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浑身一僵,所有人都看出了他的不对劲儿,他显然还是个新手,面对这种情况丝毫不知掩饰,慌乱地来不及细想,立刻撞开人群拔腿就跑。
“小、小偷!”男人再次大喊一声,冲着小偷跑了过去。
虽然此时街道上人很多,但愿意帮忙的并不多,有人嘴里喊着“抓小偷”“快叫警察啊”“别让他跑了”,虽然很是热闹,但大多数人还是怕惹事不自觉地让开了道路,小偷便这样没有任何阻挡地逃走了。
喧闹的人群把抓小偷的讯息越传越远,终于传到了薛默和刘思源的耳朵里,薛默仔细一听,辨别了内容之后,立刻就循着声音的来源跑了过去。到底是183的大长腿,薛默没费什么劲儿就看到了正在追小偷的男人,以及在前面飞奔的小偷。
薛默一边跑一边大声对刘思源安排道:“你陪着失主,我去追,不用担心!”
说完这句话,薛默就加速了,很快便把刘思源和男人甩在了身后。他们还追了一会儿,就见前面追逐的俩人穿过了大路跑到街对面,拐弯进了一条小巷,彻底没了踪影。
男人追得浑身脱力,实在没办法再跑一步,脸色灰白地倒在了地上,脸上露出特别难受的表情,依然简短地说着话:“丢、丢了……”
刘思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拍着男人的肩膀,气喘吁吁地说:“我……我搭档肯定……肯定能给你追回来。我……我搭档,你……放心。”
男人茫然地看着小巷弯曲的道路,眼泪都差点落了下来。
人群渐渐地围拢来看热闹,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其中便有一个长卷发的高个子少年站在人群里,他依然是用墨镜和头发遮住了大半的脸,看不清容貌。他就这么突兀地出现了,谁都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别看了,散了散了。”刘思源喘了好久之后,终于才缓过劲儿来,他招招手驱散人群,把男人从地上扶起来,道,“先去巡逻车里等着,我搭档一定会帮你把东西给追回来的,走吧。”
刘思源扶着一脸悲伤的男人走过人群,那长发少年在他们身后几步远的地方伸手指了一下,男人的后脑勺便出现了一个淡金色的“c”,只是不到一秒的时间,那淡金色的印记便融进了男人短短的头发里。
少年依然是懒懒散散的样子,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你记一下,时间2017年1月1日,地点回龙县,属性暂不明,危险c级,标记者顾盼。”
电话里传来个女声:“现在不处理吗?”
“没危险,我已经标记了,不会跑掉的。我先去看看那个小偷,到底偷了什么东西。”
言罢,叫做顾盼的少年便转了个身,虚空中仿若出现了一个缺口,他迈步向前,平白地消失了。
第3章 卷一·弱肉强食
团结街的大道两边像是两个世界,一边是刚刚开发过,高楼林立的新区,另一边则是正待开发的旧区,旧区的这一面,靠近街面的建筑虽然老旧,但还算结实,只是布局不太合理,于是各种小巷参差交错,纷乱不堪,不熟悉的人很容易在其中迷失方向。
在往里些,就靠近了回龙河,越是靠近回龙河,房子就越是破旧,像是随时来一阵狂躁的河风,都能把这些破房子吹得七零八落。
这位小偷先生正在朝着越来越破落的贫民区狂奔,他简直欲哭无泪,自己还是新手,业务十分不熟练,所以被识破的时候才那么慌乱地逃走,而且他的运气很不好,居然敢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下手,被盯上也是活该。
最开始看到这一身正气的警察先生,差点直接给跪了,可随着逃跑的脚步,他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十分乐观,觉得自己相当有优势。他混在这片贫民区已有多年,团结街密如蛛网的小巷早已牢记于心,他坚信自己跑不了多久就能逃走。
像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一样,跑了很久的小偷突然仰起头,大吼道:“你……你别追了,你抓不到我、我的!这里我熟悉!”
薛默调整着呼吸,大声回答道:“我是团结街社区民警,我还熟悉呢!”
小偷咬着牙往前跑,继续给自己打气:“你穿着皮鞋跑什么跑!”
薛默又大声回答:“你也没穿跑鞋啊你!”
“卧槽卧槽卧槽,警官你脑子有病吗!”
“没病……你站住!”
小偷快对这警察无语了,咬着牙狠声道:“跑死你这个傻逼,老子是全县马拉松大赛的第二名!”
薛默没再搭话,大喘着气死命跑,一个逃一个追,越跑越远,很快就到了无人烟的回龙河边,迎着河风继续这场追逐。
所以顾盼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奇异的画面,两个人在荒无人烟的河畔小道上上演着追逐战,小偷手里还死死拽着那个手绢,外套都脱了下来夹在腋下,而薛默也脱了警帽,解开了警服最上面的扣子。他们都是满头大汗,似乎随时都会热晕过去,但谁都没有停下的意思。
顾盼看了看表,发现他们这场长跑比赛,已经持续了三十分钟。
小偷也跑得几乎要疯,长啸道:“啊啊啊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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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收好东西之后才反应慢半拍地回答,汉语不太流利。
“不客气,您走路小心些,这会儿人多。”薛默笑。
男人扯着黝黑的脸挤出一个不算太好看的微笑,继续贫乏地说着感谢的话。
刘思源趁着薛默没注意,看了下男人的脸,总觉得这男人眼睛很大,眼距有点宽,显得有点呆傻,而且说话似乎也不怎么利索,但他没吭声,顺手帮男人拍了下肩膀上落得灰,道:“别在这儿挤,赶紧回家,找得到路吗?”
“能……能的。”男人有些着急地回答。
“嗯,注意安全。”薛默对男人笑笑。
男人点点头,把手绢包着的东西装进小包儿又往前走,薛默和刘思源也不再注意他,去维持促销摊的秩序。
男人费了半天劲儿才挤出人群,又出了一身汗,但走到早餐铺门口,突然就走不动道儿了。
他一早就出了门,没有吃饭,找这个地方又费了不少功夫,经过这一番折腾,他早已是饥肠辘辘。
在心里算了半天,男人才算出来自己手里的几枚硬币还能买两个大肉包子,于是憨厚的脸上便露出了笑容,他几步上前,慢慢地对老板娘说:“我、我要两个。”
“好嘞,五块钱。”老板娘迅速地装了两个大包子递给男人,男人面上露出满足的笑意,在衣摆擦了擦手,接过包子便去摸自己的小包,可手刚刚触到小包,顿时脸色巨变,额上立刻就冒出了细汗,慌乱地大声吼道:“我的东西不见了!”
就在男人喊出这句话的同时,他身后一米远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浑身一僵,所有人都看出了他的不对劲儿,他显然还是个新手,面对这种情况丝毫不知掩饰,慌乱地来不及细想,立刻撞开人群拔腿就跑。
“小、小偷!”男人再次大喊一声,冲着小偷跑了过去。
虽然此时街道上人很多,但愿意帮忙的并不多,有人嘴里喊着“抓小偷”“快叫警察啊”“别让他跑了”,虽然很是热闹,但大多数人还是怕惹事不自觉地让开了道路,小偷便这样没有任何阻挡地逃走了。
喧闹的人群把抓小偷的讯息越传越远,终于传到了薛默和刘思源的耳朵里,薛默仔细一听,辨别了内容之后,立刻就循着声音的来源跑了过去。到底是183的大长腿,薛默没费什么劲儿就看到了正在追小偷的男人,以及在前面飞奔的小偷。
薛默一边跑一边大声对刘思源安排道:“你陪着失主,我去追,不用担心!”
说完这句话,薛默就加速了,很快便把刘思源和男人甩在了身后。他们还追了一会儿,就见前面追逐的俩人穿过了大路跑到街对面,拐弯进了一条小巷,彻底没了踪影。
男人追得浑身脱力,实在没办法再跑一步,脸色灰白地倒在了地上,脸上露出特别难受的表情,依然简短地说着话:“丢、丢了……”
刘思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拍着男人的肩膀,气喘吁吁地说:“我……我搭档肯定……肯定能给你追回来。我……我搭档,你……放心。”
男人茫然地看着小巷弯曲的道路,眼泪都差点落了下来。
人群渐渐地围拢来看热闹,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其中便有一个长卷发的高个子少年站在人群里,他依然是用墨镜和头发遮住了大半的脸,看不清容貌。他就这么突兀地出现了,谁都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别看了,散了散了。”刘思源喘了好久之后,终于才缓过劲儿来,他招招手驱散人群,把男人从地上扶起来,道,“先去巡逻车里等着,我搭档一定会帮你把东西给追回来的,走吧。”
刘思源扶着一脸悲伤的男人走过人群,那长发少年在他们身后几步远的地方伸手指了一下,男人的后脑勺便出现了一个淡金色的“c”,只是不到一秒的时间,那淡金色的印记便融进了男人短短的头发里。
少年依然是懒懒散散的样子,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你记一下,时间2017年1月1日,地点回龙县,属性暂不明,危险c级,标记者顾盼。”
电话里传来个女声:“现在不处理吗?”
“没危险,我已经标记了,不会跑掉的。我先去看看那个小偷,到底偷了什么东西。”
言罢,叫做顾盼的少年便转了个身,虚空中仿若出现了一个缺口,他迈步向前,平白地消失了。
第3章 卷一·弱肉强食
团结街的大道两边像是两个世界,一边是刚刚开发过,高楼林立的新区,另一边则是正待开发的旧区,旧区的这一面,靠近街面的建筑虽然老旧,但还算结实,只是布局不太合理,于是各种小巷参差交错,纷乱不堪,不熟悉的人很容易在其中迷失方向。
在往里些,就靠近了回龙河,越是靠近回龙河,房子就越是破旧,像是随时来一阵狂躁的河风,都能把这些破房子吹得七零八落。
这位小偷先生正在朝着越来越破落的贫民区狂奔,他简直欲哭无泪,自己还是新手,业务十分不熟练,所以被识破的时候才那么慌乱地逃走,而且他的运气很不好,居然敢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下手,被盯上也是活该。
最开始看到这一身正气的警察先生,差点直接给跪了,可随着逃跑的脚步,他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十分乐观,觉得自己相当有优势。他混在这片贫民区已有多年,团结街密如蛛网的小巷早已牢记于心,他坚信自己跑不了多久就能逃走。
像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一样,跑了很久的小偷突然仰起头,大吼道:“你……你别追了,你抓不到我、我的!这里我熟悉!”
薛默调整着呼吸,大声回答道:“我是团结街社区民警,我还熟悉呢!”
小偷咬着牙往前跑,继续给自己打气:“你穿着皮鞋跑什么跑!”
薛默又大声回答:“你也没穿跑鞋啊你!”
“卧槽卧槽卧槽,警官你脑子有病吗!”
“没病……你站住!”
小偷快对这警察无语了,咬着牙狠声道:“跑死你这个傻逼,老子是全县马拉松大赛的第二名!”
薛默没再搭话,大喘着气死命跑,一个逃一个追,越跑越远,很快就到了无人烟的回龙河边,迎着河风继续这场追逐。
所以顾盼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奇异的画面,两个人在荒无人烟的河畔小道上上演着追逐战,小偷手里还死死拽着那个手绢,外套都脱了下来夹在腋下,而薛默也脱了警帽,解开了警服最上面的扣子。他们都是满头大汗,似乎随时都会热晕过去,但谁都没有停下的意思。
顾盼看了看表,发现他们这场长跑比赛,已经持续了三十分钟。
小偷也跑得几乎要疯,长啸道:“啊啊啊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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