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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 作者:木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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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又去忙自己的事,薛默累瘫在办公室里,窝在椅子上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刚好笔录也做完了,薛默拿过处罚决定书一看,顿时大为吃惊,这个小偷还有个颇为诗意的名字,他叫宋阳泽。长得那么着急老成,实际上十八岁的生日才过去没几天,根本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从前并没有什么案底,父母双亡,同爷爷一块儿长大。
薛默越看越是脸色沉重。
刘思源不用猜也知道,薛默那颗柔软的好心又开始泛滥,当即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严肃地说:“别这个表情,他和你不一样,你可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他就是个教不好的坏小子。”
薛默没吭声,依然皱眉,盯着上面的名字出声。
“治安拘留十日。念在他年纪小,而且是初犯,没有对他太狠,这是非常合适的处罚。”刘思源趁机又拍了薛默的后脑勺几下。
薛默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别瞎想了,我送你回家,你看看你这身衣服,丢进猪窝里猪都要嫌。”说着话,刘思源便和同事交班去,他们要下班了,把宋阳泽丢进拘留所的任务就交给了其他同事。
刘思源交代完一回来,薛默便又说:“顺便把王先生也送回去吧,你有车。”
“你倒是会做人情。”刘思源哼哼几声,但是并没有反对,甩着车钥匙出了门。薛默对一直呆站在一边的王大树低语几句,便领着愣愣的他,跟随刘思源的脚步而去。
刘思源的车,是一辆四十多万的大众suv,比所长的座驾还要高级,因此他都不敢停所里的停车位,时常停在隔壁银行的停车位里。他本身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家里做着挺大的餐饮生意,在经纪并不发达的回龙县,是个数得着的富二代。
选择做民警之前他就意识到了,这是个事情繁琐休假少工资也不高的苦差事,他坚持这一条路不是因为觉悟崇高,而只是想找个稳定体面离家近,而且还要是体制内的工作。于他而言,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他不求出众出彩,只希望不出错就好,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辈子。
和他完全相反,对薛默来说,警察不仅是理想,还是责任。薛默这个人,放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要搁在古代,那一准是个行走江湖仗义执言的侠士。
刘思源走在前头,回头看了看薛侠士耐心温柔地对王大树说话的模样,心中不禁感慨,他想,大概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薛默这种程度。
他和薛默都是土生土长的回龙县人,但是俩人是在帝都的警校里认识的。他们是老乡,平常关系很好,后来参加公考俩人也是一块儿,回龙县那一年就招两个,就让他俩兄弟给考上了,一块儿分到了团结街,不得不说缘分真是杠杠的。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他知道薛默的为人,也知道薛默一心想做警察的原因——那是个挺高尚的理由,薛默想做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薛默的爸妈已经不在了,被两个入室行窃的小偷给杀害的,可怜他父亲,一个两袖清风的小公务员,家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务,可还是横遭不测,那年薛默才四岁。父母过世之后,他乡下的爷爷才到了回龙县城里照顾他,他是和爷爷一块儿长大的,也可以说是在他们周围邻居的接济下长大的。
薛老爷子对薛默很好,可毕竟一老一小两个爷们,生活上难免会遇到些困难,不过好在薛默的父母人缘不错,周围的邻居都对他们很照顾,薛默从小在团结街长大,对这里的感情很深厚,所以才想做警察,回馈一方。
在刘思源看来,薛默这个人也挺不容易的,没爹没妈就算了,薛老爷子的还患有老年痴呆症,从薛默十来岁到现在时好时坏,严重的时候薛老爷子连薛默都不认识。刘思源记得,薛默在警校念大二的那年,老爷子一步都不肯离开薛默,薛默只得把他爷爷都给带到了京城,在警校旁边租了个房子。警校原本是不准学生在校外留宿的,也是校领导体谅薛默辛苦,专门给薛默特别许可,让薛默得以一边继续在警校学习,一边照顾他爷爷。
好在现在,最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薛老爷子的病情也比较稳定,让薛默能够安心工作。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刘思源多少也受到了薛默的影响,他愿意在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周围的人一些善意,比如,帮忙送这位大叔回家,哪怕他的衣服弄脏了车上的真皮座椅也无所谓,擦掉就好。
王大树住的地方已经不再团结街派出所的辖区内了。
他没有房子,住在建筑工地的临时板房了,他现在做的这个工程,算是本县比较大的一个楼盘。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是放饭的时间,工人们从板房里出来,就在路边上三五成群地蹲成一个个圈,捧着大碗吃饭。
王大树一下车,便看见了他想见到的人。
角落里有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约莫有二十个男女,有老有少,还有七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孩。那群人一看就是王大树的家人,简直和王大树长得一脉相承,个顶个的黑。
一个带着安全帽,貌似是工头的男人也和他们站在一块儿,骂骂咧咧地说:“就你家烦,干活的少,吃饭的多!那几个破孩子也不弄去读书,一天在工地里混混混,吃白饭。你们看好点,别让他们乱跑,万一磕着绊着,我可是不会负责的——唉!小六,你给我滚回来!往哪里瞎跑!”
叫做小六的孩子根本不听工头的,一溜烟跑到了王大树面前,用力抱住他的腿,扬起黑黝黝的小脸道:“大树大树大树!你跑到哪里去啦!”
孩子和王大树一样长着大眼睛,但眼距不宽,而且眼珠子看上去很灵,一点儿也不呆。
“好好。”王大树正在回答,其他的黑孩子们也都一窝蜂地跑了过来,王大树便拿出手绢递给一个孩子,又说,“分着……吃。”
薛默和刘思源对视一眼,同时感到不可思议,听说建筑工人的工资并不低,那怕那糖是高档的进口食品,七个孩子分这吃,也是有点太寒碜了。
再看那吃饭的一家老小,刘思源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顿时心里涌上一阵心酸。
薛默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紧紧皱眉看着他们。
王大树的家里人和工头都注意到了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年轻人,陆陆续续地围了过来。
工头站在前面,有些紧张地问:“警察同志,我是工地的负责人,我姓张,有什么事情吗?大树惹祸啦?”
薛默简单地把之前发生的情况说了一边,所有人都明显松了口气,张工头又瞪了王大树好几眼,显然不高兴他把公差给招来了,一会儿便又开始骂骂咧咧。
于此同时,偷窥了一整天的顾盼,还工地的脚手架顶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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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又去忙自己的事,薛默累瘫在办公室里,窝在椅子上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刚好笔录也做完了,薛默拿过处罚决定书一看,顿时大为吃惊,这个小偷还有个颇为诗意的名字,他叫宋阳泽。长得那么着急老成,实际上十八岁的生日才过去没几天,根本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从前并没有什么案底,父母双亡,同爷爷一块儿长大。
薛默越看越是脸色沉重。
刘思源不用猜也知道,薛默那颗柔软的好心又开始泛滥,当即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严肃地说:“别这个表情,他和你不一样,你可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他就是个教不好的坏小子。”
薛默没吭声,依然皱眉,盯着上面的名字出声。
“治安拘留十日。念在他年纪小,而且是初犯,没有对他太狠,这是非常合适的处罚。”刘思源趁机又拍了薛默的后脑勺几下。
薛默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别瞎想了,我送你回家,你看看你这身衣服,丢进猪窝里猪都要嫌。”说着话,刘思源便和同事交班去,他们要下班了,把宋阳泽丢进拘留所的任务就交给了其他同事。
刘思源交代完一回来,薛默便又说:“顺便把王先生也送回去吧,你有车。”
“你倒是会做人情。”刘思源哼哼几声,但是并没有反对,甩着车钥匙出了门。薛默对一直呆站在一边的王大树低语几句,便领着愣愣的他,跟随刘思源的脚步而去。
刘思源的车,是一辆四十多万的大众suv,比所长的座驾还要高级,因此他都不敢停所里的停车位,时常停在隔壁银行的停车位里。他本身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家里做着挺大的餐饮生意,在经纪并不发达的回龙县,是个数得着的富二代。
选择做民警之前他就意识到了,这是个事情繁琐休假少工资也不高的苦差事,他坚持这一条路不是因为觉悟崇高,而只是想找个稳定体面离家近,而且还要是体制内的工作。于他而言,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他不求出众出彩,只希望不出错就好,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辈子。
和他完全相反,对薛默来说,警察不仅是理想,还是责任。薛默这个人,放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要搁在古代,那一准是个行走江湖仗义执言的侠士。
刘思源走在前头,回头看了看薛侠士耐心温柔地对王大树说话的模样,心中不禁感慨,他想,大概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薛默这种程度。
他和薛默都是土生土长的回龙县人,但是俩人是在帝都的警校里认识的。他们是老乡,平常关系很好,后来参加公考俩人也是一块儿,回龙县那一年就招两个,就让他俩兄弟给考上了,一块儿分到了团结街,不得不说缘分真是杠杠的。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他知道薛默的为人,也知道薛默一心想做警察的原因——那是个挺高尚的理由,薛默想做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薛默的爸妈已经不在了,被两个入室行窃的小偷给杀害的,可怜他父亲,一个两袖清风的小公务员,家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务,可还是横遭不测,那年薛默才四岁。父母过世之后,他乡下的爷爷才到了回龙县城里照顾他,他是和爷爷一块儿长大的,也可以说是在他们周围邻居的接济下长大的。
薛老爷子对薛默很好,可毕竟一老一小两个爷们,生活上难免会遇到些困难,不过好在薛默的父母人缘不错,周围的邻居都对他们很照顾,薛默从小在团结街长大,对这里的感情很深厚,所以才想做警察,回馈一方。
在刘思源看来,薛默这个人也挺不容易的,没爹没妈就算了,薛老爷子的还患有老年痴呆症,从薛默十来岁到现在时好时坏,严重的时候薛老爷子连薛默都不认识。刘思源记得,薛默在警校念大二的那年,老爷子一步都不肯离开薛默,薛默只得把他爷爷都给带到了京城,在警校旁边租了个房子。警校原本是不准学生在校外留宿的,也是校领导体谅薛默辛苦,专门给薛默特别许可,让薛默得以一边继续在警校学习,一边照顾他爷爷。
好在现在,最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薛老爷子的病情也比较稳定,让薛默能够安心工作。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刘思源多少也受到了薛默的影响,他愿意在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周围的人一些善意,比如,帮忙送这位大叔回家,哪怕他的衣服弄脏了车上的真皮座椅也无所谓,擦掉就好。
王大树住的地方已经不再团结街派出所的辖区内了。
他没有房子,住在建筑工地的临时板房了,他现在做的这个工程,算是本县比较大的一个楼盘。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是放饭的时间,工人们从板房里出来,就在路边上三五成群地蹲成一个个圈,捧着大碗吃饭。
王大树一下车,便看见了他想见到的人。
角落里有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约莫有二十个男女,有老有少,还有七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孩。那群人一看就是王大树的家人,简直和王大树长得一脉相承,个顶个的黑。
一个带着安全帽,貌似是工头的男人也和他们站在一块儿,骂骂咧咧地说:“就你家烦,干活的少,吃饭的多!那几个破孩子也不弄去读书,一天在工地里混混混,吃白饭。你们看好点,别让他们乱跑,万一磕着绊着,我可是不会负责的——唉!小六,你给我滚回来!往哪里瞎跑!”
叫做小六的孩子根本不听工头的,一溜烟跑到了王大树面前,用力抱住他的腿,扬起黑黝黝的小脸道:“大树大树大树!你跑到哪里去啦!”
孩子和王大树一样长着大眼睛,但眼距不宽,而且眼珠子看上去很灵,一点儿也不呆。
“好好。”王大树正在回答,其他的黑孩子们也都一窝蜂地跑了过来,王大树便拿出手绢递给一个孩子,又说,“分着……吃。”
薛默和刘思源对视一眼,同时感到不可思议,听说建筑工人的工资并不低,那怕那糖是高档的进口食品,七个孩子分这吃,也是有点太寒碜了。
再看那吃饭的一家老小,刘思源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顿时心里涌上一阵心酸。
薛默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紧紧皱眉看着他们。
王大树的家里人和工头都注意到了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年轻人,陆陆续续地围了过来。
工头站在前面,有些紧张地问:“警察同志,我是工地的负责人,我姓张,有什么事情吗?大树惹祸啦?”
薛默简单地把之前发生的情况说了一边,所有人都明显松了口气,张工头又瞪了王大树好几眼,显然不高兴他把公差给招来了,一会儿便又开始骂骂咧咧。
于此同时,偷窥了一整天的顾盼,还工地的脚手架顶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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