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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龙阳好秦 作者:依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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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2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第二章 卫国濮阳遇荆轲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叶煜很快就找准了方向。
若秦始皇已经回到了秦国,那么他早一点晚一点去也没多大差别,可若是秦始皇现在还在邯郸,那就要赶早了。
既然不知具体情况,倒不妨去邯郸碰碰运气,兴许一个不小心就捡到了千古一帝呢!
而要去邯郸,只要一路北行就好,叶煜确定了方向后就连夜出发。
也还好他走得早,因为之后他在路上得到了消息,说是第二天魏王就派人来找他了,发现人去楼空之后,又开始大肆搜查了。
一路北上,有时走水路,有时陆路,一直到了卫国他才停下休整几天,顺便打听一下外面的消息。
叶煜自父母双亡搬出大梁之后就少有关心时事,多是在林中打猎,或者潜心学习,除了与魏国相关的,其他消息总是要延迟很久才能知道。
他披上一件麻布做的兜帽斗篷,帽檐遮了半张脸,才安心地入了卫国的都城濮阳。
他逃出魏国的时候除了两件衣服、武器干粮和银钱,就带了两件兜帽斗篷,这之于他来说是重要程度不下武器的必须品,以前进大梁和其他一些城镇,都是靠着着两件斗篷才遮掩了那张祸水的脸。
进城之后他没敢乱走,只是就近找了一家酒舍歇息,顺便打听下消息。
不过因为进了酒舍后依旧没把兜帽摘了,店小二看着他的目光略有些怪异,对此叶煜也习惯了,兜帽只能遮上半张脸,露出个光洁的下巴,所以总是会被认作穿着男装的女子。虽然还是会被认作女子,但终归低调许多。
“这位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是个挺机灵的人,虽然心有怀疑但是却没表露出来。
古代的食物实在是少,调味料少,烹饪手法也少,叶煜从小都是吃自己做的,少有在外面吃,此时点菜也是犹豫片刻,实在想不到点什么才开口,“一盘素菜,一碟肉,还有一壶酒。”
“好嘞!”店小二通知了后厨的人,然后给他拎来了一壶茶,“客官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饭菜还没上来,他干脆就和小二聊起来了,“我平时住在山林中,对外面的事多有不解,小二哥可否给我讲讲?”
嘿,哪有山林中出来人的皮肤那么白,肯定是哪家的女公子。
店小二这样想着,不敢怠慢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听了一会儿恰逢店小二谈及秦国,叶煜赶忙问道,“听闻秦国有个在赵为质的公子?”
“有是有,但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小二回到,“那安国君,哦,现在是秦孝文王了,秦孝文王不是继位三天就去了吗?后来秦国的太子子楚继位了,赵国就把那公子还回去了。”
嬴政已经回到秦国了。
白跑一趟的叶煜有点失望,不过他记得秦庄襄王只在位三年就去了,根据小二的话,如今是秦王子楚二年,那他最好能赶在明年五月之前接触到嬴政。虽然比不得邯郸弃儿的身份,但是接触太子总比接触秦王简单。
又和店小二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些事情,叶煜点的菜来了,他就专心吃起饭来。
这时,
“小兄弟,我听你刚才和小二说话,似是很好奇秦国的事?”隔壁桌的一男子忽然看向他说道。
叶煜打量着他,这人也背着一把剑,大概二十几岁,手中握着酒杯,似醉非醉的模样,像是个酒徒。
但是叶煜可不会真的认为他就是个简单的酒徒,因为这人的气质绝非常人,叶煜好歹是多活了一世的人,这点眼力还是有的,想及此他便恭敬地说道,“晚辈初次游历,不过是有些好奇罢了。”
男人喝了口酒,说道,“我也在游历,不过我走过的国家可比你多得多。秦国?呵,一个虎狼之国,秦律之严苛世人皆知,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因此受累,真不知你为什么会好奇这样一个国家。”
叶煜此生虽然是魏国人,但是他的灵魂更认同秦国,听见男人这么说,他便驳到,“君说受累的乃是无辜百姓,倘若真的无辜,又怎么会触犯秦律?”
男人看着他,嘲讽一笑,“那你可知秦律中对于盗和贼的内容。”
叶煜点点头,张口说来,“自然知晓,商君变法之后秦国实行李相的《法经》,据李相所言‘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而秦律尤为严惩盗贼,群盗更甚。”
此处李相乃曾任魏国丞相李悝,又是法家始祖,叶煜谈起他自然是用上了敬称。
“何为盗?何为贼?”男人摇了摇头,“我只见秦人称百姓为盗贼,用酷刑惩之。”
这件事叶煜前世就知道了,不只是秦国,其实很多朝代都是这样,他们会将反抗的农民镇压,然后给他们按上一个罪名。若是说镇压乱民总会让人疑惑,乱民为什么会出现,多半是因为统治者有问题,因此,倒不如对外说他们是盗贼,面上看起来干干净净。
那男人见叶煜不说话,又说道,“我曾经在秦国杀过几个官兵,你知道那些乡民叫我什么吗?”
叶煜不答,他便自顾自接话,大有醉酒高歌的意思,不过好在他还是压低了声音,没有引人注意,“他们叫我大侠啊!我荆轲不过是个无家可归的武夫,只因杀了几个秦兵,却被称之为侠!”
荆轲?!
叶煜猛地看向他,他只知道这醉汉不简单,却没想到竟然是荆轲。
荆轲一脸悲怆地说完之后,再度转过来看向叶煜,那一双黑色的眼中没有半点醉意,“小兄弟,你不是卫国人,也不是秦国人。”
“是,在下从魏国而来。”叶煜回到。
“我看到了你的剑,也看到了你的刀,我知你不是弱女子,因为你的刀剑有血腥气。”荆轲的表情已经恢复了平静。
“荆兄慧眼如炬。”叶煜应道。
荆轲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放在桌上,“我看的出来你想去秦国,去那个残暴的国家,我与你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希望你若是遇上了鱼肉乡里的秦兵,能举起你手中的的刀剑。”
酒喝完了,荆轲站起身打算离开,却被叶煜叫住,“荆兄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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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2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第二章 卫国濮阳遇荆轲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叶煜很快就找准了方向。
若秦始皇已经回到了秦国,那么他早一点晚一点去也没多大差别,可若是秦始皇现在还在邯郸,那就要赶早了。
既然不知具体情况,倒不妨去邯郸碰碰运气,兴许一个不小心就捡到了千古一帝呢!
而要去邯郸,只要一路北行就好,叶煜确定了方向后就连夜出发。
也还好他走得早,因为之后他在路上得到了消息,说是第二天魏王就派人来找他了,发现人去楼空之后,又开始大肆搜查了。
一路北上,有时走水路,有时陆路,一直到了卫国他才停下休整几天,顺便打听一下外面的消息。
叶煜自父母双亡搬出大梁之后就少有关心时事,多是在林中打猎,或者潜心学习,除了与魏国相关的,其他消息总是要延迟很久才能知道。
他披上一件麻布做的兜帽斗篷,帽檐遮了半张脸,才安心地入了卫国的都城濮阳。
他逃出魏国的时候除了两件衣服、武器干粮和银钱,就带了两件兜帽斗篷,这之于他来说是重要程度不下武器的必须品,以前进大梁和其他一些城镇,都是靠着着两件斗篷才遮掩了那张祸水的脸。
进城之后他没敢乱走,只是就近找了一家酒舍歇息,顺便打听下消息。
不过因为进了酒舍后依旧没把兜帽摘了,店小二看着他的目光略有些怪异,对此叶煜也习惯了,兜帽只能遮上半张脸,露出个光洁的下巴,所以总是会被认作穿着男装的女子。虽然还是会被认作女子,但终归低调许多。
“这位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是个挺机灵的人,虽然心有怀疑但是却没表露出来。
古代的食物实在是少,调味料少,烹饪手法也少,叶煜从小都是吃自己做的,少有在外面吃,此时点菜也是犹豫片刻,实在想不到点什么才开口,“一盘素菜,一碟肉,还有一壶酒。”
“好嘞!”店小二通知了后厨的人,然后给他拎来了一壶茶,“客官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饭菜还没上来,他干脆就和小二聊起来了,“我平时住在山林中,对外面的事多有不解,小二哥可否给我讲讲?”
嘿,哪有山林中出来人的皮肤那么白,肯定是哪家的女公子。
店小二这样想着,不敢怠慢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听了一会儿恰逢店小二谈及秦国,叶煜赶忙问道,“听闻秦国有个在赵为质的公子?”
“有是有,但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小二回到,“那安国君,哦,现在是秦孝文王了,秦孝文王不是继位三天就去了吗?后来秦国的太子子楚继位了,赵国就把那公子还回去了。”
嬴政已经回到秦国了。
白跑一趟的叶煜有点失望,不过他记得秦庄襄王只在位三年就去了,根据小二的话,如今是秦王子楚二年,那他最好能赶在明年五月之前接触到嬴政。虽然比不得邯郸弃儿的身份,但是接触太子总比接触秦王简单。
又和店小二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些事情,叶煜点的菜来了,他就专心吃起饭来。
这时,
“小兄弟,我听你刚才和小二说话,似是很好奇秦国的事?”隔壁桌的一男子忽然看向他说道。
叶煜打量着他,这人也背着一把剑,大概二十几岁,手中握着酒杯,似醉非醉的模样,像是个酒徒。
但是叶煜可不会真的认为他就是个简单的酒徒,因为这人的气质绝非常人,叶煜好歹是多活了一世的人,这点眼力还是有的,想及此他便恭敬地说道,“晚辈初次游历,不过是有些好奇罢了。”
男人喝了口酒,说道,“我也在游历,不过我走过的国家可比你多得多。秦国?呵,一个虎狼之国,秦律之严苛世人皆知,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因此受累,真不知你为什么会好奇这样一个国家。”
叶煜此生虽然是魏国人,但是他的灵魂更认同秦国,听见男人这么说,他便驳到,“君说受累的乃是无辜百姓,倘若真的无辜,又怎么会触犯秦律?”
男人看着他,嘲讽一笑,“那你可知秦律中对于盗和贼的内容。”
叶煜点点头,张口说来,“自然知晓,商君变法之后秦国实行李相的《法经》,据李相所言‘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而秦律尤为严惩盗贼,群盗更甚。”
此处李相乃曾任魏国丞相李悝,又是法家始祖,叶煜谈起他自然是用上了敬称。
“何为盗?何为贼?”男人摇了摇头,“我只见秦人称百姓为盗贼,用酷刑惩之。”
这件事叶煜前世就知道了,不只是秦国,其实很多朝代都是这样,他们会将反抗的农民镇压,然后给他们按上一个罪名。若是说镇压乱民总会让人疑惑,乱民为什么会出现,多半是因为统治者有问题,因此,倒不如对外说他们是盗贼,面上看起来干干净净。
那男人见叶煜不说话,又说道,“我曾经在秦国杀过几个官兵,你知道那些乡民叫我什么吗?”
叶煜不答,他便自顾自接话,大有醉酒高歌的意思,不过好在他还是压低了声音,没有引人注意,“他们叫我大侠啊!我荆轲不过是个无家可归的武夫,只因杀了几个秦兵,却被称之为侠!”
荆轲?!
叶煜猛地看向他,他只知道这醉汉不简单,却没想到竟然是荆轲。
荆轲一脸悲怆地说完之后,再度转过来看向叶煜,那一双黑色的眼中没有半点醉意,“小兄弟,你不是卫国人,也不是秦国人。”
“是,在下从魏国而来。”叶煜回到。
“我看到了你的剑,也看到了你的刀,我知你不是弱女子,因为你的刀剑有血腥气。”荆轲的表情已经恢复了平静。
“荆兄慧眼如炬。”叶煜应道。
荆轲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放在桌上,“我看的出来你想去秦国,去那个残暴的国家,我与你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希望你若是遇上了鱼肉乡里的秦兵,能举起你手中的的刀剑。”
酒喝完了,荆轲站起身打算离开,却被叶煜叫住,“荆兄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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