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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作者:剪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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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人体黄金比例。一个俊俏挺拔的青年, 模样很是沉得住气,有种老派的英俊。身边等待交通信号灯的人群里, 不时有朝他偷偷瞄去的视线。
拂晓下过一场雨, 地面还没干透。
樟树的花并不起眼, 散发出的甜糯香气弥漫在潮湿空气中,带着微醺的醉意。
几个中学女生从对面走来, 中间那个没背书包,如瀑的长发随风掀起, 笑得明媚招摇。而后一辆银色汽车急刹在她们面前,拦住了路。
林锦承从后排跳下来,伸臂挡住中间的女生, 理直气壮地说着什么。
对方不理会,仅仅盯着他。
林锦承说了许久,那女生连皱眉都懒得,挽过其他人的手臂又回到路的那一边, 索性不与他照面。
直到她身影再看不见,林锦承才转过身,一脸怏怏。他抬眼见到沈初觉,又忙不迭换上毫不在意的神色,兴冲冲地跑过来。
“嘿嘿,就是她。”
沈初觉点头,“嗯。”
“其实你过来还要赶课程,我不该耽误你,但她实在太难搞了,我也没有办法。只好求你帮帮忙啦!”
他这话说得实在给面子,看来是真的没办法,才露出少有的低姿态。
沈初觉和他的交情并不深,只不过他父亲林善培曾经攀上沈家,带儿子到家中拜访过几次。对于林善培言语间毫不吝惜的赞美,沈初觉自然明白那只是场面话,不能作数。但谁又想到三年后他不得不离开香港,辗转来到澍城。人生地不熟,沈初觉只认识林家,他不抱希望地去找林善培,意料之中地被拒。
好在林锦承不介意,私下接济他,解决他初来乍到求学和安顿的难题。
他比沈初觉小几岁,言行间有种被宠坏了的骄纵轻浮,但一身少年人的爽利,不算难相处。
沈初觉答应他,帮他写“李不琢观察日记”。
那时庄佩茹和李鹤染走到婚姻末路,在家里一碰面就开始吵架,加速消耗彼此仅存的感情。他们还不关门,像是担心不能闹到众人皆知那样,声音充斥一整层楼。
从狭小的电梯厅出来,左转第一扇门是李不琢家,沈初觉住第二扇门。
沈初觉自小就不是爱凑热闹的人,每回经过往里打量时,心中满是叹息。但隔三差五总有那么一回,他看见李不琢坐在餐厅的饭桌上写作业,把身后剑拔弩张的父母当作背景,充耳不闻。
他们甚至在她背后砸盘子摔碗,把茶几上的报纸撕成漫天雪花,她依旧不管不顾。认真地拨弄计算器、翻书查找公式定理,仿佛那与她是两个世界。
于是他忍不住多看几眼。
又看几眼。
看她改短的夏季校服,膝盖露出来,沿交叠的小腿往下,白净脚趾像细腻的羊脂玉。肩头长发垂落,缠住他的目光。
后来沈初觉居然梦见,她柔软馥郁的身.体在他身下婉转承欢。夜里惊醒,他怀疑自己被鬼迷住心窍。
*
李不琢家里那根弦只绷了一个月,就断了,门也紧紧合上。
那天下午庄佩茹找过来敲门,焦急地说家里跳闸了,不知道停了多久的电,冰箱里的乌骨鸡开始化冻。
沈初觉便跟着去看,凭着仅有的一点电学知识判断是家庭线路短路,需要万用表做进一步检测。他给小区物业打电话,因为搬来时受林锦承特别关照,物业立马派电工上门,十几分钟解决。
庄佩茹兴高采烈地煲鸡汤,留他吃饭。
沈初觉迟疑着,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因为他发现,庄佩茹和李不琢眼梢有如出一辙的含笑风情。
除了家母和佣人,他没有和异性共处一室的经历,包括长辈,于是端肃地坐在餐桌前。
庄佩茹是自来熟,见他拘谨,坐下同他聊天。从哪里搬来,读哪所学校,多大了,家中几口人,热心肠的居委会主任口吻。可沈初觉言简意赅,愣没让她问出个究竟。
她别有深意地笑,主动说起刚离了婚,身边只有一个女儿。
“她叫李不琢,名字我起的,是不是很特别?”庄佩茹恍若二八少女,胳膊支在桌上,手捧着脸,看着他笑,“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玉不琢,不成器’,我快愁死她了。”
沈初觉纳闷,不自觉溜出声:“那不该叫‘李琢玉’吗?‘不琢’的意思就是还没加工打磨。”
庄佩茹僵了僵,脸上的笑意迅速枯萎,备受打击地呢喃:“难怪了,我就说怎么那么难教,一点也不听话,竟然犯了这种错误。”
稍微振作后,她又说:“其实最早,她不叫这个。”
庄佩茹当初怀的是双胞胎,可惜快生了才发现,其中一胎被脐带绕死了。她太难过,便没有用一早准备好的名字。
“各人有各人的命,现在想想,也许命中注定她不该叫那个名字。”庄佩茹顿了顿,看出沈初觉眼中不经意流露的好奇,朝他勾了勾手指,“你过来,我告诉你叫什么,除了她和她爸爸,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你知道了。”
对别人家事向来没有兴趣的沈初觉,在那一刻,靠了过去。
怀着一点微茫的欣喜,他想,还是有林锦承不了解而偏偏他知道的秘密。
*
行到最湍急的河道,被或深或浅的涡流冲击着,两眼昏黑,仿佛天地变色。任是沈初觉有再好的耐力,也情难自持地叫出声:“啊……啊……”
或许他本来就不该忍耐。
“携乐……携……乐……”他声音忽高忽低,被激烈的动作扯走了调子。
扶住他肩膀的那只手,在他全身颤栗着攀至九霄之上,指甲深深掐进肉里。
又痛又快乐。
沈初觉累得不行,心想这下是再没力气爬到床上去,索性抱着李不琢就地躺倒。他闭上眼睛,怀中人拱来拱去的一阵动静,终于找到舒服的位置才停下来,伸手摩挲他的下颌。
“剃得好干净。”
“嗯。”
“刚才怎么想到叫那个名字,我都没反应过来。”
“我一直想叫叫看。”
“那你平时怎么不叫。”
“我在心里叫过。”
“……”
而后他慢慢想起,那时庄佩茹略有自得的神情,
“我查过字典,‘撷’是摘下的意思;‘携’指牵挽、随身带,不过也有离散的意思。我选后一个,希望快乐与她常伴,至于会不会离散,就看天意喽。”
——天意最是靠不住,我会让她快乐。
抵不住持续袭来的困倦,这便是沈初觉睡意转浓时,最后的念头。
*
那日之后,林锦承安静了月余。
李不琢一忙起来,脚不沾地,连考虑三餐的心思都没有,更顾不上他。但她总觉得,他肯定还有别的动作。
几天后,她坐在员工餐厅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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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人体黄金比例。一个俊俏挺拔的青年, 模样很是沉得住气,有种老派的英俊。身边等待交通信号灯的人群里, 不时有朝他偷偷瞄去的视线。
拂晓下过一场雨, 地面还没干透。
樟树的花并不起眼, 散发出的甜糯香气弥漫在潮湿空气中,带着微醺的醉意。
几个中学女生从对面走来, 中间那个没背书包,如瀑的长发随风掀起, 笑得明媚招摇。而后一辆银色汽车急刹在她们面前,拦住了路。
林锦承从后排跳下来,伸臂挡住中间的女生, 理直气壮地说着什么。
对方不理会,仅仅盯着他。
林锦承说了许久,那女生连皱眉都懒得,挽过其他人的手臂又回到路的那一边, 索性不与他照面。
直到她身影再看不见,林锦承才转过身,一脸怏怏。他抬眼见到沈初觉,又忙不迭换上毫不在意的神色,兴冲冲地跑过来。
“嘿嘿,就是她。”
沈初觉点头,“嗯。”
“其实你过来还要赶课程,我不该耽误你,但她实在太难搞了,我也没有办法。只好求你帮帮忙啦!”
他这话说得实在给面子,看来是真的没办法,才露出少有的低姿态。
沈初觉和他的交情并不深,只不过他父亲林善培曾经攀上沈家,带儿子到家中拜访过几次。对于林善培言语间毫不吝惜的赞美,沈初觉自然明白那只是场面话,不能作数。但谁又想到三年后他不得不离开香港,辗转来到澍城。人生地不熟,沈初觉只认识林家,他不抱希望地去找林善培,意料之中地被拒。
好在林锦承不介意,私下接济他,解决他初来乍到求学和安顿的难题。
他比沈初觉小几岁,言行间有种被宠坏了的骄纵轻浮,但一身少年人的爽利,不算难相处。
沈初觉答应他,帮他写“李不琢观察日记”。
那时庄佩茹和李鹤染走到婚姻末路,在家里一碰面就开始吵架,加速消耗彼此仅存的感情。他们还不关门,像是担心不能闹到众人皆知那样,声音充斥一整层楼。
从狭小的电梯厅出来,左转第一扇门是李不琢家,沈初觉住第二扇门。
沈初觉自小就不是爱凑热闹的人,每回经过往里打量时,心中满是叹息。但隔三差五总有那么一回,他看见李不琢坐在餐厅的饭桌上写作业,把身后剑拔弩张的父母当作背景,充耳不闻。
他们甚至在她背后砸盘子摔碗,把茶几上的报纸撕成漫天雪花,她依旧不管不顾。认真地拨弄计算器、翻书查找公式定理,仿佛那与她是两个世界。
于是他忍不住多看几眼。
又看几眼。
看她改短的夏季校服,膝盖露出来,沿交叠的小腿往下,白净脚趾像细腻的羊脂玉。肩头长发垂落,缠住他的目光。
后来沈初觉居然梦见,她柔软馥郁的身.体在他身下婉转承欢。夜里惊醒,他怀疑自己被鬼迷住心窍。
*
李不琢家里那根弦只绷了一个月,就断了,门也紧紧合上。
那天下午庄佩茹找过来敲门,焦急地说家里跳闸了,不知道停了多久的电,冰箱里的乌骨鸡开始化冻。
沈初觉便跟着去看,凭着仅有的一点电学知识判断是家庭线路短路,需要万用表做进一步检测。他给小区物业打电话,因为搬来时受林锦承特别关照,物业立马派电工上门,十几分钟解决。
庄佩茹兴高采烈地煲鸡汤,留他吃饭。
沈初觉迟疑着,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因为他发现,庄佩茹和李不琢眼梢有如出一辙的含笑风情。
除了家母和佣人,他没有和异性共处一室的经历,包括长辈,于是端肃地坐在餐桌前。
庄佩茹是自来熟,见他拘谨,坐下同他聊天。从哪里搬来,读哪所学校,多大了,家中几口人,热心肠的居委会主任口吻。可沈初觉言简意赅,愣没让她问出个究竟。
她别有深意地笑,主动说起刚离了婚,身边只有一个女儿。
“她叫李不琢,名字我起的,是不是很特别?”庄佩茹恍若二八少女,胳膊支在桌上,手捧着脸,看着他笑,“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玉不琢,不成器’,我快愁死她了。”
沈初觉纳闷,不自觉溜出声:“那不该叫‘李琢玉’吗?‘不琢’的意思就是还没加工打磨。”
庄佩茹僵了僵,脸上的笑意迅速枯萎,备受打击地呢喃:“难怪了,我就说怎么那么难教,一点也不听话,竟然犯了这种错误。”
稍微振作后,她又说:“其实最早,她不叫这个。”
庄佩茹当初怀的是双胞胎,可惜快生了才发现,其中一胎被脐带绕死了。她太难过,便没有用一早准备好的名字。
“各人有各人的命,现在想想,也许命中注定她不该叫那个名字。”庄佩茹顿了顿,看出沈初觉眼中不经意流露的好奇,朝他勾了勾手指,“你过来,我告诉你叫什么,除了她和她爸爸,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你知道了。”
对别人家事向来没有兴趣的沈初觉,在那一刻,靠了过去。
怀着一点微茫的欣喜,他想,还是有林锦承不了解而偏偏他知道的秘密。
*
行到最湍急的河道,被或深或浅的涡流冲击着,两眼昏黑,仿佛天地变色。任是沈初觉有再好的耐力,也情难自持地叫出声:“啊……啊……”
或许他本来就不该忍耐。
“携乐……携……乐……”他声音忽高忽低,被激烈的动作扯走了调子。
扶住他肩膀的那只手,在他全身颤栗着攀至九霄之上,指甲深深掐进肉里。
又痛又快乐。
沈初觉累得不行,心想这下是再没力气爬到床上去,索性抱着李不琢就地躺倒。他闭上眼睛,怀中人拱来拱去的一阵动静,终于找到舒服的位置才停下来,伸手摩挲他的下颌。
“剃得好干净。”
“嗯。”
“刚才怎么想到叫那个名字,我都没反应过来。”
“我一直想叫叫看。”
“那你平时怎么不叫。”
“我在心里叫过。”
“……”
而后他慢慢想起,那时庄佩茹略有自得的神情,
“我查过字典,‘撷’是摘下的意思;‘携’指牵挽、随身带,不过也有离散的意思。我选后一个,希望快乐与她常伴,至于会不会离散,就看天意喽。”
——天意最是靠不住,我会让她快乐。
抵不住持续袭来的困倦,这便是沈初觉睡意转浓时,最后的念头。
*
那日之后,林锦承安静了月余。
李不琢一忙起来,脚不沾地,连考虑三餐的心思都没有,更顾不上他。但她总觉得,他肯定还有别的动作。
几天后,她坐在员工餐厅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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