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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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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了纱布的手。
朝歌的手型很漂亮,白皙纤长,骨节有力,但是中指和食指都缠了纱布,粗砺的虎口处也有细小的伤痕……叶剪秋心里一酸,也不知道这双手给他洗了多少次衣服,做了多少次饭,还做了小棉锤……也许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才是最好的。
当看到一个黑发凌乱的小脑袋从被窝里又慢慢地钻出来,露出一张粉扑扑如海棠花般的面容后,朝歌满意的微笑。
这个叶剪秋,其实很好追!只要一锤定音,万事皆开!
叶剪秋伸出胳膊一把将强壮的朝歌捞在自己怀里,郑重地道:“朝歌,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高大的朝歌小鸟依人般的偎在对方怀里,忍不住想笑:“嗯。”
怀里的朝歌有种烟尘俱净的美,粉嫩嫩的脸蛋儿,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眼睛幽黑纯净,乌墨般的长发高高束起来,如同一幅最完美的水墨丹青……多么可爱听话的朝歌啊,自己一定要对这个美人儿好才是!
“我会对你比亲哥哥还要好。”
朝歌紧咬嘴唇:“嗯。”
叶剪秋长长的松口气:“以后你要乖乖听哥的话。”
“嗯,都听你的。”
叶剪秋感动的将朝歌那结实的胸膛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他厚实的肩膀:“那就好,跟着哥哥我过日子,一定不让你受苦。”
说完,还心疼的拉住朝歌那只缠着纱布的手在嘴边吻了吻。
朝歌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将头深深地扎进被子闷笑,笑的床都在颤抖。
——这个叶剪秋啊,有时候是兄长是朋友,有时候又像孩子般天真!
当朝歌笑意盈盈地抬起头后,就拉起叶剪秋的手腕,给他戴上了一个凉凉的东西。
“这里什么?”
“西瓜碧玺。”
只见这个手链特别漂亮,就像一圈红绿相间的小西瓜牙儿,红绿色分界明显,色彩透明艳丽,晶体通透无瑕,具有很强的油润质感。
“喜欢吗?”
“很喜欢!哪儿来的?”
看着叶剪秋开心的将手腕放在眼前不停的欣赏,朝歌捏了捏对方那饱满光洁的耳垂儿,低声道:“在临月城抄贪官家的时候发现的,想着你会喜欢,就悄悄藏起来了。”
叶剪秋感动极了,没想到朝歌在临月城抄家杀人的时候还想着自己:“朝歌,你真好。”
“傻瓜,现在才知道!”说完,朝歌用下巴轻轻磳着对方的鬓发。
傻瓜呀,我再也不用在你注视着别人时,我却偷偷看着你!
傻瓜呀,你就是最美丽的花儿,面对那些非人类的生命,从来没有想到过斩杀,而是救赎……
傻瓜呀,世人都在追逐名利,我却想带你隐居……
温暖的拥抱中,叶剪秋猝不及防的被覆上了温热的唇,美好的触感就像甜甜的蜜一样在唇齿间漾开……朝歌就像深海的鱼,嘴唇有种寒凉的冰牛奶的感觉,凉凉柔柔,丝丝滑滑……
“坏了!赵鸣岐该来接我了,我失约了怎么办?”叶剪秋却突然掀开了被子,一把推开朝歌,着急地道。
看着坐在床上那毫不遮挡的玉肌仙体,如水中梅花的某人,朝歌的鼻血差一点又流了下来!他捂着鼻子道:“放心!放心!知道你不便出门,他早就走了!”
…………………………
东方露白,繁星隐灭。
农场帐篷前那棵最大的梧桐树上,一袭黑影从夕阳斜挂时就无声无息的落在枝头,又高又瘦的身影从浓雾中静静的等到黎明,又从黎明渡过漫漫黑夜……当太阳从东方快要露出红色的光芒时,那熟悉的筚篥声再没有响起。
农场的大铜钟又照常“咣咣”的敲响,听到起床的号令后,工友们打着呵欠,三三两两的从帐篷出来。他们不禁惊讶的发现,那棵大梧桐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烈火焚成了一根黑炭!
☆、一百一十八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薄薄的雾气像一只神奇的手,轻轻抚摸着绿色田园。
一个人影正蹲在蓄水池边忙碌,不时地传来“哗哗”的水声。
叶剪秋将拆洗完的被褥,衣服等物一一晾晒在绳子上后,又将一双双刷好的靴子斜放在地上控水。
等所有东西都洗完,叶剪秋将手里的脸盆放到一边,坐在一个小石板凳上懒懒的伸开双腿,靠着身后的大树休息。
此时,天色灰蒙蒙的,空气仍有些湿润,脚下的小草也湿漉漉的,远处传来此起伏彼的公鸡打鸣声,那高亢悠远的打鸣声,连山谷里都有回音。
其实满腹心事的叶剪秋早就醒了,一直忙碌到现在。
他从怀里摸出根香烟低头点上,抬起头缓缓地喷了个烟圈。
刚才洗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朝歌的。
朝歌的被褥早就该拆洗了,如果叶剪秋没去整理他的东西,不知道他还会用多长时间。还有那个枕头,竟然和赵淳一样也是用的荞麦皮枕头。他并没有追问朝歌和赵淳的事,对朝歌来说也许是个伤痛,朝歌若不说,他永远也不会开口。
朝歌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铠甲兵器外,再无其它。就这样拎着一包少的可怜的行李,将一个人带到了自己身边。
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生活时,并没有什么举行特别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海誓山盟。而是将两个人的东西放在一个帐篷里,就这样简简单单开始了新的生活。
李婶子明显不太满意,她觉得朝歌不够稳重,也觉得叶剪秋太过草率,更觉得连个两个人连个婚礼都没有太过委屈……但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表情有些失落。而静石先生,从头到尾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用沉默表示抗议。
但是李婶子还是选择尊重两个一脸幸福的人,主动帮叶剪秋将他的帐篷重新打扫了一番,又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套崭新的大红褥子拿了出来,送给叶剪秋当贺礼。
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合欢被和双栖并蒂莲枕头。
叶剪秋心里明白,李婶子本来是给他和司徒瑾准备的东西,没想到用到了他和朝歌身上。
不得不承认,一腔热血的朝歌不管不顾,猝不及防的闯进他的生活,是非常直接有效的。
叶剪秋抬起胳膊,看到手腕上那串色彩鲜艳的西瓜碧玺手链,不禁弯起了嘴角。
其实他并不喜欢太过鲜艳的东西,但是他更爱一颗真诚的心。
他可以确定,朝歌真的很喜欢他。虽然朝歌年纪小,但就是因为年纪小,这种由心而发的感情才更为纯粹——只是为了喜欢而喜欢,只是为了爱而爱。
叶剪秋望着远方茫茫的雾气感慨万千。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世界他真的已经离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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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了纱布的手。
朝歌的手型很漂亮,白皙纤长,骨节有力,但是中指和食指都缠了纱布,粗砺的虎口处也有细小的伤痕……叶剪秋心里一酸,也不知道这双手给他洗了多少次衣服,做了多少次饭,还做了小棉锤……也许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才是最好的。
当看到一个黑发凌乱的小脑袋从被窝里又慢慢地钻出来,露出一张粉扑扑如海棠花般的面容后,朝歌满意的微笑。
这个叶剪秋,其实很好追!只要一锤定音,万事皆开!
叶剪秋伸出胳膊一把将强壮的朝歌捞在自己怀里,郑重地道:“朝歌,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高大的朝歌小鸟依人般的偎在对方怀里,忍不住想笑:“嗯。”
怀里的朝歌有种烟尘俱净的美,粉嫩嫩的脸蛋儿,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眼睛幽黑纯净,乌墨般的长发高高束起来,如同一幅最完美的水墨丹青……多么可爱听话的朝歌啊,自己一定要对这个美人儿好才是!
“我会对你比亲哥哥还要好。”
朝歌紧咬嘴唇:“嗯。”
叶剪秋长长的松口气:“以后你要乖乖听哥的话。”
“嗯,都听你的。”
叶剪秋感动的将朝歌那结实的胸膛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他厚实的肩膀:“那就好,跟着哥哥我过日子,一定不让你受苦。”
说完,还心疼的拉住朝歌那只缠着纱布的手在嘴边吻了吻。
朝歌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将头深深地扎进被子闷笑,笑的床都在颤抖。
——这个叶剪秋啊,有时候是兄长是朋友,有时候又像孩子般天真!
当朝歌笑意盈盈地抬起头后,就拉起叶剪秋的手腕,给他戴上了一个凉凉的东西。
“这里什么?”
“西瓜碧玺。”
只见这个手链特别漂亮,就像一圈红绿相间的小西瓜牙儿,红绿色分界明显,色彩透明艳丽,晶体通透无瑕,具有很强的油润质感。
“喜欢吗?”
“很喜欢!哪儿来的?”
看着叶剪秋开心的将手腕放在眼前不停的欣赏,朝歌捏了捏对方那饱满光洁的耳垂儿,低声道:“在临月城抄贪官家的时候发现的,想着你会喜欢,就悄悄藏起来了。”
叶剪秋感动极了,没想到朝歌在临月城抄家杀人的时候还想着自己:“朝歌,你真好。”
“傻瓜,现在才知道!”说完,朝歌用下巴轻轻磳着对方的鬓发。
傻瓜呀,我再也不用在你注视着别人时,我却偷偷看着你!
傻瓜呀,你就是最美丽的花儿,面对那些非人类的生命,从来没有想到过斩杀,而是救赎……
傻瓜呀,世人都在追逐名利,我却想带你隐居……
温暖的拥抱中,叶剪秋猝不及防的被覆上了温热的唇,美好的触感就像甜甜的蜜一样在唇齿间漾开……朝歌就像深海的鱼,嘴唇有种寒凉的冰牛奶的感觉,凉凉柔柔,丝丝滑滑……
“坏了!赵鸣岐该来接我了,我失约了怎么办?”叶剪秋却突然掀开了被子,一把推开朝歌,着急地道。
看着坐在床上那毫不遮挡的玉肌仙体,如水中梅花的某人,朝歌的鼻血差一点又流了下来!他捂着鼻子道:“放心!放心!知道你不便出门,他早就走了!”
…………………………
东方露白,繁星隐灭。
农场帐篷前那棵最大的梧桐树上,一袭黑影从夕阳斜挂时就无声无息的落在枝头,又高又瘦的身影从浓雾中静静的等到黎明,又从黎明渡过漫漫黑夜……当太阳从东方快要露出红色的光芒时,那熟悉的筚篥声再没有响起。
农场的大铜钟又照常“咣咣”的敲响,听到起床的号令后,工友们打着呵欠,三三两两的从帐篷出来。他们不禁惊讶的发现,那棵大梧桐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烈火焚成了一根黑炭!
☆、一百一十八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薄薄的雾气像一只神奇的手,轻轻抚摸着绿色田园。
一个人影正蹲在蓄水池边忙碌,不时地传来“哗哗”的水声。
叶剪秋将拆洗完的被褥,衣服等物一一晾晒在绳子上后,又将一双双刷好的靴子斜放在地上控水。
等所有东西都洗完,叶剪秋将手里的脸盆放到一边,坐在一个小石板凳上懒懒的伸开双腿,靠着身后的大树休息。
此时,天色灰蒙蒙的,空气仍有些湿润,脚下的小草也湿漉漉的,远处传来此起伏彼的公鸡打鸣声,那高亢悠远的打鸣声,连山谷里都有回音。
其实满腹心事的叶剪秋早就醒了,一直忙碌到现在。
他从怀里摸出根香烟低头点上,抬起头缓缓地喷了个烟圈。
刚才洗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朝歌的。
朝歌的被褥早就该拆洗了,如果叶剪秋没去整理他的东西,不知道他还会用多长时间。还有那个枕头,竟然和赵淳一样也是用的荞麦皮枕头。他并没有追问朝歌和赵淳的事,对朝歌来说也许是个伤痛,朝歌若不说,他永远也不会开口。
朝歌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铠甲兵器外,再无其它。就这样拎着一包少的可怜的行李,将一个人带到了自己身边。
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生活时,并没有什么举行特别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海誓山盟。而是将两个人的东西放在一个帐篷里,就这样简简单单开始了新的生活。
李婶子明显不太满意,她觉得朝歌不够稳重,也觉得叶剪秋太过草率,更觉得连个两个人连个婚礼都没有太过委屈……但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表情有些失落。而静石先生,从头到尾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用沉默表示抗议。
但是李婶子还是选择尊重两个一脸幸福的人,主动帮叶剪秋将他的帐篷重新打扫了一番,又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套崭新的大红褥子拿了出来,送给叶剪秋当贺礼。
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合欢被和双栖并蒂莲枕头。
叶剪秋心里明白,李婶子本来是给他和司徒瑾准备的东西,没想到用到了他和朝歌身上。
不得不承认,一腔热血的朝歌不管不顾,猝不及防的闯进他的生活,是非常直接有效的。
叶剪秋抬起胳膊,看到手腕上那串色彩鲜艳的西瓜碧玺手链,不禁弯起了嘴角。
其实他并不喜欢太过鲜艳的东西,但是他更爱一颗真诚的心。
他可以确定,朝歌真的很喜欢他。虽然朝歌年纪小,但就是因为年纪小,这种由心而发的感情才更为纯粹——只是为了喜欢而喜欢,只是为了爱而爱。
叶剪秋望着远方茫茫的雾气感慨万千。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世界他真的已经离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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