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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吻玫瑰 作者:云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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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说:“你是不是还在怨我……”
“我没怪你,也没怨你。”方明曦打断,“以前不懂事时候的那些事情不要再提。”
金落霞想说话,方明曦起身给她又换一条毛巾,坐在床边睇她病容,放软口气:“前几天梁叔那件事不要放在心上,是我语气太冲,我不对,你不要生气。”
金落霞抓住她的手,掌心发烫,“我没生气,我知道你苦,你是为了我……”不知是不是生病情绪低落,眼角渗出眼泪,“都是我不好,我没本事……”
方明曦反握住金落霞的手,帮她塞回被子里,“不要再说这些了。睡觉,听我的。”
金落霞含着泪,无言闭上眼睛。
室内重新归于沉静。
方明曦坐回地上看书,金落霞的呼吸渐渐趋于平稳,确定她睡着了,方明曦才转头看过去。
合上手里的书,方明曦抬手给床上的金落霞掖被角。这么多年,她们一起过来,她苦,金落霞又何尝容易。
读初二那年是她们最难的时候,也是方明曦最叛逆的时候。
就是在那年,她发现金落霞除了平时给人做零散小工以外的另一条挣钱营生——
陪席妹。
通城有很多小酒楼,比不上大酒店,又强过小饭馆许多,因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客人大多是那些做小生意的中年男人。口袋里有两个钱,但也不经细数。
这些小酒楼为招揽生意,和很多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合作,有客人点席吃饭,店家就打电话给她们,喊她们来陪席,吃吃饭、喝喝酒——当然,摸腿搂腰、捏捏手抱一抱,都是必不可少的席间助兴调剂。
吃完饭客人会给小费,一个陪席妹一餐一般是六十块,或者八十块,遇上出手大方的,一次也会给一百。
金落霞年轻的时候很漂亮,即使如今被岁月浸染,脸上也依稀可见当年风情。
那时方明曦读初中,她才三十出头,正是最有风韵的年纪。她总出门吃饭,方明曦问过,一次一次被她搪塞过去。
夜路走多总会湿鞋。直至在路边碰上金落霞,方明曦亲眼看见散席后被酒酣食足的男人搂着的她。那一刻毫无防备,街边路灯天旋地转,晃得人头晕眼花。
她们大吵一架,关系降到冰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过一句话。
没多久,金落霞陪席,遇上了方明曦同级同学的父亲。
那个男人离婚几年,有点闲钱,看上金落霞的脸,也不计较她的行当出身,接触几次后便对金落霞透露亲近意思,还托媒人到她们家。
邻居家常年不来往的大妈为了给金落霞做媒,频频上门。
因为媒人在客厅说的一句:
“人家条件真的不错,你一个人讨生活多不容易自己清楚,该好好考虑,还带着一个女孩,何况还不是你的亲女儿,谁知道老了靠不靠得住。”
方明曦逃课三天。
没去学校,三天后才回家,被急得几宿没睡的金落霞一巴掌甩在脸上。一通吵架,方明曦又在外面躲了四五天,不曾回家也并未去学校上课,闹到差点停课的地步。
她的叛逆期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来得又快又急。
金落霞夹到她碗里的菜她统统挑出去丢到地上,金落霞给她准备好要穿的衣服她看也不看一眼,她不再同金落霞说话,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必是争吵。
金落霞拿她毫无办法,简单的针锋并没有随着发泄过后消散,相反越演越烈,那一个月里,她故意和“差班”的后进分子走在一起,跟她们去网吧,翻墙逃课去河滩上烧烤,坐在夸张土气的摩托车后座满街飞驰……
事情结束于她看见金落霞偷偷落泪,终于还是妥协。
然而金落霞议婚对象那个叫“王宇”的儿子是个刺头。处在那个年龄段的中学生,张狂躁动,无知无畏,最天真也最残忍。
王宇身边聚了一群惹事的混混流氓,其中不乏给方明曦递过情书但没有得到回应的人。自从得知父亲再婚对象是方明曦的妈妈,方明曦就成了他玩笑吹牛的筏子。
放学的时候,方明曦经常被一群人拦路,或是堵在停车棚言语调戏,或是走过篮球场被人吹口哨扯头发。
他们的恶意肆无忌惮,她越是冷淡不理,混混们就越是起劲,他们常常用球扔她,每一次都会大声嚷,问她——
“方明曦,王宇他爸操|你妈,王宇是不是操|你呀?”
他们哄然大笑乐在其中,而其他好班的学生,因为方明曦本来就不爱交朋友,加之总被混混找麻烦,便也都离她离得更远。
后来金落霞碰巧因为下雨去学校给方明曦送伞,才撞破她的处境。金落霞自责哭了一回,回去就和王宇的父亲商量取消婚事。
而王宇被父亲打了一顿,恼羞成怒,一个礼拜后趁方明曦值日,和一群混混朋友把她堵在废弃的音乐教室。
满桶拖地用的脏水倒在她身上,在“朋友”的怂恿之下,王宇掐住她的脸想要她用嘴给自己解决不轨之欲。
方明曦狠狠一口咬住他伸来的手,差点咬断他的手指。他痛得眼睛通红,嘶吼,抓住她的头摁着撞墙,方明曦就是死不松口。
大动静引来老师,两个当事人都被请家长。
王宇站在办公室里,口口声声说是方明曦勾引他,答应他给钱就主动帮他口。
老师、教导主任、副校长的审视,金落霞愤怒反驳的声音,还有王宇满不在乎的吊儿郎当腔调交织在一起,像小提琴拉出的杂音,混乱奇迷。
方明曦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掉眼泪,她记得自己瞠红双眼暴起,抓着桌上的墨水盒发了疯一样的冲上去扑倒王宇,压着他用玻璃角狠狠砸他的头,一边砸一边嘶喊。
数不清说了多少句“我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只有他头破血流狼狈想要爬开的姿态,印象深刻。
一办公室的老师上来拉她,费了好半天劲儿才把她拉开。
最后老师们还是选择相信一向成绩优异的她,王宇被退学,她被停课一周。
可惜,该到那时结束的事情却没有顺利结束,后来她回到学校,议论滋生,有人说她被王宇睡过,有人说那天在音乐教室她被一群男人脱光摸遍,有人说她是自愿主动找上王宇,但却反咬一口。
流言伴着她走过初二,走过初三,又随着初中的旧同学带进高中,成了她学海生涯里,始终无法摆脱的弥久痕迹。
从办公室出来那天,回家的路特别长。金落霞从教学楼,一路哭到家门前,到家后做饭手都在抖。
饭没熟,方明曦跑了。
她跑了很久很久,在交错的巷子里狂奔,听见自己的胸腔里传来“呵哧呵哧”的声音,如同风呼啸而过,空荡,沉重。
她在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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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说:“你是不是还在怨我……”
“我没怪你,也没怨你。”方明曦打断,“以前不懂事时候的那些事情不要再提。”
金落霞想说话,方明曦起身给她又换一条毛巾,坐在床边睇她病容,放软口气:“前几天梁叔那件事不要放在心上,是我语气太冲,我不对,你不要生气。”
金落霞抓住她的手,掌心发烫,“我没生气,我知道你苦,你是为了我……”不知是不是生病情绪低落,眼角渗出眼泪,“都是我不好,我没本事……”
方明曦反握住金落霞的手,帮她塞回被子里,“不要再说这些了。睡觉,听我的。”
金落霞含着泪,无言闭上眼睛。
室内重新归于沉静。
方明曦坐回地上看书,金落霞的呼吸渐渐趋于平稳,确定她睡着了,方明曦才转头看过去。
合上手里的书,方明曦抬手给床上的金落霞掖被角。这么多年,她们一起过来,她苦,金落霞又何尝容易。
读初二那年是她们最难的时候,也是方明曦最叛逆的时候。
就是在那年,她发现金落霞除了平时给人做零散小工以外的另一条挣钱营生——
陪席妹。
通城有很多小酒楼,比不上大酒店,又强过小饭馆许多,因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客人大多是那些做小生意的中年男人。口袋里有两个钱,但也不经细数。
这些小酒楼为招揽生意,和很多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合作,有客人点席吃饭,店家就打电话给她们,喊她们来陪席,吃吃饭、喝喝酒——当然,摸腿搂腰、捏捏手抱一抱,都是必不可少的席间助兴调剂。
吃完饭客人会给小费,一个陪席妹一餐一般是六十块,或者八十块,遇上出手大方的,一次也会给一百。
金落霞年轻的时候很漂亮,即使如今被岁月浸染,脸上也依稀可见当年风情。
那时方明曦读初中,她才三十出头,正是最有风韵的年纪。她总出门吃饭,方明曦问过,一次一次被她搪塞过去。
夜路走多总会湿鞋。直至在路边碰上金落霞,方明曦亲眼看见散席后被酒酣食足的男人搂着的她。那一刻毫无防备,街边路灯天旋地转,晃得人头晕眼花。
她们大吵一架,关系降到冰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过一句话。
没多久,金落霞陪席,遇上了方明曦同级同学的父亲。
那个男人离婚几年,有点闲钱,看上金落霞的脸,也不计较她的行当出身,接触几次后便对金落霞透露亲近意思,还托媒人到她们家。
邻居家常年不来往的大妈为了给金落霞做媒,频频上门。
因为媒人在客厅说的一句:
“人家条件真的不错,你一个人讨生活多不容易自己清楚,该好好考虑,还带着一个女孩,何况还不是你的亲女儿,谁知道老了靠不靠得住。”
方明曦逃课三天。
没去学校,三天后才回家,被急得几宿没睡的金落霞一巴掌甩在脸上。一通吵架,方明曦又在外面躲了四五天,不曾回家也并未去学校上课,闹到差点停课的地步。
她的叛逆期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来得又快又急。
金落霞夹到她碗里的菜她统统挑出去丢到地上,金落霞给她准备好要穿的衣服她看也不看一眼,她不再同金落霞说话,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必是争吵。
金落霞拿她毫无办法,简单的针锋并没有随着发泄过后消散,相反越演越烈,那一个月里,她故意和“差班”的后进分子走在一起,跟她们去网吧,翻墙逃课去河滩上烧烤,坐在夸张土气的摩托车后座满街飞驰……
事情结束于她看见金落霞偷偷落泪,终于还是妥协。
然而金落霞议婚对象那个叫“王宇”的儿子是个刺头。处在那个年龄段的中学生,张狂躁动,无知无畏,最天真也最残忍。
王宇身边聚了一群惹事的混混流氓,其中不乏给方明曦递过情书但没有得到回应的人。自从得知父亲再婚对象是方明曦的妈妈,方明曦就成了他玩笑吹牛的筏子。
放学的时候,方明曦经常被一群人拦路,或是堵在停车棚言语调戏,或是走过篮球场被人吹口哨扯头发。
他们的恶意肆无忌惮,她越是冷淡不理,混混们就越是起劲,他们常常用球扔她,每一次都会大声嚷,问她——
“方明曦,王宇他爸操|你妈,王宇是不是操|你呀?”
他们哄然大笑乐在其中,而其他好班的学生,因为方明曦本来就不爱交朋友,加之总被混混找麻烦,便也都离她离得更远。
后来金落霞碰巧因为下雨去学校给方明曦送伞,才撞破她的处境。金落霞自责哭了一回,回去就和王宇的父亲商量取消婚事。
而王宇被父亲打了一顿,恼羞成怒,一个礼拜后趁方明曦值日,和一群混混朋友把她堵在废弃的音乐教室。
满桶拖地用的脏水倒在她身上,在“朋友”的怂恿之下,王宇掐住她的脸想要她用嘴给自己解决不轨之欲。
方明曦狠狠一口咬住他伸来的手,差点咬断他的手指。他痛得眼睛通红,嘶吼,抓住她的头摁着撞墙,方明曦就是死不松口。
大动静引来老师,两个当事人都被请家长。
王宇站在办公室里,口口声声说是方明曦勾引他,答应他给钱就主动帮他口。
老师、教导主任、副校长的审视,金落霞愤怒反驳的声音,还有王宇满不在乎的吊儿郎当腔调交织在一起,像小提琴拉出的杂音,混乱奇迷。
方明曦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掉眼泪,她记得自己瞠红双眼暴起,抓着桌上的墨水盒发了疯一样的冲上去扑倒王宇,压着他用玻璃角狠狠砸他的头,一边砸一边嘶喊。
数不清说了多少句“我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只有他头破血流狼狈想要爬开的姿态,印象深刻。
一办公室的老师上来拉她,费了好半天劲儿才把她拉开。
最后老师们还是选择相信一向成绩优异的她,王宇被退学,她被停课一周。
可惜,该到那时结束的事情却没有顺利结束,后来她回到学校,议论滋生,有人说她被王宇睡过,有人说那天在音乐教室她被一群男人脱光摸遍,有人说她是自愿主动找上王宇,但却反咬一口。
流言伴着她走过初二,走过初三,又随着初中的旧同学带进高中,成了她学海生涯里,始终无法摆脱的弥久痕迹。
从办公室出来那天,回家的路特别长。金落霞从教学楼,一路哭到家门前,到家后做饭手都在抖。
饭没熟,方明曦跑了。
她跑了很久很久,在交错的巷子里狂奔,听见自己的胸腔里传来“呵哧呵哧”的声音,如同风呼啸而过,空荡,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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