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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警3(H) 作者:风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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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安排人生啊?以为你是谁啊!」
张恒一生气就坐起来了,说话时习惯性地拳头乱挥,仿佛张牙舞爪的猫,告诫靠近它的人不要得寸进尺。
他都坐起来了,躺在他臂弯间的洪黎明自然也跟着起来。
姿势改变时,张恒拳头刚好过来,好死不死就敲在了白纱布上。
白纱布下面包裹着的,自然是伤口。
伤口被打到,哪怕是隔着一层纱布,一定还是很疼。张恒拳头触着软软的纱布,心里咯噔一下,心虚地往洪黎明脸上一瞧。
洪黎明眉间掠过一丝痛楚,但一发现张恒瞧着他,立即就把那分痛楚硬抹成了云淡风轻。
「我爱你。」洪黎明云淡风轻地说。
张恒一阵僵硬。
他看不懂洪黎明,但他了解洪黎明。
这是一只吃人的豹子,翻脸不认人的混帐王八蛋,算计人心的翻云覆雨手。
结果他触了他的伤,他却开口,给了他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三个字。
「我们讨论的,是我去那该死的学校念书的问题。」半天,张恒恨恨地分析出一个道理,「这和爱不爱那种肉麻事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我爱你,我希望给你最好的,最舒适的,最安逸的,最能让你感到幸福的人生。而我坚信,重拾书本,才能填补你心中某部分的空缺。要我亲口说出这句话,我也很不甘心,因为我总觉得,我就能填补你人生中所有的空缺。」洪黎明缓缓地说。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每次缓缓说话,都显得很有说服力。
「我爱你,所以我看着你想要另一个人生,却不敢踏出第一步,觉得很心疼。所以我要推你一把,像老鹰把小鹰狠心地推下山崖。所以,我要把你那些没有用的自卑和彷徨碾碎,哪怕碾碎的时候你会很疼,很生气。所以,你不许再破罐子破摔。」
他用的排列句,不够押韵,但有沉着的力量,听起来像诗。
诗向来令人感觉肉麻,但诗绝对具有力量,尤其是当你喜欢的,在乎的那个人,站在你面前,深深地看着你的眼睛,认真地吐出每一个字。
开始也许是可笑,但可笑之后就会感到发麻。
不是恐惧的发麻,而是日出东方,阳光从远处来,如春藤般温柔地缓缓笼罩全身的酥麻,力量在春藤中,在阳光中,就此渗透皮肤和血管。
四肢百脉,因而颤栗。
洪黎明说了那么多所以,所以,张恒也不得不颤栗,尽管想撑着架子逞强,但一开口,就是颤巍巍的结结巴巴,「喂,这不是摄影棚,用不用这么……文艺腔啊?」
「从小到大,没有谁爱过我,也许我没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洪黎明顿了顿,然后很有力量地说,「但我想试试。」
张恒眨巴眨巴眼睛,想着他妈的!他妈的!眼眶这么热,一定是被家伙气的。
好歹都是混江湖的,每次大战之后都加一场哭戏,也太low了吧。
再说,到现在,念书和我爱你这三个字在逻辑上的关系还是没说清楚啊!这位老大,你说的话都是他妈的悖论啊!
难怪都说掉进爱河的人都没有理智。
果然无理可说。
既然不能说理,那就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更现实的方面吧。
张恒翻身下床,往房门走。
「饿死我了!我去下碗面!」他停下脚步,转过头,冷冷地问,「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也亏洪黎明大脑频率与众不同,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居然连反应时间都不需要,眼也不眨地就跟上了张恒的跳台,「要一碗。煎两个荷包蛋,半熟的蛋黄能流浆的最好。」
跟得上跳台也就算了,居然还提要求。
一秒钟变脸再加天下无双的厚脸皮,恒哥也真是服了。
「刚才还说休息一下就做饭给老子吃,果然都是放屁。」张教授不屑。
「你刚才说不吃我做的东西。」洪老大振振有词。
张教授词穷。
然后摔门而去。
第十六章
太阳下山明早依早爬上来,张教授摔门而去,依然要回来。
不但回来,还真的端了两碗面。
虽然脸黑如锅底,把面放在桌上那气势活像已在面里下了十吨八吨泻药,可汤是热的,面是软的。
洪老大忍着伤口的疼,一脸淡然地走到桌旁。
低头看看碗里,没有荷包蛋。
抬头看看张恒,一脸「你敢说半个字就别吃啦!」的表情。
于是动作自然地坐下来,拿起筷子吃面。
张恒也坐下来,对着自己那一碗开始作战。
战斗有些艰难,不那么酣畅痛快,因为嘴早就吃刁了,不是洪黎明做的东西,味道就是少了那么一股勾人的香味。
当然,也因为张恒端来的是泡面,虽然为了让味道足一点,他已经把泡面附送的调料通通倒进了面汤里。
「味道怎么样?」吃得那么沉默,到头来,还是张恒忍不住先开腔。
「很好。」洪黎明低头捞面喝汤。
「好个屁!难吃死了。」
张恒直率地表达不满,而且还是那么理所当然。
不是说爱我吗?不是说要给我最好的生活吗?连饭都不给老子做……
就算受了伤,你手又没有断。
就算我说不吃你做的东西,可我没有不许你做啊。先做了再端过来会死啊?
洪黎明放下筷子,试探地问,「那我现在去给你做?」
「做个屁,我面都已经吃大半了。」张恒还是悻悻。
怎么对着洪黎明,心里都不爽。
这可能不是生气,而是心里明白,在某个人面前,自己原来还是可以不讲理的。
跟着策哥之后,当了江湖老大,也有那么几年气焰嚣张,随时随地的以势压人,不讲理。但那种不讲理,和这种不讲理完全不同。
那种不讲理,是因为我拳头大,我够凶。
这种不讲理,是因为我知道你在乎我,所以我可以任性。
宠着喜欢的人,被喜欢的人宠着,听起来真的好肉麻,其实真正实行起来,也不过是共用一张桌子,吃同一个牌子的泡面,喝着相同的现代加工的调料,然而,却尝到某种只有彼此才能给予的幸福味道。
受伤的洪老大就是一只温顺的猫,或者说他现在给自己戴了一张温顺猫的面具,总之目前来说他表现都挺好。听张恒发泄不满,他就主动放下筷子要去做饭,被张恒喝止,他就坐了回来,继续拿筷子夹面。
吃得很享受。
泡面不怎么样,但这是小恒亲手做给他吃的,这就很不一样。
曾经长期窥视过张恒的生活,洪黎明很清楚张老大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他能给自己弄一碗面,哪怕是泡面,这也是爱。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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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安排人生啊?以为你是谁啊!」
张恒一生气就坐起来了,说话时习惯性地拳头乱挥,仿佛张牙舞爪的猫,告诫靠近它的人不要得寸进尺。
他都坐起来了,躺在他臂弯间的洪黎明自然也跟着起来。
姿势改变时,张恒拳头刚好过来,好死不死就敲在了白纱布上。
白纱布下面包裹着的,自然是伤口。
伤口被打到,哪怕是隔着一层纱布,一定还是很疼。张恒拳头触着软软的纱布,心里咯噔一下,心虚地往洪黎明脸上一瞧。
洪黎明眉间掠过一丝痛楚,但一发现张恒瞧着他,立即就把那分痛楚硬抹成了云淡风轻。
「我爱你。」洪黎明云淡风轻地说。
张恒一阵僵硬。
他看不懂洪黎明,但他了解洪黎明。
这是一只吃人的豹子,翻脸不认人的混帐王八蛋,算计人心的翻云覆雨手。
结果他触了他的伤,他却开口,给了他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三个字。
「我们讨论的,是我去那该死的学校念书的问题。」半天,张恒恨恨地分析出一个道理,「这和爱不爱那种肉麻事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我爱你,我希望给你最好的,最舒适的,最安逸的,最能让你感到幸福的人生。而我坚信,重拾书本,才能填补你心中某部分的空缺。要我亲口说出这句话,我也很不甘心,因为我总觉得,我就能填补你人生中所有的空缺。」洪黎明缓缓地说。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每次缓缓说话,都显得很有说服力。
「我爱你,所以我看着你想要另一个人生,却不敢踏出第一步,觉得很心疼。所以我要推你一把,像老鹰把小鹰狠心地推下山崖。所以,我要把你那些没有用的自卑和彷徨碾碎,哪怕碾碎的时候你会很疼,很生气。所以,你不许再破罐子破摔。」
他用的排列句,不够押韵,但有沉着的力量,听起来像诗。
诗向来令人感觉肉麻,但诗绝对具有力量,尤其是当你喜欢的,在乎的那个人,站在你面前,深深地看着你的眼睛,认真地吐出每一个字。
开始也许是可笑,但可笑之后就会感到发麻。
不是恐惧的发麻,而是日出东方,阳光从远处来,如春藤般温柔地缓缓笼罩全身的酥麻,力量在春藤中,在阳光中,就此渗透皮肤和血管。
四肢百脉,因而颤栗。
洪黎明说了那么多所以,所以,张恒也不得不颤栗,尽管想撑着架子逞强,但一开口,就是颤巍巍的结结巴巴,「喂,这不是摄影棚,用不用这么……文艺腔啊?」
「从小到大,没有谁爱过我,也许我没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洪黎明顿了顿,然后很有力量地说,「但我想试试。」
张恒眨巴眨巴眼睛,想着他妈的!他妈的!眼眶这么热,一定是被家伙气的。
好歹都是混江湖的,每次大战之后都加一场哭戏,也太low了吧。
再说,到现在,念书和我爱你这三个字在逻辑上的关系还是没说清楚啊!这位老大,你说的话都是他妈的悖论啊!
难怪都说掉进爱河的人都没有理智。
果然无理可说。
既然不能说理,那就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更现实的方面吧。
张恒翻身下床,往房门走。
「饿死我了!我去下碗面!」他停下脚步,转过头,冷冷地问,「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也亏洪黎明大脑频率与众不同,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居然连反应时间都不需要,眼也不眨地就跟上了张恒的跳台,「要一碗。煎两个荷包蛋,半熟的蛋黄能流浆的最好。」
跟得上跳台也就算了,居然还提要求。
一秒钟变脸再加天下无双的厚脸皮,恒哥也真是服了。
「刚才还说休息一下就做饭给老子吃,果然都是放屁。」张教授不屑。
「你刚才说不吃我做的东西。」洪老大振振有词。
张教授词穷。
然后摔门而去。
第十六章
太阳下山明早依早爬上来,张教授摔门而去,依然要回来。
不但回来,还真的端了两碗面。
虽然脸黑如锅底,把面放在桌上那气势活像已在面里下了十吨八吨泻药,可汤是热的,面是软的。
洪老大忍着伤口的疼,一脸淡然地走到桌旁。
低头看看碗里,没有荷包蛋。
抬头看看张恒,一脸「你敢说半个字就别吃啦!」的表情。
于是动作自然地坐下来,拿起筷子吃面。
张恒也坐下来,对着自己那一碗开始作战。
战斗有些艰难,不那么酣畅痛快,因为嘴早就吃刁了,不是洪黎明做的东西,味道就是少了那么一股勾人的香味。
当然,也因为张恒端来的是泡面,虽然为了让味道足一点,他已经把泡面附送的调料通通倒进了面汤里。
「味道怎么样?」吃得那么沉默,到头来,还是张恒忍不住先开腔。
「很好。」洪黎明低头捞面喝汤。
「好个屁!难吃死了。」
张恒直率地表达不满,而且还是那么理所当然。
不是说爱我吗?不是说要给我最好的生活吗?连饭都不给老子做……
就算受了伤,你手又没有断。
就算我说不吃你做的东西,可我没有不许你做啊。先做了再端过来会死啊?
洪黎明放下筷子,试探地问,「那我现在去给你做?」
「做个屁,我面都已经吃大半了。」张恒还是悻悻。
怎么对着洪黎明,心里都不爽。
这可能不是生气,而是心里明白,在某个人面前,自己原来还是可以不讲理的。
跟着策哥之后,当了江湖老大,也有那么几年气焰嚣张,随时随地的以势压人,不讲理。但那种不讲理,和这种不讲理完全不同。
那种不讲理,是因为我拳头大,我够凶。
这种不讲理,是因为我知道你在乎我,所以我可以任性。
宠着喜欢的人,被喜欢的人宠着,听起来真的好肉麻,其实真正实行起来,也不过是共用一张桌子,吃同一个牌子的泡面,喝着相同的现代加工的调料,然而,却尝到某种只有彼此才能给予的幸福味道。
受伤的洪老大就是一只温顺的猫,或者说他现在给自己戴了一张温顺猫的面具,总之目前来说他表现都挺好。听张恒发泄不满,他就主动放下筷子要去做饭,被张恒喝止,他就坐了回来,继续拿筷子夹面。
吃得很享受。
泡面不怎么样,但这是小恒亲手做给他吃的,这就很不一样。
曾经长期窥视过张恒的生活,洪黎明很清楚张老大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他能给自己弄一碗面,哪怕是泡面,这也是爱。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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