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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之向主角学习 作者:llan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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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回来了。
可是,楚琴明明说过,要多养她们几年,风风光光寻个贵客给她们梳弄的啊!风月才多大啊,她的才艺还没学成,难道楚琴不需要风月当她的门面招牌了?
红袖心神不宁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来险些撞到门框。她一眼就看到门房的媳妇正等在二门处,见她来了,忙冲她使眼色:“昨儿晚那位贵客派了人来,有话要同太太说,我已让人等在花厅了。”
红袖愣了愣,进了楚琴的屋,走到床边小声道:“妈妈,可起了?”
“什么事啊?”
“昨儿晚的贵客派人来,有话要同您说。”
楚琴下了床,边披衣服边道:“请过来。”
红袖出去传了话,不多时见那媳妇引了一个十二三的小厮来。那小厮笑眯眯地冲着楚琴拱拱手,递上了一个小盒子:“我家公子极喜欢风月姑娘,说要纳她做姨娘,真是好大的造化。这些钱,就当是给妈妈养了风月姑娘这些年的辛苦费,妈妈请笑纳。”
楚琴和红袖都吃了一惊,楚琴接过盒子,瞥了眼里面的银票数额,心里又气又惊。
楚琴笑着让红袖带那小厮出去了,不甘地把盒子收到抽屉里。风月可真是好手段,秦公子是出了名的薄情,她一个晚上竟能哄得秦公子把她接回家,给了名分?那自己想要再动风月可难了。
啧,还要提防风月给秦公子吹枕头风,忽悠秦公子对付自己和富大勇。
楚琴暗暗后悔,不该给风月寻这么有身份的客人,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派人出去打探了秦府的情况,贴了不少钱进去,得知秦少奶奶是个出了名的厉害人后,心神才稍微稳了些。
有这么个正室坐镇,风月进府后的第一要务是对付她。楚琴巴不得风月被这位少奶奶压得死死的,等到风月长开了在秦公子跟前失了宠,说不定会和自己一般被卖到楼子里去。
想到这,楚琴心情好了些,正好富大勇也回来了,她便把秦公子看上风月的事说了,将那些银票都交给了富大勇。
富大勇搂着楚琴,又惊又喜:“这丫头竟有这造化?那位知府公子可是出了名的难伺候啊!”
“是啊,之前倒是小瞧了她。”楚琴隐去眼中的愤恨,惋惜道,“可惜秦公子说,人入了府就和外面没关系了,没办法替老爷和知府大人牵上线了。”
富大勇也惋惜了半天,搂着楚琴睡了。楚琴看着富大勇沉睡的脸,在心里冷笑了声。
他们二人本就是因利而聚,都是不讲感情不讲道义的人。富大勇上辈子毫不客气地卖了自己,
自己这辈子也会毫无负担地卖了他。
只是她需要等,等一个时机。
红袖就是她的时机。
上辈子,富大勇将红袖卖给了京里一个太监,可是没多久红袖就被卖回到了江南的娼寮,楚琴觉得这八成是因为红袖蠢笨、没能讨了那太监的欢心的缘故。若是自己还在,肯定会好好教导红袖,毕竟能出一千两买个妾,买回来肯定是会很看重的。
重生回来后,楚琴久违地给京里的旧人去了信,摸了摸如今京城宫里的底。只有江意的回信中有点楚琴在意的东西,如今宫里掌权的那位太监总管李贵,最喜欢的就是善书法的扬州瘦马。
红袖什么都学得平平,处处不如风月,可就是书法学得不错,能沉得下心在书桌前坐一整天。
楚琴琢磨了会,觉着上辈子买了红袖的,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李贵。一来,不是所有太监都有那个财力出一千两买个女人的;二来,她记得富大勇曾经吹嘘过自己和李贵的干儿子、江南织造局的秦七公公吃过饭谈过生意,还曾经送了两个娇滴滴的小丫鬟到秦七府上做侍女。
只是,她记得,红袖被卖没一年,皇帝就驾崩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李贵的好日子怕是到头了,卖了红袖,不会是因为在钱财上捉襟见肘,所以才……
不过,若是能将红袖卖给李贵,借此回到京城,回到她熟悉的交际圈中,好过在江南依附一个商人过活。
红袖今年十二,再养两年卖与李贵,至少能有三四年的光景李贵才会失势,这三四年的时间,好好利用的话,足够自己在京城站稳脚跟了。
想到这,楚琴下定了决心,对红袖越发地亲昵起来,手把手地开始教她如何讨男人的欢心。红袖对此颇受宠若惊,眼泪汪汪道:“妈妈对我这样好,我愧不敢当。”
“妈妈对你好,你也要对妈妈好呀!妈妈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了,日后可就要靠你了。以后你嫁人,妈妈就在旁边赁个院子陪着你。你男人欺负你,你就来隔壁找妈妈,妈妈给你做主。”楚琴笑眯眯道。
红袖听了,露出一副欣喜的样子。听楚琴的意思,日后是不要自己接客了?红袖倒是对接客没什么抗拒,她是怕自己笨嘴拙舌地触怒了客人,而且她最头疼地就是揣摩别人心思、讨好各式各样的人。若是能嫁到一家只专心同那么几个人打交道,红袖觉得自己会轻松许多。
红袖便狂点头,拉着楚琴的袖子只知道笑,倒让楚琴有些不好说什么了。
这般的蠢,自己当时选人的时候怎么就光冲着脸去了?
蠢就蠢吧,比风月那样精的强,至少好糊弄,不用担心被反咬一口。
楚琴只让红袖学书法,红袖心中虽然疑惑,但是没有多想,乖乖地勤快练字。富大勇在这方面是完全放权给楚琴的,他见楚琴不再带人出去赴宴,只当她是在吊外面那些人的胃口,保留一点新鲜神秘感。
楚琴也没忘了那个该死的孙晗,孙家自铺子没了后就回了老家,楚琴没能力派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打探消息,只能等着孙晗自己找上门来。孙晗对方自己估计还是上辈子那套,自己已经有了提防,对宅子里的人也看得极严,孙晗这辈子想得手可难了,还会被自己咬进圈套里。
是揭发他要下毒害自己,把他送去官府呢?还是栽赃他要入府偷盗,将人趁乱打残呢?
楚琴犹豫半天,决定还是到时候看情形再说,孙晗可不比风月,他是个良家,还是个男丁,不是那么好摆弄的。
时间就这样过了一年半,转眼就是崇武二十二年的夏天了。
这一年,风月满十四了,第一次来了葵水,在秦公子跟前也失了宠。秦少奶奶早就看她不顺眼,知会了秦公子一声,就把风月卖去了香香馆。
楚琴一直盯着秦府,得知此事后差点仰天大笑,那几天走路都带风。可没多久她就乐不起来了,风月打着曾是知府公子爱妾的名头,势头一时无两,成了苏州城的第一红牌。
苏州城里都晓得知府公子是怎样一个挑剔的人,能被他带回家且宠爱了一年多的女人,定不是个一般的人。且风月不仅琴棋书画皆能,还善吟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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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回来了。
可是,楚琴明明说过,要多养她们几年,风风光光寻个贵客给她们梳弄的啊!风月才多大啊,她的才艺还没学成,难道楚琴不需要风月当她的门面招牌了?
红袖心神不宁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来险些撞到门框。她一眼就看到门房的媳妇正等在二门处,见她来了,忙冲她使眼色:“昨儿晚那位贵客派了人来,有话要同太太说,我已让人等在花厅了。”
红袖愣了愣,进了楚琴的屋,走到床边小声道:“妈妈,可起了?”
“什么事啊?”
“昨儿晚的贵客派人来,有话要同您说。”
楚琴下了床,边披衣服边道:“请过来。”
红袖出去传了话,不多时见那媳妇引了一个十二三的小厮来。那小厮笑眯眯地冲着楚琴拱拱手,递上了一个小盒子:“我家公子极喜欢风月姑娘,说要纳她做姨娘,真是好大的造化。这些钱,就当是给妈妈养了风月姑娘这些年的辛苦费,妈妈请笑纳。”
楚琴和红袖都吃了一惊,楚琴接过盒子,瞥了眼里面的银票数额,心里又气又惊。
楚琴笑着让红袖带那小厮出去了,不甘地把盒子收到抽屉里。风月可真是好手段,秦公子是出了名的薄情,她一个晚上竟能哄得秦公子把她接回家,给了名分?那自己想要再动风月可难了。
啧,还要提防风月给秦公子吹枕头风,忽悠秦公子对付自己和富大勇。
楚琴暗暗后悔,不该给风月寻这么有身份的客人,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派人出去打探了秦府的情况,贴了不少钱进去,得知秦少奶奶是个出了名的厉害人后,心神才稍微稳了些。
有这么个正室坐镇,风月进府后的第一要务是对付她。楚琴巴不得风月被这位少奶奶压得死死的,等到风月长开了在秦公子跟前失了宠,说不定会和自己一般被卖到楼子里去。
想到这,楚琴心情好了些,正好富大勇也回来了,她便把秦公子看上风月的事说了,将那些银票都交给了富大勇。
富大勇搂着楚琴,又惊又喜:“这丫头竟有这造化?那位知府公子可是出了名的难伺候啊!”
“是啊,之前倒是小瞧了她。”楚琴隐去眼中的愤恨,惋惜道,“可惜秦公子说,人入了府就和外面没关系了,没办法替老爷和知府大人牵上线了。”
富大勇也惋惜了半天,搂着楚琴睡了。楚琴看着富大勇沉睡的脸,在心里冷笑了声。
他们二人本就是因利而聚,都是不讲感情不讲道义的人。富大勇上辈子毫不客气地卖了自己,
自己这辈子也会毫无负担地卖了他。
只是她需要等,等一个时机。
红袖就是她的时机。
上辈子,富大勇将红袖卖给了京里一个太监,可是没多久红袖就被卖回到了江南的娼寮,楚琴觉得这八成是因为红袖蠢笨、没能讨了那太监的欢心的缘故。若是自己还在,肯定会好好教导红袖,毕竟能出一千两买个妾,买回来肯定是会很看重的。
重生回来后,楚琴久违地给京里的旧人去了信,摸了摸如今京城宫里的底。只有江意的回信中有点楚琴在意的东西,如今宫里掌权的那位太监总管李贵,最喜欢的就是善书法的扬州瘦马。
红袖什么都学得平平,处处不如风月,可就是书法学得不错,能沉得下心在书桌前坐一整天。
楚琴琢磨了会,觉着上辈子买了红袖的,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李贵。一来,不是所有太监都有那个财力出一千两买个女人的;二来,她记得富大勇曾经吹嘘过自己和李贵的干儿子、江南织造局的秦七公公吃过饭谈过生意,还曾经送了两个娇滴滴的小丫鬟到秦七府上做侍女。
只是,她记得,红袖被卖没一年,皇帝就驾崩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李贵的好日子怕是到头了,卖了红袖,不会是因为在钱财上捉襟见肘,所以才……
不过,若是能将红袖卖给李贵,借此回到京城,回到她熟悉的交际圈中,好过在江南依附一个商人过活。
红袖今年十二,再养两年卖与李贵,至少能有三四年的光景李贵才会失势,这三四年的时间,好好利用的话,足够自己在京城站稳脚跟了。
想到这,楚琴下定了决心,对红袖越发地亲昵起来,手把手地开始教她如何讨男人的欢心。红袖对此颇受宠若惊,眼泪汪汪道:“妈妈对我这样好,我愧不敢当。”
“妈妈对你好,你也要对妈妈好呀!妈妈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了,日后可就要靠你了。以后你嫁人,妈妈就在旁边赁个院子陪着你。你男人欺负你,你就来隔壁找妈妈,妈妈给你做主。”楚琴笑眯眯道。
红袖听了,露出一副欣喜的样子。听楚琴的意思,日后是不要自己接客了?红袖倒是对接客没什么抗拒,她是怕自己笨嘴拙舌地触怒了客人,而且她最头疼地就是揣摩别人心思、讨好各式各样的人。若是能嫁到一家只专心同那么几个人打交道,红袖觉得自己会轻松许多。
红袖便狂点头,拉着楚琴的袖子只知道笑,倒让楚琴有些不好说什么了。
这般的蠢,自己当时选人的时候怎么就光冲着脸去了?
蠢就蠢吧,比风月那样精的强,至少好糊弄,不用担心被反咬一口。
楚琴只让红袖学书法,红袖心中虽然疑惑,但是没有多想,乖乖地勤快练字。富大勇在这方面是完全放权给楚琴的,他见楚琴不再带人出去赴宴,只当她是在吊外面那些人的胃口,保留一点新鲜神秘感。
楚琴也没忘了那个该死的孙晗,孙家自铺子没了后就回了老家,楚琴没能力派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打探消息,只能等着孙晗自己找上门来。孙晗对方自己估计还是上辈子那套,自己已经有了提防,对宅子里的人也看得极严,孙晗这辈子想得手可难了,还会被自己咬进圈套里。
是揭发他要下毒害自己,把他送去官府呢?还是栽赃他要入府偷盗,将人趁乱打残呢?
楚琴犹豫半天,决定还是到时候看情形再说,孙晗可不比风月,他是个良家,还是个男丁,不是那么好摆弄的。
时间就这样过了一年半,转眼就是崇武二十二年的夏天了。
这一年,风月满十四了,第一次来了葵水,在秦公子跟前也失了宠。秦少奶奶早就看她不顺眼,知会了秦公子一声,就把风月卖去了香香馆。
楚琴一直盯着秦府,得知此事后差点仰天大笑,那几天走路都带风。可没多久她就乐不起来了,风月打着曾是知府公子爱妾的名头,势头一时无两,成了苏州城的第一红牌。
苏州城里都晓得知府公子是怎样一个挑剔的人,能被他带回家且宠爱了一年多的女人,定不是个一般的人。且风月不仅琴棋书画皆能,还善吟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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