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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 作者:碎碎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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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看着那对活宝母子吵吵闹闹,李想想到了那个漂亮的小姑娘。
那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聪明又上进,只可惜太过于看重成绩。
李想回了家第一件事是打了热水来洗漱,洗完了就躺在床上想事情,想很多很多很多事情,他想自己那个时候学习似乎特别轻松。轻松到夜郎自大的程度,轻松他以为这个世界是围着自己转的,轻松到天真的以为脱离了学校他也可以是天之骄子。
其实这么多年了他真的意识到学校才是最公平的地方,至少你有没有本事是最单纯直接的可以判断的,只要成绩好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骄傲,在那个年华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单纯。
有人说学生时代是最单纯的,只要你拥有一技之长就会有人崇拜有人喜欢,篮球打得好学习成绩好甚至跑的快都会有人喜欢,但是当你踏入这个社会,只要你没有钱没有地位就不会有人喜欢。
这就是社会。
不过他对这个的执念其实没有那么深,因为总是要离开那里的,提前离开未必不是坏事。
想来想去就想到郑鹏徒的那句我喜欢你,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郑鹏徒不是那种会随便开玩笑的人,难道他也是个gay?有车有房有钱有相貌,性格除了偶尔短路又有强迫症以外还是不错的,但是没有女朋友,听起来真的挺像的。
但是就算是个同性恋也没有理由会喜欢他,李想的长相只能说是清秀。长相这东西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扮,就李想现在这个死德性郑鹏徒都能喜欢上,那他口味还真的挺重的。
好吧,其实也没有那么差啦,只是和郑鹏徒这种浑身都发着光的人比他真的连小菜都算不上,尝鲜都闲太淡薄。
硬要解释的话,郑鹏徒喜欢的,可能是以前的那个李想,那个曾经和他同窗的意气风发的李想。
那个时候的李想和现在的李想完全不一样,开朗自信乐观,深得学生和老师的喜欢,家境好又健谈,几乎和每一个人的关系都好。
夜深的时候李想照镜子,看着镜子里带着淡淡黑眼圈一脸淡然的人都会怀疑,自己曾经有没有过那么一段经历,说不定是自己臆想来骗自己的。
现在的自己和路边上买番茄的大叔没有区别,矫情一点说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也许他的能力也仅仅只是学习而已吧,这么多年来完全没有长进,想法简单又幼稚,总是一厢情愿的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就算考上了大学恐怕也不能好好的融入这个社会。
当初的风光说不定只是时代的产物,因为成绩好才会被盲目崇拜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郑鹏徒喜欢的是以前的自己,比郑鹏徒玩儿真心话大冒险输了来和他开玩笑还让他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坐火车去合肥啦~感觉好开心233333333~所以接下来两天可能不能更新啦~果咩果咩~今天还是无聊的要死的一天,早上去吃早餐结果带了水卡真是迷迷糊糊的,只好拽着好基友刷了卡~仍旧是吃包子~中午刷了馒头吃妈咪给带的萝卜干~香香脆脆的真是好吃的不得了~!一口气可以吃两个馒头!只需要就着咸菜~!好吧,我果然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家伙~(?『?)下午睡了一个美美的觉~,晚上的课好多人都没有去,***理论什么的其实真的没有必要时上不是吗……有的人死了是为了让别人获得更好,有的人死了就不让别人活~毫无疑问的是毛爷爷就是这种人啊!!!!不过想想马上要放清明节,然后要出去写生两个礼拜,回来以后没几天又要放五一,然后紧接着是暑假~啊啊啊啊~人生是多么的美好!!!美好!!!!!那么,晚安吧~么么哒~
☆、第 13 章(修)
就好比你曾经拥有过美丽但是不小心在车祸中毁容,你走在街上被陌生人看并不会很难受,因为在他们眼里你就是那么难看,他们的感慨只会是你好难看。
但是面对亲人朋友这些知道你原本模样的人的时候,那种难过就会成百倍的涌出来,因为他们会感慨:真是可惜,你曾经是那么的美丽。
最伤心的莫过于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那种感觉就好像赤身裸体的站在繁华的街道里一样。
李想可以不在乎现在的人怎么看却不能无视曾经认识的人怎么看他,郑鹏徒居然认识他,这简直就是在他已经一团糟的世界里又扔了一枚重磅炸弹。
那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认出来了吗?应该不可能吧,自己那个熊样换成以前的自己都不认得了。如果那个时候就认出来了,那郑鹏徒还真是爱他爱的深。
但是那又怎么样,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李想,郑鹏徒却比以前还要成功。
李想高中有过一个好哥们,他暗恋一个女孩子从初一到高三整整六年,他几乎每天都在和李想念叨那个有长头发的漂亮女孩。
不过这种暗恋也只到高三就结束了,因为他们有一次出去玩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女孩,女孩子长得并不漂亮,头发剪的短短的只到耳朵,满脸的青春痘,她从那哥们旁边走过去的时候还随口吐了一口痰。
也许是那一口痰把那哥们六年的爱恋吐在了地上,李想在旁边都听到了他心碎的声音。
那个女孩子一直都长那个样子,她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因为漫长的六年里那哥们把这姑娘美化了,或者说妖魔化了。
后来李想陪着那哥们喝了一晚上的酒,醉醺醺的失恋男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什么其实他只是怀念初恋的美好啊,什么初中的时候爱情多美好啊,什么那个姑娘曾经为了一块橡皮踩了他好几脚啊,什么就为了那几脚他就爱上了她啊。
总之就是矫情。
然而人类都是这么矫情,就如同鲁迅写过的故乡,他怀念着故乡然而等真正回到了故乡才发现没有那么美好,于是他感慨,如果你爱一个地方那么就永远不要回到那个地方。
现实越痛苦记忆里的美好就会更美好,不论是什么人都是这样。这就是厨师经过几十道加工程序做好的精美菜肴,和躺在厨房的萝卜咸菜的原材料的区别。
真是这样,那他现在何止是萝卜咸菜,简直就是放到坏的腐烂花椰菜,不管多高明的厨师都只会把他扔进垃圾桶里。
说不定他把田螺汁擦在裤子上的时候,郑鹏徒的心也碎了?
李想的晚睡强迫症又发作了,无所事事的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一直到凌晨,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身心俱疲却睡不着。
更痛苦的是刚刚睡着了就被吵醒了,早上六点半李想的门被敲的乒乓作响,吵死人了!!
“李叔!李叔!!李想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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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看着那对活宝母子吵吵闹闹,李想想到了那个漂亮的小姑娘。
那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聪明又上进,只可惜太过于看重成绩。
李想回了家第一件事是打了热水来洗漱,洗完了就躺在床上想事情,想很多很多很多事情,他想自己那个时候学习似乎特别轻松。轻松到夜郎自大的程度,轻松他以为这个世界是围着自己转的,轻松到天真的以为脱离了学校他也可以是天之骄子。
其实这么多年了他真的意识到学校才是最公平的地方,至少你有没有本事是最单纯直接的可以判断的,只要成绩好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骄傲,在那个年华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单纯。
有人说学生时代是最单纯的,只要你拥有一技之长就会有人崇拜有人喜欢,篮球打得好学习成绩好甚至跑的快都会有人喜欢,但是当你踏入这个社会,只要你没有钱没有地位就不会有人喜欢。
这就是社会。
不过他对这个的执念其实没有那么深,因为总是要离开那里的,提前离开未必不是坏事。
想来想去就想到郑鹏徒的那句我喜欢你,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郑鹏徒不是那种会随便开玩笑的人,难道他也是个gay?有车有房有钱有相貌,性格除了偶尔短路又有强迫症以外还是不错的,但是没有女朋友,听起来真的挺像的。
但是就算是个同性恋也没有理由会喜欢他,李想的长相只能说是清秀。长相这东西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扮,就李想现在这个死德性郑鹏徒都能喜欢上,那他口味还真的挺重的。
好吧,其实也没有那么差啦,只是和郑鹏徒这种浑身都发着光的人比他真的连小菜都算不上,尝鲜都闲太淡薄。
硬要解释的话,郑鹏徒喜欢的,可能是以前的那个李想,那个曾经和他同窗的意气风发的李想。
那个时候的李想和现在的李想完全不一样,开朗自信乐观,深得学生和老师的喜欢,家境好又健谈,几乎和每一个人的关系都好。
夜深的时候李想照镜子,看着镜子里带着淡淡黑眼圈一脸淡然的人都会怀疑,自己曾经有没有过那么一段经历,说不定是自己臆想来骗自己的。
现在的自己和路边上买番茄的大叔没有区别,矫情一点说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也许他的能力也仅仅只是学习而已吧,这么多年来完全没有长进,想法简单又幼稚,总是一厢情愿的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就算考上了大学恐怕也不能好好的融入这个社会。
当初的风光说不定只是时代的产物,因为成绩好才会被盲目崇拜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郑鹏徒喜欢的是以前的自己,比郑鹏徒玩儿真心话大冒险输了来和他开玩笑还让他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坐火车去合肥啦~感觉好开心233333333~所以接下来两天可能不能更新啦~果咩果咩~今天还是无聊的要死的一天,早上去吃早餐结果带了水卡真是迷迷糊糊的,只好拽着好基友刷了卡~仍旧是吃包子~中午刷了馒头吃妈咪给带的萝卜干~香香脆脆的真是好吃的不得了~!一口气可以吃两个馒头!只需要就着咸菜~!好吧,我果然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家伙~(?『?)下午睡了一个美美的觉~,晚上的课好多人都没有去,***理论什么的其实真的没有必要时上不是吗……有的人死了是为了让别人获得更好,有的人死了就不让别人活~毫无疑问的是毛爷爷就是这种人啊!!!!不过想想马上要放清明节,然后要出去写生两个礼拜,回来以后没几天又要放五一,然后紧接着是暑假~啊啊啊啊~人生是多么的美好!!!美好!!!!!那么,晚安吧~么么哒~
☆、第 13 章(修)
就好比你曾经拥有过美丽但是不小心在车祸中毁容,你走在街上被陌生人看并不会很难受,因为在他们眼里你就是那么难看,他们的感慨只会是你好难看。
但是面对亲人朋友这些知道你原本模样的人的时候,那种难过就会成百倍的涌出来,因为他们会感慨:真是可惜,你曾经是那么的美丽。
最伤心的莫过于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那种感觉就好像赤身裸体的站在繁华的街道里一样。
李想可以不在乎现在的人怎么看却不能无视曾经认识的人怎么看他,郑鹏徒居然认识他,这简直就是在他已经一团糟的世界里又扔了一枚重磅炸弹。
那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认出来了吗?应该不可能吧,自己那个熊样换成以前的自己都不认得了。如果那个时候就认出来了,那郑鹏徒还真是爱他爱的深。
但是那又怎么样,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李想,郑鹏徒却比以前还要成功。
李想高中有过一个好哥们,他暗恋一个女孩子从初一到高三整整六年,他几乎每天都在和李想念叨那个有长头发的漂亮女孩。
不过这种暗恋也只到高三就结束了,因为他们有一次出去玩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女孩,女孩子长得并不漂亮,头发剪的短短的只到耳朵,满脸的青春痘,她从那哥们旁边走过去的时候还随口吐了一口痰。
也许是那一口痰把那哥们六年的爱恋吐在了地上,李想在旁边都听到了他心碎的声音。
那个女孩子一直都长那个样子,她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因为漫长的六年里那哥们把这姑娘美化了,或者说妖魔化了。
后来李想陪着那哥们喝了一晚上的酒,醉醺醺的失恋男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什么其实他只是怀念初恋的美好啊,什么初中的时候爱情多美好啊,什么那个姑娘曾经为了一块橡皮踩了他好几脚啊,什么就为了那几脚他就爱上了她啊。
总之就是矫情。
然而人类都是这么矫情,就如同鲁迅写过的故乡,他怀念着故乡然而等真正回到了故乡才发现没有那么美好,于是他感慨,如果你爱一个地方那么就永远不要回到那个地方。
现实越痛苦记忆里的美好就会更美好,不论是什么人都是这样。这就是厨师经过几十道加工程序做好的精美菜肴,和躺在厨房的萝卜咸菜的原材料的区别。
真是这样,那他现在何止是萝卜咸菜,简直就是放到坏的腐烂花椰菜,不管多高明的厨师都只会把他扔进垃圾桶里。
说不定他把田螺汁擦在裤子上的时候,郑鹏徒的心也碎了?
李想的晚睡强迫症又发作了,无所事事的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一直到凌晨,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身心俱疲却睡不着。
更痛苦的是刚刚睡着了就被吵醒了,早上六点半李想的门被敲的乒乓作响,吵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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