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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青(H) 作者:子慕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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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他们去了。”
林之卿不语,心痛如绞,他抚摸着卓琅的骨灰坛,心道:“卓琅,我擅自把你送回了你娘的身边,我知道你不爱你娘,可你心里到底还是记挂他们的。我们就此别过,再也不见了。”
林之卿安慰了老妇人许久,又在沈夫人床前低语了一番,心中一片凄凉。
等老妇人去做饭的功夫,他留下身上的银钱,悄悄地离开了小院。
逝者已矣,来者何往,前路漫漫,不知归期。
番外之重拾
我不太懂沈明奇为什么要掺和江湖这一趟浑水。
他有钱,沈半城的后人富可敌国,因为有钱,也有势,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江湖侠士都会看他几分薄面。
这样风光的人,何苦要在江湖这个黑白不分的地方兴风作浪。
从前我一直埋怨母亲的娘家人,为何眼睁睁看着母亲在卓家受苦却不肯接她出去,后来我总算明白,母亲的倔脾气与沈明奇是一模一样的,只要认准了什么,那一定是不会罢休。
两个人年少时恨上了彼此,至死都不肯原谅对方。
我趁乱从谷中逃出后,回到了无锡。
母亲早已不在主宅中,被父亲以养病为由挪到了后院。
她后半生过得寒酸,但有青灯黄卷相伴,也比在宅子里面对冷嘲热讽要强得多。
母亲见了我,无悲无喜,仿佛没有生过我这个儿子,只是把她与舅舅的那点事情说了,叫我去京城投奔沈明奇。
卓家早就没有那个叫卓琅的人了,我也没有别的选择,立时就去了京城。
沈明奇生得十分慈祥,但身上总透着为商的那股子精明劲儿。
沈家人脉单薄,到了他这一代,祖宗积德,有了俩儿子,可这俩儿子一点也不让人省心,富家纨绔该有的毛病一样不少。
沈明奇一面恨铁不成钢,一面又不舍得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下手,一面又惋惜自己后继无人,此时见到了我,自然欢喜异常。
不是我自夸,论聪明才智论察言观色论胆识谋略,我哪样都甩沈家公子一条街,沈明奇没有理由不欢喜。
更何况,沈明奇一门心思想挑得武林大乱,自己坐收渔翁之利,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如今凭空出现一个好傀儡,怎能不让他欣喜?
我们两个,半斤八两,各有各的野心,各有各的目的,倒是一拍即合,皆大欢喜。
为了考验我的决心,沈明奇命我灭了卓家满门。
正巧那时白衣教把大刀门全家都砍了头,情景骇人,我便如法炮制,顺便把这桩罪过也栽到了白衣教身上。
他们已经够黑了,想来也不会在意多背一个黑锅。
沈明奇果然十分满意,很快,我就一跃成为武林新秀,盟主杜尚仁的关门弟子,盟主的接班人,此时我不禁感叹,有钱能使鬼推磨,沈明奇原来已经为走到这一步下了血本,只是需要一个适当的时机一个适当的人来完成计划而已。
我也只是好运,赶上了他的疯狂。
直到身处高位,我才明白,为何沈明奇一定要掺和江湖的这一趟浑水。
一直屈居人下,靠着看人脸色才能活下去的日子,我竟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野心这东西,如果一旦有了萌芽,有了适宜的温床,就会无限制地膨胀,我渐渐开始沉浸在俯视他人的快感中,不可自拔,把曾经受过的折辱都藏在了心底。那样不堪的过去,我不想再回忆起。
沈明奇为钱,我为权,各得其所。
他与白衣教的恩怨,我大体也知道一些。
对我来说,这小小的龃龉根本不值一提。
如果能靠交纳些供奉换取西域商路的平安,我认为是十分公道的,可沈明奇并不这样认为,白衣教毕竟是邪教,与正道水火不容,若真要将沈家的生意扩展到南方,那势必要与正道交好,可这样一来,白衣教怎会放过沈家。
沈明奇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不做他人棋子,亲自掌控全局。
我对他的心思都不敢苟同,此人爱财如命,已然疯癫,殊不知小小商人怎能斗得过真刀实枪心狠手辣的武林中人。
但我既然上了贼船,那也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反正烂命一条,死不足惜。
跟随殷承煜多年,他极少提到白衣教,直到那晚谷中大火,我才晓得原来殷承煜与白衣教渊源如此深。
在我看来,白衣教也好,正道也好,不过是供我走上巅峰的台阶,沈明奇疯了,我也不清醒,玩火自焚也别有一番刺激。
短短两年,武林盟就在沈家的支持下势力越来越大,我身为盟主,名利皆收。
沈明奇每次与我商讨,都会仔细算计投入了多少银子,又收回了多少资本。
在他眼中,每一场正邪的较量,都是一次难得的商机。
双方物资的投机倒把都能让他很赚一比,而且因为沈家逐渐确立起来的中立形象,让各条商路都畅通无比,贸易往来,获利富余。
沈明奇尝到了甜头,更加起劲地折腾。
我还不能与之抗衡,不得不仰仗他的财力,处处低头,心中早有怨念,而沈明奇也不会忘记,我总归姓卓不姓沈,自家儿子尚不能全信,何况我这个外人。
他处处以银钱压制我,失去财力的支持,我捉襟见肘,不得不暂时受他摆布,如此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终于不用为了温饱与姓名担忧,我心底藏着的那个秘密也逐渐浮现。
年少时他对我灿然一笑,是我黑暗中唯一的光明。
他就算是在落难时,也还像从前那样刚直不屈。
我念恩,凡是真心对我好的人,我都牢牢地记在心里。
有时候,我也会贪心不足,想要把一个人困在身边,就像殷承煜当初那样,铸一个金屋,把他深深地藏起来,谁也不能夺走。
但,真这样做了,林大哥必定也会恨我一辈子。
因此我只能一点一点地接近他,让他习惯我的存在,慢慢地离不开我。
他出现在船上时,我就认出了他。
既然缘分叫我们再次相遇,那是不是也就意味着,我可以把心里那个龌龊的念头付诸行动,蚕食掉他,让他化为自己的一部分。
毕竟,在黑暗中度过了那么多年,我是多么的渴望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暖意。
卓琅的番外到此为止。
下面应该是殷承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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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他们去了。”
林之卿不语,心痛如绞,他抚摸着卓琅的骨灰坛,心道:“卓琅,我擅自把你送回了你娘的身边,我知道你不爱你娘,可你心里到底还是记挂他们的。我们就此别过,再也不见了。”
林之卿安慰了老妇人许久,又在沈夫人床前低语了一番,心中一片凄凉。
等老妇人去做饭的功夫,他留下身上的银钱,悄悄地离开了小院。
逝者已矣,来者何往,前路漫漫,不知归期。
番外之重拾
我不太懂沈明奇为什么要掺和江湖这一趟浑水。
他有钱,沈半城的后人富可敌国,因为有钱,也有势,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江湖侠士都会看他几分薄面。
这样风光的人,何苦要在江湖这个黑白不分的地方兴风作浪。
从前我一直埋怨母亲的娘家人,为何眼睁睁看着母亲在卓家受苦却不肯接她出去,后来我总算明白,母亲的倔脾气与沈明奇是一模一样的,只要认准了什么,那一定是不会罢休。
两个人年少时恨上了彼此,至死都不肯原谅对方。
我趁乱从谷中逃出后,回到了无锡。
母亲早已不在主宅中,被父亲以养病为由挪到了后院。
她后半生过得寒酸,但有青灯黄卷相伴,也比在宅子里面对冷嘲热讽要强得多。
母亲见了我,无悲无喜,仿佛没有生过我这个儿子,只是把她与舅舅的那点事情说了,叫我去京城投奔沈明奇。
卓家早就没有那个叫卓琅的人了,我也没有别的选择,立时就去了京城。
沈明奇生得十分慈祥,但身上总透着为商的那股子精明劲儿。
沈家人脉单薄,到了他这一代,祖宗积德,有了俩儿子,可这俩儿子一点也不让人省心,富家纨绔该有的毛病一样不少。
沈明奇一面恨铁不成钢,一面又不舍得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下手,一面又惋惜自己后继无人,此时见到了我,自然欢喜异常。
不是我自夸,论聪明才智论察言观色论胆识谋略,我哪样都甩沈家公子一条街,沈明奇没有理由不欢喜。
更何况,沈明奇一门心思想挑得武林大乱,自己坐收渔翁之利,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如今凭空出现一个好傀儡,怎能不让他欣喜?
我们两个,半斤八两,各有各的野心,各有各的目的,倒是一拍即合,皆大欢喜。
为了考验我的决心,沈明奇命我灭了卓家满门。
正巧那时白衣教把大刀门全家都砍了头,情景骇人,我便如法炮制,顺便把这桩罪过也栽到了白衣教身上。
他们已经够黑了,想来也不会在意多背一个黑锅。
沈明奇果然十分满意,很快,我就一跃成为武林新秀,盟主杜尚仁的关门弟子,盟主的接班人,此时我不禁感叹,有钱能使鬼推磨,沈明奇原来已经为走到这一步下了血本,只是需要一个适当的时机一个适当的人来完成计划而已。
我也只是好运,赶上了他的疯狂。
直到身处高位,我才明白,为何沈明奇一定要掺和江湖的这一趟浑水。
一直屈居人下,靠着看人脸色才能活下去的日子,我竟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野心这东西,如果一旦有了萌芽,有了适宜的温床,就会无限制地膨胀,我渐渐开始沉浸在俯视他人的快感中,不可自拔,把曾经受过的折辱都藏在了心底。那样不堪的过去,我不想再回忆起。
沈明奇为钱,我为权,各得其所。
他与白衣教的恩怨,我大体也知道一些。
对我来说,这小小的龃龉根本不值一提。
如果能靠交纳些供奉换取西域商路的平安,我认为是十分公道的,可沈明奇并不这样认为,白衣教毕竟是邪教,与正道水火不容,若真要将沈家的生意扩展到南方,那势必要与正道交好,可这样一来,白衣教怎会放过沈家。
沈明奇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不做他人棋子,亲自掌控全局。
我对他的心思都不敢苟同,此人爱财如命,已然疯癫,殊不知小小商人怎能斗得过真刀实枪心狠手辣的武林中人。
但我既然上了贼船,那也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反正烂命一条,死不足惜。
跟随殷承煜多年,他极少提到白衣教,直到那晚谷中大火,我才晓得原来殷承煜与白衣教渊源如此深。
在我看来,白衣教也好,正道也好,不过是供我走上巅峰的台阶,沈明奇疯了,我也不清醒,玩火自焚也别有一番刺激。
短短两年,武林盟就在沈家的支持下势力越来越大,我身为盟主,名利皆收。
沈明奇每次与我商讨,都会仔细算计投入了多少银子,又收回了多少资本。
在他眼中,每一场正邪的较量,都是一次难得的商机。
双方物资的投机倒把都能让他很赚一比,而且因为沈家逐渐确立起来的中立形象,让各条商路都畅通无比,贸易往来,获利富余。
沈明奇尝到了甜头,更加起劲地折腾。
我还不能与之抗衡,不得不仰仗他的财力,处处低头,心中早有怨念,而沈明奇也不会忘记,我总归姓卓不姓沈,自家儿子尚不能全信,何况我这个外人。
他处处以银钱压制我,失去财力的支持,我捉襟见肘,不得不暂时受他摆布,如此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终于不用为了温饱与姓名担忧,我心底藏着的那个秘密也逐渐浮现。
年少时他对我灿然一笑,是我黑暗中唯一的光明。
他就算是在落难时,也还像从前那样刚直不屈。
我念恩,凡是真心对我好的人,我都牢牢地记在心里。
有时候,我也会贪心不足,想要把一个人困在身边,就像殷承煜当初那样,铸一个金屋,把他深深地藏起来,谁也不能夺走。
但,真这样做了,林大哥必定也会恨我一辈子。
因此我只能一点一点地接近他,让他习惯我的存在,慢慢地离不开我。
他出现在船上时,我就认出了他。
既然缘分叫我们再次相遇,那是不是也就意味着,我可以把心里那个龌龊的念头付诸行动,蚕食掉他,让他化为自己的一部分。
毕竟,在黑暗中度过了那么多年,我是多么的渴望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暖意。
卓琅的番外到此为止。
下面应该是殷承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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