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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间烟火是人家 作者:烟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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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间烟火是人家 作者:烟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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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汽锅上次去镇上的时候也找铁匠铺定做了。
算来算去也只差一个蒸酒时要用的木樽子跟一个接酒漏酒的酒撇。
而他们隔壁的丘山就是木匠,都不需要走远了去找人做。
木樽子跟木桶差不多,只不过没有底部,上窄下宽,比平常装水的木桶做起来还要简单,交给丘山半天时间便可以做好。
只是中间那个特殊的酒撇却是骆清尘自己做的,比木樽子直径稍微长一点的木料被掏空成半圆形,一头宽一些,一头窄一些,到时候被斜放在木樽子里面,用来接汽锅底部遇冷凝固滴下来的酒滴,再通过窄的那一头连接的竹筒,把酒撇里的酒引到木樽子的外头。
骆清尘做得很认真,可是效果却一般,出了个雏形后,怎么都没法弄得平滑,最后还是丘山看不下去了,拿起刻刀跟刨子给修了一遍,酒撇才算稍微好看一些。
他自己还挺满意的,但是在丘山这样的手艺人眼里,这不过是一个粗制滥造的失败品,于是丘山问道:“你这是做什么用的?要不要我重新帮你做一个?”
“酿酒用的。”骆清尘随口回道,接着又美滋滋的道:“不用重新做了,这个就停好的。”
饶是丘山这种木头脸,听到骆清尘的话也还是惊了下,讶异的问道:“你会酿酒?”
“会啊!”两家就住隔壁,又常有往来,酿酒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瞒得住,骆清尘也没想过要瞒着他们。
丘山皱着眉想了一会儿,才道:“这事你们最好先别让村里人知道,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多谢提醒了!”其实本就没打算让村里人知道,跟丘山说也是信得过他们一家,果然不出他所料,丘山还提醒他不要说出去。
器具都已经做好,傍晚收东西的时候,酒曲也已经晾得半干了,估计再晒个两天就可以收起来了。
骆清尘看着很是高兴,便道:“云恒,晚上我们做些好吃的庆祝一下吧!”
“随你。”对于骆清尘这种喜欢找各种由头做好吃的的性格,萧云恒早已习惯,每次还很配合,于是问道:“你打算做什么吃的呢?”
骆清尘想了想道:“天气冷,吃火锅吧,我记得橱柜里有个铜锅子。”
萧云恒想了许久,才想起那个铜锅子还是很多年前他母亲找人打的,只不过尝试过很多次后,他们一家三口都没能做出好吃的食物,便被收进了橱柜深处,没想到却被骆清尘看到了。
“那要去买只鸡回来吗?”他们家试了几次,都是煮的鸡或者野味,但是此时家里没有猎物,鸡也还没长成。
“不用,家里不是还有已经熏好了的腊猪脚跟腊排骨吗?你想吃哪一样?”骆清尘道。
虽然都没吃过,但是并不妨碍萧云恒做出选择:“就猪脚吧!”
于是骆清尘去解了一只猪脚下来,又灶上架锅烧着水,等火烧得旺盛的时候,就把猪脚直接丢进灶里烧着。
因为猪脚带皮,并没有那么容易烧焦,反倒是把刀切过的地方厚厚一层的肥油全都逼了出来。
等猪皮烧得焦黄,锅里的水也已经烧好了。
骆清尘找了个大盆,把猪脚丢进去后,又倒进开水淹过猪脚。
这样泡一段时间后,猪脚表面的脏污就很容易被清洗干净,因为燃烧过一些油脂,煮出来的猪脚也不会那么的油腻。
洗干净的猪脚用斧子劈成小块,只加了姜片在火上慢慢的炖着,先炖软烂了,到时候调味后倒进锅子里头就能直接吃。
猪脚烧开后,在灶里留点柴火就不用时时看着,可以去准备到时候下进锅子里的配菜。
因为就他们两个人,一只猪脚就已经够多了,配菜骆清尘便没准备多少。
秋天才种的莴笋还没怎么长好,去掉叶子后,就只剩二十厘米左右的梗,也就是这种刚长出来的莴笋,又嫩又有莴笋的清香,味道浓郁,骆清尘削了两根切成菱形的大块,打算等会儿放锅子里煮着吃。
莴笋的叶子也没浪费,洗净了就是一样青菜,跟油麦菜非常的像,但又多了一份莴笋的香味。
腊猪脚味重又油腻,骆清尘就切了一根白萝卜,打算晚点放进去跟猪脚一起炖,白萝卜刚好能够减轻一些味道,而且白萝卜性甘味平,容易吸收汤里的味道却不会改变原本的味道。
虽然一大锅的猪脚已经够多了,但是他们两个大男人,晚上不吃点主食半夜铁定会饿醒的,于是骆清尘就又和了点面,刷上油放旁边醒着,等他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面也就醒好了,扯一扯就能丢进锅子里头煮。
天还没黑的时候,两人就迫不及待的把菜都摆好,锅子的底部夹了几块炭火进去,等把锅子的水汽烧干,再把炖好了的猪脚连汤一起倒进去,只听得“嗞啦”一声响,锅子的上方逸散出氤氲的雾气,同时空气里也弥漫着浓郁的肉香。
因为锅子已经被烧热了,汤又是开的,才倒进去就开始咕噜咕噜的冒着气泡。
萧云恒拿着筷子在旁边纠结着该先吃拿一块,总觉得哪块都很好吃。
骆清尘见状拿过他的碗,给盛了一碗已经熬成奶白色的猪脚汤,然后又给他挑了一块带蹄筋的,道:“先喝点汤吧!”
萧云恒接过后先是吹了吹,喝了一小口的汤,本以为用盐巴腌过的猪脚炖汤会很咸,没想到加了白萝卜之后味道刚刚好,带着一点腊味的香味,却又没有烟火味。
再夹起那块猪蹄,才一动,薄薄的猪皮跟一大块蹄筋就颤颤巍巍的像是要从骨头上掉下来了一样,萧云恒连忙吹了吹放进嘴里,轻轻一嗦便让蹄筋跟骨头分离开来,一口咬下去,猪皮已经炖得软糯了,蹄筋却还是q弹,但也不会咬不动。
猪蹄看起来不少,但是其实能吃的地方并不多,大部分都是骨头,两人把一锅猪脚全都吃完,也就是七成饱,但既然吃火锅,就只有吃得十分饱才会有那种满足感。
于是萧云恒煮青菜跟莴笋,骆清尘就去处理那些扯面。
短短的一条面,被他扯得细细长长,然后丢进锅里翻滚着。
他上一次做扯面的时候是萧云恒生日,当时一个人关着门在厨房做的,这次是萧云恒第一次见他扯面,便一直好奇的盯着,连锅里的青菜快煮过头了都没发现,于是骆清尘失笑道:“还不赶紧把菜夹起来,不然等会儿煮烂了就全都给你吃。”
萧云恒睁大了眼睛道:“真的吗?我觉得煮烂了也很好吃。”
“假的。”骆清尘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萧云恒话虽那么说,但也没等真的煮烂,还是把大部分的菜全都夹到了骆清尘的碗里。
再把那些面条吃完,两人都是撑得不行,但外面的天早已经黑了,也不适合再外出散步消食,不过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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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汽锅上次去镇上的时候也找铁匠铺定做了。
算来算去也只差一个蒸酒时要用的木樽子跟一个接酒漏酒的酒撇。
而他们隔壁的丘山就是木匠,都不需要走远了去找人做。
木樽子跟木桶差不多,只不过没有底部,上窄下宽,比平常装水的木桶做起来还要简单,交给丘山半天时间便可以做好。
只是中间那个特殊的酒撇却是骆清尘自己做的,比木樽子直径稍微长一点的木料被掏空成半圆形,一头宽一些,一头窄一些,到时候被斜放在木樽子里面,用来接汽锅底部遇冷凝固滴下来的酒滴,再通过窄的那一头连接的竹筒,把酒撇里的酒引到木樽子的外头。
骆清尘做得很认真,可是效果却一般,出了个雏形后,怎么都没法弄得平滑,最后还是丘山看不下去了,拿起刻刀跟刨子给修了一遍,酒撇才算稍微好看一些。
他自己还挺满意的,但是在丘山这样的手艺人眼里,这不过是一个粗制滥造的失败品,于是丘山问道:“你这是做什么用的?要不要我重新帮你做一个?”
“酿酒用的。”骆清尘随口回道,接着又美滋滋的道:“不用重新做了,这个就停好的。”
饶是丘山这种木头脸,听到骆清尘的话也还是惊了下,讶异的问道:“你会酿酒?”
“会啊!”两家就住隔壁,又常有往来,酿酒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瞒得住,骆清尘也没想过要瞒着他们。
丘山皱着眉想了一会儿,才道:“这事你们最好先别让村里人知道,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多谢提醒了!”其实本就没打算让村里人知道,跟丘山说也是信得过他们一家,果然不出他所料,丘山还提醒他不要说出去。
器具都已经做好,傍晚收东西的时候,酒曲也已经晾得半干了,估计再晒个两天就可以收起来了。
骆清尘看着很是高兴,便道:“云恒,晚上我们做些好吃的庆祝一下吧!”
“随你。”对于骆清尘这种喜欢找各种由头做好吃的的性格,萧云恒早已习惯,每次还很配合,于是问道:“你打算做什么吃的呢?”
骆清尘想了想道:“天气冷,吃火锅吧,我记得橱柜里有个铜锅子。”
萧云恒想了许久,才想起那个铜锅子还是很多年前他母亲找人打的,只不过尝试过很多次后,他们一家三口都没能做出好吃的食物,便被收进了橱柜深处,没想到却被骆清尘看到了。
“那要去买只鸡回来吗?”他们家试了几次,都是煮的鸡或者野味,但是此时家里没有猎物,鸡也还没长成。
“不用,家里不是还有已经熏好了的腊猪脚跟腊排骨吗?你想吃哪一样?”骆清尘道。
虽然都没吃过,但是并不妨碍萧云恒做出选择:“就猪脚吧!”
于是骆清尘去解了一只猪脚下来,又灶上架锅烧着水,等火烧得旺盛的时候,就把猪脚直接丢进灶里烧着。
因为猪脚带皮,并没有那么容易烧焦,反倒是把刀切过的地方厚厚一层的肥油全都逼了出来。
等猪皮烧得焦黄,锅里的水也已经烧好了。
骆清尘找了个大盆,把猪脚丢进去后,又倒进开水淹过猪脚。
这样泡一段时间后,猪脚表面的脏污就很容易被清洗干净,因为燃烧过一些油脂,煮出来的猪脚也不会那么的油腻。
洗干净的猪脚用斧子劈成小块,只加了姜片在火上慢慢的炖着,先炖软烂了,到时候调味后倒进锅子里头就能直接吃。
猪脚烧开后,在灶里留点柴火就不用时时看着,可以去准备到时候下进锅子里的配菜。
因为就他们两个人,一只猪脚就已经够多了,配菜骆清尘便没准备多少。
秋天才种的莴笋还没怎么长好,去掉叶子后,就只剩二十厘米左右的梗,也就是这种刚长出来的莴笋,又嫩又有莴笋的清香,味道浓郁,骆清尘削了两根切成菱形的大块,打算等会儿放锅子里煮着吃。
莴笋的叶子也没浪费,洗净了就是一样青菜,跟油麦菜非常的像,但又多了一份莴笋的香味。
腊猪脚味重又油腻,骆清尘就切了一根白萝卜,打算晚点放进去跟猪脚一起炖,白萝卜刚好能够减轻一些味道,而且白萝卜性甘味平,容易吸收汤里的味道却不会改变原本的味道。
虽然一大锅的猪脚已经够多了,但是他们两个大男人,晚上不吃点主食半夜铁定会饿醒的,于是骆清尘就又和了点面,刷上油放旁边醒着,等他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面也就醒好了,扯一扯就能丢进锅子里头煮。
天还没黑的时候,两人就迫不及待的把菜都摆好,锅子的底部夹了几块炭火进去,等把锅子的水汽烧干,再把炖好了的猪脚连汤一起倒进去,只听得“嗞啦”一声响,锅子的上方逸散出氤氲的雾气,同时空气里也弥漫着浓郁的肉香。
因为锅子已经被烧热了,汤又是开的,才倒进去就开始咕噜咕噜的冒着气泡。
萧云恒拿着筷子在旁边纠结着该先吃拿一块,总觉得哪块都很好吃。
骆清尘见状拿过他的碗,给盛了一碗已经熬成奶白色的猪脚汤,然后又给他挑了一块带蹄筋的,道:“先喝点汤吧!”
萧云恒接过后先是吹了吹,喝了一小口的汤,本以为用盐巴腌过的猪脚炖汤会很咸,没想到加了白萝卜之后味道刚刚好,带着一点腊味的香味,却又没有烟火味。
再夹起那块猪蹄,才一动,薄薄的猪皮跟一大块蹄筋就颤颤巍巍的像是要从骨头上掉下来了一样,萧云恒连忙吹了吹放进嘴里,轻轻一嗦便让蹄筋跟骨头分离开来,一口咬下去,猪皮已经炖得软糯了,蹄筋却还是q弹,但也不会咬不动。
猪蹄看起来不少,但是其实能吃的地方并不多,大部分都是骨头,两人把一锅猪脚全都吃完,也就是七成饱,但既然吃火锅,就只有吃得十分饱才会有那种满足感。
于是萧云恒煮青菜跟莴笋,骆清尘就去处理那些扯面。
短短的一条面,被他扯得细细长长,然后丢进锅里翻滚着。
他上一次做扯面的时候是萧云恒生日,当时一个人关着门在厨房做的,这次是萧云恒第一次见他扯面,便一直好奇的盯着,连锅里的青菜快煮过头了都没发现,于是骆清尘失笑道:“还不赶紧把菜夹起来,不然等会儿煮烂了就全都给你吃。”
萧云恒睁大了眼睛道:“真的吗?我觉得煮烂了也很好吃。”
“假的。”骆清尘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萧云恒话虽那么说,但也没等真的煮烂,还是把大部分的菜全都夹到了骆清尘的碗里。
再把那些面条吃完,两人都是撑得不行,但外面的天早已经黑了,也不适合再外出散步消食,不过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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