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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一节 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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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看今朝 作者:瑞根

    第一卷第七十一节 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沙正阳回到家中时又是快十点了。

    看看还有点儿时间,沙正阳干脆就去了冯子材那里。

    冯子材家住在青云巷,他家里是老城关镇的人,家中有私房,不过他父亲是县税务局的,一家住在税务局宿舍,就把老宅给了这个唯一的儿子。

    走进冯子材的书房,电风扇正吹得呜呜作响,赤裸着上身的冯子材只穿了一条运动短裤正在伏案疾书,听得脚步响,才转过头来,见是沙正阳,顿时来了劲:“你小子,还真是废寝忘食的下乡干工作了不成?交给我的事儿也不闻不问了?”

    “既然交给你了,当然就是信任你,何况这后续的事情本来就是你的任务,咱们可是说好了来着,我只是写框架和开头,其他都是你来完成。”沙正阳也没有给他客气,顺手递给他一支在门外买的雪糕,“如何?”

    “你先看看吧。”冯子材似乎又比之前见到时瘦了一些,也有可能是熬夜的缘故,不过现在是暑期,冯子材也有充裕的时间来写东西,“刚开始接上你的时候有点儿恼火,总觉得和你的味道不太一样,后面就好多了,写得快了许多。”

    “现在写了多少万字了?”沙正阳接过厚厚一叠稿子,冯子材的字不比自己的字差,只不过这家伙喜欢楷书,也是跟着庞中华钢笔字帖练出来的。

    “差不多快十二万字了。”冯子材颇为自豪的道:“最开始三天才写了不到一万字,后来进入状态了,一天就能写一万字,后来又一边写一边修改,否则起码能写到十五万字了。”

    沙正阳一屁股坐在旁边的老式沙发上,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

    得承认,冯子材的文笔真心不错,除了在和自己前边写的那几千字衔接时有点儿痕迹外,到后面基本上都是按照他自己的风格在写了。

    不过大框架还是按照自己的设定在进行,细节上却完全是冯子材自己的创意了,这看了那么多年雪米莉、大薮春彦和西村寿行的小说也不是白看的,偶尔也还能看得出一些借鉴的影子,不过经过冯子材的加工,也多了几分他自己的特色。

    故事其实也并不复杂,就是围绕rb东芝公司出口瑞典的“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关键核心图纸和说明书,苏联间谍和rb恐怖组织赤军搭上了线,准备在香港交货,而rb警视厅与美国中央情报局以及驻外的三角洲特种部队在香港展开了亡命追踪,而一名正好前往香港与香港警察接洽事务的大陆公安恰逢其会被卷入其中,然后就是各种各项的斗智斗勇。

    沙正阳粗略的看了一遍,感觉到情节设计上冯子材也是很花了一番心思,尤其是在香港警察和大陆公安被卷入进去脱身不得,夹杂在其中的种种巧合,也是十分出彩,沙正阳自认为这些细节设计自己也无法做得更好。

    “才子,不愧是才子,看得我都心潮澎湃了,我琢磨着这玩意儿没准儿还能在香港出版呢,也许还有人能看上改编成电影呢。”终于看完了一遍,沙正阳咂咂嘴,把稿子递回给冯子材,“看你这样子,大概三十万字就差不多了吧,现在都写了一半左右了。”

    “嗯,差不多,我打算在暑期里就要把它写完,然后花十天时间来修改,不过就像你说的,这种消遣类的小说,主要讲求一气呵成,要让读者看得心情爽快,所以修改其实花不了几天时间,剩下的就是找人了。”冯子材把雪糕棍扔出窗外,“我和我二叔都提了提,可他不信。”

    “没关系,你把它弄出来,再和你二叔说说,咱们也不让他以权谋私,就让他帮忙指点一下路子,剩下的咱们自己去谈,成不成,那都是咱们自个儿的事情。”

    沙正阳在看完这十来万字的内容后心里就踏实了不少。

    在他看来,这绝对比什么雪米莉的小说不逊色,他觉得马上付诸印刷拿出来,挂上雪米莉的名字,铁定大卖,连自己这个构思者,现在再来看一遍都觉得挺有味道,就凭这一点,他就有信心卖出个好成绩来。

    自己刚才说的拿到香港也说不定能出版甚至改编为电影剧本也并非胡乱吹嘘,自己在构思这本书框架时,也就借鉴了成龙和杨紫琼主演的那部《超级警察》,同样也是大陆公安和香港警察的合作,当然自己这本书的内容要复杂许多,但如果改编成电影剧本,自然可以删减许多。

    现在的关键就是冯子材没名气,但万事开头难,这第一部想要打响,肯定有些难度,但是只要一炮打响之后,后续的小说出版就简单许多了,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等到你开始写,说不定就有出版商来主动上门订购了。

    沙正阳很清楚,在这个娱乐消遣还相当匮乏的时代,这类小说应该很符合许多喜欢猎奇的年轻读者胃口,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会是从大都市到小县城里的大街小巷中遍地皆是的租书店中最受欢迎的小说。

    新派武侠小说的热潮已经慢慢过去,毕竟具备金庸作品水准的作品实在太少,而黄易的新玄幻小说也还要几年后才开始进入大陆。

    所以像自己构思的这一类类似于快消品的小说现在应该很有人气,就像十多年后突然崛起的网文一般。

    “是啊,我现在是越写越快,但是内心还是有些没底,我自个儿看得挺带劲儿,但是人家感觉怎样,还不好说。”

    冯子材患得患失的心理表现在脸上就是纠结,看得沙正阳好笑,当初自己让他写,他还欲迎还拒,一副忸忸怩怩的德行,现在可好,自我感觉良好了,又怕不受别人喜欢了。

    “行了,要不我先把这十来万字带回去,让正刚他们品鉴品鉴,估摸着你这本书日后的读者也就是他们这个年龄的大学生和社会青年了,反正我觉得挺好看。”

    听了沙正阳的打气,冯子材的信心又增添了不少,望向沙正阳的目光也复杂了许多:“正阳,你是怎么想到要弄这个的?我都一直在想,咋你就想到要弄这个了呢?真的是因为被发配下乡,不想干了?可你这个头开这么好,为啥不自己写?”

    “原因我早就和你说了,我有我的事儿,谁说我下乡就是发配了?没准儿这还是我的一个机会呢。”沙正阳也懒得和他多废话,“你也不用乱猜,是金子哪里都会闪光,你就等着看吧。”

    “好吧,看你这份感觉,我觉得你真还不像是被发配,可呆在县里好好的,没人愿意下乡吧?”

    冯子材也是越来越看不透自己这个老同学,总觉得他和原来有了很大的不同,尤其是那股气势,举手投足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气定神闲,似乎一切都在掌握中的感觉。

    这和他一两个月前见沙正阳时都截然不同,难道是失恋和发配的双重打击让正阳一夜之间就突然变得成熟起来了,好像也只有这种解释才说得过去似的。

    “下乡有下乡的收获,当然,如果只是想要图个轻松,在县里的确要轻松许多,镇上的许多事情是在县里接触不到的,我觉得接触一下很有好处,起码我们能知道在最下边,老百姓在想什么,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是什么。”沙正阳半真半假的道。

    下乡固然非他初衷,但是这个结果他也并不太在意,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要利用红旗酒厂这个机会来打响自己,这是他现在最重要也是最紧要的事情,其他一切都可以抛开,他要用一切资源和努力来做好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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