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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 作者: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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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中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后抱着爱人的头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种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中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中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进。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庄笙推开沉重的铁门,一股腐朽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庄笙在门口顿了顿,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踏步而入。
里面没有灯,只有从窗户透入的光线,光线中能看到灰尘飞扬——相比外面的坑坑洼洼,里面虽然气味不怎么样,但看起来还很整洁。
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晰的“啪嗒”声,似乎还能听到回声。庄笙走到中间停下脚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皱了皱,想着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他收到那条短信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也就是说,如果那条短信上所说是真的,那么林湘湘就只还剩下二十分钟的生命。
难道是他推测的地点出现错误?正这样想着,空荡荡的教堂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那是一首儿歌: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庄笙顿了顿,朝着声音传来方向找去,然后在一排坐椅中间发现只红色手机,手机旁还有一个化装盒。那是个款式很老的手机,有按键的那种,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按键没有太大磨损。但边缘磕碰比较严重,甚至连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网。
铃声响了几下便停了,跳出一条短信。庄笙在蛛网般的屏幕上仔细辨认,短信只有四个字:
谁的手机。
庄笙看了眼号码,跟那个发信息到他手机上的是同一个号码。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机翻转着看了看,除了那条短信,这个手机的通讯记录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他打开旁边的化妆盒,里面放着口红粉底等,从颜色气味来看,应该已经放了很长时间。
庄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后用这个手机回复一条短信:
一名脾气暴躁从事特殊职业的母亲。
短信发出去几秒钟,很快又收到一条。
她就在这里,给你十分钟,找到她。
庄笙一怔,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条短信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后神色一点点变得冷凝起来。
无论是手机不起化妆品,都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说明这些东西的主人或许已经不在。现在发短信的那个人让他在教堂里寻找手机的主人,当然不会是让他找一个大活人。
而是一个,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庄笙再次环顾整个教堂,他这次看得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这个教堂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环顾一圈,整个教堂尽收眼底。而在彻底适应里面的光线后,基本上里面所有的摆放也都能看清。
或许是温度低的缘故,自进来后庄笙便感到一阵一阵的寒意,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他的视线从天花板到墙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摆放,眉头一点点蹙起,还是没看到任何可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庄笙检查了最前面的礼台,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灰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走到墙边,一边看一边敲,从墙上的壁画慢慢摸过去,看是否有夹层。
在四个角落,各摆着一盏油灯,灯罩上绘着跟墙上壁画统一风格的画,都是带有宗教气息的画。
时间过去一半,庄笙已经将整个教堂检查完毕,可是并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庄笙的目光无意识从墙上那些壁画扫过,忽而一顿,脑中闪过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体变得僵硬起来。
从穹顶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彩剥落,因而看起来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许是颜料比较浅,剥落得更加严重,所有人物像几乎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张脸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圣母的脸,看起来不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不,不是几乎,那根本就是一张人脸贴上去的!
庄笙似想起什么,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盏油洒检查。灯罩非纸非玻璃,摸起来很滑,这是——人皮。
庄笙猛地后退一步,极力压住泛上胸口的恶心感,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没有缓太久,看了眼时间,只剩两分钟,拿起手机编辑短信:
灯罩和壁画。
短信发送出去,庄笙一动不动地站着,安静等待。时间过得异常缓慢,似乎只有几秒钟,又似乎过了几个小时,手机震动,对方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最后一问,几个“我”?
第46章 选择
庄笙盯着那几个字, 半天没动一下。手机那头的人也没有催促,时间仿佛静止——然而实事上庄笙只沉默了不到半分钟,他目光落在手机的数字键上,缓缓按下数字“5”键,然后点击发送。
做完这一切的庄笙,身体有些发软,四肢感到寒凉。但他没有坐下休息, 再次抬手看了眼时间,只剩最后七分钟了。林湘湘明显不在这里,那么发信息的那个人让他在一小时内救人, 显然另有含义。
一片静谧中,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庄笙拿起来一看,是那个陌生号码。他顿了顿, 神情冷静到严肃,沉稳地接起电话。
“果然不愧孟衍看重的人, 解迷很有一手啊。小朋友,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
听筒里传来一个经过处理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无法依据声音辨别年龄口音。庄笙在听到他的第一句话时,握手机的手抓紧,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你是谁?”
那人粗着嗓门笑起来,完全一副公鸭嗓, 粗粝咯人,对方却毫无所觉。
“我就是我呀,小朋友,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哟,你确定要拿最后几分钟用来反问于我?”
庄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唇,然后声音镇定地说道:“手机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式,但在当时来说,能有这样一只手机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但显然手机的主人并不珍惜,手机上满是划痕,还有几处摔开裂的痕迹,却一直没有拿去修理过。说明手机主人脾气暴躁,所以动不动摔手机。而本身经济情况不好,或许时好时坏,所以才在拥有一只价值不菲的手机后,摔坏也不拿去修理。”
庄笙的语速很快,说话却很清晰,给人一种胸有成竹之感。
“化妆盒里的打火机,是九十年代织井街一家歌舞厅自制的。持有这种打火机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里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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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中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后抱着爱人的头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种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中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中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进。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庄笙推开沉重的铁门,一股腐朽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庄笙在门口顿了顿,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踏步而入。
里面没有灯,只有从窗户透入的光线,光线中能看到灰尘飞扬——相比外面的坑坑洼洼,里面虽然气味不怎么样,但看起来还很整洁。
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晰的“啪嗒”声,似乎还能听到回声。庄笙走到中间停下脚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皱了皱,想着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他收到那条短信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也就是说,如果那条短信上所说是真的,那么林湘湘就只还剩下二十分钟的生命。
难道是他推测的地点出现错误?正这样想着,空荡荡的教堂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那是一首儿歌: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庄笙顿了顿,朝着声音传来方向找去,然后在一排坐椅中间发现只红色手机,手机旁还有一个化装盒。那是个款式很老的手机,有按键的那种,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按键没有太大磨损。但边缘磕碰比较严重,甚至连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网。
铃声响了几下便停了,跳出一条短信。庄笙在蛛网般的屏幕上仔细辨认,短信只有四个字:
谁的手机。
庄笙看了眼号码,跟那个发信息到他手机上的是同一个号码。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机翻转着看了看,除了那条短信,这个手机的通讯记录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他打开旁边的化妆盒,里面放着口红粉底等,从颜色气味来看,应该已经放了很长时间。
庄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后用这个手机回复一条短信:
一名脾气暴躁从事特殊职业的母亲。
短信发出去几秒钟,很快又收到一条。
她就在这里,给你十分钟,找到她。
庄笙一怔,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条短信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后神色一点点变得冷凝起来。
无论是手机不起化妆品,都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说明这些东西的主人或许已经不在。现在发短信的那个人让他在教堂里寻找手机的主人,当然不会是让他找一个大活人。
而是一个,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庄笙再次环顾整个教堂,他这次看得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这个教堂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环顾一圈,整个教堂尽收眼底。而在彻底适应里面的光线后,基本上里面所有的摆放也都能看清。
或许是温度低的缘故,自进来后庄笙便感到一阵一阵的寒意,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他的视线从天花板到墙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摆放,眉头一点点蹙起,还是没看到任何可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庄笙检查了最前面的礼台,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灰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走到墙边,一边看一边敲,从墙上的壁画慢慢摸过去,看是否有夹层。
在四个角落,各摆着一盏油灯,灯罩上绘着跟墙上壁画统一风格的画,都是带有宗教气息的画。
时间过去一半,庄笙已经将整个教堂检查完毕,可是并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庄笙的目光无意识从墙上那些壁画扫过,忽而一顿,脑中闪过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体变得僵硬起来。
从穹顶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彩剥落,因而看起来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许是颜料比较浅,剥落得更加严重,所有人物像几乎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张脸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圣母的脸,看起来不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不,不是几乎,那根本就是一张人脸贴上去的!
庄笙似想起什么,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盏油洒检查。灯罩非纸非玻璃,摸起来很滑,这是——人皮。
庄笙猛地后退一步,极力压住泛上胸口的恶心感,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没有缓太久,看了眼时间,只剩两分钟,拿起手机编辑短信:
灯罩和壁画。
短信发送出去,庄笙一动不动地站着,安静等待。时间过得异常缓慢,似乎只有几秒钟,又似乎过了几个小时,手机震动,对方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最后一问,几个“我”?
第46章 选择
庄笙盯着那几个字, 半天没动一下。手机那头的人也没有催促,时间仿佛静止——然而实事上庄笙只沉默了不到半分钟,他目光落在手机的数字键上,缓缓按下数字“5”键,然后点击发送。
做完这一切的庄笙,身体有些发软,四肢感到寒凉。但他没有坐下休息, 再次抬手看了眼时间,只剩最后七分钟了。林湘湘明显不在这里,那么发信息的那个人让他在一小时内救人, 显然另有含义。
一片静谧中,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庄笙拿起来一看,是那个陌生号码。他顿了顿, 神情冷静到严肃,沉稳地接起电话。
“果然不愧孟衍看重的人, 解迷很有一手啊。小朋友,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
听筒里传来一个经过处理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无法依据声音辨别年龄口音。庄笙在听到他的第一句话时,握手机的手抓紧,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你是谁?”
那人粗着嗓门笑起来,完全一副公鸭嗓, 粗粝咯人,对方却毫无所觉。
“我就是我呀,小朋友,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哟,你确定要拿最后几分钟用来反问于我?”
庄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唇,然后声音镇定地说道:“手机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式,但在当时来说,能有这样一只手机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但显然手机的主人并不珍惜,手机上满是划痕,还有几处摔开裂的痕迹,却一直没有拿去修理过。说明手机主人脾气暴躁,所以动不动摔手机。而本身经济情况不好,或许时好时坏,所以才在拥有一只价值不菲的手机后,摔坏也不拿去修理。”
庄笙的语速很快,说话却很清晰,给人一种胸有成竹之感。
“化妆盒里的打火机,是九十年代织井街一家歌舞厅自制的。持有这种打火机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里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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