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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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口口声声地说着,今天就不给她师姐带早餐了,但是等到她回到家的时候,紫星妍手里还是难免地又提着两个袋子。
    一个装的是楼下早餐店打包的肠粉,至于另外一个,小超市的早餐奶。
    大学时代的时候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要是早餐不去学校小卖部买一瓶或酸奶,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牛奶制品,非牛奶制品的话……不过大清早买可乐那是不可能的,然而茉莉蜜茶却是不错的选择,然后喜滋滋地感觉整天的心情都会好很多,就是每个月总会发现自己的销变得越来越多,不过似乎除了吃饱喝足以外,那时的‘他’也没啥太大的追求。像别人一个月能换三四台手机,而他的话,只要能够拿来上网,看视频,无论是名牌手机还是不怎么出名的国产山寨机,那也一样可以接受。
    每天早上都保持着一个非常好的心情,然后上课、玩手机,玩手机、上课,放学、吃饭,吃完饭、回宿舍,没啥追求,也没什么所谓的梦想。而这!就是上辈子他大学时光的前半段,至于后半段……
    那一年放完寒假回来,宿舍的同学a开始玩英雄联盟,然后同学b也在玩过几把后,被a逼着‘要玩你自己电脑也安装一个嘛,干嘛老在我这里玩。’,当时的‘他’还是不怎么在意的,不过一向跟‘他’一样没什么追求,甚至比‘他’还没追求的同学b都因为所谓的‘撸啊撸’而陷了进去……这真的不得不称赞一下,英雄联盟确实是一款非常了不得的游戏。操作简单、人物模型可爱。另外不得不提的是非常人性化的装备购买选项,即使是傻瓜都知道应该怎么玩。这对于曾经玩过dota人机还要开作弊才能赢的‘他’,也就是现在的紫星妍来说。简直就是一款非常非常有趣的游戏。
    是的!仅仅只是一款‘有趣’的游戏而已。
    宿舍几个‘同学’……喊‘哥们’的话就显得太痞子气了一点,而事实上,‘哥们’什么的,在‘他’所在的学校,那几乎是绝迹的,北方的学校倒是不知道会不会有这样称呼的方式。宿舍的几个同学,曾经因为一起打赢一把人机简单的,还居然是简单的就觉得非常的了不起,而要是打赢一把人机一般的。那估计打完了还得微微地眯上眼睛,慢吞吞地继续沉浸在之前虐杀人机一般的快1感当中。
    当然!打完之后的互相攀比,比如谁的人头拿的多,谁的操作最亮眼,唯独没有谁最逗比,也一直是当时长久不变的谈资,然后又过了没多久……
    似乎即使是一般的人机都已经没有办法满足三人的虐杀欲1望了,所以三人开始转而打起匹配,忘记说了。宿舍总共四个人,不过同学c却是万年不变的小说党,不过即使c也一起来玩,宿舍总共也就只有四人。想要建个排位战队打五黑也还差一个。于是三人从十二级一起,慢慢地爬到了三十级,而同学a更是因为早玩两个月的原因。甚至都已经是打到了排位中一个不错的段位。一个铂金一、一个白银五,还有‘他’是什么段位都没有。不过即使实力相差如此,每天晚上最激动人心的还是‘带你拿首胜’。
    什么是‘首胜’?
    英雄联盟这款游戏每隔二十二小时之后的第一把比赛胜利。无论是人机、还是匹配,都可以获得额外的一百五十金币,这对于通常一把四十分钟的比赛打完才有七十多、八十多金币,而且还是胜利的情况下才能拿到这么多来说,自然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这就是首胜,可以一天为你缩短八十分钟的游戏时间,从而大大地促进了你买其他新英雄的速度。而说起英雄联盟坑人的地方,那就是一周只有十二个还是十五个免费英雄,要想玩其他的英雄,你就得通过比赛赚钱购买,当然,你也可以拿rmb买,不过那显然是土豪才会做的事情,所以这‘首胜’的意义……
    一个铂金五带一个白银五和一个什么段位都没有的菜逼,自然各种虐杀对手,所以很多时候他们都没什么压力就拿到了每天的一百五十。然而!事情有时候也并不是绝对的,记得有天晚上,三人连续开黑了四把,四把连跪,最后搞的三人都多多少少闹了点脾气,a说b这么肉为什么不顶前排,b说a后面人都没齐,刚才我都没想打;记得当时似乎‘他’是最耿直的,每次卖的总是自己,几乎所有团都由‘他’来发动先手,而b虽然每次都选择的是那些又肉又有不错的先手能力的,然而每次他的先手总会让a觉得是‘后手’而说完b的缺点,总是选肉却总是发挥不出肉的作用。a其实也有他的缺点,因为曾经玩过很多类似的游戏,所以他的经验是最丰富的,然而,a多多少少来说人有点固执,希望所有事情都按自己想去的发展,就比如说b的经常不配合,就常常让他时不时会埋怨,刚才为什么不开大,刚才要是什么什么,就怎么怎么样了。而至于紫星妍自己的‘他’的话,虽然很少被a或b说什么,不过在很多其他的队友看来,却经常是无脑冲上去卖的那个,俗称“傻逼”。
    不过,也正是这一段时间的启蒙,让‘他’,也就是现在的紫星妍慢慢地变强,然后眼界越来越高,之后又恰好碰上举行lpl春季赛……
    说实话,每次都从主持人的口中得知we、ig很强,说不定这次比赛的冠亚军最终会从we跟ig两队之间决出,然后一向天真的‘他’也就信了,当然也有we穿着的是印着中国国旗的队服,反观ig则一个个都是死胖子,所以要让‘他’从中选择一个的话,那‘他’希望获胜的自然是we,只是!
    每次比赛的冠亚军都总不是从we跟ig之间决出……
    甚至很多场比赛we都以失败告终。
    没落的豪强!
    让‘他’觉得真的很是惋惜。
    而we中单选手若风的退役,更是让人觉得,we已经不复当年。
    于是!
    由主持人带起的莫名崇拜,到后面没落的豪强……
    ‘他’想做点什么!
    英雄联盟自此从仅仅只是‘有趣’的游戏,变为认真严肃的电竞,这就是‘他’的过去。
    跟闻人牧雪的比起来……
    房东大妈那么紧张干嘛,读那么多年书了,她自然知道白化病是不可能传染的。(未完待续。。)
    ps: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我也想说,我爱着这本书,语言真脆弱跟无力,都无法表达我的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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