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2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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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_御书屋 作者:我想上天
分卷阅读82章节
靠耗时的口信或书信,直接拍电报、打电话就行,出门可以坐火车、乘轮船,一个月的路程三四天即可到达,哥哥,我们的国家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要做的不是守旧,而是跟上它的脚步啊,有人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奋斗,流血甚至牺牲,难道你就不能为了中华之崛起而剪去区区发辫么!”
江耕围被忽悠得热血沸腾,仿佛间,他的辫子都关系到国家大事了。
冬秀想了想,又说道:“这样吧,哥哥你实在舍不得,不如在剪辫前去照相馆拍张照留影,这也算是一种历史转折的见证呢。”
县城里的照相馆还是今年新开的呢,可是个大稀奇大新闻,冬秀自从知道了,就一直想去拍个照,前世她可是个“摄影迷”,不是喜欢摆弄相机的那种,而是喜欢拍照的那种,几乎每年都要去各种影楼拍几套不同风格的写真集,记录下人生的各类阶段。
可惜吕氏坚决不准她去,说这种洋人的玩意儿会把人的魂给拘走,照完后就失魂落魄,只能任人摆布了,也不知她是听谁说的。
在妹妹的极力撺掇下,江耕围终于答应要去拍照了。
冬秀想着,好不容易拍一次,干脆趁机拍个全家福好了,便与江耕围商议着干脆将拍照的人请到家里来。
要说这照相馆的主人,也是个年轻有为的青年俊秀,还是留洋归来的呢,在家乡开了这第一家照相馆,本以为物以稀为贵,应该客似云来,哪想到这些人只每日指着橱窗里的照片窃窃私语,就是死活不进来,搞得这照相馆是门庭热闹却生意冷清,开门一月有余,硬是没开张呢。
所以听到江耕围邀他去家里拍照时,即便多有不便,他还是二话不说,扛上自己的相机就去了。
家里吕氏和曲氏婆媳俩正陪着冯氏说话,三人俱是头戴抹额,身穿新衣,插金带银、涂脂抹粉,打扮得十分鲜亮齐整,两个侄子侄女也按过年的规格从头到脚装扮的簇新喜庆。
冯氏自己是不愿照相的,她跟吕氏一样,对这新鲜玩意是只有害怕没有好奇的。
但是儿子信里也多次说想要一张她的照片,独自求学海外,离家万里,看着照片只当见着亲娘了,好歹能宽慰几分思家念母之情;再者,他们胡家在亲事上一拖再拖,未来儿媳生生被拖成了个老姑娘,而且未来还不知怎样呢,实在有愧于人,现在人家出于好心,相邀照相,她哪里能够回绝呢。
一时江耕围带着摄影的人来了。
冬秀一看,喝,真是新鲜。
来人腰挺背直,昂首挺胸,风姿出众,nei穿灰色长袍,外罩格子西装,脚蹬一双铮亮黑皮鞋,头戴棕色呢绒巴拿马帽,脸上还有一幅黑色□□镜,简直就是一出活脱的西洋景啊。
跟周围那些留着长辫,打着绑腿,灰布束腰,脚穿布鞋来看热闹的村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着简直是两个世界,甚至不同世纪的人。
而且这青年不仅装扮新鲜,长得还颇为俊秀,高鼻薄唇,容长的脸,看着有几分生人勿进的冷厉,取下眼镜后,却露出一双天然带笑的桃花眼,眼角眉梢都仿佛含着无尽的生气和风情,顿时将那略显冷硬的超模式面庞柔和了。
哟,还是个酷帅风流型的小鲜肉呢。
穿越二十载,这还是冬秀头一次见着除胡竞外这么合胃口的帅哥呢,真是太难得了,她不由得盯着多看了几眼。
略寒暄几句,喝过茶,也不多废话,青年立马带着小助手在屋nei寻找最佳的拍照点,来回试了好几次,终于选定地方,支起了三脚架。
青年把头伸进上面的一块厚布帘中看了看,成像清晰、光线明亮、大小合适,而且背景也好哇,正好能看见天井里花木扶疏的好景致。
“好了,谁先来?”青年跃跃欲试,可算有展示他本事的时候了。
虽然早决定要照了,可事到临头还是怯,众人面面相觑,就没人上去。
冬秀站起来撑撑衣服,大大方方的走过去:“我先来吧!”
她听着那小青年一叠声的“坐正、眼看前方、双手交叠、下巴微抬”,最后摆出拍证件照的标准姿势,硬邦邦的挺在那儿。
“咔嚓”一声爆响,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小助理手里举着的锅盖样儿的的镁光炮闪出火花和白烟。
别说吕氏他们了,就是冬秀都吓了一跳,顿觉眼前金星乱冒。
“好,不错,下一个。”
小青年对冬秀的表现十分满意,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身姿挺拔、仪态优美,神态大方而镇静,跟他想象中缩手缩脚、含胸塌肩的乡下姑娘完全不一样,不愧是是官宦人家教养出来的小姐。
冬秀扶着吕氏在椅上坐定,“娘,您就看着那个盒子不眨眼,别紧张。”
这哪能不紧张,天咧,吓死个人了,又是闪光又是冒火的,比打雷闪电还要可怕,怪不得都说这东西能摄魂呢,这不知道的,冷不防的被吓一下,可不要魂都丢了。
见过这拍照的动静,原来不紧张的也紧张了起来。
因而除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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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章节
靠耗时的口信或书信,直接拍电报、打电话就行,出门可以坐火车、乘轮船,一个月的路程三四天即可到达,哥哥,我们的国家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要做的不是守旧,而是跟上它的脚步啊,有人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奋斗,流血甚至牺牲,难道你就不能为了中华之崛起而剪去区区发辫么!”
江耕围被忽悠得热血沸腾,仿佛间,他的辫子都关系到国家大事了。
冬秀想了想,又说道:“这样吧,哥哥你实在舍不得,不如在剪辫前去照相馆拍张照留影,这也算是一种历史转折的见证呢。”
县城里的照相馆还是今年新开的呢,可是个大稀奇大新闻,冬秀自从知道了,就一直想去拍个照,前世她可是个“摄影迷”,不是喜欢摆弄相机的那种,而是喜欢拍照的那种,几乎每年都要去各种影楼拍几套不同风格的写真集,记录下人生的各类阶段。
可惜吕氏坚决不准她去,说这种洋人的玩意儿会把人的魂给拘走,照完后就失魂落魄,只能任人摆布了,也不知她是听谁说的。
在妹妹的极力撺掇下,江耕围终于答应要去拍照了。
冬秀想着,好不容易拍一次,干脆趁机拍个全家福好了,便与江耕围商议着干脆将拍照的人请到家里来。
要说这照相馆的主人,也是个年轻有为的青年俊秀,还是留洋归来的呢,在家乡开了这第一家照相馆,本以为物以稀为贵,应该客似云来,哪想到这些人只每日指着橱窗里的照片窃窃私语,就是死活不进来,搞得这照相馆是门庭热闹却生意冷清,开门一月有余,硬是没开张呢。
所以听到江耕围邀他去家里拍照时,即便多有不便,他还是二话不说,扛上自己的相机就去了。
家里吕氏和曲氏婆媳俩正陪着冯氏说话,三人俱是头戴抹额,身穿新衣,插金带银、涂脂抹粉,打扮得十分鲜亮齐整,两个侄子侄女也按过年的规格从头到脚装扮的簇新喜庆。
冯氏自己是不愿照相的,她跟吕氏一样,对这新鲜玩意是只有害怕没有好奇的。
但是儿子信里也多次说想要一张她的照片,独自求学海外,离家万里,看着照片只当见着亲娘了,好歹能宽慰几分思家念母之情;再者,他们胡家在亲事上一拖再拖,未来儿媳生生被拖成了个老姑娘,而且未来还不知怎样呢,实在有愧于人,现在人家出于好心,相邀照相,她哪里能够回绝呢。
一时江耕围带着摄影的人来了。
冬秀一看,喝,真是新鲜。
来人腰挺背直,昂首挺胸,风姿出众,nei穿灰色长袍,外罩格子西装,脚蹬一双铮亮黑皮鞋,头戴棕色呢绒巴拿马帽,脸上还有一幅黑色□□镜,简直就是一出活脱的西洋景啊。
跟周围那些留着长辫,打着绑腿,灰布束腰,脚穿布鞋来看热闹的村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着简直是两个世界,甚至不同世纪的人。
而且这青年不仅装扮新鲜,长得还颇为俊秀,高鼻薄唇,容长的脸,看着有几分生人勿进的冷厉,取下眼镜后,却露出一双天然带笑的桃花眼,眼角眉梢都仿佛含着无尽的生气和风情,顿时将那略显冷硬的超模式面庞柔和了。
哟,还是个酷帅风流型的小鲜肉呢。
穿越二十载,这还是冬秀头一次见着除胡竞外这么合胃口的帅哥呢,真是太难得了,她不由得盯着多看了几眼。
略寒暄几句,喝过茶,也不多废话,青年立马带着小助手在屋nei寻找最佳的拍照点,来回试了好几次,终于选定地方,支起了三脚架。
青年把头伸进上面的一块厚布帘中看了看,成像清晰、光线明亮、大小合适,而且背景也好哇,正好能看见天井里花木扶疏的好景致。
“好了,谁先来?”青年跃跃欲试,可算有展示他本事的时候了。
虽然早决定要照了,可事到临头还是怯,众人面面相觑,就没人上去。
冬秀站起来撑撑衣服,大大方方的走过去:“我先来吧!”
她听着那小青年一叠声的“坐正、眼看前方、双手交叠、下巴微抬”,最后摆出拍证件照的标准姿势,硬邦邦的挺在那儿。
“咔嚓”一声爆响,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小助理手里举着的锅盖样儿的的镁光炮闪出火花和白烟。
别说吕氏他们了,就是冬秀都吓了一跳,顿觉眼前金星乱冒。
“好,不错,下一个。”
小青年对冬秀的表现十分满意,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身姿挺拔、仪态优美,神态大方而镇静,跟他想象中缩手缩脚、含胸塌肩的乡下姑娘完全不一样,不愧是是官宦人家教养出来的小姐。
冬秀扶着吕氏在椅上坐定,“娘,您就看着那个盒子不眨眼,别紧张。”
这哪能不紧张,天咧,吓死个人了,又是闪光又是冒火的,比打雷闪电还要可怕,怪不得都说这东西能摄魂呢,这不知道的,冷不防的被吓一下,可不要魂都丢了。
见过这拍照的动静,原来不紧张的也紧张了起来。
因而除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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