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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六章 相爱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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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剑而行。
    归家必经路上,已是人烟绝迹,更无一家店铺开门。
    齐平川有些惆怅。
    说实在的,关于粱凉的推演,最坏的结局不是没想过,唯独没想到他会一进城就发难,打了自己和陈弼一个措手不及。
    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深呼吸一口气,你粱凉还想杀我?
    过了今日,看谁杀谁!
    长街之上,一位青衫刀客倒执长刀,默默的看着齐平川走到他面前,“你不怕死?”
    齐平川眯眼,“许栾?”
    跟随许秋生到双阳城的扈从,恐怕身手不弱。
    许栾缓缓抬起长刀,指向齐平川,“我洛棠许氏的老太爷说了,秋生是家族的未来,他在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
    齐平川呵呵一笑,“那他这辈子恐怕爬不起来了。”
    许秋生比诗词输了。
    他要是再比,随便拿两手诗仙诗圣的作品,或者把《春江花月夜》拿出来,许秋生还不一辈子躺地上,他拿头来压这些作品啊。
    许栾声音冷漠无情,“所以,杀了你最好。”
    何须爬起来。
    齐平川哦了一声,“我不信。”
    许栾一步一步,踏着气机节点走向齐平川,“你怕不怕死,信不信,都和我无关,也和事实无关,事实就是,今日你必死无疑。”
    齐平川出现在不远处的许秋生,暗暗摇头。
    要不是去山里忙了一圈。
    你已经死了。
    不过没关系,今天的双阳城,总要死一些人,目前来看,今日杀不了粱凉,我齐傲天也是不会死,那就只有死你许秋生了。
    明王大世子粱凉杀了永兴州知州,想必这个局面很多人乐意看到。
    许鸾从上到下一刀劈落,舌绽春雷,“拔剑!”
    齐平川动也不动,一脸讽刺。
    真当我双阳无人?
    横空出现一把短剑,挑住下落的长刀,一位穿着县衙刀笔小吏衣衫的男子出现在齐平川身畔,短剑一振,摊开许鸾,沉声道:“你的对手是我。”
    李轻尘!
    如今五官清瘦面白无须,身影高挑单薄,很难让人将他和曾经满面虬须身材魁梧的李轻尘联系到一起,所以他的存在,是粱凉和许秋生等人都预料到的事。
    李轻尘本该死了。
    谁也料不到他化身刀笔小吏藏身双阳县衙。
    许栾不认识李轻尘。
    实际上认识李轻尘的人不多,他本身是绣衣死士和尖獠死士,都是见不得光的身份。
    但他的剑够慢,而且够重。
    这就足够了。
    齐平川微微弯腰,“有劳。”
    李轻尘微微颔首,今天罕见的没有喝酒,轻笑着道了句裴昱我拦不住,拦洛棠许氏这个书香世家出身的武道高手,还是可以的。
    横剑在侧,“你尽管离去。”
    齐平川潇洒离去。
    许栾被李轻尘盯着,根本没有空间对齐平川出手——可以向齐平川出刀,但不一定杀得死,而他则一定会死在那个刀笔小吏的短剑下。
    齐平川走初不远,身后爆发出狂风,刀光剑影间,杀意如织。
    他没有回头。
    当夜赵承宗麾下那个姜冉,用毒都没能杀死李轻尘,许栾更不能。
    像李轻尘这样的人很难死。
    他也不敢死。
    因为他肩上,还承载着整个陇西李氏的血海深仇。
    走出一条街,转角十字路口处。
    有人。
    一位身材矮小,长裙齐膝,上身穿着一件紧身衣,风情秀甲天下的女子。
    裴昱!
    她腰间缠着金线,金线尽头,是一柄比她还高的宽大长刀,拖在地上。
    齐平川来到她面前站定,“你要杀我?”
    裴昱咬着嘴唇不言不语。
    齐平川微微一声叹息,“还记得那一天,你我第一次相见,我说过的那句话吗?”
    裴昱扯了扯嘴角。
    齐平川认真的道:“那是真心话。”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好吧……
    我承认,齐平川心里暗道了声对不起,任何一个男人看见你,都不可能不动心,我最初的萌动,其实和感情无关。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啊,我们相交这么深,早就有了感情基础。
    如果不是粱凉来了。
    现在就应该从理论发展到实践。
    裴昱轻颤了一刹。
    嘴唇被要出了血痕,低头,“对不起。”
    我还是要杀你。
    在决定从衙门回家之前,齐平川已经推算过,那位佩剑青年要去拦商有苏,许秋生那边就算要动手,也有李轻尘。
    所以他真正的敌人,只有一个。
    裴昱。
    粱凉正是基于对裴昱的绝对信任,所以才敢在今日暴起发难。
    然而……
    老子齐平川,能说又会编。
    不信驯服不了这屁胭脂烈马——梁思琪都得服服帖帖的,何况裴昱。
    于是一脸柔情口吐莲花,“裴昱,我不想听见你说对不起,当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女人对他说出这句对不起时,就已经说明这个男人的失败。”
    “如果,你真的觉得杀了我,就能得到粱凉的绝对信任,可以回到明州刺杀明王,那你取我头颅去便是,我齐平川绝不皱一下眉头。”
    嗯……我会溜。
    女人嘛,可以慢慢征服,命只有一条。
    继续笑道:“可是裴昱,你真的了解粱凉吗?”
    裴昱凄然一笑。
    她怎么会不知道。
    她自小被养在王府,本只是一个被严加看管的普通丫鬟,然后天赋异禀,七八岁就开始崭露锋芒,引得不少奴仆口水连连。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身世,以为真的只是个孤儿。
    后来她被调去粱凉书房当陪读丫鬟。
    粱凉掩饰的很好。
    从小到大,粱凉在几个世子里都不是特别被明王看好,比起在京都当质子的梁琦好不了多少,所以他一直用书呆子的假象掩饰他的野望。
    但裴昱知道。
    她本来觉得没什么,男人么,谁不想铸就千秋功业名垂青史。
    她依然像尊敬兄长一样尊敬他。
    直到这一次。
    她寒心了。
    因为来双阳城的路上,她发现,把自己当亲生妹妹看待的粱凉,有时候在自己不注意时,会用特别奇怪的眼光盯着自己看。
    他以为她不知道。
    实际上,女人的直觉最为敏锐,裴昱什么都知道。
    她也知道,那是男人色欲的目光。
    而且和齐平川看自己的眼光不同,齐平川的眼光里,是有对美玉的欣赏。
    而粱凉的目光,只有掩饰得很好的欲望。
    但是没关系。
    不论粱凉想做什么,她要做的事,就是让粱凉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带她回明州,如此一来,她便不用借齐平川的手去杀明王。
    原因很简单。
    有些仇恨不得不报。
    还有一点,她自己都没发觉,在她心里,她不愿意在齐平川面前低一等,也不愿意在商有苏面前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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