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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成猫被友戏 作者:辞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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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得一触即碎。其上的数般印记,不论是花团锦簇还是寥寥数笔,皆在一瞬之间晕开、淡去,化成一股袅袅白烟,顷刻支离破碎。
于是沈华的意识可真是“比白纸还白 ”了。然而这张命途多舛的白纸的征程还没圆满结束,它滚入一台等候多时的“碎纸机 ”,在数把严丝合缝的砍刀之中反复磋磨,硬是用粉身碎骨的代价从中滤下,簌簌地抛洒在云深不知处的荒芜之中。
沈华几乎以为自己被剖皮分尸了——说不定也差不了多少。
倘若思想记忆都被清零,想来也不过是靠一层薄薄的人皮招摇撞骗,虚虚地撑出一团膨胀而空荡的如旧。
名存实亡罢了。
沈华一念至此,蓦地一醒。周遭暗淡的色彩刹那间也跟着活了过来,混乱出了尖锐,互相摈斥着挤满了他的世界。
沈华后脊发凉,断断续续地想:“我刚刚……是忘了吗?”
是什么都不记得,也什么都不想,只是盲目地等待黑暗将他带走?
然而没等他理顺,色块们就已经舍生忘死地集体爆炸,沈华刚刚聚拢的一束理智瞬间就在狂轰滥炸之中溃不成军。
原本色块虽然乱,可好歹只在平面上交汇,如今不知道被触动了哪里,不打一声招呼就自行升级成了立体版,左突右进,好不缭乱。
每一根线都像是磨锐的针,呼啸着冲入他的头,在其中翻腾了个天翻地覆、地动山摇。
沈华着实招架不住,头疼得最剧烈的时候,一个念头无声无息地浮了上来。
“……我想睡过去。”
这念头始于痛苦,夹带了沈华不自觉送出的屈从,却出奇地替他凝滞了几秒的清醒。
“我在想什么?”沈华忍着头晕脑胀,缓慢地跟自己掰扯,“沈华,你不能放弃。”
他颠来倒去地默念了几遍这句假大空的话,记是记住了,却并不很明白。沈华浑浑噩噩地想:“为什么不能放弃?还会比现在痛苦吗?”
还没等他想出个三瓜两枣,又一轮酸涩接二连三地涌上来。缺氧的窒闭感流遍他的四肢百骸,沈华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溺死在其中。
许久,等沈华能小口小口地倒气时,他一脑子的浆糊终于艰难地动了动。
问题的答案大约是蓄谋已久,无需沈华冥思苦想,逮着个流动的缝隙就迫不及待地窜了出来。
——为了自己,为了谭景和。
沈华轻轻闭上眼,徐徐吐出一口浊气。
好吧,那确实会比现在痛苦。
沈华起初还能记得缘由的来龙去脉,渐渐的就变成只执着“谭景和”三字硬抗。这三个字像是平白给他添上了一副盔甲,虽然肉体仍然困苦在尘世间,却为沈华开出一块宁静祥和的寸缕之地,供他短暂地将精神安放在此,然后可以无所畏惧地继续走下去。
一往无前。
不知多久,沈华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诡谲的颜色碎块,而是谭景和平摊开的一只手。
平放在沈华脸侧,近得他一侧头就能蹭到。
沈华稍稍动了动头,只用绒毛碰触谭景和的指尖。很小的动作,然而谭景和似有所感,屈了屈手指,指腹温柔地扫过沈华的脸。
沈华不再动了。他保持着这个缱绻的姿势,眯着眼睛向外看去。
天光乍破,沈华身处之地虽还是漆黑一片,那一层朦朦的光却不顾微弱,已经开始递进延绵了。
很快,光明又将将他笼罩。
而他方才没有“睡着”。
第15章 十五章
那次昙花一现的成功并不是胜利的号角——说是一盏路灯或许更为合适。
它兢兢业业打出的一圈昏黄而的光晕,确实能为几只迷途的小蛾子照亮一寸天地,却也仅限于此。
顶多是偶尔让旅人抬头望望,假装自己还没有迷失方向。然后借着那一点星火说服自己再度拖着疲惫的身子蹒跚前行,奔向那吊在眼前的胡萝卜。
只是夜愈深,希望就越渺茫。
这夜空何其大,区区几拨暗淡的光束,能照亮几分?
这盏路灯曾经被沈华误认成了一轮朝阳,他满心以为自己迎来了晨曦。
可是从来没有人承诺过,成功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疼痛来的十分规律,总是在沈华才刚开始有点意识时就马不停蹄地来了,从不迟到早退,也不消极怠工,在折磨沈华这件事上十分恪尽职守,完成得也相当出色。
沈华总觉得自己只是险险维持着一层完好的皮,内里已经被捣烂了,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疼起来也是五花八门,针刺般密集的有,痉挛般抽搐的也有,火辣辣的灼烧之感也不缺——最有趣的是,这些痛感全部轮换着来,一等沈华开始适应就积极地加剧转变,让他再次尝个鲜,一点也不必担心忍受到麻木。
尽管如此,沈华大部分时间还是能吊着一线清明的——实在不行,就反复默念谭景和——可即使他已经竭尽全力,唯一的作用也不过是让沈华记住了断层断得是多么的突如其来、干脆利落。
短短一瞬,就轻而易举阻隔了他所有的光明。
这让沈华想起一件异曲同工的往事。
他中学时期曾经为一场篮球赛准备了很久。沈华的投篮其实不怎么准,过人倒是很灵巧。为了弥补这个短板,沈华自己私下练了很久,练到三分都能看运气中上几个,自觉参加这场比赛是绰绰有余。
然后他在比赛几天前把韧带拉伤了。
沈华少年时期很是心大,却还是为此扼腕了好几天,那是他第一次懂得何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当时是怎么想的沈华已经全然忘记了,只记得自己零星地臭骂了几句鬼运气。之后学业忙完了就进了社会,再没当初的闲心与兴趣去苦练投篮了。
说来奇怪,在保持清醒这件事上明明沈华比当初期盼的多得多了,付出的努力也完全不是当初能比的,面对大同小异的结局却并没有像当初那样跳脚。
他只是无奈地想:“唉,随它去吧,难不成我还能放弃吗?”
既然不肯放弃,也只好乖乖把人事尽好,等着聆听那无理取闹的天命了。
这愣头青的劲,想来也真是远胜当年。
又或者只是,当初没有人让他执着。
沈华骤然回想起傻不拉几的青春期,在被逗乐之余还有一点轻盈的满足。
他想:“不错,年少时竟然还为喜欢的东西坚持过,好歹也不算是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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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得一触即碎。其上的数般印记,不论是花团锦簇还是寥寥数笔,皆在一瞬之间晕开、淡去,化成一股袅袅白烟,顷刻支离破碎。
于是沈华的意识可真是“比白纸还白 ”了。然而这张命途多舛的白纸的征程还没圆满结束,它滚入一台等候多时的“碎纸机 ”,在数把严丝合缝的砍刀之中反复磋磨,硬是用粉身碎骨的代价从中滤下,簌簌地抛洒在云深不知处的荒芜之中。
沈华几乎以为自己被剖皮分尸了——说不定也差不了多少。
倘若思想记忆都被清零,想来也不过是靠一层薄薄的人皮招摇撞骗,虚虚地撑出一团膨胀而空荡的如旧。
名存实亡罢了。
沈华一念至此,蓦地一醒。周遭暗淡的色彩刹那间也跟着活了过来,混乱出了尖锐,互相摈斥着挤满了他的世界。
沈华后脊发凉,断断续续地想:“我刚刚……是忘了吗?”
是什么都不记得,也什么都不想,只是盲目地等待黑暗将他带走?
然而没等他理顺,色块们就已经舍生忘死地集体爆炸,沈华刚刚聚拢的一束理智瞬间就在狂轰滥炸之中溃不成军。
原本色块虽然乱,可好歹只在平面上交汇,如今不知道被触动了哪里,不打一声招呼就自行升级成了立体版,左突右进,好不缭乱。
每一根线都像是磨锐的针,呼啸着冲入他的头,在其中翻腾了个天翻地覆、地动山摇。
沈华着实招架不住,头疼得最剧烈的时候,一个念头无声无息地浮了上来。
“……我想睡过去。”
这念头始于痛苦,夹带了沈华不自觉送出的屈从,却出奇地替他凝滞了几秒的清醒。
“我在想什么?”沈华忍着头晕脑胀,缓慢地跟自己掰扯,“沈华,你不能放弃。”
他颠来倒去地默念了几遍这句假大空的话,记是记住了,却并不很明白。沈华浑浑噩噩地想:“为什么不能放弃?还会比现在痛苦吗?”
还没等他想出个三瓜两枣,又一轮酸涩接二连三地涌上来。缺氧的窒闭感流遍他的四肢百骸,沈华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溺死在其中。
许久,等沈华能小口小口地倒气时,他一脑子的浆糊终于艰难地动了动。
问题的答案大约是蓄谋已久,无需沈华冥思苦想,逮着个流动的缝隙就迫不及待地窜了出来。
——为了自己,为了谭景和。
沈华轻轻闭上眼,徐徐吐出一口浊气。
好吧,那确实会比现在痛苦。
沈华起初还能记得缘由的来龙去脉,渐渐的就变成只执着“谭景和”三字硬抗。这三个字像是平白给他添上了一副盔甲,虽然肉体仍然困苦在尘世间,却为沈华开出一块宁静祥和的寸缕之地,供他短暂地将精神安放在此,然后可以无所畏惧地继续走下去。
一往无前。
不知多久,沈华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诡谲的颜色碎块,而是谭景和平摊开的一只手。
平放在沈华脸侧,近得他一侧头就能蹭到。
沈华稍稍动了动头,只用绒毛碰触谭景和的指尖。很小的动作,然而谭景和似有所感,屈了屈手指,指腹温柔地扫过沈华的脸。
沈华不再动了。他保持着这个缱绻的姿势,眯着眼睛向外看去。
天光乍破,沈华身处之地虽还是漆黑一片,那一层朦朦的光却不顾微弱,已经开始递进延绵了。
很快,光明又将将他笼罩。
而他方才没有“睡着”。
第15章 十五章
那次昙花一现的成功并不是胜利的号角——说是一盏路灯或许更为合适。
它兢兢业业打出的一圈昏黄而的光晕,确实能为几只迷途的小蛾子照亮一寸天地,却也仅限于此。
顶多是偶尔让旅人抬头望望,假装自己还没有迷失方向。然后借着那一点星火说服自己再度拖着疲惫的身子蹒跚前行,奔向那吊在眼前的胡萝卜。
只是夜愈深,希望就越渺茫。
这夜空何其大,区区几拨暗淡的光束,能照亮几分?
这盏路灯曾经被沈华误认成了一轮朝阳,他满心以为自己迎来了晨曦。
可是从来没有人承诺过,成功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疼痛来的十分规律,总是在沈华才刚开始有点意识时就马不停蹄地来了,从不迟到早退,也不消极怠工,在折磨沈华这件事上十分恪尽职守,完成得也相当出色。
沈华总觉得自己只是险险维持着一层完好的皮,内里已经被捣烂了,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疼起来也是五花八门,针刺般密集的有,痉挛般抽搐的也有,火辣辣的灼烧之感也不缺——最有趣的是,这些痛感全部轮换着来,一等沈华开始适应就积极地加剧转变,让他再次尝个鲜,一点也不必担心忍受到麻木。
尽管如此,沈华大部分时间还是能吊着一线清明的——实在不行,就反复默念谭景和——可即使他已经竭尽全力,唯一的作用也不过是让沈华记住了断层断得是多么的突如其来、干脆利落。
短短一瞬,就轻而易举阻隔了他所有的光明。
这让沈华想起一件异曲同工的往事。
他中学时期曾经为一场篮球赛准备了很久。沈华的投篮其实不怎么准,过人倒是很灵巧。为了弥补这个短板,沈华自己私下练了很久,练到三分都能看运气中上几个,自觉参加这场比赛是绰绰有余。
然后他在比赛几天前把韧带拉伤了。
沈华少年时期很是心大,却还是为此扼腕了好几天,那是他第一次懂得何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当时是怎么想的沈华已经全然忘记了,只记得自己零星地臭骂了几句鬼运气。之后学业忙完了就进了社会,再没当初的闲心与兴趣去苦练投篮了。
说来奇怪,在保持清醒这件事上明明沈华比当初期盼的多得多了,付出的努力也完全不是当初能比的,面对大同小异的结局却并没有像当初那样跳脚。
他只是无奈地想:“唉,随它去吧,难不成我还能放弃吗?”
既然不肯放弃,也只好乖乖把人事尽好,等着聆听那无理取闹的天命了。
这愣头青的劲,想来也真是远胜当年。
又或者只是,当初没有人让他执着。
沈华骤然回想起傻不拉几的青春期,在被逗乐之余还有一点轻盈的满足。
他想:“不错,年少时竟然还为喜欢的东西坚持过,好歹也不算是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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