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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屌丝想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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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狼藉的房间里,床上的被褥没有收拾,堆在一起,床边的桌子上堆着成堆的盒饭,一个背影消瘦的人趴伏在桌子上,身前的电脑上写着‘破魔仙侠传’几个字样,说明了这人是个网络作者,又是一夜未眠,天即将亮了,他才如此睡去。

    这位作者叫做江旭,是个不知名的网络作家,也写了不少的作品,但从没有大红大紫,都是不冷不热的,有人评价说看不懂,他却说你们不懂得欣赏,有人提意见要修改下风格,顺应网络的市场,他却坚持自己的想法,所以徒有不错的文采,却怎么都没有被关注,但还是坚持着写作。

    “对你爱爱爱不完……”

    桌面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江旭还沉寂在睡梦中,但手却已经拿起了手机,放在自己的耳边。

    “喂!谁,说!”

    “你怎么还在睡觉,今天可是温雅结婚的日子,你不会不记得吧。”

    听到电话那边的声音,江旭像是受到了电击,瞬间清醒,赶紧看向电脑上的日历,这天的日历上记着有特殊事件提醒,‘女神要离我而去,嫁人了!’在看时间,已经是上午十一点,按照风俗,十二点就是婚礼仪式,他怎么可以不出现。

    来不及在梳妆打扮,随性的穿了件外套,肩膀跟耳朵夹着电话道:“你们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我马上赶过去。”

    “要快,赶紧来看看娶走女神的畜生,长的还真是畜生呢。”

    挂掉了电话,江旭直接冲出房门,来不及考虑,打的赶往婚礼现场,的士师傅被他不断的催促,连续超车,二十分钟的时间,终于赶到了现场,在他下车的地方,一个胖乎乎戴眼镜的男人等着他,见到的士过来,上前就是责备。

    “真是不知道怎么说你,今天这么重大的日子,你居然都会忘记,昨天是不是又熬通宵了。”

    “少废话,赶紧给钱去!”

    “我靠,你不带钱还敢来参加婚礼,真是服了你,没事不找个工作,写什么网络小说,你以为都能成大神吗?什么年代了,大神出没的机会已经没有了。”

    胖子无奈的替江旭付了打的钱,而江旭根本就没有理会他唐僧似的啰嗦,拉着他就往婚礼现场跑。

    “他们都来了吗?”

    “就差你一个了,我们班的老同学可都等着看你抢婚呢,你是没有看到,温雅怎么会嫁给那样的家伙,哎呀,又一朵鲜花插石头上了,早晚要谢了。”

    “哼,你看着倒像是牛粪,肥料充足,但温雅是什么样的女人,那可是保险公司的副总,能插牛粪,人家插的可都是有机化肥。”

    胖子有点不服气,因为跑动,喘着粗气道:“狗屁的有机化肥,你一会看到了那个家伙,就知道,这样的化肥能烧死多少的鲜花。”

    眼看着要到婚礼现场了,胖子突然疑惑的道:“不对啊,你怎么有点泄气呢,同学们可都是支持你的,虽然你没有钱,没有势,没有工作,三无的屌丝,但你有一张过得去的脸,靠这张两去争取下温雅啊,也来个屌丝逆袭记。”

    江旭没有说话,在前面快步走着,不是他不想要逆袭,但屌丝的逆袭可不是说说,也不是光靠勇气的,有太多的因素决定了,他现在连这个勇气都没有,怎么逆袭,怎么去追求心里的女神。

    “江大作家,你怎么现在才来,昔日的校花,我们的女神就要到他人的怀抱了,你们可是号称金童玉女的,眼看着咱们的作家夫人没有了,真是可惜。”

    “靠,乌鸦,你的嘴还是这么贱,没有看到我们江大作家的脸色都不对了。”

    说话的两个是江旭同学中,以嘴贱著称的,被叫做乌鸦的名字真名叫吴亚,曾经也追求过温雅,可当时温雅是江旭的女朋友,所以对江旭是有点情绪的,此时江旭没有理会这些损友,他眼睛盯着前面高台,此时他的女神温雅正跟一个比胖子还胖的男人在一起,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新郎,果然是畜生中的战斗机。

    “江旭,要不要现在去跟温雅说两句,毕竟都已经来了。”

    “不,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又何必去强求。”

    胖子看出了江旭的难受,毕竟他们两个是最好的兄弟,胖子叫做刘冕,经营着一家较大的美容美发店,算是不小的老板,如果不是他的支持,江旭肯定活不了那么久,不然早就饿死了。

    婚礼很快就要开始了,像是平常的婚礼一样,看着新郎跟新娘说着感人至深的话,可江旭怎么都听不进去,直到新郎吻新娘的时候,全场的男同学都发出了悲鸣,预示着女神将要坠落凡间,成为一个大胖子的夫人,江旭脑海里一阵的绝望,曾经梦想过多少次,骑着白色的骏马,迎接着温雅进入自己的城堡,但这些却都没有了,他的那个梦像是玻璃杯子,瞬间碎了一地。

    “江旭,最近好吗?”

    “挺好的,祝你新婚快乐。”

    在新郎新娘敬酒的环节,江旭尴尬的笑容,配上他一眼未眠的眼睛,凌乱的头发,全身透漏着的都是憔悴,心酸,温雅像是看出了他的内心,居然当着所有人的面,上前抱住了他,轻声在他的耳边道:“对不起!”

    就是这个拥抱,江旭忍耐依旧的眼泪,偷偷的滑落,他赶紧的擦掉,并且装出开心的样子,再一次的喝掉了杯中的酒。

    “同学们开心的吃喝,我一会再来陪大家。”

    江旭坐在椅子上,双眼呆滞的看着桌面,胖子刘冕轻声问道:“她给你说了什么,我刚刚看到你都哭了。”

    “胖子,给我两万块钱。”

    “你要钱干什么?”

    “出去,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觉得我不应该在这样了,想要换种生活方式。”

    “真的吗?你真的是这样想的?”

    听到江旭的话,刘冕格外的开心,曾经多少次的劝说,都没有让江旭改变,现在却突然想要变了,刘冕反而不敢相信了,其实在他的心里,江旭绝对是个人才,只要他肯努力,不要固执的坚持着心里的东西,稍稍放下点,一定能成功的。

    “两万够吗,不如这样,我给你五万,好好在外面闯荡下。”

    一直都是怀着心思的江旭,不知道婚礼的后半程怎么过来的,当天回到了自己的小窝,就开始收拾行囊,其实说白了,也没有什么东西,收拾后才发现,出了几身衣服,就是一台电脑,算是一无所有型的。

    第二天,刘冕带着五万的现金,也是江旭要求的,要现金,在江旭家的楼下见了面,刘冕看着粗犷,却是个感情细腻的人,眼睛中带着些许的泪花。

    “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要去哪里,也好让我有个盼头,知道你是安全的。”

    “西部,深山,我想要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我的创作,要设身处地,才能写出真正的感受。”

    “靠,你不会还想着是写小说去吧,服了!”

    听到江旭还想要去写小说,还是去什么深山中,心里的那点感伤瞬间崩塌,气愤,跟心痛的感觉袭上心头,看着眼前的五万块钱,已经想到这五万死亡的样子,但江旭是他最好的兄弟,又能说什么,心痛的把钱递了过来去。

    “你去了山里,要好好的当个农民,或者是猎人,争取十年后能还上我的钱。”

    “臭嘴,老子很快就会完成我的巨作,成为大神级的人物,签约,卖版权,做游戏,拍电视剧,成为有钱人,做个ceo,娶个白富美,我的未来不是梦。”

    “赶紧拿着你的钱给我滚!”

    刘冕是在是听不下去,把钱塞到了江旭的怀里,然后上车就走了,但他没有看到江旭的脸色,其实江旭心里还是很苦闷的,靠着兄弟的帮助存活,都养活不了自己,被生活彻底的打败,输了尊严,输了面子,更重要的是输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江旭没有后悔,大步踏上了去西部的路,他要去看看,去看看中国最有名的仙山,也是万山之祖,昆仑山,这里有古代神话认,为昆仑山中居住着一位神仙“西王母”,人头豹身,由两只青鸟侍奉。是道教正神,与东王公分掌男女修仙登引之事。不光是这些,这里还有很多神奇的传说,仙山之名不是白来的,更是华夏文明的龙脉之祖,如神奇神圣的地方,他一定要去,在他的意识中,走到这样的山林内,感受着山里的一草一木,尤其是山中的灵气,绝对是可以写出好的作品,他心一定,向着昆仑而去。

    昆仑山所在的海拔,平均都在五千五以上,当江旭从火车上下来,看着眼前空旷,蓝蓝的天空,他恍然明白,这里的一切都是他向往的,这里就像是有某种力量,在吸引着他,不过突然的氧气稀薄,让他开始呼吸困难,头脑眩晕,屌丝宅男的下场,运动少,身体素质差,他只有找地方卖了氧气罐,还有赶路用的所有东西,没有做任何的停留,向着昆仑山腹地而去,明明隐约间可以看到山峰,在做牛车的速度下,居然足足走了两天的时间,才算是能感觉都高耸的山峰。

    眼看着就要进入山区,雇佣的牧民却怎么都不愿意在往前走,也听不太懂牧民的解释,无奈下,江旭只有徒步向着山峰走去,已经在眼前的山峰,在走路的情况下,却像是走不到头,山还是那座山,他与山的距离,却没有缩短的感觉。

    不知道走了多久的时间,回头看,知道自己已经站在山上,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眼看着天色已经暗了,要找个避风的地方安营,谁知道晚上这里会有什么,在他的拼尽全力的情况下,越过一个小山头,在山头的侧面是个山坳,看着是个不错的安营处,天色已经完全的暗了下来,四周看到任何的东西,只有呼呼的风声,能让他明白,他现在所处的地方,不然真的会有错觉,恍如隔世,已经不在这个地球了。

    点燃了小篝火堆,看着燃烧的火焰,身体趴在帐篷里,四周虽然没有什么狼叫之类的,可是却又那种石头滚动的声音,在黑暗中更是显的恐怖,他因为疲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好在一夜无事,篝火已经灭了,江旭走出帐篷,阳光明媚的一个早晨,山下是绿油油的草原,身后是巍峨的山峰,收拾好行囊继续前进,他要去昆仑山深处,找到有树林绿草的地方。

    越往深处走,路就显得越是崎岖,有的地方还有不少的积雪,脚下更是容易打滑,好多次他都差点摔倒,连续几天的赶路寻找,这天中午,他看到在山脚下有一片很大的树林,是在山谷之间,兴奋的就要往山下赶路,情急之下,脚下一滑,身子直接的就顺着山路滑了下去,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完了,肯定是要死在这里了,急速下滑的时候,还有不停的颠簸撞击,他失去了意识,昏了过去。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一个大好青年就如此的死在深山里,江旭仿佛来到了黄泉路,四周都是穷凶极恶的鬼,在让他投胎的一刻,突然的惊醒,见到自己居然躺在一张床上,准确说应该不是床,就是简单的木板上铺着稻草,身边有一床简单的被子,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是阎王殿。

    这是江旭的第一个想法,就在他想要起身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后背跟腿传来的疼痛,疼痛让他知道自己没有死,只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他艰难的下床,走到门口,看到外面的景象,彻底的惊呆了,因为眼前的一切都超乎想象,有不少的农田,还有人在田地里耕地,周围还有几家房子,都是茅草屋,而那些在劳作的人们,都是古代时候的打扮。

    “穿越了?”

    身为网络作家,他第一个念头就是穿越,但他又觉得不可能,毕竟穿越都是作者们想象出来的,眼前的一切怎么解释,穿着麻衣的人们,茅草房子,简易的农耕工具,还有就是眼前的蓝天白云,都不是他生活的世界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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