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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6章 运气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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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引走地穴族的两人就安全了。

    正当吴奇这般想的时候,他眼角一瞥,之前站在他旁边的海勒姆已然消失不见。

    吴奇瞳孔一缩,他眼前灌木丛大开,海勒姆已出现在了那两个地穴族的背后。

    被他用森林鼠引到转身的两个地穴族人压根没有发现海勒姆靠近了他们,只是顷刻,海勒姆纵臂一挥的手臂重新垂下,两个地穴族人砰地应声倒地。

    “不过是两个下位的地穴族人,这都要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实在是多此一举。”海勒姆漠然无情地抛下一句话。

    海勒姆似乎是这么理解了。事到如今,他也不可能再说自己是想放过这两个地穴族人这样的话。

    吴奇潜意识里觉得,如果他们放过这两个地穴族人,就当作没遇见过,他们不被发现的概率或许会高一些。如果贸然出手,哪怕事后收拾的再干净也难免落下蛛丝马迹引人怀疑。

    然而海勒姆不这样想。海勒姆的想法直接利落,就像一把刚用布擦得锃亮的匕首。

    只要干掉这两个地穴族人,地穴族及其领地的情报就会顺势落入他的囊中。眼下的境况,他们身为情报严重不足的逃亡一方,情报就跟生命一样重要。

    两股黑气从海勒姆的袖袍间飞出,于空中凝聚成两条修长的魔爪,抓住了两个地穴族人的脑袋。

    海勒姆的第二项三阶精神系异能“搜魂”即刻发动。有目的性的精神冲击以黑气凝聚的魔爪为媒介撞入两个地穴族的脑海,地毯式地搜刮他们两人的记忆。任何关于地穴族及领地的情报都逃不过“搜魂”的捕捉。

    不一会儿,海勒姆便收回“搜魂”能力,满载地穴族的情报而归。

    “海勒姆大人,您刚才施展的异能莫非是‘搜魂’?”吴奇直截了当地问。如果真是这项可以任意搜取无法抵抗者的记忆的异能,那海勒姆能取得火乐之壤的“火神之乐”的情报也不奇怪了。

    “你倒有点见识。”海勒姆随口回了一句。等于肯定了吴奇的猜想。

    异能的情报对任何生命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情报,一个人除非对对手极度的自负,否则是绝对不会主动告知其他人自己的异能是什么。即便有同伴、部下、主人,能保持神秘感也比把**裸的自己展露到别人眼前好无数倍。

    海勒姆的性格也和他那擅长隐匿的“幽魂化身”一样喜欢保持神秘感。一般的部下只能体会到他的异能的威力,而无法知晓其真面目。他作为第六座使,麾下更是连一个看过他“本体”的活的部下都不存在。

    吴奇对海勒姆来说其实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看过他的“本体”却还没被他杀人灭口的特例。与“幽魂化身”的秘密相比,一个三阶异能“搜魂”倒也不算什么不能说的情报。更何况是在这种背后有强敌追杀的危难处境里,海勒姆也懒得让吴奇在自己施展异能的时候回避了。

    “搜魂”这个异能可以让部下知道,但“读心”则是海勒姆谁也不曾暴露过的绝密异能,包括卡赞。

    海勒姆如是说道:“地穴族轮早班的侦查使最快还有一个小时才会操控银火虫侦查领地周围的森林区域。这是我们之前摸都摸不到一丝痕迹的关键情报。而我们现在处于地穴族的西南方,往西南方继续前进是最快脱离地穴族领地的途径。”

    “那这两个地穴族人呢?毁尸灭迹一定会引来地穴族的怀疑。”

    “到了这个时候你反而变笨了,”海勒姆摇了摇头,他指着蹲在一旁待命的的几只森林鼠说道,“让森林鼠吃了他们,尸体就扔在原地。就这么简单。”

    那几只森林仿佛听懂了海勒姆的话,它们一个个直立起来举起前肢,一双双小眼睛深处似乎有奇异的精光在闪。看得人莫名瘆得慌。

    吴奇想不到其他的办法,似乎海勒姆的办法就是最好的。吴奇随便下了一道命令,让森林鼠想怎么来怎么来,吃多少剩多少全看这些鼠自己的意愿。

    20只森林鼠积极地帮吴奇和海勒姆处理完现场,留下了两具凄惨恶心的地穴族残尸。

    海勒姆清除了自己留下的能量痕迹,单是从尸体的外观上看,吴奇假装自己不知道海勒姆的所作所为,只用猎人的技能去分析蛛丝马迹,最后也只能得出这两个地穴族是被一群变异得颇为强大的森林鼠群围住咬杀而死的结论。

    这样布置完的场景纵然还是有几分蹊跷,但至少不会让人马上联想到是天威古龙下令追杀的两个入侵者的所作所为。

    解决完一系列插曲,吴奇和海勒姆重新踏上逃往百灵之森边缘的路途。他们在彻底远离地穴族的领地周边前没有选择继续遁地,而是由海勒姆化身黑气包裹吴奇低空飞行。

    地穴族肤色土黄、身材矮小,拥有分布在全身肌肤内侧的用以施展“地底感知”的变异器官,四肢和身躯则拥有擅长地底遁行,即“土行”的变异器官。它们的外貌和普通人类差异较大,也算是一种天然的类人型生物。

    地穴族与大部分喜欢光亮的人类不同,这个族群好阴凉干燥之地。它们的领地建筑一半在地上,一半在地下。地穴族人日常利用“土行”在地下洞窟城里移动,日常利用“地底感知”联络同伴,所以对地穴族而言使用这两个异能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种族天赋的异能与其说可以用来战斗,倒不如说是和它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的“生活技能”。

    翱翔天空的鹰隼俯瞰大地搜寻猎物有多熟练,一个地穴族人使用“地底感知”搜寻到目标就有多容易。地穴族虽然只是百灵族中的下位种族,但光是被其他种族追捧为“大地之鹰”的称号就足以说明地穴族在地面上的情报统治力有多强。

    如果海勒姆没有用“搜魂”搜取这两个地穴族人的记忆与知识,他永远不可能知道这些暗藏杀机的信息。

    正如海勒姆模仿地穴族两兄弟说的话对吴奇说的那样。今天他们运气不错。他们基本上什么都料到了,没料到的也因为运气撞上了,事后的处理也很完美。

    至少,海勒姆自信满满,认为是这样。

    吴奇和海勒姆离开两具满目疮痍的地穴族遗骨后又过了一个小时,横跨深渊天穹的天弧洒下的光逐渐趋于炽白色。万物美丽的百灵之森在新的一天变得亮堂堂。

    地穴族之人操控的银火虫之群从领地里飞出,渐渐飞到附近,并在地毯式地扩大范围搜索中发现了两具同族年轻人的遗骨。

    地穴族内举族震惊!族内以最快速度派出经验丰富的猎人到尸体发现地检查,最后得到的结论和吴奇猜测的大致一样:这两个地穴族年轻人是被变异得十分强大的森林鼠包围,被咬断跟腱、手筋、喉咙,一边被啃食一边丧失了生命。

    吴奇是猎人,推测的也是地穴族的猎人的想法——站在他自己立场上的。吴奇和海勒姆根本不会想到地穴族已经有十年以上没有出现过族人被森林鼠这样的寻常森林动物咬死的意外。这种程度的意外已经超越了意外,该说是“异变”。

    吴奇有几乎任何生命信息都不会错过的“荒野神明的启示”,海勒姆有绝不会缺失目标记忆中的情报的“搜魂”,他们两人在过去的生命中一直认为自己的情报探取能力难有人能出其右,两份能力所获得的情报与潜意识里的自傲相叠加,决定了他们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百灵族中的下位种族在脑海中想最坏的打算。

    百密终有一疏。

    真正导致未来变成他们两人绝对不想见到的因素,终究是他们过于看轻了地穴族这个百灵下位种族。

    地穴族领地的地底洞窟城深处,一个稍显宽敞的大黄石洞内。

    披着藤条编制的衣袍的地穴族族长身材佝偻,他年岁已高,走路和站立都离不开一根黄木拐杖。

    大黄石洞壁上有一扇石门打通内外,这时一个身高高至175公分的地穴族青年走了进来。这名地穴族青年的身高对于地穴族这一种族刻在基因链中的身高基因而言过分的高了,且不仅是他的身高等于正常人类的身高,他的身材比例、肌肉强度、骨骼强度,都摆脱了地穴族矮小的桎梏,甚至比一般的类人型种族天赋更强。

    这名地穴族青年正是地穴族整个种族之中专业技能最强的猎人,以及族长最引以为傲的战士:与百灵族的上位种族混血诞生的地穴族人,“托特”。

    托特的实力和身份注定了他在地穴族中都最为特别,故托特在见到族长时并不会行跪拜之地,而是最基本的恭敬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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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期中考试马上就结束了可以多写了。还有,周末加更哦!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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