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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条小警犬我从来也不骑 作者:照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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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脸,说:“没事,我又摸回来了,去做饭吧。”
骁骁在做饭这方面有着常人不能比的天赋,贺覃现在已经彻底过上“金主包养贤惠人妻小白脸”的日子了。
这日子美得,给个神仙当也不换啊。
吃饭的时候,贺覃简单地说了说事情的经过,李秋竹不愧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看惯了猎奇文包)的女人,听完事情经过,就拍着贺覃的肩膀说了一句话:
“师兄,摆脱处男身的感觉是不是很棒?”
贺覃露齿一笑,“那是。”
我们家骁骁可棒!
骁骁一直给贺覃夹菜,虎视眈眈地瞪着李秋竹放在他肩膀上的手,就差没在脸上写“这是我的人你不许碰”这几个大字。
李秋竹笑眯眯地收回手,还顺道吃了一把骁骁的嫩豆腐,顿时乐开了花。
“哎,说真的。”李秋竹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一秒摆出正经脸,“师兄,你能把这么重要的事跟我说,我还挺感动的,这说明咱俩的情谊那不是一般的深啊。”
“嗨,也没什么,就是想着总该有个人知道我们的事。”贺覃与骁骁相视一笑。
“打住打住,别在我面前乱秀恩爱啊,我刚失恋!”
贺覃毫不同情:“怪我咯。”
李秋竹这丫头吧,仗着年轻漂亮,换男友的速度比火箭升空还快,频率比兔子打炮还高,和他可说是截然相反。
李秋竹撇了撇嘴,又说:“那,师兄你以后打算干什么?”
贺覃道:“我想了想,骁骁没法做一般的工作,我打算送他去品酒师的培训班,正好他的嗅觉和味觉很适合做这类工作。我这边呢找几个靠谱的,投资一个酒庄做生意,这样以后还方便照顾骁骁,你看呢?”
“哎哟,品酒师啊,这倒也不错,就你们家骁骁这鼻子,干这个简直绝配。你找我来还真找对了,那天我一个朋友还说想找人投资他的酒庄呢,葡萄园我都去看过了,在法国和意大利找了两片特好的地,你要是有这个想法,我现在就把我朋友电话给你。”
贺覃请李秋竹吃饭自然也是有这个打算的,李秋竹出身高门,人脉广泛,想干点什么找她牵线搭桥总有门路的。
贺覃不是经商的料,所以只想纯资金投入,当个幕后老板,这样他能有大把时间陪着骁骁,以后骁骁学出师了也能有个好去处,两人的生活也不用发愁,可谓一举数得。
最后三人碰杯,为崭新的生活。
又是一年秋,生活的一切都很美好。
一大清早,贺覃被做好早餐的骁骁温柔吻醒,他打了个呵欠,道:“我昨晚累死了,这么早叫我干嘛。”
“你说好每天早上都要遛我的,快起床快起床快起床!”
骁骁活力满满的声音简直和贺覃形成鲜明对比,谁让他们一个是正常人类,一个是精力旺盛不知疲倦的大狼狗呢。
生活里被又会撒娇长得又帅还器大活好的男友——哦不对,是老公,上半年的时候他们飞去欧洲旅游,在荷兰注册结婚,成为了合法伴侣。
言归正传,人生得如此伴侣,夫复何求。
贺覃被二十四孝好老公伺候着穿衣洗漱,按在餐桌前吃完早餐,好老公骁骁把围裙一摘,衣服一脱,瞬间变成原形,摇头晃尾巴地求遛遛。
贺覃笑着弯腰捧着他的头亲了一口,而后带着它出门散步。
一开始怕骁骁长得太凶悍吓到别人,带骁骁出门都要戴项圈牵引绳,后来住熟了,大家都知道他们家有一条又帅又听话的德牧,乖得不得了,渐渐就不再需要这样束缚骁骁。
骁骁是他们这个住宅区里的明星,狗狗们都喜欢和他搭讪,后来就成了狗王,颇有前呼后拥一呼百应的气势。
今天也是个温柔的好天气,贺覃沿着人工湖慢跑,身上的酸痛舒展开后就好了很多,骁骁和他的拥趸们玩够了之后就会乖乖回到他身边,保镖似的跟在他身边亦趋亦步。
他喜欢这样的日子,平淡悠闲,又每天都充满了激情活力。
骁骁抬起头仰望着贺覃被阳光温柔笼罩的脸,眼神一如既往的忠诚热烈。
他问过覃覃,爱是什么,覃覃说这个问题太笼统太难回答,只能用一首赞歌回答他,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太长了,他没有全部记住,只记住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那句话。
爱是永不止息。
贺覃与贺骁,永不止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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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高人从前不叫高人,当他还是一条傻头傻脑的阿拉斯加犬的时候,他的主人总是笑嘻嘻地撸着他的大脑袋,叫他“老高”。
主人是个女孩,长得清秀漂亮,夏天爱穿白裙子,冬天围着毛茸茸的围脖,特别可爱的一个姑娘。
她常常抱着老高睡觉,说他又软又暖,雪橇犬嘛,当然暖和了。
主人一个人住在大大的房子里,房子里的生活用品却全都是两人份的,拖鞋一双大的一双小的,饭碗一只蓝的一只红的,睡衣都是同样图案的一大一小。
哦,睡衣是老高趁主人不在家的时候从衣橱里扒拉出来的,回家后主人没给他吃晚饭。
主人很孤单,除了自己这条狗,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爱人。
她摸着老高厚实的毛,说,老高你这个混蛋,怎么还不回来。
又说,老高,我错了,你回来吧。
所以,到底是谁错了,为什么不回来?
老高智商有限,搞不清楚这种问题。
但他知道,主人把自己当做“老高”的一个替身……不不不,替身这么高级的东西至少得是个人。
他只是个主人发泄对老高所有情绪的一个垃圾桶。
不过应该比垃圾桶高级一点吧,至少主人不会抱着垃圾桶睡觉。
感情这个东西,天长日久的就培养出来了。
或许是主人没事就把他当“老高”搂着抱着,或许是主人没事就爱在他面前掉眼泪,或许是……啧,他作为一条蠢狗,说不清楚啊。
总之,他喜欢上了自己的主人,那个娇小的女孩子。
日复一日,他就这样陪在主人身边,也很满足,只是有点失落,他的命好像没有那么长,他死了,主人会再拥有下一个“老高”吗。
他不希望自己这个垃圾桶也会有替代品,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让真正的老高回来陪伴主人,也不愿意有下一条狗取代自己的位置。
在他八岁那年,主人带着他出门,在过马路时主人突然发疯似的闯了红灯,嘴里喊着“老高你回来了”,魔障了似的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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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骁在做饭这方面有着常人不能比的天赋,贺覃现在已经彻底过上“金主包养贤惠人妻小白脸”的日子了。
这日子美得,给个神仙当也不换啊。
吃饭的时候,贺覃简单地说了说事情的经过,李秋竹不愧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看惯了猎奇文包)的女人,听完事情经过,就拍着贺覃的肩膀说了一句话:
“师兄,摆脱处男身的感觉是不是很棒?”
贺覃露齿一笑,“那是。”
我们家骁骁可棒!
骁骁一直给贺覃夹菜,虎视眈眈地瞪着李秋竹放在他肩膀上的手,就差没在脸上写“这是我的人你不许碰”这几个大字。
李秋竹笑眯眯地收回手,还顺道吃了一把骁骁的嫩豆腐,顿时乐开了花。
“哎,说真的。”李秋竹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一秒摆出正经脸,“师兄,你能把这么重要的事跟我说,我还挺感动的,这说明咱俩的情谊那不是一般的深啊。”
“嗨,也没什么,就是想着总该有个人知道我们的事。”贺覃与骁骁相视一笑。
“打住打住,别在我面前乱秀恩爱啊,我刚失恋!”
贺覃毫不同情:“怪我咯。”
李秋竹这丫头吧,仗着年轻漂亮,换男友的速度比火箭升空还快,频率比兔子打炮还高,和他可说是截然相反。
李秋竹撇了撇嘴,又说:“那,师兄你以后打算干什么?”
贺覃道:“我想了想,骁骁没法做一般的工作,我打算送他去品酒师的培训班,正好他的嗅觉和味觉很适合做这类工作。我这边呢找几个靠谱的,投资一个酒庄做生意,这样以后还方便照顾骁骁,你看呢?”
“哎哟,品酒师啊,这倒也不错,就你们家骁骁这鼻子,干这个简直绝配。你找我来还真找对了,那天我一个朋友还说想找人投资他的酒庄呢,葡萄园我都去看过了,在法国和意大利找了两片特好的地,你要是有这个想法,我现在就把我朋友电话给你。”
贺覃请李秋竹吃饭自然也是有这个打算的,李秋竹出身高门,人脉广泛,想干点什么找她牵线搭桥总有门路的。
贺覃不是经商的料,所以只想纯资金投入,当个幕后老板,这样他能有大把时间陪着骁骁,以后骁骁学出师了也能有个好去处,两人的生活也不用发愁,可谓一举数得。
最后三人碰杯,为崭新的生活。
又是一年秋,生活的一切都很美好。
一大清早,贺覃被做好早餐的骁骁温柔吻醒,他打了个呵欠,道:“我昨晚累死了,这么早叫我干嘛。”
“你说好每天早上都要遛我的,快起床快起床快起床!”
骁骁活力满满的声音简直和贺覃形成鲜明对比,谁让他们一个是正常人类,一个是精力旺盛不知疲倦的大狼狗呢。
生活里被又会撒娇长得又帅还器大活好的男友——哦不对,是老公,上半年的时候他们飞去欧洲旅游,在荷兰注册结婚,成为了合法伴侣。
言归正传,人生得如此伴侣,夫复何求。
贺覃被二十四孝好老公伺候着穿衣洗漱,按在餐桌前吃完早餐,好老公骁骁把围裙一摘,衣服一脱,瞬间变成原形,摇头晃尾巴地求遛遛。
贺覃笑着弯腰捧着他的头亲了一口,而后带着它出门散步。
一开始怕骁骁长得太凶悍吓到别人,带骁骁出门都要戴项圈牵引绳,后来住熟了,大家都知道他们家有一条又帅又听话的德牧,乖得不得了,渐渐就不再需要这样束缚骁骁。
骁骁是他们这个住宅区里的明星,狗狗们都喜欢和他搭讪,后来就成了狗王,颇有前呼后拥一呼百应的气势。
今天也是个温柔的好天气,贺覃沿着人工湖慢跑,身上的酸痛舒展开后就好了很多,骁骁和他的拥趸们玩够了之后就会乖乖回到他身边,保镖似的跟在他身边亦趋亦步。
他喜欢这样的日子,平淡悠闲,又每天都充满了激情活力。
骁骁抬起头仰望着贺覃被阳光温柔笼罩的脸,眼神一如既往的忠诚热烈。
他问过覃覃,爱是什么,覃覃说这个问题太笼统太难回答,只能用一首赞歌回答他,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太长了,他没有全部记住,只记住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那句话。
爱是永不止息。
贺覃与贺骁,永不止息。
—the end—
@金兆云青分享 版权作者所有
番外一
高人从前不叫高人,当他还是一条傻头傻脑的阿拉斯加犬的时候,他的主人总是笑嘻嘻地撸着他的大脑袋,叫他“老高”。
主人是个女孩,长得清秀漂亮,夏天爱穿白裙子,冬天围着毛茸茸的围脖,特别可爱的一个姑娘。
她常常抱着老高睡觉,说他又软又暖,雪橇犬嘛,当然暖和了。
主人一个人住在大大的房子里,房子里的生活用品却全都是两人份的,拖鞋一双大的一双小的,饭碗一只蓝的一只红的,睡衣都是同样图案的一大一小。
哦,睡衣是老高趁主人不在家的时候从衣橱里扒拉出来的,回家后主人没给他吃晚饭。
主人很孤单,除了自己这条狗,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爱人。
她摸着老高厚实的毛,说,老高你这个混蛋,怎么还不回来。
又说,老高,我错了,你回来吧。
所以,到底是谁错了,为什么不回来?
老高智商有限,搞不清楚这种问题。
但他知道,主人把自己当做“老高”的一个替身……不不不,替身这么高级的东西至少得是个人。
他只是个主人发泄对老高所有情绪的一个垃圾桶。
不过应该比垃圾桶高级一点吧,至少主人不会抱着垃圾桶睡觉。
感情这个东西,天长日久的就培养出来了。
或许是主人没事就把他当“老高”搂着抱着,或许是主人没事就爱在他面前掉眼泪,或许是……啧,他作为一条蠢狗,说不清楚啊。
总之,他喜欢上了自己的主人,那个娇小的女孩子。
日复一日,他就这样陪在主人身边,也很满足,只是有点失落,他的命好像没有那么长,他死了,主人会再拥有下一个“老高”吗。
他不希望自己这个垃圾桶也会有替代品,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让真正的老高回来陪伴主人,也不愿意有下一条狗取代自己的位置。
在他八岁那年,主人带着他出门,在过马路时主人突然发疯似的闯了红灯,嘴里喊着“老高你回来了”,魔障了似的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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