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红莲疤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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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白逸走进了通往广场的街,有不少人已经看到了他,那些人看向白逸的眼神,满满都是忌惮与敬畏。
而白逸,他一路走向楚路,直到他站在了楚路身边。
“我在漓楼公园那片桃林里烧了的姑娘,你抽时间去为她收敛一下,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入土。”
“是。”
楚路当即点头,白逸则随手拔出长刀走进了赛区内。
此时的擂台附近摆放着九具尸体,看上去战斗已经进行了九场,白逸扫一眼周围,剩下大概一百三十来人,估计不到五点,这场擂台赛就能结束。
正在擂台上决战的是一名巫师学徒和一名刀客。
只见那刀客躲过两个手雷威力的小火球之后,一刀斩向那巫师学徒的脑袋。
巫师学徒自然不甘引颈待戮,可他会的巫术实在太少,最关键的是,他身为一名男巫,没法像女巫学徒那样施展诸如魅惑与幻术之类的心灵魔法。
早前就已经说过,男武者普遍比女武者更强,而女巫则普遍比男巫更强。
主要的原因就是,男巫大部分都是元素系体质,而心更细的女巫,主要倾向于心灵系与诅咒系。
在可以用一身先天之炁打散大部分元素的武者面前,男巫没有丝毫优势,反而是空间系,心灵系,诅咒系等偏门巫术更加有效。
从来都是实战决定地位,女巫们大多都是偏门巫术系,男巫则天生对各类元素有所加成,因此,发生于古老的战争决定了男巫和女巫之间的地位。
而此时这个男巫学徒,他也是元素系火焰倾向,暂时还没能力横跨巫术类别的他,也就只能扔各种小火球来战斗。
但古人总结的经验当真没错,武者大后期天下无敌,巫师则前期优势巨大。
明明刀子已经砍到了巫师学徒的脸前面,谁知那学徒猛的张开嘴,一口痰……。
咳咳。
一口火球喷了出去。
火球登时炸裂在那刀客的刀刃上,爆裂的火焰元素将交战双方团团包围,那火光中顿时传出凄厉的哀嚎。
片刻之后,火焰散去,不值得可怜的刀客早已化身枯骨,而同样不值得可怜的巫师学徒,因其对火焰元素的亲和,他虽然毁了全身的衣物,但他的皮肤也只是微微发红而已。
那颜色就和泡个温泉没什么两样。
只见全身赤裸的巫师学徒立马抬手大吼。
“我选择休息,稍后再上擂台!”
说着,他根本不去遮挡自己摇摆的小鸟,就那样晃悠着走下擂台,到一旁盘坐休息起来。
生死之间,谁特么还在乎形象,今天参与这场擂台的人,实际上根本没几个人认为自己能活到最后。
但他们为什么明知一定会死,也要来到这里打擂呢?
只见台下一个背着长鞭的女人猛然抬手,指向不远处一位满脸疤痕的男人。
下一刻,她大吼一声。
“王八蛋,给老娘滚到台上去,我要亲手砍了你。”
“哈哈,正和老子的意愿,你这个骚娘们!”
那疤脸汉子回一声,直接踏步走上了擂台,他一边走,一边邪笑着伸手,揉了揉自己满是疤痕的脸。
与此同时,背着长鞭的女人也朝擂台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咒骂。
“你这该死的蛆心孽障,居然还有胆子和老娘动手,这一刻我倒要敬你算是个爷们儿。”
“为什么不敢,老子永远忘不了你杀我三个女儿的仇,更忘不了你给我留下的疤!”
“哈哈,一样,我也忘不了我来到十三区的第一天,就被你带到酒吧,当着一百四十二人的面,强碱我足足两个半小时的仇!”
“爽,一想起我曾那样收拾过你这个臭娘们,我就恨不得当时对你再狠一些,明明我把你送给了浪骨街的刘头马,没想到你居然能从猪笼里爬出来做了头马!”
“你想不到的太多了,就像你想不到,我会把当年看我被强奸而不去理会的一百四十二个人全部宰了,更想不到我会找那个数量的人玩了你的妻子一样,爽,很爽!”
“啪!”
一声清脆的鞭响,好似宣布了这一战的开始,越是混乱的十三区,越容易滋生哪怕万年也无法消磨的仇恨。
因缘际会,命运作祟,这城市有太多曾被欺辱的人从地狱里爬了起来,他们或许成了地狱的一份子,或许成了当初欺辱他们的那种人。
而当两人打作一团时,宋长山默默来到白逸身边。
“他们两个是一对有意思的人,到这里殉情,牛逼。”
“啥,殉情,你确定?”
白逸顿时大惊失色,上面那两个打的不可开交的人是殉情?
“当然确定了。”
白逸万万没想到,一直都很高冷的剑客宋长山,此时居然朝他露出了八卦的笑容。
“白爷你到十三区的日子短,不知道他俩倒也正常,红莲刘若黎和疤犬于安,这俩人的故事都在十三区转悠七八年了。”
“哎呦,牛逼啊,快给我讲讲。”
白逸登时感兴趣了,宋长山则笑着点了点头。
“十年半以前吧,于安把刚到十三区的刘若黎给办了,强行的,那时候于安还没结婚,也没爱人,他就那么养着刘若黎,每天贩毒之余,赚的钱也都花在了刘若黎身上。”
“嗯哼,然后呢?”
“然后有一天,刘若黎被他们那条街的头马看上了,于安那时候不是头马,被一路打出了那条街,刘若黎则被再次玷污后,被送到暗窑当了猪女。”
说着,就连宋长山都忍不住露出了佩服的神情。
“谁知道刘若黎居然慢慢混了起来,还把那个头马反杀,成了那条街的头马,他当头马第一天,就把当初观看她初来乍到时被安排的一百四十二个人都宰了。”
“不过她偏偏没杀于安,反倒没事就把于安抓到家里戏弄一番,你懂的,哈哈,谁知道事情又过了三年,于安居然背着刘若黎有了女人,还生了一胎三个女儿。”
“我好像有点懂了……。”
白逸露出了了然的神色,他默默地摇了摇头,这特么也就是十三区才能发生的故事,地狱里出现这样的事,不是很常见么。
“哈哈,我估计你也听出来了,刘若黎宰了于安的妻女,毁了于安的脸,谁知于安居然逃脱了,有人说他是刘若黎放走的。”
“后来于安也混成了一条街的头马,然后反手就杀了刘若黎新养的一批小白脸。”
“他俩都是头马,谁杀谁都很困难,僵持持续了四五年,我以为他俩能闹一辈子呢,谁知道他们居然闹到了擂台上,这次,他俩恐怕真的要有结尾了!”
宋长山话音刚落,擂台上的刘若黎便拿鞭梢缠住了于安的脖子,于安登时挣扎起来,可他练武时间终究太短。
他就那么丑陋的死了,像个满脸疤痕的吊死鬼一样死了。
能做到这种地步,刘若黎身上带了不少伤,只见她一手拎着于安的尸体扔到台下,随后,她就那么随便擦了擦胳膊和肚子上的血渍,然后朝众人吼到。
“继续!”
莫名的,白逸觉得她本已经足够冷漠的眼神里透着些死寂。
而白逸,他一路走向楚路,直到他站在了楚路身边。
“我在漓楼公园那片桃林里烧了的姑娘,你抽时间去为她收敛一下,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入土。”
“是。”
楚路当即点头,白逸则随手拔出长刀走进了赛区内。
此时的擂台附近摆放着九具尸体,看上去战斗已经进行了九场,白逸扫一眼周围,剩下大概一百三十来人,估计不到五点,这场擂台赛就能结束。
正在擂台上决战的是一名巫师学徒和一名刀客。
只见那刀客躲过两个手雷威力的小火球之后,一刀斩向那巫师学徒的脑袋。
巫师学徒自然不甘引颈待戮,可他会的巫术实在太少,最关键的是,他身为一名男巫,没法像女巫学徒那样施展诸如魅惑与幻术之类的心灵魔法。
早前就已经说过,男武者普遍比女武者更强,而女巫则普遍比男巫更强。
主要的原因就是,男巫大部分都是元素系体质,而心更细的女巫,主要倾向于心灵系与诅咒系。
在可以用一身先天之炁打散大部分元素的武者面前,男巫没有丝毫优势,反而是空间系,心灵系,诅咒系等偏门巫术更加有效。
从来都是实战决定地位,女巫们大多都是偏门巫术系,男巫则天生对各类元素有所加成,因此,发生于古老的战争决定了男巫和女巫之间的地位。
而此时这个男巫学徒,他也是元素系火焰倾向,暂时还没能力横跨巫术类别的他,也就只能扔各种小火球来战斗。
但古人总结的经验当真没错,武者大后期天下无敌,巫师则前期优势巨大。
明明刀子已经砍到了巫师学徒的脸前面,谁知那学徒猛的张开嘴,一口痰……。
咳咳。
一口火球喷了出去。
火球登时炸裂在那刀客的刀刃上,爆裂的火焰元素将交战双方团团包围,那火光中顿时传出凄厉的哀嚎。
片刻之后,火焰散去,不值得可怜的刀客早已化身枯骨,而同样不值得可怜的巫师学徒,因其对火焰元素的亲和,他虽然毁了全身的衣物,但他的皮肤也只是微微发红而已。
那颜色就和泡个温泉没什么两样。
只见全身赤裸的巫师学徒立马抬手大吼。
“我选择休息,稍后再上擂台!”
说着,他根本不去遮挡自己摇摆的小鸟,就那样晃悠着走下擂台,到一旁盘坐休息起来。
生死之间,谁特么还在乎形象,今天参与这场擂台的人,实际上根本没几个人认为自己能活到最后。
但他们为什么明知一定会死,也要来到这里打擂呢?
只见台下一个背着长鞭的女人猛然抬手,指向不远处一位满脸疤痕的男人。
下一刻,她大吼一声。
“王八蛋,给老娘滚到台上去,我要亲手砍了你。”
“哈哈,正和老子的意愿,你这个骚娘们!”
那疤脸汉子回一声,直接踏步走上了擂台,他一边走,一边邪笑着伸手,揉了揉自己满是疤痕的脸。
与此同时,背着长鞭的女人也朝擂台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咒骂。
“你这该死的蛆心孽障,居然还有胆子和老娘动手,这一刻我倒要敬你算是个爷们儿。”
“为什么不敢,老子永远忘不了你杀我三个女儿的仇,更忘不了你给我留下的疤!”
“哈哈,一样,我也忘不了我来到十三区的第一天,就被你带到酒吧,当着一百四十二人的面,强碱我足足两个半小时的仇!”
“爽,一想起我曾那样收拾过你这个臭娘们,我就恨不得当时对你再狠一些,明明我把你送给了浪骨街的刘头马,没想到你居然能从猪笼里爬出来做了头马!”
“你想不到的太多了,就像你想不到,我会把当年看我被强奸而不去理会的一百四十二个人全部宰了,更想不到我会找那个数量的人玩了你的妻子一样,爽,很爽!”
“啪!”
一声清脆的鞭响,好似宣布了这一战的开始,越是混乱的十三区,越容易滋生哪怕万年也无法消磨的仇恨。
因缘际会,命运作祟,这城市有太多曾被欺辱的人从地狱里爬了起来,他们或许成了地狱的一份子,或许成了当初欺辱他们的那种人。
而当两人打作一团时,宋长山默默来到白逸身边。
“他们两个是一对有意思的人,到这里殉情,牛逼。”
“啥,殉情,你确定?”
白逸顿时大惊失色,上面那两个打的不可开交的人是殉情?
“当然确定了。”
白逸万万没想到,一直都很高冷的剑客宋长山,此时居然朝他露出了八卦的笑容。
“白爷你到十三区的日子短,不知道他俩倒也正常,红莲刘若黎和疤犬于安,这俩人的故事都在十三区转悠七八年了。”
“哎呦,牛逼啊,快给我讲讲。”
白逸登时感兴趣了,宋长山则笑着点了点头。
“十年半以前吧,于安把刚到十三区的刘若黎给办了,强行的,那时候于安还没结婚,也没爱人,他就那么养着刘若黎,每天贩毒之余,赚的钱也都花在了刘若黎身上。”
“嗯哼,然后呢?”
“然后有一天,刘若黎被他们那条街的头马看上了,于安那时候不是头马,被一路打出了那条街,刘若黎则被再次玷污后,被送到暗窑当了猪女。”
说着,就连宋长山都忍不住露出了佩服的神情。
“谁知道刘若黎居然慢慢混了起来,还把那个头马反杀,成了那条街的头马,他当头马第一天,就把当初观看她初来乍到时被安排的一百四十二个人都宰了。”
“不过她偏偏没杀于安,反倒没事就把于安抓到家里戏弄一番,你懂的,哈哈,谁知道事情又过了三年,于安居然背着刘若黎有了女人,还生了一胎三个女儿。”
“我好像有点懂了……。”
白逸露出了了然的神色,他默默地摇了摇头,这特么也就是十三区才能发生的故事,地狱里出现这样的事,不是很常见么。
“哈哈,我估计你也听出来了,刘若黎宰了于安的妻女,毁了于安的脸,谁知于安居然逃脱了,有人说他是刘若黎放走的。”
“后来于安也混成了一条街的头马,然后反手就杀了刘若黎新养的一批小白脸。”
“他俩都是头马,谁杀谁都很困难,僵持持续了四五年,我以为他俩能闹一辈子呢,谁知道他们居然闹到了擂台上,这次,他俩恐怕真的要有结尾了!”
宋长山话音刚落,擂台上的刘若黎便拿鞭梢缠住了于安的脖子,于安登时挣扎起来,可他练武时间终究太短。
他就那么丑陋的死了,像个满脸疤痕的吊死鬼一样死了。
能做到这种地步,刘若黎身上带了不少伤,只见她一手拎着于安的尸体扔到台下,随后,她就那么随便擦了擦胳膊和肚子上的血渍,然后朝众人吼到。
“继续!”
莫名的,白逸觉得她本已经足够冷漠的眼神里透着些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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