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5章 我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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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逛了一天,但是苏程仍然十分精神,一点都不觉得疲惫。
    苏程发现无论什么时代的女人,只要逛起街来都能爆发出无尽的体力,即便是金胜曼贵为公主也十分的能折腾,不过以苏程的体力,自然能应付自如。
    “啊,好疼啊!”金胜曼娇呼道。
    苏程十分无语:“逛街的时候不觉得脚疼,这会儿到家了你倒是觉得脚疼了!”
    虽然脚很疼,但是听到苏程话里的“到家了”这三个字却让她十分的高兴,真想就这么和苏程一起永远的住下去。
    “可我真的脚疼啊!”金胜曼走了两步,莲步依然优雅,却又带着几分楚楚可怜的蹒跚。
    “回去用热水泡泡脚,用红花油揉一揉!”苏程的回答十分的直男。
    金胜曼眼睛一眨不眨的定定的看着苏程。
    苏程沉默了片刻,再次嘱咐道:“还有,多喝点热水!”
    他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嘱咐女孩子多喝热水总没有错。
    金胜曼听了微微一愣,不过仔细一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多喝热水终归没什么坏处。
    但是,她想要的可不是泡脚,不是用红花油揉一揉,更不是多喝热水。
    金胜曼娇嗔道:“你就不能搀着我吗?我脚真的好疼,都不敢走路了!”
    要搀着你?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你没看到你身后还有两个侍女吗?
    苏程不由自主的瞄了一眼金胜曼身后的两个侍女,意思不言而喻。
    金胜曼微微嘟嘴道:“她们两个娇娇弱弱的哪搀的动我?”
    两个侍女瞪着大眼睛很是无辜,我们怎么就娇娇弱弱了?我们是侍女,又不是大家小姐,若是娇娇弱弱的还不早就被淘汰了?
    但是这会儿她们也明白,公主这是再创造机会呢,他们还能说什么?
    好吧,搀就搀吧,苏程也没再说什么,以他现在的体格,别说搀着金胜曼了,就算单手拎着都能轻而易举的将金胜曼拎回去,而且脸不红气不喘。
    然而苏程还是高估自己了,即便只是搀着金胜曼,他都有些脸红有些气喘。
    想想他都多久没有挨过女人的身子了,俗话说的话? 军营三个月母猪赛貂蝉,更别说金胜曼的美貌真的不下貂蝉。
    不是苏程不君子? 而是因为他确实是个精力旺盛的健康的方向正确的男人。
    搀着金胜曼在花园里穿梭,突然,金胜曼停了下来,一脸娇羞的抬头道:“国公,你走错了路!”
    苏程听了不由吓了一跳? 难道他太心猿意马竟然搀着金胜曼往自己的院子走了?
    仔细一看的苏程心有余悸的回过神来? 这不是往自己院子走的路。
    “没错啊,这不就是往你的院子去的路吗?”苏程回过神来? 一脸疑惑的问道。
    “不是应该去你的院子吗?”金胜曼低头轻声懂啊。
    “去,去我的院子?干? 干,干什么?”苏程问道。
    金胜曼轻声道:“你不是答应了我,要给我写几幅字吗?忘了?还是转脸就不认账了?”
    “啊? 啊? 是有这么回事? 我当然不可能忘了? 更不可能不认账,这不是你脚疼吗? 人也累的很? 所以我觉得你还是先休息? 写字的事不急? 我人又不可能跑了? 等写好了我让丫鬟给你送过去!”苏程笑道。
    “可我有点迫不及待啊,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吗?我都陪你逛了一天哎!”金胜曼娇嗔道。
    你确定是你陪我逛街? 而不是我陪你逛街?苏程微微点头道:“哦,好吧!”
    苏程只好搀着她变幻方向,往自己的院子缓缓走去。
    是的? 缓缓走去,走的很慢? 无论是他提着金胜曼还是抱着金胜曼还是背着金胜曼还是扛着金胜曼,这会儿也早到了。
    但是金胜曼却走的很慢,一方面是因为她的脚确实有点疼,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现在很享受。
    终于了来到了苏程的院子,金胜曼对这里很熟,甚至比苏程还要熟,虽然住进这座府里之后就有热心的高句丽大族体贴的送来了丫鬟,但是苏程院子里事,金胜曼依然十分上心,甚至亲自上手。
    虽然脚疼,但是进了房间之后,金胜曼还是亲自上去玉手研墨。
    连个侍女连忙铺开宣纸,苏程提笔之后却有些迟疑道:“写什么?”
    金胜曼笑道:“我最喜欢明月几时有这首长短句!”
    以前她就极喜欢这首长短句,这首长短句不只辞藻华丽,十分大气,而且充满了浪漫。
    尤其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之前她就很喜欢,而现在更是体验深刻。
    苏东坡的这首水调歌头那当然是名震千古的大作,苏程经常写,因为长乐公主也极为喜欢。
    所以苏程立即挥毫泼墨,笔力雄劲,真如金戈铁马,又兼有柔情。
    金胜曼完全都沉浸在了这幅字里,喃喃道:“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也只有你的字才能配的上这首诗!”
    之前金胜曼就看过这首诗,是出自他们新罗的书法大家之笔,当时她十分的赞赏,觉得字好诗也好。
    如今见到了苏程亲自提笔写的这首诗,她才恍然发觉,之前她收藏的那幅字根本就是垃圾,回去就可以扔掉了。
    怪不得苏程说那张信纸不值得收藏,原来苏程真的没认真写。
    “怎么样?还算不错吧?”苏程笑道,这幅字虽然不算写的最好的,但是也算是上乘之作了。
    要说写的最好的那幅,当然还是他在余杭写的那幅,那幅字才是真正的有感而发,感情真挚。
    还算不错?岂止是不错?金胜曼此刻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喃喃道:“我要我要,我还要!”
    苏程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金胜曼,你不知道男人最怕这句话吗?
    苏程只能再次提笔挥毫泼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连写了几幅之后,苏程这才放下了手里的笔,然而金胜曼却有些意犹未尽,她现在突然好想把苏程关到小黑屋里,然后逼着他不停的写,不停的写,一刻都不许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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