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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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心里话,少爷这个爹,她还真的看不上。
父亲给打下这么大的产业,人家不闻不问,不往眼里放,几十年了,一直在外面瞎混,动不动消失,美其名曰“采风”,身边的女人跟割韭菜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美其名曰“艺术。”
艺术个屁!
佣人也四十好几了,寻思着这要是她男人,准保三天两头抄家伙动手。
可惜家里那位太太,看着强势,也管不住男人。生了一儿一女,一个待人接物冷淡疏远,一个趾高气昂飞扬跋扈,前几年,每每想起,她都觉得江家这是要败了。
底下一个两个不省心,老爷子这要一蹬腿,可不得败了么?
也幸好这几年,少爷的性子有所转变,温和了许多,也懂得宽慰母亲,疼爱妹妹了。只可惜,明显对经商没什么兴趣,一心想往华夏新闻台去,说是要当什么主持人。
放着金山银山不继承,偏要去学这个,佣人是很想不通的,相比较而言,觉得小姐那边还稍微靠谱。虽然之前因为故意伤人进去了一年多,可出来后,性子明显有了改变,又有了母亲兄长宽心照顾,换了个学校读了一年书,家里给联系了国外的学校,出去念工商管理了。
也就这样,家里终于安生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佣人送江纵英进了书房,恭恭敬敬地道:“老爷,先生来了。”
江祁山戴着一副老花镜,坐在书桌前,正翻看手下一本医学典籍,闻言抬了下眼皮,问她:“沅沅呢?”
沅沅?
佣人一懵,想了想,有些迟疑地问:“您说的是少爷他女朋友?”
江祁山:“……”
看样子,该是来了。
他也未曾多言,只道:“你让钟毓先陪着,给洗点水果,招呼一下。”
“好的知道了。”
佣人应声,退了出去。
江祁山也没心思看书了,将眼镜摘掉放在桌上,叹了口气。
“爸,外面那个,哪家的姑娘?”
江纵英身量修长,肤白,皮相绝佳,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从不为任何事情操心,很显年轻,根本不像个年近半百的男人。他风流,却不忤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很孝顺。老太太在世的时候,总能被他哄得心花怒放,宠了他一辈子。老爷子早些年忙事业,给娶了唐琳,想着他能收收心,好好过日子,可后来发现,这儿子,那完全是来讨债的。
他管不动,也就不想管了,开始培养孙子。
偏偏孙子还是个颇有主意的,对家里这偌大的产业,没有兴趣。
叱咤医药行一辈子,老爷子也看开了,人活一世,万事不得强求,儿孙自有儿孙福,说不准,江钟毓之后能娶一个女强人回来,他留着几个老臣,让辅佐孙儿、孙女、孙媳、孙女婿,都成。
医院里被龙锦云拦住,那是差不多两个月前的事。
那女人已经到了癌症晚期,眼窝塌陷,瘦的很,浑身上下一股子浓重的病气,语气愁闷地告诉他:她有个女儿,是江纵英的孩子,求他做主照看,万不能让她和江钟毓走到一起了。
猝不及防的言辞,老爷子十分意外,不得不细细询问,才晓得儿子还惹了这么一桩风流债。
二十几年前,差点逼死过一个女人,这女人寻死未果,被人救了之后,生下了一个女儿,还就那么巧,跟着来了安城。更巧的是,她这女儿在学校里认识了江钟毓,两个人关系很不错,她病重之际,江钟毓跟着她女儿江沅,一起去过医院,探望了她一次,让她受惊不小。
她记得江纵英那张脸,二十出头的江钟毓,和他父亲年轻的时候,像了七八分。
她也看得出来,江钟毓和江沅,感情处的很好。
她这女儿,性子偏内敛冷淡,在她病重的这几年,长大了,也高了一些,很能干,学习又好,还拉扯妹妹,前面有一段感情,受伤颇重,她实在怕,这孩子又跟同父异母的弟弟有什么牵扯,酿成无法挽回的苦果。所以在拐弯抹角地打听了几句之后,拖着病体,试图找江纵英。
江纵英神龙见首不见尾,她没什么门路,自然不好找,走了些冤枉路,总算找到了他跟前。倒是个可怜又没野心的女人,从头到尾没提希望江沅认回生父的事,只请求他做主,别让两个孩子发展出感情。
对于这孙儿,江祁山一贯是放心的,知道他和风流的父亲不一样,年龄尚小,也就一贯放任自由,没去干涉过他任何事情。听了龙锦云一番话,他也没有声张,先着手调查了一番。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孩子,和他们江家,真的渊源颇深。
钟灵因为欺负她入狱,她出事住院,自己差点献血,再后来,她进了安西省稀有血型协会,因为先前一桩救命之恩,还当面感谢过他。
印象里是一个极礼貌乖巧,又非常漂亮的小姑娘。
她和江钟毓高中同校,大学同院,专业还相当接近,平时关系也好,可以说,是他那个孙子,唯一的异性朋友。龙锦云的担忧,实在并非毫无道理。
老爷子从血型协会那儿拿了江沅的血,给她和自己儿子做了亲子鉴定。
毫无疑问,那就是他们江家的孩子。
这个过程里,他还没耐住好奇,差人将那孩子细细地调查了一番。从小到大念什么学校,成绩怎么样,过得怎么样,人际关系怎么样……
越调查,越疼惜。
相比较从小养尊处优的江钟毓兄妹俩,她简直像从泥坑里爬出来的。现在却过得这么好,又善良又勇敢,小小年纪,肩上担子那么重,她一步一步,还稳稳地走到了今天,比大多数同龄人都优秀。
不愧是他江祁山的孙女……
他看着她,也没办法掺和人家母亲离世的事情,只能等着她筹办完葬礼,便有些急不可耐地,把江钟毓从云京叫了回来,想要正式地见一下这个孩子。
早都叫了江纵英,这不孝子,跟人家姑娘前后脚到?
看口气,还以为那是他未来儿媳妇?
老爷子手边一本书,直接飞了出去,“啪”一声拍在了江纵英脸上,压抑着怒气道:“哪家姑娘?怎么,你是准备提亲,把这儿媳妇定下来?”
江纵英冷不丁被砸了一下,鼻子差点扁了,拿下书,嘴里还说着:“模样不错,气质也挺好,我看着还稍微有点眼熟,不过一时半会,想不起她是哪一家的了?”
老爷子险些被他给气死,一个文件夹又摔了过去。
“火气这么大……”
江纵英嘀咕着,看了他一眼,一手揉着鼻子,打开了文件夹。
好一会儿,愣是没回过神来。
“看明白了?!”
江祁山气急败坏问。
江纵英“啊”了一声,抬眸,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我女儿?”
江祁山哼了一声,没说话。
江纵英又低头看了眼那行鉴定结果,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我怎么不知道?”
他这半辈子,有过的女人不计其数,个顶个的,都挺漂亮,模特呀画家呀设计师呀……各行各业,因为各种原因,有的跟他几个月,有的就几天,二十年前的,他一时半会儿真的想不起来。
看着他一脸茫然,老爷子差点心梗,一手拍着桌面说:“苗族的,二十年前你去贵州那边。”
“哦,记起来了。”
江纵英一下子有了印象。
就说眼熟呢,她和她母亲年轻的时候,挺像。
不对……
这孩子,出落得比她母亲当时还好看。
他一手按着桌面,从记忆的宫殿里细细找寻,好半晌,也就记得,当年那姑娘,一身手绣的服饰真是漂亮,性子单纯无邪,还特别爱脸红,经不起逗,跟一只小兔子似的,很可爱。
风流了半辈子的男人,追忆往昔,略有些恍惚,突然问了一句:“她母亲呢?”
“去世了,昨天刚下葬。”
江祁山说。
------题外话------
十二点之前还有一更,大家可以睡前看一眼,么么哒。
父亲给打下这么大的产业,人家不闻不问,不往眼里放,几十年了,一直在外面瞎混,动不动消失,美其名曰“采风”,身边的女人跟割韭菜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美其名曰“艺术。”
艺术个屁!
佣人也四十好几了,寻思着这要是她男人,准保三天两头抄家伙动手。
可惜家里那位太太,看着强势,也管不住男人。生了一儿一女,一个待人接物冷淡疏远,一个趾高气昂飞扬跋扈,前几年,每每想起,她都觉得江家这是要败了。
底下一个两个不省心,老爷子这要一蹬腿,可不得败了么?
也幸好这几年,少爷的性子有所转变,温和了许多,也懂得宽慰母亲,疼爱妹妹了。只可惜,明显对经商没什么兴趣,一心想往华夏新闻台去,说是要当什么主持人。
放着金山银山不继承,偏要去学这个,佣人是很想不通的,相比较而言,觉得小姐那边还稍微靠谱。虽然之前因为故意伤人进去了一年多,可出来后,性子明显有了改变,又有了母亲兄长宽心照顾,换了个学校读了一年书,家里给联系了国外的学校,出去念工商管理了。
也就这样,家里终于安生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佣人送江纵英进了书房,恭恭敬敬地道:“老爷,先生来了。”
江祁山戴着一副老花镜,坐在书桌前,正翻看手下一本医学典籍,闻言抬了下眼皮,问她:“沅沅呢?”
沅沅?
佣人一懵,想了想,有些迟疑地问:“您说的是少爷他女朋友?”
江祁山:“……”
看样子,该是来了。
他也未曾多言,只道:“你让钟毓先陪着,给洗点水果,招呼一下。”
“好的知道了。”
佣人应声,退了出去。
江祁山也没心思看书了,将眼镜摘掉放在桌上,叹了口气。
“爸,外面那个,哪家的姑娘?”
江纵英身量修长,肤白,皮相绝佳,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从不为任何事情操心,很显年轻,根本不像个年近半百的男人。他风流,却不忤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很孝顺。老太太在世的时候,总能被他哄得心花怒放,宠了他一辈子。老爷子早些年忙事业,给娶了唐琳,想着他能收收心,好好过日子,可后来发现,这儿子,那完全是来讨债的。
他管不动,也就不想管了,开始培养孙子。
偏偏孙子还是个颇有主意的,对家里这偌大的产业,没有兴趣。
叱咤医药行一辈子,老爷子也看开了,人活一世,万事不得强求,儿孙自有儿孙福,说不准,江钟毓之后能娶一个女强人回来,他留着几个老臣,让辅佐孙儿、孙女、孙媳、孙女婿,都成。
医院里被龙锦云拦住,那是差不多两个月前的事。
那女人已经到了癌症晚期,眼窝塌陷,瘦的很,浑身上下一股子浓重的病气,语气愁闷地告诉他:她有个女儿,是江纵英的孩子,求他做主照看,万不能让她和江钟毓走到一起了。
猝不及防的言辞,老爷子十分意外,不得不细细询问,才晓得儿子还惹了这么一桩风流债。
二十几年前,差点逼死过一个女人,这女人寻死未果,被人救了之后,生下了一个女儿,还就那么巧,跟着来了安城。更巧的是,她这女儿在学校里认识了江钟毓,两个人关系很不错,她病重之际,江钟毓跟着她女儿江沅,一起去过医院,探望了她一次,让她受惊不小。
她记得江纵英那张脸,二十出头的江钟毓,和他父亲年轻的时候,像了七八分。
她也看得出来,江钟毓和江沅,感情处的很好。
她这女儿,性子偏内敛冷淡,在她病重的这几年,长大了,也高了一些,很能干,学习又好,还拉扯妹妹,前面有一段感情,受伤颇重,她实在怕,这孩子又跟同父异母的弟弟有什么牵扯,酿成无法挽回的苦果。所以在拐弯抹角地打听了几句之后,拖着病体,试图找江纵英。
江纵英神龙见首不见尾,她没什么门路,自然不好找,走了些冤枉路,总算找到了他跟前。倒是个可怜又没野心的女人,从头到尾没提希望江沅认回生父的事,只请求他做主,别让两个孩子发展出感情。
对于这孙儿,江祁山一贯是放心的,知道他和风流的父亲不一样,年龄尚小,也就一贯放任自由,没去干涉过他任何事情。听了龙锦云一番话,他也没有声张,先着手调查了一番。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孩子,和他们江家,真的渊源颇深。
钟灵因为欺负她入狱,她出事住院,自己差点献血,再后来,她进了安西省稀有血型协会,因为先前一桩救命之恩,还当面感谢过他。
印象里是一个极礼貌乖巧,又非常漂亮的小姑娘。
她和江钟毓高中同校,大学同院,专业还相当接近,平时关系也好,可以说,是他那个孙子,唯一的异性朋友。龙锦云的担忧,实在并非毫无道理。
老爷子从血型协会那儿拿了江沅的血,给她和自己儿子做了亲子鉴定。
毫无疑问,那就是他们江家的孩子。
这个过程里,他还没耐住好奇,差人将那孩子细细地调查了一番。从小到大念什么学校,成绩怎么样,过得怎么样,人际关系怎么样……
越调查,越疼惜。
相比较从小养尊处优的江钟毓兄妹俩,她简直像从泥坑里爬出来的。现在却过得这么好,又善良又勇敢,小小年纪,肩上担子那么重,她一步一步,还稳稳地走到了今天,比大多数同龄人都优秀。
不愧是他江祁山的孙女……
他看着她,也没办法掺和人家母亲离世的事情,只能等着她筹办完葬礼,便有些急不可耐地,把江钟毓从云京叫了回来,想要正式地见一下这个孩子。
早都叫了江纵英,这不孝子,跟人家姑娘前后脚到?
看口气,还以为那是他未来儿媳妇?
老爷子手边一本书,直接飞了出去,“啪”一声拍在了江纵英脸上,压抑着怒气道:“哪家姑娘?怎么,你是准备提亲,把这儿媳妇定下来?”
江纵英冷不丁被砸了一下,鼻子差点扁了,拿下书,嘴里还说着:“模样不错,气质也挺好,我看着还稍微有点眼熟,不过一时半会,想不起她是哪一家的了?”
老爷子险些被他给气死,一个文件夹又摔了过去。
“火气这么大……”
江纵英嘀咕着,看了他一眼,一手揉着鼻子,打开了文件夹。
好一会儿,愣是没回过神来。
“看明白了?!”
江祁山气急败坏问。
江纵英“啊”了一声,抬眸,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我女儿?”
江祁山哼了一声,没说话。
江纵英又低头看了眼那行鉴定结果,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我怎么不知道?”
他这半辈子,有过的女人不计其数,个顶个的,都挺漂亮,模特呀画家呀设计师呀……各行各业,因为各种原因,有的跟他几个月,有的就几天,二十年前的,他一时半会儿真的想不起来。
看着他一脸茫然,老爷子差点心梗,一手拍着桌面说:“苗族的,二十年前你去贵州那边。”
“哦,记起来了。”
江纵英一下子有了印象。
就说眼熟呢,她和她母亲年轻的时候,挺像。
不对……
这孩子,出落得比她母亲当时还好看。
他一手按着桌面,从记忆的宫殿里细细找寻,好半晌,也就记得,当年那姑娘,一身手绣的服饰真是漂亮,性子单纯无邪,还特别爱脸红,经不起逗,跟一只小兔子似的,很可爱。
风流了半辈子的男人,追忆往昔,略有些恍惚,突然问了一句:“她母亲呢?”
“去世了,昨天刚下葬。”
江祁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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